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永文·行走在宋代的城市~婚育之俗(1 下)

北宋城市婚禮進行到此,出現了有趣的一幕:堂中置一馬鞍,女婿要坐上,飲三杯酒,女家再遣人請他下馬鞍,連著請三次,才能把他請下來,這叫“上高坐”。凡是舉行婚禮,只有女婿上高坐,才稱得起是最隆重的儀式,如誰家不設此禮,就會被男女賓客視為闕禮。即使北宋的名儒巨公、衣冠舊族也都要舉行這“坐鞍禮”。這或許是對當時旋風般的草原民族驃悍的仰慕、擷取?

到了南宋城市中,這點變化出現了,男子不像傳統戲劇中那樣著大紅袍,而是穿綠衣裳,戴花襆頭,到一張放在床上或離地面很高處的椅子上就坐,這也叫做“高坐”。先由媒人,後由姨或舅母請,他們各斟一杯酒,男子接住飲了,再由岳母請,把他請下“高坐”,回房坐在床上。這時新人家的門額,橫掛一條彩帛,已被人扯裂下來,夫婿進門後,眾人爭著扯著碎片散去,這叫“利市繳門紅”。然後,禮官請兩位新人出房,男執槐簡,掛紅綠彩,綰“同心結”倒行;女面向男,把“同心結”掛在手上,緩緩行走。這種被無數文學藝術樣式反覆重覆過的禮節,喚做“牽巾”。也有女子專以此寫詩祝賀的,如《燈下閑談》:

團圓今夕色珍暉,結了同心翠帶垂。

此後莫交塵點染,他年長照歲寒姿。

到了堂前,雙方並立,請父母、女方親人,用秤或機杼挑開“蓋頭”,露出女子的面容,再行參拜男家高祖及諸親戚的禮節。禮畢,女子再倒行手執“同心結”,牽引著新郎回房,講“交拜禮”。

宋代城市婚禮席上的參拜儀式,有的是宋代之前就有,如拜舅姑諸親,有的則是自宋代方始,如夫婦交拜。“交拜禮”之後,禮官用盤盛金銀錢、雜果,在房中撒擲,這叫“撒帳”。它與“撒谷豆”禳三煞不同,而是寄寓著祝願得子、長命富貴等吉祥幸福之意,這可從“撒帳致語”中看出——

竊以滿堂歡洽,正鵲橋仙下降之辰;半夜樂濃,乃風流子佳期之夕。幾歲相思會,今日喜相逢。天仙子初下瑤台,虞美人乍歸香閣。訴衷情而款客,合歡帶以諧和。蘇幕遮中,象鴛鴦之交頸;綺羅香裏,如魚水之同歡。系裙腰解而百媚生,點絳唇偎而千嬌集。款款抱柳腰輕細,時時看人嬌羞。既遂永同,惟宜歌長,壽樂是夜也。一派安公子,盡欲賀新郎。幸對帳前,敢呈拋撒。

值得註意的是,宋話本《快嘴李翠蓮記》所載撒帳祝詞,與《翰墨全書》乙集所錄完全一致,可見這種撒帳祝詞已形成了一套格式,互相借鑒,傳錄甚多,但又都是喜慶吉祥的框架。禮官一面不斷吟著喜詞,一面拿著喜果撒向幃幕間,方位有東、西、南、北、上、中、下、前、後。這種邊吟邊撒的撒帳致語,極好地烘托出了歡樂祥和熱烈的氣氛,所以直到近代仍廣泛采用。孫寶瑄在光緒二十八年即1902年9月22日所記的《忘山廬日記》中錄下了別人教他的“灑帳詞”——

宋人灑帳之歌,使熟記,待灑時遂唱曰:灑帳東,簾幕深圍燭影紅,佳氣蔥籠長不散,畫堂日日醉春風。灑帳西,錦帶流蘇四角低,龍虎榜中標第一,鴛鴦譜裏穩雙棲。灑帳南,琴瑟和鳴樂且耽,碧月團人似玉,雙雙繡帶佩宜男。灑帳北,新添喜氣眉間塞,芙蓉並蒂本來雙,廣寒仙子蟾宮客。灑帳中,一雙雲裏玉芙蓉,錦衾洗就湘波綠,繡枕移就琥珀紅。灑帳畢,諸位親朋齊請出,夫夫婦婦鹹有家,子子孫孫樂無極。

從這段文字可以返觀宋代城市婚俗的撒帳致語是相當生動的。撒帳結束後,男左女右,剪下一綹頭發,綰在一起,為“合髻”。這種儀式源於唐代,在宋代城市婚俗中得以完善,它與男冠女笄是不一樣的,是表示二性合一、生死相隨、患難與共、白頭偕老的信物。

接著,把兩盞酒用紅綠“同心結”綰住盞底,男女互飲,這叫“交杯酒”,也叫“合巹酒”。它的最早源頭雖可追溯到上古,但“交杯酒”一詞卻最早出現於宋代城市婚俗。這期間有一演變過程——

眾所周知,巹是一個瓠分割而成的兩個瓢。瓠,苦不可食,用來盛酒必然有苦味,新夫婦各用一瓢共同進酒,不但象征著夫婦合為一體,而且也比喻夫婦當同辛苦。到了北宋末期,婚禮用的“四爵兩巹”便常用酒杯代替了,並在《政和五禮新儀》中得到了確認。男女喝“交杯酒”時,禮官還念“合巹詩”助興:

玉女朱唇飲數分,盞邊微見有壞痕。

仙郎故意留殘酒,為惜馨香不忍吞。

這時,男子用手摘下女子頭上的花,女子用手解開男子身上的綠拋紐,再把杯扔到床下面,酒杯一仰一覆,這就是大吉的征象,寄托著天翻地覆、陰陽和諧的意思。而且有所發展的是,宋代城市合巹之夕,女婿登上高堂,賦詩催妝,已成常禮。

有一親家父母先觀女婿,母親曾認為其女像菩薩,卻嫁了個多髯麻胡子似的人物,待索詩時,這麻胡子女婿卻大顯其才,大書道:

一雙兩好古來無,好女從來無好夫。

卻扇卷簾明點燭,待教菩薩看麻胡。

此詩一出,滿堂傳觀,來賓哄動,一致認為這位女婿不是凡人。重和元年(1118)的新科狀元王昂,也是在這樣的情況下,婦家立索“催妝詞”,王昂才思敏捷,迅寫《好事近》詞,其中“喜氣擁門闌,光動綺羅香陌”、“留取黛眉淺處,畫章台春色”,意境動人,遂推為合巹之詩的佳作。待賦詩完畢,這時該開始“掩帳”了,新人換妝,換好後,禮官迎請兩新人到中堂,行參謝之禮,親朋講些慶賀話,男女雙方親家行“新親之好”禮,再入禮筵。南宋一般是喝五杯酒,再到別間歇坐,講講親情,再重入禮筵,飲四盞酒,結束這個儀式。

北宋這一套則比較簡單,較之南宋不同的是第二天五更時分,要用一有鏡子的桌台放在高處,讓新娘子拜,這叫“新婦拜堂”,再拜父母親戚。然後用綠緞,做工精細的鞋、枕獻上,這叫“賞賀”。男子父母則給她一匹布,這叫“答賀”。然後女婿去女方家,這叫“拜門”,拜門也可以在新婚後的三天、七天之後。到女家,女婿也要獻上綠緞,做工精細的鞋、枕,女方父母也給他一匹布,再設席喝酒,南宋時這叫做“會郎”。酒席散了,女家準備吹鼓手送女婿回家。

北宋和南宋的婚俗還有相同之處,女家往男家送彩緞、油蜜、蒸餅,北宋叫“蜜和油蒸餅”,南宋叫“三朝禮”。北宋時,新婚三天之後,女家到婿家致酒作會,叫做“暖女”。到南宋此禮並不太嚴格了,只要九天之內舉行即可。這中間還可以取女子回家,送給她彩匹、冠花、盒食等物,這叫“洗頭”。新婚滿一個月後,女家送“滿月”禮盒,女婿家擺下酒席,招待親家及親眷,這叫“賀滿月會親”。至此,整個婚禮儀式圓滿完成。

雖然其中不乏成婚男女的愉悅,不乏歡樂甚至調侃的色調,但是這樣的聘娶婚俗,還是由幕後的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策劃操縱而演成的,任何成婚的男女都不能違背,也不可能違背這個規律。因為許許多多的男女,有的尚在母腹中,就定了“指腹婚”,在繈褓中定婚的更屢見不鮮,男女長大成人後,更是雙方父母包辦。有的父母為所謂“天下之義”,可自作主張任意為女求婿,或為子配女。即使年當嫁娶未婚而死者,也要體現出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精神,完成“冥婚”。那是由專做這種媒的“鬼媒人”,選通帖子,男女雙方父母以其帖子命禱而卜,卜後再制冥衣,即雙方各備男冠帶、女裙帔等衣物。這些物品交給“鬼媒人”後,在男墓地舉行“合婚”儀式,墓前放置果酒,設兩個相並的座位,兩座後各立一長一尺有余的小幡,以此二幡,舉行合巹,判定標準是二幡微動,就可以“相合”了,若一幡不動,也算可以相合。

對死去的男女,都要讓他們恪守著規定好的婚俗行事,那陽間的男女結合更是要一絲不茍。在某些掌握著生殺予奪大權的統治者手裏,任何青年男女的婚配都是不允許僭越他們能夠允許的範圍,否則就會招來殺身之禍——

臨安鹹安郡王府內的繡作璩秀秀,與碾玉待詔崔寧,曾由郡王當著眾人之面,將璩秀秀許給崔寧,兩人彼此也都滿意。一次,郡王府失火,他們偶遇廊下,一並逃出,直奔兩千多裏外的潭州結為夫妻,開店度日。誰知被王府軍兵發現,報知郡王,郡王因他們未經自己同意私自成婚,就一反初意,勃然大怒,將他倆抓回,把崔寧問成大罪,殺死了璩秀秀,後來崔寧也為此死去。

但是隨著風氣的開化,越來越多的青年男女,大膽地走上自擇配偶的道路。一對從不相識的青年男女,只因在東京的一個茶坊逢面,四目相視,俱各有情,那女孩心裏暗暗喜歡那男子,便以買糖水為由說道:“我是不曾嫁的女孩兒。”那男孩兒也有愛慕女孩之意,也以買糖水回應:“我不曾娶渾家……”

話本作者借一盞甜蜜蜜的糖水,傳遞出男女雙方一見鐘情、互相求愛若渴的心意,真可謂匠心獨運,而且背景是選在人煙繁阜、擁擠不堪的市井中間,也是那麼勇敢,那麼熱烈,這在宋代以前的城市婚俗中是根本不可能出現的,在宋代以後的城市婚俗中也從未見過,甚至要遠勝現代青年的求愛方式,它不愧是中國古代城市中一支石破天驚的青春愛情之歌!

還據《南燼紀聞》等宋代筆記佐證:尤其是在節日當中,男女青年毫無顧忌,南宋某地的男女“合婚”,都是自己去選擇,往往是“男自負女而歸,不煩父母媒妁引也”。

可是,一點稚嫩的婚俗胚芽,它只能像初綻的蓓蕾,在茂盛的封建思想園圃中,很難長成為枝繁葉茂、郁郁蔥蔥的婚姻之樹。盡管在滄州小市鎮上也有招男子入門“做女婿”的“入贅婚”,還有令人感到意外的弟弟因姊姊而娶到妻子,妹妹因哥哥而得到夫婿的自由戀愛婚,寡婦的再婚等各式與傳統不一的婚姻……

但,從根本上,婚俗園圃的格局是不容改動的。就像北宋皇室宗女很多,一開始為之議婚不限門第,有錢的人家為了將來求得一官,以庇門戶,便賄賂宗室求婚。這樣,連絡互引,東京有名的富族“大桶張家”,最多的時候竟和皇帝的三十多個近親攀上親家。

然而,元佑年間,娶宗女而官至左班殿直的廣州藩坊劉姓人死了,他們娶的宗女膝下無子,所以劉家就要爭分財產,一直鬧到朝廷。這時,朝廷方才醒悟,自此下令:“宗女嫁夷部,因禁止三代。須一代有官,乃得取宗女。”

是的,婚俗的園圃雖有新風吹來,可只不過是偶爾的,微微的,是為點綴升平而出現的一朵朵悅目但沒有長久生命的紙花。作為封建文化的婚俗,必然由制造它的社會給予制約,而且從不留情面,極其冷酷。東京棗槊巷裏的官人皇甫松,因中了一位和尚使用的奸計,就可以扭住自己“花枝也似的渾家”,到開封府便把她“休了”。

而女子,在婚姻中是沒有自由平等權利的。東京李吉員外的女兒翠蓮,自小口快,嫁到張員外家,多言多語,惹得一家之主張員外大怒說道:“女人家須要溫柔穩重,說話安詳,方是做媳婦的道理。那見過這樣長舌婦人!”終以久後必敗壞門風、玷辱上祖為由,執意讓兒子把她“休了”。這樣被休回家的女子,爸爸媽媽也是不歡迎的。李翠蓮雖然挑描刺繡,大裁小剪,漿洗縫聯,劈柴挑水,樣樣精通,可是她因不被兩家見容,只好淒淒涼涼、孤孤單單到明音寺出家當個小尼姑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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