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慶芳·我對文化創意產業本質之「反思」

作者:李慶芳,實踐大學國際貿易系副教授。對於文化創意產業的看法是:(1)「文化」就是「在地的生活脈絡」。(2)「創意」可以提升「人文素質」。(3)文化創意應從價格提昇至價值層面。個人認為,若我們能重新理解文化創意產業的本質,就可以解構「百貨公司」與「文化創意園區」出觀點的差異,甚至融合「文化」、「創意」、「產業」三者,而讓相關利害關係人共創價值。文章由實踐大學國貿系黃繹恩整理、陳薇如校稿。


生活與創意的爭辯

究竟什麼是文化創意產業呢?我其實對這個領域不是那麼熟悉;不過,個人對「文化」「創意」產業的看法是這樣的:「文化」就是一種生活方式,反正涉及生活、生產、生命的事物,都可以稱為「文化」。而「創意(creative)」就是一種新概念、新素材,加上「新」的元素,或者「從無到有」、「從有到更好」的歷程,都可以稱得上「創意」。換言之,我對「文化創意」產業的看法比較廣泛的,只要結合日常生活(daily life)與工作實務(work practice),都是文化創意產業。

然而,卻不是大家的看法都是一致的。有些人的看法比較嚴謹,一定要精緻的、跳脫的、全新的事物,才稱得上是文化「創意」,也就是偏重創意;因此,松菸文化創業園區的業種就是受到大眾的爭論;這樣的爭辯提醒大家「百貨公司」與「文化創意園區」應該是不同的;其目的應該是要鼓勵大家透過「文化創意」的概念,持續提昇工作態度、生活品質與人文素養。我認為,這是大家對於「百貨公司」與「文化創意園區」那條「界線」的爭論罷了。


以下,是我一次走訪大陸的經驗,並對於文化創意產業的三個看法:

第一、「文化」就是「在地的生活脈絡」。

第二、「創意」可以提升「人文素質」。

第三、文化創意應從價格提昇至價值層面。



「文化」就是在地的生活脈絡


第一、文化就是「在地的生活脈絡」。個人認為「文化」一詞不可脫離大眾的生活型態太遠,必須符合在地生活脈絡。倘若,「文化創意產業」的作法脫離在地生活脈絡太遠,就會跟在地的生活脫節。或者,就變成少數文化,例如少數民族文化。故「文化」與「在地生活脈絡」是不可分割的。當我們定義某個「文化」時,其實也定義「這群人」的「生活脈絡」。

這次參訪「文化創業產業」的經驗發現,大陸地區的日常生活層面上,在地的生活脈絡是「大型化的量販市場」或「金字塔頂端」的差異。而其日常的生活用品大都以大型化、集中化的方式呈現,這正是呈現一般大眾層面之「生活脈絡」。


「創意」提升人文素質


第二、創意是要提昇「人文素質」。創意一詞是從無到有、從有到更好、更美、更完善的概念。此外,「創意」還是要能跟在地的生活方式結合,才能真正提升工作態度、生活品質與人文素質。倘若,「創意」脫離了生活方式、又無法提昇生活水準或心靈層次的話;這個創意就只是「創意」、而非「文化創意」。故文化層面的「創意」一詞,在此最好能結合生活方式,「創意」才能對文化產生實質的影響力。


這次在大陸參訪,我也見識到一些在地的文化創意,例如:「茶道文化」融入生活當中,商業行為與茶道文化結合,大多數的企業內都有專門的「泡茶空間」;也衍生出許多有關的茶具、茶架等用品。我也看見將三合院的大門、船身,變身泡茶的桌子。同時,也接觸相關的生活用品,如燭台、花架等與生活脈絡結合之創意作品。



文化創意應從價格到價值


第三、文化創意產業應「從價格到價值」,這是一種心態的問題。文化就是生活方式,創意是指新的創作,「文化創意產業」既然是一個產業,一定是透過「文化創意商品(商業模式)」才能永續發展;也因此,必然會觸及「價格」與「價值」的議題。

個人認為,應從價格提昇至價值的思維;倘若我們只定調在「高價位」、「奇特性」、「與生活脫節」的創意商品,儘管這也是文化創意商品,但是這變成是少數人的文化生活。是故,當我們提及「文化創意產業」的同時,就必須提醒自己,應回到文化創業產業(商品)的定位與使用者的生活脈絡。

此外,高價位的藝術品、稀有品,確實有其價格與價值,但他可能是小眾的「文化創意」商品。儘管平價的文化創意商品相對價格較低,但大多數人可以買得起,於生活中實用這些商品,確實帶來生活的幸福感,它就是一種文化創意產業。因此,個人認為文化創意商品(產業)的本質還是人性、人心的問題。

這次在大陸參訪,我也看到大陸大量、大眾的低價市場。這個現象也提醒我們,在文化創意這個領域,台灣該走的是小量、小眾、精緻、蘊含台灣文化元素,且與台灣生活脈絡相結合的文化創意市場。


反思:文化創意的本質涉及物質與心靈


文化創意產業(商品)是一個概念,透過這次參訪經驗與反思,讓我更進一步理解思「文化創意」的本質。我的解讀是:「文化」就是一種在地脈絡的生活方式。「創意」是一種更新、更好、更美的生活態度,以提升人文素質。「產業(商品)」會涉及價格與價值的迷思中,但亦是使文化創意產業生根與永續發展的商業模式。故,文化創意產業的本質是一種提升「工作態度」、「生活品質」與「人文素養」的商業模式。


其次,「價格與價值」的爭辯本質是「創意」,關鍵是「創作者」與「使用者」認知的價值。「創意」必須與生活(文化)有關,才能永續發展。「文化」其實就是某一群特定人的生活脈絡。故「文化創意產業」要融合與平衡「在地生活脈絡」、「創意」、「創作者認知價值」、「使用者認知價值」。


最後,從探究文化創意產業本質的過程,我們可以重新理解這些對立的本質:

(1)在地脈絡「文化」與「創意」的對立,或「百貨公司」與「文化創意園區」的對立;

(2)「物質」與「心靈」的對立;

(3)價格與價值的對立。

或許,當我們重新理解這些表相的對立後,可以更清楚理解「文化創意產業」的本質、定位、與推動的意圖。我想,每位參與者的意圖都不同;或許,這也就是一種現代人的生活方式,該以更開闊的心胸看待「百貨公司」與「文化創意園區」的爭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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