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學靈《中衛文化縱橫》文化觀察(4)

相親。即男方得到佳音後,父母和媒人一道領著兒子、帶上禮物到女方家“驗女婿”。女方家長愉快接“色倆目”,則表明正式同意兩家聯姻,女兒不得再許與他人。從此,雙方當事人可以經常見面。此屬小夥子跟姑娘的正式見面,通常贈送見面禮。

訂婚。俗稱吃定茶或道喜。經過一段時間的了解,青年男女雙方彼此滿意對方時,可擇日訂婚,亦稱“插花”,日期一般都選擇在星期五,即主麻日。男方家準備兩身高檔衣料,帶上二三十個糖、茶、果脯包,俗稱封包,或曰之糖份子、茶盒子,也有送一只或半只綿羯羊的。這一天,男青年在父母和媒人的陪同下,帶上禮物親到女方家。女方家也相應給未來的女婿娃準備好衣、帽、鞋等禮物,請來舅舅、舅媽、七姑八姨及朋友鄰里若干人,籌辦宴席,熱情款待,共同驗一驗女婿。宴席完畢,雙方父母當著眾親友的面相互道一聲“色倆目”,表示把最美好的祝福送給了新結的親戚,並示意這門婚事已定,不得反悔。定親後,男方家按照女方的要求“納禮”。聘禮多少應按照男方家庭條件和經濟實力而定,以往,一枚鐵戒指、一把干棗也不算少,關鍵重在情誼;時下,隨著經濟條件改善,觀念的更新,聘禮越來越高了,一般為數身質量上好的衣物、家具擺設、家用電器、金銀首飾、高檔手表、電動自行車、摩托車等,有的予以電腦等嫁妝。送聘禮時,男方家請來阿訇和媒人,由親屬三五人帶著聘禮送達,女方家中也請好一位阿訇和親屬在家中恭候,俗稱接盒子,媒人還得代男方親家表白些客套話,女方母親接盒子後用客氣話回敬。阿訇根據《古蘭經》有關章節,結合兩家情況,講述結親的好處,然後誦讀《古蘭經》祈求真主保佑親事平安順利。經誦畢,眾人接“杜哇”,雙方互道“色倆目”,並人席就餐,再以逗樂的方式戲弄一番新女婿,以活躍氣氛。

娶親。男方選定結婚日期,由媒人傳達,一般有兩三個日子供女方選擇。待日期確定後,男女雙方到政府相關部門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並同時籌備婚禮用品,向親朋好友發出邀請。

本地回族婚俗文化之中,娶親的過程別有講究和風趣。結婚的頭天,娘家得請巧娘能婦為女兒開臉盤頭、戴耳環、洗“離娘水”。開臉,即把新娘臉上的汗毛用線繩子拔凈,搽上粉,顯得白白嫩嫩;盤頭,就是將發辮綰成發髻,表示少女時代已經成為過去;離娘水,意味新娘在婚前要渾身沐浴,洗一次大凈。婚禮當天上午,首先請剛做完“晨禮”的阿訇和滿拉到家里過“爾麥里”,表示接受安拉的恩典。男方家請來堂姐夫帶隊,另請一位聰慧賢淑的新媳婦作陪,前去娶親,寓意喜上加喜。以往用毛驢馱或轎子擡,條件好的用拖拉機拉,現在則用小轎車迎娶新娘,車前掛個用紅綢緞被面挽的花結,以示喜慶吉祥。新娘騎驢、上轎或坐車,雙腳不許離地,通常由舅舅勞駕,將新娘抱起放到騎乘里。除宗教禮儀外,漢族的娶親、成婚與回族婚俗有同工異曲之妙,添箱、哭別、搶親、倒氈、說喜等別具風格且富有戲劇性。

成親。結婚是青年人一生中最幸福、最值得紀念的時刻,中衛回民特別看重這一天,總是把婚禮辦得喜慶隆重,非常體面。一家嫁娶,全村總動員,幫忙的,安站的,把廚的,當總管的,人人有活干,運轉有條不紊,還得有閑遊散轉捧場的。新媳婦娶進家門後,迎貴客,念“尼卡哈”,說針線,認干媽,鬧洞房,搟長面等,諸項嚴格按程序進行。舉行婚禮時,由阿訇用阿拉伯語為新郎新娘念“尼卡哈”,即證婚詞,再用漢語解釋一遍,並問新郎新娘是否願意結為夫妻。回答同意後,阿訇當眾宣布:“從現在起,你們倆正式結為夫妻!”並告誡一對新人要互敬互愛,白頭偕老。舉行婚禮儀式時,由阿訇將放在桌子上的花生、棗子、核桃、糖果等撒向參加婚禮的人群,寓意“早得貴子,男娃女娃隔開生”。禮畢,主人設宴招待送親之人和親朋好友。值得一提的是,女方家所選派的送親人數非常講究,有“送親要雙不要單,大人娃娃一齊算”諺語為證。儀式結束後,新婚三天沒大小,最熱鬧的還要數“耍新郎”。一般是新郎被蜂擁而上的年輕人用早已準備好的墨汁或鍋底灰將臉抹黑,直到新郎躲閃著鉆進新房方才罷休。“耍房時候沒大小,不耍公婆不熱鬧。”有的地方還時興耍公婆,以增添婚禮的喜慶氣氛。說針線也是一個生動場面,即由娘家人打開箱櫃,擺出新娘的陪嫁物,請一位能說會道的人,依據民間歌謠的腔韻現場編詞,一件一件地表白,誇贊娘家陪嫁之豐厚和新娘的心靈手巧。新婚之夜的“鬧洞房”著實精彩,年輕男子別出心裁地逗新郎新娘表演“節目”,俚語豐富,令人捧腹。

第二天,新娘要早早起床洗“烏斯里”(伊斯蘭教沐浴方式,即大凈),然後洗漱裝扮,戴上蓋頭,名曰“上頭”,標志著已經完婚,然後由新郎陪著逐一認親,名曰“拜親”。第三天,新娘由新郎陪著回娘家看望父母,稱作“回門”,當日返回。漢族新娘亦然,所不同的是即日一大早由娘家弟弟送來“洗臉水”,一來應俗,二來報平安。一般漢族婆家都很在乎“水路”和貞操,經過新婚之夜如若發現新娘有腋臭之類或者不見“紅”,便由娘家人領回,休婚作罷。

婚後如若夫妻不和可以離婚,不需要舉行任何儀式。舊時,回族男子不要女人說“休了”,女人不要男人則叫“離了”。現在,只要在政府部門辦個手續就具備離婚的法律效力。若要復婚,則仍然要按照結婚的儀式請阿訇念“尼卡哈”。

回漢族歷來不主張獨身主義,女孩在傳統上有早婚習俗,素行“十三盤頭十四嫁,十五抱個胖娃娃”之事。回族一般堅持族內婚,諺語道:“回回親,親套親,砸斷骨頭連著筋;回回親,親連親,轉著軲轆都是親。”但由於本民族內擇偶范圍的局限,加之民族關系融洽,當代回族與漢族之間通婚者日漸增多。在傳統生活方式中,回族很難或很少締結跨地區、長距離婚姻關系。在一個人口相對集中、地域相對狹小的范圍內,實行族內通婚,就很容易形成這種“親連親,親套親”的婚姻關系。回族見面,三言兩語,即可攀上親戚關系。諺語對這種民俗現象的描述,就顯得生動準確且自然貼切。

現時中衛回族的婚嫁儀式,已比以往大大簡化了,但仍體現著許多宗教和民族特點。舉行婚禮時,還必須保留念“尼卡哈”儀式。新人領取結婚證書後,須再請阿訇寫一份“依扎布”,即用阿拉伯文書寫的證婚書。在結婚前一天或當天,必須請阿訇來為一對新人念祝賀經文,並分別詢問新郎、新娘是否同意彼此結合為夫婦。阿訇在得到肯定的回答後,還要按照一定內容諄諄囑咐一番,最後一對新人表示遵從教導,念“尼卡哈”儀式就算結束。

一般而言,回族婦女婚後所生小孩,除起個好聽易記且吉利的官名外,還要請阿訇起取經名,誦讀《古蘭經》。一般經名多選自伊斯蘭教歷史上有名望的聖人和先哲之名。孩子滿月後,也有給小孩過“滿月”“百天”或“周歲”習俗的。一般是做長面給長輩吃,表示長命百歲。回族男孩長到12歲左右即為“出幼”年齡,家長要領到清真寺去行“割禮”,即由阿訇誦經完畢之後,將孩子生殖器官的連筋割斷或將包皮割去,名曰“遜奈”,此乃回族穆斯林的聖行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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