玩得哥和妹0.9: 故事,和真實生活里的人一樣

世上有人,总会碰上一些其他人,发生一些事,说过一些话,流露一些思想,造成一些後果。故事里的人也是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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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mment by iki kia kiak 2 hours ago

[愛墾研創·嫣然]自我技術與為己之學:傅柯的人文倫理學與AI時代的自我生成

一、從權力到倫理:傅柯思想的晚期轉向

米歇爾・傅柯(Michel Foucault)19601970年代的研究,多聚焦於權力如何塑造現代主體,如監獄制度、醫療體系與性規訓。進入1980年代後,他開始將關注轉向「主體如何形成自己」,這一轉向的核心便是「自我技術」(technologies of the self)


在1982年加州大學伯克利的演講〈Technologies of the Self〉中,傅柯明確定義了這一概念:

“Technologies of the self permit individuals to effect by their own means, or with the help of others, a certain number of operations on their own bodies and souls, thoughts, conduct, and way of being, so as to transform themselves in order to attain a certain state of happiness, purity, wisdom, perfection, or immortality.”——Michel Foucault, Technologies of the Self (1982)


譯成中文即是:

「自我技術使個體得以透過自身或他人的協助,對自己的身體、靈魂、思想與行為進行若干操作,以便轉化自己,達致幸福、純潔、智慧、完美或永恆等狀態。」


傅柯在此強調「自我」不是一個固定的存在,而是一種「實踐的產物」——主體透過對自身的「工作」(work on the self)來生成。這種主體性並非外在權力的結果,而是內在倫理的修煉。


二、「自我技術」的來源:古希臘的「照顧自己」


傅柯將這種「自我實踐」追溯到古希臘哲學傳統中的「epimeleia heautou」(ἐπιμέλεια ἑαυτοῦ),即「照顧自己」或「關懷自我」(the care of the self)。他在《性史》第三卷 The Care of the Self 中指出:


“The care of the self is the precondition for the knowledge of the self.”——Michel Foucault, The History of Sexuality, Vol. 3: The Care of the Self (1984)


傅柯認為,蘇格拉底、愛比克泰德(Epictetus)與塞內卡(Seneca)等人所倡導的「照顧自己」,是一種倫理實踐:個體透過冥想、閱讀、書寫、節制與自省,來形成一種自我主宰的生活方式。這些實踐構成了他所謂的「自我技術」,即「製造主體的技術」。


在《性史》第三卷中,他描述羅馬時期知識分子的修養方式:


“Writing was one of the ways in which the self constituted itself as an object of knowledge and a field of action.”
——The Care of the Self, p. 47


他指出,書寫(writing)不僅是記錄思想的方式,更是一種「自我建構的工夫」。人透過書寫整理經驗、對話與反思,將自我轉化為一個可思考、可修煉的對象。換言之,「自我技術」並非外在訓練,而是內在倫理實踐的形式。


三、從「服從」到「生成」:自我技術的倫理意涵


傅柯的「自我技術」與現代教育或道德體系中的「自我規訓」(self-discipline)不同。後者屬於權力機制的延伸,是為了服從外在規範;而前者則是一種創造性的倫理實踐。他在〈The Subject and Power〉中明確區分了兩種主體形成方式:

“There are two meanings of the word subject: subject to someone else by control and dependence, and tied to his own identity by a conscience or self-knowledge.”——Michel Foucault, “The Subject and Power” (1982)

Comment by iki kia kiak yesterday

傅柯指出,主體一方面「被權力支配」,另一方面又「被自己綁縛」。而「自我技術」的目的,是讓人從被動服從的主體轉變為「能夠反思與創造自己」的主體。這是一種自由的倫理,是一種「在權力之中仍能生成自我」的方式。

因此,傅柯提出的自我技術,不是消極的退避,而是一種積極的自我生成(auto-poiesis)。他說:

“Freedom is the ontological condition of ethics. But ethics is the considered form that freedom takes when it is informed by reflection.”——Foucault, “On the Genealogy of Ethics” (1984)

意即:自由是倫理的存在條件,而倫理則是自由經反思後的具體形態。

換句話說,自我技術並非追求解放,而是實踐自由。

四、與「為己之學」的呼應:讀書作為倫理工夫

陳平原在〈AI時代,文學如何教育〉中提出「為己之學」,主張在人工智慧高速發展、人文教育功利化的時代,讀書應回到「為己」——即不為功名利祿,而為修身養性。這一觀點與傅柯的「自我技術」有深刻的共鳴。

傅柯談「自我技術」時,曾以古羅馬的讀書與書寫習慣為例:哲學家每日抄錄格言、寫下對話與省察,藉以「將思想化為生活方式」(philosophia as way of life)

陳平原所說的「為己之讀」,正是一種現代版的「care of the self」——以閱讀作為日常修煉的形式,使學問成為「自我生成的途徑」。

從傅柯的觀點來看,「為己之學」並非回歸傳統或避開技術,而是一種對抗「外在規訓」的倫理策略。它拒絕將教育視為「知識的輸出」,而強調學習作為「自我生成的技術」。在AI能快速模仿知識的時代,這種以閱讀、思考、書寫為核心的「自我技術」恰恰成為人類最不可替代的能力。

五、在AI時代重思人文:自我技術的當代啟示

AI的智能與效率,使人類在知識層面愈發「被取代」。但傅柯提醒我們,人之為人,不在於掌握知識,而在於能夠改造自我。AI能運算、分析、生成文本,卻無法「照顧自己」,無法進行自我反思與倫理實踐。這正是自我技術的價值所在——它使人類保持生成的開放性。

傅柯在《性史》第三卷結尾寫道:“One has to become the artist of one’s own life.”——The Care of the Self (1984)

這句話意味深長。他認為,倫理的最高境界不是遵守法則,而是以生命為藝術品。這種「自我藝術」(aesthetics of existence)要求人透過實踐不斷塑造自己。

在AI時代,這樣的觀念對文學與教育具有新的意義:當知識被機械化,唯有將學習與閱讀轉化為「藝術化的生活實踐」,人文教育才能存續。

因此,「為己之學」可視為傅柯「自我技術」在當代中文語境下的具體實踐。它呼應古希臘「照顧自己」的倫理精神,並在AI的壓力下,重新強調人文之為人文的根本——不是知識的積累,而是靈魂的工夫。

六、結語:生成的倫理與自由的教育

綜觀傅柯的思想,我們可以將「自我技術」理解為一種「生成的倫理學」。主體不是被動的存在,而是在實踐中不斷生成;自由不是解放的結果,而是持續的自我工作。陳平原的「為己之學」正是這種生成倫理在AI時代的文化翻譯:在技術霸權下,保持人文的尊嚴,靠的不是拒絕AI,而是持續修煉「為己而學」的能力。

在AI重塑世界的今天,傅柯的話語更顯深刻——

“Maybe the target nowadays is not to discover what we are, but to refuse what we are.” (The Subject and Power)

即:我們的任務不是發現自我,而是不斷生成新的自我。

而「為己之學」正是這種生成實踐的現代形式——以閱讀、書寫、思考為媒介,使人不斷從「被規訓的我」生成「自由的我」。這樣的「自我技術」,或許正是AI時代人文教育最後的堡壘。([愛墾研創·嫣然]自我技術與為己之學:傅柯的人文倫理學與AI時代的自我生成)

Comment by iki kia kiak on July 28, 2025 at 8:29pm

愛墾APP: volition(意志/志向)概念~~在「情動轉折」哲學的研究脈絡中,「volition」(意志/志向)這個概念並非焦點詞,而是常與 affect(情動/動影)的介入密切相關。在這個轉向中,我們看到某些哲學家如何將情動視為激發或轉換意志的動力場,於是理解 volition 不再只是理性選擇,而是植根於情動–身體–行動之間的共振機制。以下為幾位學者重要的論說與引用,供墾友具體掌握 volition 在情動轉折中的內涵:

1.Harry Frankfurt:「第二階意志」(second-order volition)~~Frankfurt 在論述「意志自由與人格」時提出:Volition 是一種「有效的欲望」(effective desire):那些真正影響我們行動的欲望,即我們「決心去做」的那一類欲望。「第二階意志」是關於欲望的欲望;second order volition 則是希望某一第一階欲望成為我們有效意志的願望(desire that a certain desire be one's will)(Reddit)。在這種理論架構中,具備第二階意志者(標誌為人格)不只是隨波逐流的 impulsive existence,更會反思與控制自己欲望,選擇哪些願望真正成為行動。這個概念在情動理論背景下提醒我們:情動(affect)雖可引發欲動,但轉化為 volition(有效意志)需要進入更高層的反思與選擇。

2.在胡塞爾現象學中的整體經驗觀~~如一篇關於 胡塞爾的論文指出:知覺(perception)、情感性(affectivity)與意志(volition)被視為理性的三個面向——沒有情感性,便無從建立理性,否則意志與知覺也無從穩固(link.springer.com)。也就是說,在這個現象學架構中:情動不是理性外的「雜音」,而是構成意志行動(volitional act)的不可或缺元素。Volition 為一種整體體驗裡的「引導力」:當身體–情動–感受交錯時,意志即在其中成形。

3.史賓諾莎→德勒兹–瓜塔里→情動理論~~在情動轉折的理論發展中,德勒兹與瓜塔里重提史賓諾莎的概念:史賓諾莎的哲學中,情動(affects)與意志(volition)相互交織,情動是身體能力狀態的變化,是「影響與被影響的能力」(capacity to affect and be affected)(link.springer.com)。Massumi 強調情動非意識情緒,是更原始、更不定形、無法完全言說的衝動場(zone of indeterminacy)。在情動轉折中,volition不再只是理性決定,而是從這個情動場中逐步形塑,成為具體行動的驅動力—這是一種從情動網絡中產出的「動態意志」(Wikipedia)

4.比較文化與跨文化研究視角~~也有學者從跨文化角度探討 volition 與自主性(autonomy):在西方個人主義文化中,volition 往往強調個體自主選擇、改變世界以符合個人慾望;而在巴厘島等關係導向文化中,volition 更被理解為維繫群體和諧的調適能力,即使擁有個人意志,也傾向與他者協同 harmonize,而非單純自我主導(College of Arts and Humanities)。這提醒我們:情動與意志並非抽象普遍,volition 的形塑與行動策略深植於文化與社會背景。

總結論點

Frankfurt(二階意志):意志為「有效欲望」,第二階意志是反思、自我選擇哪些欲望成為行為。

現象學胡塞爾:意志、知覺、情動互為成分,情動是意志行動不可或缺的一環。

德勒兹–瓜塔里/馬蘇米:Volitionpre conscious、強度場中的情動逐步成形,是非語言化、非理性但卻具創造行動的力量。

跨文化觀點:不同文化中 volition 的方向與意志形態不同:個人主導型 vs 群體協調型。

具體引文摘要

• Frankfurt 定義 second order volition 為:「a desire that a certain desire be one’s will, i.e. a desire that a certain desire bring one to action」(link.springer.com, Reddit)。

• Husserl 現象學架構中描述:「perception, affectivity, and volition are regarded as the three aspects of reason … without affectivity … no rationality can be established … whereas volitional … acts consistently structure the process of affective experience」(link.springer.com)。

• Massumi 認為 affect 是「capacity to affect and be affected 」, 意志(volition)則在這個 pre-conscious zone 中對抗不確定性與表達潛能(Wikipedia)。

• 跨文化研究指出西方與東方 self volition 觀有差異:西方強調自主更改世界,巴厘文化強調自我與群體和諧共處(College of Arts and Humanities)。

Comment by iki kia kiak on July 20, 2025 at 9:36am

愛墾APP: Awareness 與「法」在六欲中是什麼?~~在佛教「六塵六根六識」系統中,法塵對應的是「意根」(意識),與「色、聲、香、味、觸」等五塵相對,涵蓋一切非感官直接對象的對象——如:概念、思想、記憶;宗教信仰、道德原則;抽象邏輯、理念或「法則」本身;內在心理活動(情緒、志念、意圖)。因此,「法」欲,不單是對思想或觀念的渴望,更是對「意義感」、「理解世界」的渴求。這是人類欲望中最深層的一種:超越肉體、感官、情緒,直指存在意義、精神支柱與宇宙秩序的探求

「法欲」與「awareness / 情志」的交集在哪?從陳明發博士分析的awareness(三重層面)情志(東方心理文化)的比對,我們可以把「法欲」視為:

1
對「洞察」與「理解」的渴望:這不是單純的好奇,而是對「看清本質」的根源慾望,如對真理的追尋、對自我命運的探問。相當於:認知 awareness + 志的意圖性 + 哲學上的反身性觀照(reflective insight

2
對「內在秩序」與「價值感」的執著:法,意味規則、理則、理路,也意味「有可依循的精神秩序」。這種法欲不是知識欲,而是對生命秩序、世界觀完整性的欲望,可稱為:「意志導向的覺知」(awareness of purpose)

Comment by iki kia kiak on July 19, 2025 at 5:36pm

3對「超越感」的渴望與依附:法也含「佛法」、「道法」、「法界」之義,意味一種超越個體經驗的存有或原則。這種法欲傾向於宗教性、靈性(spiritual awareness),類似海德格爾式「向在者之開敞」或「Being 的召喚」。

將「法欲」與五行中的「水—腎—耳—恐」相連,如何理解?五行中「水」對應腎,腎藏志、開竅於耳、對應情志為「恐」,對應六欲中的「法」。這裡的聯繫非常深刻:

對應系統

對應點

腎(臟腑)

藏志,主潛能與生命根本(腎主先天)

耳(五官)

對聲音與無形之物(如思想、無聲內語)特別敏銳

恐(七情)

對未知、不確定時的本能反應

法(六欲)

渴望理解、秩序、內在原則,用以面對恐懼與無常

志(五志)

行動的源頭,是意志的核心與貫通力


這意味著:「法欲」不只是理智上的理解渴望,更是人在面對無知與恐懼時,內在尋求秩序與連續性的存在本能。

與西方心理與情動理論(Affective Theory)的交集

情緒覺察(Emotional Awareness:法欲表現為對複雜內在經驗的捕捉與語言化,與情緒語義學派所強調的「感知-評估-命名」流程高度相通。

情感的敘事動力Affective theory 中的「情感不是附加值,而是主體生成與行動的基礎」,與佛教中「識蘊」貫穿生死的力量一致。

動力論(Drive vs Affect:佛教的「法欲」類似精神分析中「探知欲」(epistemophilic drive)與「死亡驅力」之間的張力。 

小結:如何理解「法欲」的現代意涵?

含義層次

法欲的表現

感知層

對內在聲音、抽象概念的敏感(如哲思、冥想、聆聽靜默)

情志層

透過內觀,調和志氣與恐懼,建立內在秩序

行動層

以思想與價值為導向之行動衝動(如使命感、獻身精神)

靈性層

渴望與「道」「法」「宇宙秩序」相契合,抵抗存在虛無感

 

延伸應用建議(文創/哲學轉譯)

角色設計:以「法欲」為主的角色,會是哲人型、苦行型、智者型,其動機常根植於探索真理或對宇宙秩序的追尋。

空間設計/感官藝術:將「聽覺 + 靜默 + 黑暗」作為表達「法欲」的藝術元素(如聲音裝置、沉思空間)。

敘事策展:以「對混沌中的秩序之渴望」為敘事主軸,呼應「水」、「法」、「恐」的象徵場景,如河流、深海、空夜。

療癒哲學:以正念與觀照作為「awareness 調養情志」的實踐方法,讓觀者意識到「恐懼背後的法欲」。

Comment by iki kia kiak on July 18, 2025 at 1:06am

凡塵〈識蘊與潛意識〉識蘊[下]

五、從「識蘊」開展的「第七及第八識」與當代「潛意識」之關係

人,心理的功能和狀態,以及由心理產生的問題和影響等等課題,其實在人類有文明以來一直受到關注。「“意識”、潛意識、無意識」的心理狀態(精神分析)就這樣在19世紀的西方社會中發展出來,至今還在不斷的開展與詮釋中。(按:精神分析和佛教都有意識一詞,且以標點符號為作區分:「意識」代表佛教所說,而“意識”即是精神學派之用詞。)

這裡姑且以弗洛伊德、弗洛伊德之女安娜、榮格及阿德勒對「潛意識」的說法來一窺其與「第七末那識」及「第八阿賴耶識」的關係。

「冰山理論」是精神分析學家對「心理層面」最常提到的說明方式,認為人的心理整體猶如一座浮在水面上的大冰山——水面上看得到的冰,屬於“意識”。從唯識的「八識」來說,精神學派所說的“意識”實包括了「前五識」及「第六意識」。

潛藏在水面下的冰,即是「潛意識」及「無意識」的部份。「無意識」由於過於深邃,加上各學派取捨及定義不一,所以本文不加探討。

至於「潛意識」,弗洛伊德認為其有「能動作用」,對人的性格與行為會施加壓力,或可說為「生存本能」的「心理防禦機制/抑制」。這些「心理防禦機制」,弗洛伊德之女——安娜,有顯著的研究(詳見圖表2)。

若以「壓抑、投射、合理化、理智化」等等不自覺的心理狀態來說,其實與第七末那識的非刻意之微細煩惱(我見、我愛、我慢、我癡)非常相近。曾是弗洛伊德的學生的阿德勒,於老師分道揚鑣後,其中一個異於其老師的學說就是「自卑感」和「優越感」的提出,這也與第七末那識相近。

曾經追隨弗洛伊德的榮格,後來也是因為對「潛意識」具有不同看法而關係決裂。榮格所提的「潛意識」分為兩大類——「個人潛意識」及「集體潛意識」。若如榮格所述,「集體潛意識」包括了世世代代的活動方式和經驗庫存,這樣的說法就含有唯識所提的「第八阿賴耶識」的部份心理功能——如記憶、庫存與業。

「第七末那識」和「第八阿賴耶識」都是從「識蘊」按「心理功能」分別安立的,至於19世紀所提出的「潛意識」由於部份的「心理功能/狀態」相近於唯識的第七識與第八識,如此一來,而將「潛意識」之說納於「識蘊」並不為過。

六、內心清淨無染的功能是否也需要安立一個心識呢?

首先應知,如果刻意培養的清淨,那是屬於「善心所(良善心理)」,這是「行蘊」與「識蘊」所攝的,是含攝在「前六識」的範圍內。

此處所提的「清淨無染」,不論是「本來具足」或後來透過「修證」而「功行圓滿」的清淨心,在佛教部份的派系中,給這樣最極清淨的心之狀態與功能安立名稱——稱為某識或稱為某心——都是有跡可循的。

比如說,大乘有宗發展到後期,也有論師主張「九識論」,在原有的「八識說」安立「阿摩羅識(amala-vijñāna)」作為「第九識」。「阿摩羅識」意思是清淨識、無垢識,主旨同樣在說明「心」,只不過此時的心,已經因為福慧圓滿而展現清淨無垢的功能/狀態。

另外,把「識蘊」別為「89心」的上座部佛教,其實也有類似清淨無染的心。當修行用功到將心導向脫離生死輪迴及證入涅槃之時,心的功能與狀態即別為「四類道心」和「四類果心」的八種出世間心。

七、結說

有情是「身」與「心」的和合體。心,本來是極簡的,然其功能繁雜,而因此有了「受想行識——非色蘊」的說法,「識蘊」又可按其根門及所對境而別說為「六識」。後來,為了歸納一些「非刻意的心理、記憶、儲存、輪迴、生命延續」乃至「清淨無垢」的心理狀態,學派中開展出「八識」、「九識」、「89心」甚至「121心」的種種說法。然而,不論法數多寡,當知都是根源於「心/識蘊」,數目——只是為說明心識的各項功能或狀態而安立之。

Comment by iki kia kiak on July 13, 2025 at 8:03am

愛墾APP:觸發 vs 情緒~~這張圖是由 Matty Piazzi 所設計的「Triggers vs Emotions」(觸發 vs 情緒)的 Venn Diagram,主題是:「過去與現在如何形塑我們的感受」。若從「情動理論Affective Theory / Affective Turn的視角來詮釋,可展開以下多層次的理解。

一、概念定位對照(情動 vs 情緒)

圖中概念

情動理論視角下的對應

詮釋說明

Triggers(觸發)

內隱記憶與潛在創傷的情動痕跡

屬於過去的力量仍然影響當下感知的方式;猶如「affective residue」

Emotions(情緒)

當下身體與認知所呈現的情動具象化表徵

屬於「感覺-意識化」過程的表層反應,讓身體/語言知覺能說出“我現在如何”

交集區

情動與情緒的身體感應節點(embodied threshold)

屬於 affect/emotion 之間的動態邊界;也是生成主體(subjectivity)的場域

 

二、從「情動轉折」理論中對照說明~~情動理論家如 Sara Ahmed、Brian Massumi、Teresa Brennan 等人,強調:Affect ≠ EmotionAffect 是前認知、前語言、尚未可言說但可感知的能量流動。例如:胸口發悶、忽然一陣無名怒火。Emotion語言、社會與文化形構後,被命名與分類的 affect,如:憤怒、悲傷、快樂。Triggers 是記憶中的能量殘痕(affective trace過往事件未被處理或言說的「未完成經驗」潛藏於身體與神經結構中,一旦遇到類似感官條件(聲音、氣味、表情),就會觸發身體的 affective recall(感應記憶回返)。Emotion 是「情動」在語言與社會文化中的結晶~情緒是人類將身體反應意義化的過程,是文化規範下的分類語言結果(如羞恥、榮耀、罪惡等)。

Comment by iki kia kiak on July 12, 2025 at 10:45am

三、圖像區塊逐一詮釋(情動理論語彙)~~Triggers(橘色)= 潛藏的情動記憶場(affective archive“Stuff from your past” → 情動理論中稱為 affective residue,如過去經驗留下的情動痕跡;“Tied to beliefs you hold deep down” → 「深層信念」本身即為文化與個人歷史形成的 affective structure;“Need a safe space to figure out” → 對應情動理論中「情動修復(affective healing)」;“Sometimes you don’t even notice them” → 說明 triggers潛在的、前語言的感知層次“Can make you feel out of touch” → 情動未被轉化為 emotion 時,身體可能「斷線」或情緒異常。

Emotions(藍色)= 社會文化分類的情動可言化狀態(affective articulation

“Happen right now”→ 指向情動成為知覺事件時的當下性(present affective articulation);“You usually know when they’re there” → 情緒具可自我覺察性,是情動轉為意識的證據;“Triggered by what you see, hear, or feel” → 指 affect 與感官之間的密切關聯;“Better to let them out” → 對應療癒研究中,emotion外化是壓力調節的關鍵。


交集區:Affect-emotion interface(情動-情緒介面)~~Make you avoid stuff if you ignore them” → 若不處理情動,會轉為創傷性迴避(trauma avoidance);“Nothing to be embarrassed about” → 訴求解除「情動羞辱文化(affect-shaming)」;“Mess with your body for a bit” → 情動理論核心:身體總是先感受到情動,即使主體未意識到。

四、總結:從觸發到情緒,是一種情動轉譯(Affective Translation)~Trigger → Affect → Emotion整個歷程其實是:➤ Trigger 刺激了潛藏於身體記憶的 Affect➤ 情動若被命名、理解,才轉為 Emotion。這也正是文創與詩性實踐中,所謂「情藝興喚」的前端過程。

補充詩性說明:可用一個詩性比喻作結~~情動是一滴墨水未沾紙的振動,情緒則是墨跡在宣紙上暈開的圖樣。觸發(Trigger)是那一陣風吹——你以為不曾經過,其實它在你心中已留下軌跡。

Comment by iki kia kiak on July 10, 2025 at 11:09pm

愛墾APP:Sensation & Sentiment  

在情動理論affective theory中,「感覺(sensation)」與「情感(sentiment)」是兩個相關但本質上不同的概念。以下是它們的主要區別:

感覺(Sensation)~ 定義:感覺是來自身體對外部或內部刺激的直接、生理性的經驗。這些刺激可以是視覺、聽覺、觸覺、痛覺、溫度等。特徵:是原始的即時的短暫的。主要與感官系統(如眼睛、皮膚、神經)有關。通常不涉及詮釋或價值判斷。例子:感覺到針刺是痛的。聽到音樂聲。感到冷風吹過手臂。

情感(Sentiment)定義:情感是對某種經驗、對象、事件的持續性情緒態度或價值反應。它是一種心理建構,通常帶有某種評價成分。特徵:是較長期、具有社會或文化建構性的。與個人的認知、記憶、價值觀密切相關。包含對某人或某事的情緒傾向或判斷。例子:對某個國家的深厚感情(愛國 sentiment)。對某人長期的厭惡或尊敬。社會上對某個議題的主流情感傾向(如支持或反對某種政策)。

簡明對照表

方面 感覺(Sensation) 情感(Sentiment)
本質 生理性的、感官的 心理性的、認知的、情緒的
時間性 即時、短暫 長期、持續
層次 原始、非詮釋性的 經過認知與社會建構的
舉例 感覺疼痛、冷、熱、音響等 愛、厭惡、忠誠、恐懼、羞恥等態度
涉及機制 感官神經反應 記憶、文化、語言、價值判斷等認知成

延伸說明:

在某些現代的情動理論(如 Deleuze 或 Massumi 的理論)中,還會引入「情動(affect)」來與 sensation 和 sentiment 區別:

情動(Affect):是介於感覺與情感之間的狀態,偏向非語言化、潛意識的身體情緒能量。

Massumi 強調:「sensation 是立即的、感官的;affect 是潛動力(intensity);而 sentiment 是社會語言化後的情感認同」。

Comment by iki kia kiak on July 8, 2025 at 4:49pm

愛墾APP:情動轉折affective turn)與情感史History of Emotions)在當代人文與社會科學的發展中形成了一個重要的交集。兩者雖然起源不同,關注重點也略有差異,但它們對「情感/情動」的重新評估與中心化使它們在研究方法與問題意識上有許多互補之處。

一、情動轉折(Affective Turn)簡介

情動轉折是一場橫跨文學、文化研究、社會學、人類學、政治理論等領域的理論轉向,起於1990年代後期至2000年代,強調情動(affect)作為非語言的、身體性的、前認知的經驗,往往強調超越語言的能量與傳播性。其代表學者如:

  • Brian Massumi(受Deleuze影響)

  • Eve Kosofsky Sedgwick

  • Sara Ahmed

  • Teresa Brennan

情動轉折通常與「後結構主義」與「新唯物論(new materialism)」有連結,注重情動如何穿越主體與客體、如何在權力場域中流動與形塑社會關係。

二、情感史(History of Emotions)簡介

情感史作為歷史學的子領域,起源可追溯至早期的情緒社會學與心理歷史學,20世紀後期在歷史學界獲得更大發展,重點是研究情緒(emotions)如何在不同時代、文化中被理解、實踐與規訓。其代表學者如:

  • William Reddy(提出「情緒表述」(emotives))

  • Barbara Rosenwein(提出「情緒共同體」(emotional communities))

  • Jan Plamper

情感史認為情緒具有歷史性與文化性,是特定時空下的社會建構,而非普世不變的生理反應。

三、兩者交集的主要面向

關鍵問題的重疊:
情感的社會性與歷史性~雖然情動轉折常強調身體性與前語言狀態,情感史則聚焦歷史語境下的意義建構,但兩者都挑戰了情感作為「內在心理狀態」的自然化觀點,關心情感如何被語言、文化、制度所塑造。

研究對象的共同性:情感作為文化實踐:兩者都研究情感如何影響人際互動、社會規範、身份建構與政治動員,例如如何透過羞辱、恐懼、愛國情懷等感情動員群體。

方法論的互補性:情感史的研究往往依賴歷史文本與文化語彙的分析,較偏向語言取向。情動理論則可能將注意力放在非語言的表達、身體反應與感知的瞬間經驗。若結合兩者,可產生更完整的「感情地景」描繪,既考察語言與制度層面的建構,也關注感知與身體層面的回應。

共同回應當代議題:在關注創傷、戰爭記憶、殖民經驗、性別與種族情感政治等議題上,兩者都提供理解「感覺如何成為社會與政治力量」的工具。

四、學術融合的實例

William Reddy 的「情緒表述」(emotives)理論中,其實已開始觸及語言與行動交匯之處,與情動理論關於 affective force 的觀點相近。

Sara Ahmed 在其《情緒政治》(The Cultural Politics of Emotion)中,分析了情感如何在歷史中形塑國族與他者形象,這與情感史對民族主義情感的探討相通。

某些跨學科研究(如感官史、情緒地理學、影像與媒體研究)已將兩者整合,試圖理解「歷史中感覺的經驗」與「感覺如何構成歷史」。

五、總結:交集的意義

面向 情動轉折 情感史 交集價值
理論背景 批判理論、新唯物論 社會文化史、心理史 理論深化與歷史根基
研究焦點 身體性、非語言情感流動 歷史語境下的情緒制度 情感的跨時空動態理解
方法 質性分析、哲學探討 檔案研究、語言分析 理論與實證的互補
代表學者 Massumi、Ahmed Reddy、Rosenwein 彼此引用與對話增加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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