困困《玩物尚志》海明威贈我Moleskine小本

好多人都知道,1920年代待在巴黎的海明威正在經歷他的青春歲月,他的青春那就是文學的青春呀,貧窮、年輕、拼命寫作,盤算著一個小說能不能賣出去。那時候他正在創作《太陽照常升起》。隨便有那麼一天,他來到丁香咖啡館,還要了一杯聖詹姆士牌朗姆酒,一般他是站著寫作,一只手上是鉛筆,另一只手上是酒杯,一旦開動馬力就打不住,光開頭就能寫上兩千字。不過這一天他狀態不大好,只是遲疑著在本上寫下了一句話:"你屬於我,整個巴黎屬於我,我卻屬於手裏的鉛筆和筆記本。"

這段逸聞可不是在什麼作家八卦書或者文學評論上看到的,而是掛在Moleskine筆記本的主頁上,那裏用篤定的口氣說:"雖然海明威沒有點明他到底屬於哪種筆記本,可之後無數的手稿證明,他使用的正是Moleskine,他只鐘愛Moleskine。"當然了,現在海明威先生已經是個經久不衰的暢銷商品主題,可以購買依據他《流動的聖節》改編的巴黎徒步旅行指南,或者幹脆報名參加"海明威冒險"旅遊團,沿著作家的足跡到法國、西班牙、意大利、非洲、加勒比海和古巴轉一圈兒(全程無購物),還可以買到他最愛的朗姆酒、小木船或者左輪手槍……可這些玩意都太在外圍打轉了,沒有什麼比得上筆記本,更接近海明威之所以是海明威的核心,更觸動文學愛好者隱秘的意識。

這個叫Moleskine的筆記本長得很素凈,雖然大小不一,分了隨寫本、周記本、繪圖冊等不同款,可長相都一樣:有個純色的磨砂手感硬殼封皮,攔腰一個封套,右側有個彈性扣環,翻開是清楚明白的橫豎線稿紙,手感柔韌呈淡黃色,沒有一句廢話也沒有一個搗亂的插圖。按照時尚雜誌愛用的說法,這樣的物件可稱得上"低調奢華",別看它蔫不兮兮的悶騷樣子,

其實都是為了反襯那"奢華",封套上印著清晰可見的宣言:"這是屬於海明威、畢加索和查特文的傳奇!"我覺得這句宣言對凡?高挺不公平,據說他至少用掉了7個Moleskine小本,一些手稿現在都賣天價了,單講那些紙片少說也分到了點零頭,所以說凡?高是哄擡這個小本物價的大功臣,Moleskine可相當不便宜,至少要好幾百塊錢一本。由於這有講究的來頭,不僅現在很多文人雅士點了名要用它,還頻頻亮相影視作品,比方說《達芬奇密碼》裏決定人類歷史的線索就被抄在一個Moleskine小本上,"穿PRADA的女魔頭"則揮舞著Moleskine發號施令。

傳說最早是由一個在巴黎的叫"圖爾斯"的小文具作坊生產,"Moleskine"的發音跟"鼴鼠皮"差不多,後來不幸在1986年倒閉了。一直到1996年,有個意大利人發現了其中奧秘,註冊公司Modo&Modo翻新生產。按說現在的Moleskine已經不是早年間藏在文人墨客口袋裏的那個,也經常受到質疑,不過意大利人狡辯得特坦誠:"這有點誇大,這就是生意,又不是科學,講什麼準確。"現代版Moleskine在網絡時代扮演著浪漫的"尚古主義"角色,曾經搞過一個"帶著Moleskine去旅行"的活動,每個人在小本本上寫下隨行見聞,再把它送給偶遇的陌生人,如此傳遞,大家都去聽那真實的清泉敲打巨石的聲音,讓墨水落在有質感的紙上。

我這麼津津樂道Moleskine,是因為最近收到了幾個這樣的小本本,饋贈人,暫且叫他海明威吧,他在贈言裏預祝我使用Moleskine寫出鴻篇巨作。說實話,這既讓人有壓力,又仿佛如虎添翼。我翻開那個硬殼,好像真的感到海明威的仙氣撲面而來。我應該在一個靠海的城市使用它,那裏人煙稀少,不會整夜整夜都有人在我家喝酒胡侃,可也得有幾個同樣想寫出點什麼的朋友(他們也都懷揣著Moleskine!),在頭腦卡殼的時候可以互相傾訴,偶爾還能見到他們在街上奔跑,仿佛靈感突現不趕緊請到紙面上就會丟失在路途中。我找到一個僻靜的咖啡館,窗外正好有個雕像,以便我可以象海明威一樣,寫不出什麼來時就描述描述雕像。我打開Moleskine,要了杯酒,摸出筆,對了,Moleskine官網上說,最適合這個傳奇小本的是德國產Palomino棕馬牌鉛筆,我有一大把!我感到心曠神怡、狀態上佳,就好像買了一個不凡的手袋終於為其湊齊了相搭配的衣物、帽子和小高跟鞋一樣。可是這時候突然發現還缺少一樣東西,那就是,我沒有任何值得寫在Moleskine上的字句。

又猛又嫩牛角扣大衣

我年紀輕輕就有一件牛角扣大衣,四只搭扣,兩個口袋,兩條肩線,一扇帽子,面料厚得像棉被,每逢穿上都像罩了只啤酒桶,好在再松垮也架不住釋放的青春噴薄而出呀。那時候上初中,哪曉得牛角扣大衣的來歷,只看見日劇裏男男女女人身一件,尤其冬天戲,好像就沒別的可穿了。印象最深的是《白線流》裏的柏原崇,唇紅齒白穿一紅色牛角扣,真是華美少年,可惜偶像劇再美演得也凈是些不幸的事兒:相愛的人不能在一起,中間冒出好多小三,小四。

後來知道牛角扣大衣跟日本人沒關系,而是純粹的英國式。還有個英文名叫"達夫大衣"(Duffelcoat),源自一個比利時小鎮,那種叫人非常有存在感的面料就出自那裏。一戰時它被當成英國皇家海軍的制服,據說因為料子厚既防風又抗打,戰爭結束後大衣剩了好多,被制衣商Gloverall收購,稍加改良竟成了風靡的經典英式單品。二戰牛角扣大衣又重裝上陣,戰後再度流行。英國年輕人總愛推崇跟戰爭有關的東西,牛角扣大衣啦,巴寶莉風衣啦,雪茄也算一個,可能他們覺得自己的生活與父輩或祖父輩相比缺少英雄主義,就只好模仿丘吉爾了。愛穿牛角扣的名人多了去了,可除了那只代表英國的帕丁頓熊外,其他都是狠角色。比如1950年代英國反對核裁軍行動的那些"憤怒的年輕人",招牌形象就是牛角扣大衣,還有亨利?福特的二閨女,不顧家族臉面,穿著此款大衣跟希臘的航運大亨私奔了。還見過

一幅照片,是80年代英國有名的左派政客邁克?佛特,正穿著牛角扣在一屋子裏慷慨陳詞,他身後是一面大旗,慶祝納爾遜1805年打敗法國,配有無敵艦隊畫像,上書:"讓歷史重演,再次打敗他們!"

英國的時尚雜誌一到冬天就感慨:"牛角扣大衣從兩次世界大戰中存活,扛過了炸彈和反復無常的時尚,到今年,還是經典!"幸好我那件在顛沛流離中早就丟掉了,要不然看著如此長久不衰的大衣,還不生出許多感傷:我那自以為很長的青春期,還比不過一件衣服呢。可日本人不論老少,人人愛穿,我跟一個從日本歸來的小妞聊起來,她也鬧不明白是為什麼。難道都是島國惺惺相惜?據說英國剛流行牛角扣大衣的那幾年,就有日本詩人做詩贊美,題目翻譯過來大概是"風雨無阻",也不知是真是假。歷史上穿牛角扣的猛人很多,可真要穿好了又會顯得青春勃發,所謂又猛又嫩,好似某種海鮮,這又扯出了日本人既尚武又有學生情結。不論如何牛角扣大衣是萬萬不能穿來撒潑的,穿個英國海軍制服,就會覺得這個潑婦還太文靜了,要靠父權撐腰,得要桃紅柳綠展現身段,才好叱責叫罵坐地大哭。關鍵時刻穿了牛角扣就好像民國時期穿洋裝的情婦,得有真本事,才會讓人刮目相看,心說這個女人不一般。可惜今年冬天真本事沒看見,倒是多少少女、偽少女們對牛角扣大衣搭巴寶莉圍脖這一經典範兒徹底失去了幻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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