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林:“網友曝”是一種很惡劣的新聞文風(下)

“網友曝”的敘述方式和報道文風,就降低了新聞紙的公信力。網友曝光某些信息,這是他在行使公民的監督權和表達權,當然也是他的責任,他要爲他的曝光承擔責任,發佈假消息了、誣陷他人了或者無中生有了,他要承擔相應的責任—網友曝什麼,這是網友的事,當記者看到這樣的新聞線索時,就不能陷入網友曝光所預設的判斷和邏輯,被不明來源的網帖牽着鼻子走,被那種憤怒的情緒所感染,而要有自己理性的判斷。將這樣網帖內容搬到新聞紙上時,就更應該非常慎重了。沒有確切的新聞源,不經過細緻的調查,沒有靠得住的証據,就不能當做新聞報道出來。新聞,是對新近發生的事實的報道,真實是新聞的生命,沒有真實性,事實都不確定,還能叫新聞嗎?

網友當然是可以曝光醜惡的,但當記者將這樣署着自己名字的新聞報道出去時,就不能“網友曝”了,而應該親自調查和核實,新聞敘述的方式就要由“網友曝”轉換成“記者調查發現”,網友曝光的信息,要經過記者核實才能冩到新聞紙上——這不僅是敘述方式的轉換,更是賦予了網帖內容以新聞的生命。可許多“網友曝”式新聞,缺乏這種敘述的轉換,我真驚詫於一些記者的大膽,網友怎麼曝,他就敢怎麼冩,沒有自己的調查,純粹是對網帖的剪貼加上其他網友的評論。比如“網友曝湖北29歲市長清華研究生導師年賺千萬”這條新聞,絶大部分內容摘自網帖,那個導師拒絶採訪後,記者就放棄了對網帖真實性的繼續調查,當做新聞報道了出來。

“網友曝”式報道的實質,就是不核實先曝光,再倒逼事主公佈相關信息,這是一種很危險的操作方式。不錯,有時候這樣的報道確實會倒逼出真新聞,最終結果也証明網友所曝不假——但這樣的“成功經驗”並不能証明新聞就能這樣冩。實際上,由於網絡的匿名性,網絡傳播的無序性,網帖內容很多時候乃網友編造。比如,前段時間的“醫藥代表艾滋傳言”、“鈔票抽不讓座女”、“山東聊城某燃氣公司的公關維護計劃”等等,最終都被証明是假新聞。紙媒不能玩飆車式曝光,不要以爲冠以一個“網友曝”,當最終証明是假新聞時就可以把責任都推給網絡。只要刊登在新聞紙上,媒體和記者就得爲其真實性負責,爲刊登了“假新聞”而蒙羞。網絡魚龍混雜,擔當輿論監督尖兵的同時,也越來越成爲一個虛假信息的大醬缸,記者對網上那些充滿新聞誘惑的“網友曝”,一定要保持新聞人的理性判斷力。

網絡與紙媒配合進行輿論監督,應該互相利用各自的優勢,而不能在浮躁中強化各自的弱點——這一點,紙媒尤其要當好把關人的角色。不靠譜的“網友曝”在紙媒大行其道,任由這種浮躁的新聞文風盛行,最終只能傷害到整體的輿論監督生態,網絡和紙媒的公信力都會大打折扣。(愛思想 2009-0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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