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子

當我們抵達“鈴鐺木”車站的時候,墨爾本的夜晚已經姍姍來遲,在旅遊巴士上坐了11個小時後,我的思路卻在晚霞燃盡的黑夜開始奔跑起來,回憶這幾天來的所見所聞,並將這些感知納入理性的範疇審視,這也是為文字預熱的習慣手段,於是,那些牧場、港灣、沙灘和散發著藍色煙霧的山巒,在我眼前生動起來,那些文字似乎已經呼之欲出……

 回到marco的家中,當他問我們旅遊如何、都去了哪裏玩時;才發現我去過的地方,他都已經去過了,而且是在4年前。我估計在過去五年,甚至十年中,有無數的人去過我去過的地方,而且同樣帶回照片和留下文字。想想我走馬觀花的行程,再想想我對文字的掌握與平衡,就有理由認為,我正在構思的文字,並不具備什麽更多的原創因素。而一直以來,我都相信“原創是文化的生命”,想到我即將寫出的文字不僅被人寫過,而且寫得比我還好,那麽,我是否有必要畫蛇添足呢? 

 這讓我想起旅途中面對太平洋的時刻,我深知這一刻對我的意義,但這體驗未必對他人有意義。而進一步說,我也不能肯定,這體驗對於他人完全沒有意義。我不能知道他人的感受,但我希望分享自己的體驗。就這一點而言,恰恰就像文字的價值,文字對於讀者本無價值,讀者賦予文字什麽樣的價值,文字就具有了什麽樣的價值,而這一價值,對於寫作者而言,也許,永遠是一個秘密。 


一、
從墨爾本去悉尼


清晨的車站都是趕著去上班的人們,在著裝和表情上有著最大的交集。這一幕我司空見慣,我也無數次廁身其中,不過是在如潮的漢語面孔裏。如果說有什麽不同,那麽,外國人的神態要從容地多,我不認為有什麽決定性的因素導致了這一點,而這也就是單純依靠制度和文化無法覆制的部分,它讓一個民族或國家,甚至地區變得獨特。

 這是我在輕軌上腦海中浮現的許多想法之一,甚至是最不重要的;我在想即將開始的旅程,我們要從墨爾本去悉尼,在悉尼的市區遊覽,然後去澳洲的首都堪培拉參觀,最後去藍山地區遊玩,再從悉尼返回墨爾本。從墨爾本到悉尼之間的往返是乘巴士,車程11個小時,我並不在意旅途的漫長,只是希望一路的風光不讓我失望,更不要讓我因為觀光者的身份而覺得自己視線突兀。

 在市中心下了輕軌,我們跟著marco在還未醒來的城市街道中快速穿行,我擔心自己的腳步聲吵醒那些夢境纏繞的櫥窗和門面,多雲的天氣推遲了曙光輕撫城市的時間,唯一的暖色是交通燈和女人唇上的口紅。

 集合出發的地點在唐人街,marco送到這裏後與我們告別,趁著陽光擠進這條不寬的街道前,我打量著這個被繁體漢字裝飾過的地方,在熟悉和陌生之間尋找自己的位置,對於漢字我並不陌生,但是,日常生活中接觸的都是簡體漢字,而繁體之於簡體,要麽就是時間上的祖先,要麽就是空間上的遠親,而這種矛盾的張力,不僅是制度和文化的,也有著地緣上的原因。

 巴士上路了,我一直想看看墨爾本市區,可惜天不作美,我們動身的這天,墨爾本正好趕上陰雲天氣,整座城市都被沈重的灰色包裹起來密不透風,我以為會下雨,但是雨水也再猶豫,直到我們離開墨爾本,沿著31號公路向悉尼前行。天空豁然開朗,藍天與白雲,毫無預兆地呈現在眼前,陽光無限慷慨地遍灑在山丘與牧場橫陳的遼闊曠野上。

 澳洲的內陸多是牧場,這個曾經被稱為“騎在羊背上的國家”,在我去到悉尼的路上變得名實相符。據說,最早來到澳洲經營牧場的英國人,只是將養羊作為一種消遣,直到有好事者將羊毛帶回英國,意外地發現澳洲羊毛是優質的紡織材料,從此澳洲羊毛開始了產業化的養殖歷程。

 不光是羊,還有牛和馬,在綠色的牧場上可見牛三五成群地聚在一起,它們的悠閑是我這樣匆忙趕路的人無法想象和體會的。相對而言,馬,就很少見了。澳洲的馬多為賽馬,一匹馬的價格在五六十萬,人們可以湊錢養一匹馬,交由專業人士馴養,如果參賽獲得名次,那麽,馬的身價就水漲船高,就算不再競賽,作為種馬也是身價不菲;如果沒有跑出名次,那也不要緊,人們以此為樂,贏取名利倒是其次。

 一連數個小時,眼前的景物都沒有變化,遠處是無限遙遠的低矮山脈,近處是起伏不大的丘陵,遍布一座接一座的牧場,在行政上,這些牧場都屬於一個個小鎮,人口在兩三萬或三四萬,因為高速公路的緣故,我們無緣得見鎮中心的景象,只是牧場、牛羊還有懸掛在天邊和頭頂上的雲彩。

 車行四個多小時後,就要穿越州界,也就是墨爾本所在的維多利亞州和悉尼所在的新南威爾士州(墨爾本和悉尼分別為兩州首府),所謂的邊界只是一條名為“情人河”的小河,而這條河最後匯入“Murray River”河, “Murray River”是澳洲最長的河流,有2900多公裏長,起於澳大利亞的阿爾卑斯山脈,向西北方向流去,最後在亞歷山德拉湖附近入海,註入印度洋。

 新南威爾士州也是大分水嶺經過的地方,所謂“分水嶺”東澳北起約克角半島,南至維多利亞州,長3500多公裏,寬約兩三百公裏,海拔在八百到一千米的,一系列山脈、高原、丘陵所組成的覆雜地貌總稱,所謂分水嶺,是指它是太平洋和印度洋的分水嶺,澳洲山脈的最高峰“Mount Kosciusko”成為大分水嶺皇冠上的明珠,雖然它只有2228米高,它也是“Murray River”的發源地。

 不過,在巴士上我卻沒想過關於澳洲地理的問題,我好奇為什麽這裏的雲彩看起來是那麽低,雖不說觸手可及,但至少距離這一想象不很遙遠。我曾經工筆描繪過故鄉城市的天空,用了不少形容詞最高級來翻印記憶中的美好時刻。如果我之前來過這裏,見過這裏的天空和雲彩,相信我會斟酌自己的遣詞造句。當我努力用漢語校準眼中的這片陌生大陸的時候,才發現,這是一片逃逸於漢語射程的土地,它讓語法和詞匯失靈,我甚至以為不僅是漢語,恐怕英語也無法托舉起這片大陸的記憶和風光,在英國船長庫克在1770年抵達澳洲後,澳洲的文字歷史從此開始,而在此之前,土著人的澳洲只是一片傳說、藝術、音樂和神秘構成的大陸。我想,這才是澳洲大陸本來的意思,只有在土著人的眼中和故事裏,我才能理解這片土地,或者說,作為一個觀光者是無法真正理解這裏的,我是這片大陸的旁觀者,置身於這片文化土壤之外。據說,澳洲土著人過著遷移的生活,在前往下一個居住地之前,會一把火燒掉帶不走的一切,這不僅僅是言語道斷的程度,而幾乎拒絕了時間和歷史,對文化的染指與掌控,而在某種意義上,這也是最徹底的自由。在被漢語文化繩墨已久之後,我能理解那些山脈、河流、樹木和草場嗎?我能理解那些土著人吹奏的土著樂器的旋律和心聲嗎?我所看到天空和雲彩,在土著人眼中是否更加的優美動人?而當我努力用鏡頭和文字捕捉這一剎那的感受,並急於與人分享的時候,土著人已經在這裏生活了千年萬年,這些天空的藍,雲彩的白,草場的種種青綠,以及河流的清澈,還有更多我想象不到的事物,已經作為血液融入了土著人的生活和記憶。在某種意義上,我並不比早200多年的英國人更像一位觀光者,甚至,土著人也並非這裏的主人,這片大地才是真正的主人,她在與我們所有人分享她的家園。

 悉尼在墨爾本的北面,所以越往北走,黃昏到來的就越早,下午五點的時候,墨爾本還是太陽高懸,而在悉尼已經開始進入黃昏。我們到達悉尼的時候,是晚上七八點鐘,悉尼已經是燈火夜色。

 我們入住的旅館,正對著一條繁華的街道,當我被倦意披上睡衣的時候,悉尼,夜妝正宜…… 

 寫於2012年11月19日 傍晚

(2012/11/25 發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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