因為網路,特別是移動網絡

生活變為碎片、斷章

但是美並沒有離開,只是跟著我們碎成雜句

躲在社群媒體說說笑話、刷刷嘴皮

拋些警句、格言、留言;隨時在風中變了塵埃微粒

將這些雜句、碎章收集起來

可縫成百家花布似的暖暖軟被

加了心跳的旋律,就是俳句

給一個一個的腳印命名


Photo Credit: ARTEMIS by shlomi nissi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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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mment by 說好不准跳 on December 4, 2015 at 1:07pm

陳明發·印刷機與《魔戒》

看看一般的家庭,汽車可能是韓國的現代,要不還有日本的豐田、本田;手機是芬蘭的諾基亞,要不還有韓國的三星、LG;電冰箱、電視機、冷氣機是中國的海爾,要不還有日本的松下、日立……。英國人不和世界拼這些;要拼,說真的也拼不來。它是現代工業的發源地,也曾經是印刷機的主要出口國。可是,它今天出版《魔戒》、《哈利波特》和其他書刊,需要德國入口的油墨與印刷機,瑞典入口的紙張。

根據英國官方2004年數字統計,商貿領域編號642Cutpaper/Board Articles出口是USD2,295,646,000/=;入口則是USD1,417,752,000/=

編號726Printing Industry Machine出口是USD794,764,000/=, 入口則是USD 994,656,000/=

編號752Paper Industry machinery出口是USD279,346,000/=;入口則是USD 312,018,000/=

這意味著英國需要進口造紙與印刷機械。

(Ref:MyDocuments/0_CrWrite/UKTrade01&02)


偏偏,大家還是沒遺忘英國,因為托爾金、羅琳和Mr.Bean,就像莎士比亞、吳爾芙、濟慈等,是世界無法替代、磁力超強的的英國品牌。這和《楚辭》、《封神榜》、《山海經》;湯顯祖、羅貫中和沈從文……,絕對有資格向全球代言中華創意,情況是一樣的。(陳明發,2006)

Comment by 說好不准跳 on December 4, 2015 at 1:03pm

陳明發·1號故事與2號故事

故事內容是文化創意經濟重要的元素。從原創內容衍生出來的產品,因為有原創內容在“代言”,有關產品的意義,就不再只限於物質層面的“功能”、“實用”,而有了精神感動的價值。有關文創的新書第三章應該詳談故事內容的價值,同時,特地提出現在流行的“代言人”現象,而提出1號故事與2號故事的理論。一般企業似乎都迷信,“代言人”是百發百中的行銷策略。本書從故事此創意經濟的利器,與讀者分享“好故事好產品、好故事壞產品、壞故事好產品,壞產品壞故事”的法則。

在故事內容章節,本書也討論到,東南亞國家有待發掘的豐富素材。這畢竟也是世界上一個古老的文化區域,這是這兒的創意文化工作者走向環球的有力資源。這個地區由於它富裕的天然資源,曾是列強爭奪的對象。今天,這兒的人民應該借此機會開發本身的文化資產;這也是富國強民的大好良機。

1號故事指的是原創故事,令人難忘的故事。例子是電影、電視與文字創作。許多時候,一部叫好叫座的電影上映後,往往也捧紅一些演員,或讓一些原已出名的藝人名聲更響,成為觀眾一時關註的對象。許多企業便趁機簽下這些藝人,成為他們的產品的代言人。代言方式一般是拍廣告:通常是平面印刷與電視電影雙管齊下。

這些廣告不管多簡單,一定有個故事,這些故事可稱為2號故事。2號故事假如是1號故事的延伸,那它會產生相乘、引爆的作用。因為,觀眾一看見那廣告,意識裏既存的1號故事感受、體會,將被喚醒出來與廣告故事結合。再短的廣告片,再簡單的廣告故事,由於受到1號故事的支援,效果便大。

許多企業不明白這道理,以為代言人不外就是惹人注目就行了。甚至請個漂亮的模特兒來亮亮相,希望消費者由於會瞄這模特兒一眼,自然就會順便看那產品一眼。假設,某產品的訴求對象是純樸愛家的乖乖女,代言的卻是花花公子雜誌的封面女郎,廣告表現了她的性感,固然能吸引有些男性的眼球,縮短消費者認識此產品的時間,認識歸認識,只是認錯了對象。認識未必適當;適當也未必動心。這是壞故事、淺度代言的困難。

寧可把重點放在創造本身的故事。普通人也能帶出好信息、感動消費者。當然產品本身要受得住考驗,沒有任何能挽救壞產品好產品配合動人的故事,那是所有的故事所在,故事給好產品添加意義、價值。它不能產生不存在的價值。某男星因在電視連續劇裏扮演皇帝而走紅,就以他在戲裏的皇帝角色代言某快熟面。連續劇的1號故事與廣告片的2號故事有所矛盾,觀眾感動的效果就不大。因為吃快熟面的皇帝,與戲裏吃山珍海味的皇帝對不上口,令人覺得很滑稽。

代言制度的存在是無需逃避的事實,應用得當,它的行銷效果也已經受到肯定。它被一般企業濫用,不表示它是錯誤的。重點在於素質與層次,適當與否。在臺灣受到國際社會孤立的1970年代,紀政在亞洲運動會的輝煌故事,是令令人感動的1號故事,當她為臺灣做任何代言廣告時,再貼切不過了。

二戰期間,希特勒圖謀在1934年奧運會中,通過德意志的田徑選手表現,宣傳他的特優種族論點。可是,一位來自美國的黑人選手傑西歐文,卻頻頻在跑道上打破記錄,粉碎了希特勒所謂的種族有優劣論。今天,傑西歐文成為奧運會的一個偶像,由他來代言眾生平等的故事,是何等貼切?偶像是載體,形象、觀眾的記憶,概念,反射、反應;他們的一舉一動都受人關注,成為話題。媒體也就沖著這受目的現象,拿他們做題材。(陳明發,2006)

Comment by 說好不准跳 on December 4, 2015 at 12:53pm

陳明發·如果再出版一部有關文創的書

創意源自個人; 如果再出版一本有關文創的書,其內容絕不可滿足於討論“文化創意經濟是什麼?”

它必須建立於一個完整的學術體系上,所以必須解決:文化創意經濟怎麼做?

為了解決這問題,此書花了四個章節,個別探討:怎樣找創意、怎樣搞事業;怎樣帶領創意經濟組織;以及怎樣培育創意經濟型人才。

這些章節不是一般地泛泛討論原則,而是引介一些被證明有效的知識創造技術,例如:儲藏方格技術、軟系統技術、焦點團體與企業大學等。

此書應該向一些先進的國家借鏡,看看達文西密碼、德國2006年世杯賽,怎樣耕耘他們的文化創意經濟,大賺外匯的同時,也在提升它的軟力量與創意城市指數,吸納環球人才為他們的富強效勞。(陳明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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