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春青 ·在「追問真相」與「意義建構」之間(7)

五、文學闡釋的重要性

張江教授《再論強制闡釋》一文也存在一些可以進一步商榷的問題,比如對造成「強制闡釋」的各種原因,特別是心理原因的探討所占篇幅較大,而相比之下,關於如何克服或避免「強制闡釋」的論證則篇幅較少。此外,他關於文學闡釋的判斷尤其是我不能茍同的。他說:「必須明了的是,文學的闡釋目的是求得共鳴,有共鳴即可,無真假對錯可言,不可證實,亦難證偽,極而言之,也無須證實與證偽,共鳴而已。歷史和其他學科的研究卻大為不同。」(11)也就是說,文學闡釋的唯一目的就是尋找「共鳴」,因此評價文學闡釋是否有效的唯一標準就看其是否獲得「共鳴」。

我的不同意見有三。其一,「共鳴」是欣賞性閱讀過程中不自覺地產生的一種心理現象,無論是讀者與作者之間的共鳴,還是讀者與作品人物或其他讀者之間的共鳴,都是一種情感反映,絕非理性活動。文學闡釋則不然。文學闡釋不是一般意義上的閱讀,更不是欣賞性閱讀,而是一種學術研究,是理性活動而非情感反映。其二,文學闡釋與其他任何闡釋一樣,目的也是意義建構。因此在文學闡釋過程中,審美、情感、共鳴之類都是闡釋的對象,他們背後隱含的意義才是闡釋的目標。例如面對賈寶玉厭惡「仕途經濟」這一性格特征,一般性閱讀只做出贊賞或者否定的評價即可。文學闡釋則需要追問這種性格特征意味著什麽,在中國文化傳統中屬於怎樣的思想脈絡,與清代康乾時期的社會文化政治有什麽聯系,需要追問賈寶玉的「不務正業」是屬於富家子弟的自甘墮落呢還是有著更高的精神旨趣呢?等等。其三,文學是一種非常復雜的精神產品,不像歷史指向實際發生過的事件,哲學指向符合邏輯的抽象道理,文學涉及社會生活的方方面面,因此特別需要闡釋。只有通過有效的闡釋,其復雜的文化、政治、意識形態的意義才會得到呈現。也就是說,對於文學文本來說,闡釋是必不可少的,文學闡釋不僅僅是尋求「共鳴」,而同樣是一種「意義建構」。

(11)張江:《再論強制闡釋》,《中國社會科學》2021年第2期。

(作者簡介:李春青,華南師範大學文學院特聘教授(廣東 廣州 510006)。“學術研究” 2022 年 01 期

(作者簡介:李春青,華南師範大學文學院特聘教授(廣東 廣州 510006)。“學術研究” 2022 年 01 期

Views: 46

Comment

You need to be a member of Iconada.tv 愛墾 網 to add comments!

Join Iconada.tv 愛墾 網

愛墾網 是文化創意人的窩;自2009年7月以來,一直在挺文化創意人和他們的創作、珍藏。As home to the cultural creative community, iconada.tv supports creators since July, 2009.

Videos

  • Add Videos
  • View Al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