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月盛夏,我去高雄演講。一樹一樹阿勃拉的艷黃花串如同中了點金術,令城市燦碧生輝。

講完了,我再南下,去看我遠居在屏東的雙親。母親八十、父親九十一,照中國人的說法是九十二。何況他的生日是正月初七,真的是每年都活得足足的,很夠本。我對他的年齡充滿敬意。在我看來,他長壽,完全是因為他十分收斂的在用他的“生命配額”的緣故(“配額”是外貿方面的術語,指一個廠商從政府得到的營業限量)。

依照中國民間流傳的說法,一個人一生的“福祿資源”是有其定量的。你如果浪費成性,把該吃的米糧提早吃完,司掌生死簿的那一位,也就只好開除你的“人籍”了。

我的父親不然,他喝酒,以一小杯為度。他吃飯,食不厭粗。一件草綠色的軍背心,他可以穿到破了補,補了又加補的程度。“治裝費”對他來說是個離奇不可思議的字眼。事實上他離開軍旅生涯已經四十年了,那些衣服仍穿不完的穿著,真穿成爛布的時候,他又央求媽媽扯成抹布來用。

我算是個有環保概念的人,但和父親一比,就十分慚愧。我的概念全是“學而知之”,是思考以後的道德決定。我其實喜歡冷氣,喜歡發光的進口石材鋪成的地面,喜歡華貴的地毯和獸皮,喜歡紅艷的葡萄酒盛在高腳水晶杯裏……我之選擇簡樸是因為逃避,逃避不該有的墮落與奢華。但父親,出生於農家的父親,他天生就環保,他是“生而知之”的環保人士。

回到家裏,曬衣繩上到處都有父親三四十年來手制的衣架。衣架制法簡單,找根一二公分寬的竹條,裁做三四十公分長的竹段,中間打一個小洞,穿過鐵絲,鐵絲扭作“S”形,就可以掛衣服了。

 父親的藏書也離奇,他不買精裝書,只買平裝書。他認為國人的精裝書多半是“假精裝”,只是把硬紙黏貼在書外面而已(後來,有出版界的朋友告訴我,的確如此)。勤看書的人只消一個禮拜就可以讓它皮肉分家。父親的書,他真看(不像我,我早年見書就買,買了就亂堆,至於看不看,那又是另外一件事)。他保護書的方法是把書一買來就加道裝訂手續。他用線裝書的方法,每本書都鉆四五個孔,再用細線縫過。他的辦法也的確有用,三十年後,竟沒有一本書脫線掉頁的。

我偷了父親一本《唐詩三百首》,放在我自己的書架上。其實這本書我已經有好幾個不同的版本了,何必又去偷父親的?只因那本書父親買了五十年,他用一張牛皮紙包好,我打開來一看,原來那是一個拆開的大信封的反面,大信封的正面看得出來寫的是在南京的地址,那時候,父親是聯勤總部的一個副處長。老一輩的人惜物至此,令我覺得那張黃舊的包書紙比書裏的三百首詩還有意思。

夏天,父親另有一項勞己利人的活動。他拿六七只大鋁壺接滿水,放在院子裏曬。到下午,等小孩放學以後,那便是我家獨制的“太陽水”,可以用來洗澡。至於那些大壺也不是花錢另買的,而是歷年囤積的破壺。那年代沒有不銹鋼壺,只有鋁壺,南部水硬,壺底常結堿,壺的損壞率很高。壺漏了,粘補一下,煮水不行,曬水倒可以。可惜父親三年前跌了一跤,太陽水就沒人負責制造了,我多麼懷念那溫暖如血液般的太陽水,如果有人告訴我洗了太陽水包治百病,我也是相信的啊!

父親年輕時念師範,以後從軍,軍校六期畢業,也曾短期赴美,退役的時候是步兵學校副校長,官階是陸軍少將,總算也是個人物了。但他真正令我佩服的全然不是那些頭銜,而是他和物質之間那種簡單素樸的疼惜珍重。

我把他的高統馬靴偷帶回台北。馬靴,是父親五十年前騎馬時用的。那馬靴早已經僵硬脆裂,不堪穿用了。但我要留著它,我要學會珍惜父親的珍惜。

——原載1995年7月24日《人間副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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