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小波《紅拂夜奔》の〈關於有趣〉第三章(7)

我已經說過,衛公原本是個本分人,天性樂觀,他從來也沒想到全城的人都在策劃拿他做包子,而且一點都不露口風。這件事讓他很生氣,覺得應該重新估價眼前的世界和做人的態度。至於他害死了好多人,應該給他們抵命之類的事,他一點沒想。不管怎麼說,衛公不過是喝醉了在房頂上跑了跑,並不是有意要害死那些人。當時屋子里黑古隆咚,紅拂也看不清衛公的表情,只覺得他的手直往自己懷里伸,她就使勁推他,心里還有點後悔,覺得自己到這個地方來有點欠考慮。就在這個時候,忽然房子四面響起了很猛烈的水聲,好像這間房子的四鄰全是淋浴室一樣。雖然她早就嗅出了這里有很濃厚的氣味,還是問了一句:下雨了嘛?這當然不是下雨,而是那一百二十八個公差在房子四周尿尿。李衛公覺得全身的血都往臉上冒,大吼了一聲“你媽逼!”在黑地里摸到一根繩子頭往下一拽,四堵土墻就朝外倒下去了。這個把戲使紅拂很驚奇,覺得李衛公簡直是要風得風,要雨得雨。但是不容她說些什麼,頭頂上的房頂就掉下來,把他們都罩住了,而且轟的一聲巨響,塵土飛揚。李衛公一躍而起,破房頂而出。不過在這時候他還幹了他這輩子最後一件善良的事——抓住了紅拂的手腕,拉著她一道跑了。

我現在知道,李衛公三十歲以前在洛陽城里本分為人,這段時期里他很善良,但不夠偉大。後來他逃出了洛陽城,就再也不善良,但是很偉大了。但是在他善良時,身上有偉大的成分。比方說,上面來的人員在他墻下尿尿,把墻都要尿倒了,他也沒有說什麼,只是很本分的用繩子把墻拴住,讓它倒不下來——這是他善良的地方,是主流大方向。不善良的地方是他把繩子打了活結,抓著繩頭一拽就開,好像隨時準備砸死誰。後來他真的用土墻埋住了好多人,而且趁著塵土飛揚時拉著紅拂逃跑,在灰土里見到人影就照他兩腿之間猛踢一腳,讓他把雙手夾在腿中間滿地打滾——李衛公原來是流氓,最善於幹這一手,但以前沒踢過公差。他就這樣跑掉了,至於土墻砸沒砸死人,他又踢沒踢死人,都一點也不重要,因為他跑了以後那一批公差反正都活不了。除此之外,街坊四鄰也都遭了殺頭之禍,他害死人的數目就此有了大批的進帳。

在我們生活的地方,因為有了“連坐”這種事,一切都複雜了。舉例言之,我們系里有個女人生了第二胎(這是不許可的),因此就要罰全系的獎金,一直罰到了我身上;而我是個單身漢,卻要為別人生孩子而掏錢——我怎麼也想不起我幹了什麼與此有關的事。李衛公從他家里逃走,犯下了殺差造反的重罪,按照一人造反十戶連坐的原理,就要把相鄰的十戶人家滿門抄斬,這又給劊子手造成了很大的麻煩,因為他只有殺男人的鬼頭大刀、殺女人的坤刀,卻沒有殺吃奶嬰兒的刀。而揮起殺大人的鬼頭大刀去殺嬰兒是不行的,會被人譏為小題大作,還會有人說他太殘忍,所以他只好自己掏錢打了一把小刀子,後來不是總用得著,只好廉價賣給了殺羊的屠夫,到下次殺小孩子時再找他借。這些腦袋都殺好以後,就送到四門去懸掛,但是這一回人頭多得沒地方掛,只好用繩子串起來,遠遠看去,好像城門上在晾蒜。而李衛公本人卻很卑鄙地逃跑了。當時正是半夜,所以沒有逃出城去,而是找地方躲起來了。

“連座”這種想法本來是這麼考慮的:每個人都是在別人中間生活,所以他們天生小心翼翼,生怕招致別人的仇恨。假如一個人惹禍會連累到一大批人,那他一定會更加小心。這種想法是好的,但是對衛公這樣已經害死了上千人的家夥卻是不起作用。假如我是他,到了這種地步也只好豁出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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