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小時候便能飲酒,所謂小時候大約是十二、三歲,這事恐怕也是環境造成的。

我的故鄉是江蘇省的泰興縣,解放之前故鄉算得上是個酒鄉。泰興盛產豬和酒,名聞長江下遊。杜康釀酒其意在酒,故鄉的農民釀酒,意不在酒而在豬。此意雖欠高雅,卻也十分重大。酒糟是上好發酵飼料,可以養豬,養豬可以聚肥,肥多糧多,可望豐收。糧——豬——肥——糧,形成一個良性的生態循環,循環之中又分離出令人陶醉的酒。

在故鄉,在種旱谷的地方,每個村莊上都有一二酒坊。這種酒坊不是常年生產,而是一年一次。冬天是淌酒的季節,平日冷落破敗的酒坊便熱鬧起來,火光熊熊,煙霧繚繞,熱氣騰騰,成了大人們的聚會之處,成了孩子們的樂園。大人們可以大模大樣地品酒,孩子們沒有資格,便捧著小手到淌酒口偷飲幾許。那酒稱之為原泡,微溫,醇和,孩子醉倒在酒缸邊上的事兒常有。我當然也是其中的一個,只是沒有醉倒過。孩子們還偷酒喝,大人們嗜酒那就更不待說。凡有婚喪喜慶,便要開懷暢飲,文雅一點用酒杯,一般的農家都用飯碗。酒壇子放在桌子的邊上,內中插著一個竹制的長柄酒端。

十二三歲的時候,我的一位姨表姐結婚,三朝回門,娘家置酒會新親,這是個鬧酒的機會,娘家和婆家都要在親戚中派幾個酒鬼出席,千方百計地要把對方的人灌醉,那陣勢就像民間的武術比賽似的。我有幸躬逢盛宴,目睹這一場比賽進行得如火如荼,眼看娘家人紛紛敗下陣來時,便按捺不住,跳將出來,與對方的酒鬼連幹了三大杯,居然面不改色,熬到終席。下席以後雖然酣睡了三小時,但這並不為敗,更不為醜。鄉間的人只反對武醉,不反對文醉。所謂武醉便是喝了酒以後罵人、打架、摔物件、打老婆;所謂文醉便是睡覺,不管你是睡在草堆旁,河坎邊,抑或是睡在灰堆上,鬧個大花臉。我能和酒鬼較量,而且是文醉,因而便成為美談:某某人家的兒子是會喝酒的。

我的父親不禁止我喝酒,但也不讚成我喝酒,他教導我說,一個人要想在社會上做點事情,需有四戒,戒煙(鴉片煙),戒賭,戒嫖,戒酒。四者湎其一,定無出息。我小時候總想有點出息,所以再也不喝酒了。參加工作以後逢場作戲,偶爾也喝它幾斤黃酒,但平時是決不喝酒的。

不期到了二十九歲,又躬逢反右派鬥爭,批判、檢查,惶惶不可終日。我不知道與世長辭是個什麽味道,卻深深體會世界離我而去是個什麽滋味。一九五七年的國慶節不能回家,大街上充滿了節日的氣氛,鬥室裏卻死一般的沈寂。一時間百感交集:算啦,反正也沒有什麽出息了,不如買點酒來喝喝吧。從此便一發不可收拾……

小時候喝酒是鬧著玩兒的,這時候喝酒卻應了古語,是為了澆愁。借酒澆愁愁更愁,這話也不盡然,要不然,那又何必去飲它呢?

借酒澆愁愁將息,痛飲小醉,淚兩行,長嘆息,昏昏然,茫茫然,往事如煙,飄忽不定,若隱若現。世間事,人負我,我負人,何必何必!三杯兩盞六十四度,卻也能敵那晚來風急。

設若與二三知己對飲,酒入愁腸,頓生豪情,口出狂言,倒黴的事都忘了,檢討過的事也不認賬了:“我錯呀,那時候……”剩下的都是正確的,受騙的,不得已的。略有幾分酒意之後,倒黴的事情索性不提了,最倒黴的人也有最得意的時候,包括長得帥,跑得快,會寫文章,能飲五斤黃酒之類。喝得糊裏糊塗的時候便竟相比賽狂言了,似乎每個人都能幹出一番偉大的事業,如果不是……不過,這時候得註意有不糊塗的人在座,在鄰座,在隔壁,在門外的天井裏,否則,到下一次揭發批判時,這杯苦酒你吃不了也得兜著走。

一個人也沒有那麽多的愁要解,“問君能有幾多愁,恰似一江春水向東流。”愁多得恰似一江春水,那也就見愁不愁,任其自流了。飲酒到了第二階段,我是為了解乏的。

一九五八年大躍進,我下放在一爿機床裏做車工,連著幾個月打夜工,動輒三天兩夜不睡覺,那時候也顧不上什麽愁了,最大的要求是睡覺。特別是冬天,到了曙色萌動之際,混身虛脫,像浸泡在涼水裏,那車床在自行,個把小時之內用不著動手,人站著,眼皮上像墜著石頭,腳下的土地在往下沈、沈……突然一下,驚醒過來,然後再沈、沈……我的天啊,這時候我才知道,什麽叫瞌覺如山倒。這時候如果有人高喊八級地震來了!我的第一反應便是:你別嚷嚷,讓我睡一會。

別叫苦,酒來了!乘午夜吃夜餐的時候,我買一瓶糧食白酒藏在口袋裏,躲在食堂的角落裏喝。夜餐是一碗面條,沒有菜,吃一口面條,喝一口酒;有時候,為了加快速度,不引人註意,便把酒倒在面條裏,呼呼啦啦,把吃喝混為一體。這時候,我倒不大可憐魯迅筆下的孔乙已了,反生了些許羨慕之意。那位老前輩雖然被人家打斷了腿,卻也能在櫃台前慢慢地飲酒,還有一碟多乎哉不多也的茴香豆!

喝了酒以後再進車間,便添了幾分精神,而且混身暖和,雖然有點暈暈乎乎,但此種暈乎是酒意而非睡意;眼睛有點朦朧,但是眼皮上沒有系石頭。耳朵特別尖靈,聽得出車床的響聲,聽得出走刀行到哪裏。二兩五白酒能熬過漫漫長夜,迎來晨光曦微。蘇州人稱二兩五一瓶的白酒叫小炮仗,多謝小炮仗,轟然一響,才使我沒有倒在車床的邊上。

酒能驅眠,也能催眠,這叫化進化出,看你用在何時何地,每個能飲的人都能靈活運用,無師自通。

一九六四年我又入了另冊,到南京附近的江陵縣李家生產隊去勞動,那次勞動是貨真價實,見天便挑河泥,七八十斤的擔子壓在肩上,爬河坎,走田埂,歪歪斜斜,搖搖欲墜,每一趟都覺得再也跑不到頭了,一定會倒下了,結果卻又死背活纏地到了泥塘邊。有時候還想背幾句詩詞來代替那單調的號子,增加點精神剌激。可惜的是任何詩句都沒有描繪過此種情景,只有一個詞牌比較相近:《如夢令》,因為此時已經神體分離,像患了夢遊癥似的。晚飯以後應該早點上床了吧,不行,挑擔子只能勞其筋骨,卻不動腦筋,停下來以後雖然混身酸痛,頭腦卻十分清醒,爬上床去會輾轉反側,百感叢生,這時候需要用酒來化進。乘天色昏暗,到小鎮上去敲開店門,妙哉,居然還有兔肉可買。那時間正在‘四清’,實行‘三同’,不許吃肉。隨它去吧,暫且向魯智深學習,花和尚也是革命的。急買半斤白酒,兔肉四兩,酒瓶握在手裏,兔肉放在口袋裏,匆匆忙忙地往回走,必須在不到二裏的行程中把酒喝完,把肉啖盡。好在天色已經大黑,路無行人,遠近的村莊上傳來狗吠三聲兩聲。仰頭、引頸、豎瓶,將進酒見滿天星鬥,時有流星;低頭啖肉、看路,聞草蟲唧唧,或有蛙聲。雖無明月可邀,卻有天地作陪,萬幸,萬幸!

我算得十分精確,到了村口的小河邊,正好酒空肉盡,然後把空瓶灌滿水,沈入河底,不留蛛絲馬跡。這下子可以入化了,夢裏不知身是客,一夜沈睡到天明。

飲酒到了第三階段,便會產生混合效應,全方位,多功能:解憂、助興、驅眠、催眠、解乏,無所不在,無所不能。今日天氣大好,久雨放晴,草塘水滿,彩蝶紛紛,如此良辰美景豈能無酒?今日陰雲四合,風急雨冷,夜來獨伴孤燈,無酒難到天明;有朋自遠方來,喜出望外,痛飲;無人登門,孓然一身,該飲;今日家中菜好,無酒枉對佳肴;今日無啥可吃,菜不夠,酒來湊,君子在酒不在菜也……嗚呼,此時飲酒實際上已經不是為了什麽,就是為了飲酒。十年動亂期間,全家下放到黃海之濱,現在想起來,一切艱難困苦都已經淡泊了,留下的卻是有關飲酒的回憶:

那是個荒誕的時代,喝酒的年頭,成千的幹部下放在一個縣裏,造茅屋,種自留地,養老母雞,有飯可吃,無路可走。突然之間湧現出大批酒徒,連最規矩,最嚴謹,煙酒不入的鐵甲衛士也在小酒店裏喝得面紅耳赤,晃蕩過市。我想,他們正在走著我曾經走過的路:“算啦,不如買點酒來喝喝吧。”路途雖有不同,心情卻大體相似。我混在如此眾多的故交新知之中,簡直是如魚得水。以前飲酒不敢張揚,被認為是一種墮落不軌的行為,此時飲酒則是豪放、豁達、快樂的遊戲。三五酒友相約,今日到我家,明日到他家,不畏道路崎嶇,拎著自行車可以從獨木橋上走過去;不怕大河攔阻,脫下衣服頂在頭上遊向彼岸。喝醉了倒在黃沙公路上,仰天而臥,路人圍觀,掩嘴而過。這時間竟然想出詩句來了:“醉臥沙場君莫笑,古來征戰幾人回!”

那時,最大的遺憾是買不到酒,特別是好酒。為買酒曾經和店家吵過架,曾經擠掉了棉襖上的三粒紐扣。有糧食白酒已經不錯了,常喝的是那種用地瓜幹釀造的劣酒,俗名大頭瘟,一喝頭就昏。偶爾喝到一瓶優質雙溝,以玉液瓊漿視之,半斤下肚,神采飛揚,頭不昏,腳不浮,口不渴,杜康釀的酒誰也沒有喝過,大概也和雙溝差不多。

喝到一舉粉碎“四人幫”,那真是驚天動地,高潮叠起。中國人在一周之間幾乎把所有的酒都喝得光光的。我痛飲一番之後拔筆為文,重操舊業,要寫小說了。照理說,而今而後應當戒酒,才能有點出息。遲了!酒入膏肓,迷途難返,這半生顛沛流離,榮辱沈浮,都不曾離開過酒。沒有菜時,可以把酒倒進面碗,沒有好酒時,照樣把大頭瘟喝下去;今日躬逢盛宴,美酒佳肴當前,不喝有礙人情,有違天理,喝下去吧,你還等什麽呢?!

喝不下去了,樽中有美酒,壺中無日月,時限快到了。從一九五七年喝到一九九0年,從二十九歲喝到六十二歲,整整三十三年的歲月從壺中漏掉了,酒量和年齡成反比的,二兩五白酒下肚,那嘴吧和腳步便有點守不住。特別是到老朋友家去小酌,臨出門時家人千叮萬囑,好像我要去赴湯蹈火。連四歲的小外孫女也站在門口牙牙學語:“爺爺你早點回來,少喝點老酒。”

“爺爺知道,少喝,一定少喝。”

無奈兩杯下肚,豪情覆發:“咄,這點兒酒算得了什麽,想當年……”當年可想而不可返,豪情依然在,體力不能支,結果是踉踉蹌蹌地搖回來,不知昨夜身置何處。最傷心的是常有訃告飛來,某某老酒友前日痛飲,昨夜瞌然仙逝,不是死於心臟病,而是死於腦溢血,禍起於酒。此種前車之鑒,近幾年來每年都有一兩次。四周險象環生,在家庭中造成一種恐怖氣氛,看見我喝酒就像看見我喝“敵敵畏”差不多。兒女情長,英雄氣短,酒可解憂,到頭來又造成了憂愁,人間事總要向反方向逆轉。醫生向我出示黃牌了:“你要命還是要酒?”

“我……”我想,不要命不行,還有小說沒有寫完;不要酒也不行,活著就少了點情趣:“我要命也要酒。”

“不行,魚和熊掌不可得兼,二者必取其一。”

“且慢,我們來點兒中庸之道。酒、少喝點;命、少要點。如果能活八十歲的話,七十五就行了,那五年反正也寫不了小說,不如拿來換酒喝。”

醫生笑了:“果真如此,或可兩全,從今以後,白酒不得超過一兩五,黃酒不得超過三兩,啤酒算作飲料,但也不能把一瓶都喝下去。”

我立即舉雙手讚成,多謝醫生關照。

第三天碰到一位多年不見的酒友,卻又喝得昏昏糊糊。記不清是喝了多少,大……大概是超過了一兩五。

19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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