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明發博士《文創技能系列 35》: 做或不做才過癮?

到目前為止,我們討論過了,創意產業所需的知識能力與技術能力。憑這兩套功夫,投身體驗經濟,就能十拿九穩嗎? 答案當然是:不。因為,我可能懂得要做甚麼;也懂得怎麼做才做得好;問 題是:我並不想做!

我們需要第三門才幹:性靈能力,或精神能力;從內在的意義與價值認同上,推動本身去發揮既有的知識與技術。

生命終極的追問

根據1980 商務版的《詞源》定義,性靈,一指“性情。泛指精神生活。”二 指“聰慧”;而“性情”的意思,則是“人的稟賦和氣質”。 將這定義中的幾個用詞,自由碰擊與聯想,可以得到這麼一組概念:性靈,就是我們在精神、氣質方面的智慧與潛能。

(Feature Photo: Together in the Mirror, Mladen Parvanov, http://500px.com/Demiman)

在這基礎上,本欄借用英國的兩位心理學家,達納佐哈和伊恩馬歇爾的“靈商”(Spiritual Intelligence,2001)概念,來說明“性靈能力”的重要。 達氏二人指出,人是性靈動物,總覺得有需要去追問,一些‘基本的’或者‘終極的’問題。

例如,做人真的很有意思嗎;生命的意義究竟是甚麼?在疲倦、消沈或沮喪的當兒,有何理由繼續踏出腳步,敢敢不做愚蠢事?

靈商,全名“性靈商數”,或稱“性靈智力”,是我們解答這些關鍵問題的能耐。憑著這本領,我們也就能開拓寬廣、豐富的生活,並感覺得穩實歡喜。

在評價某個行動過程或生命階段時,有能力說:“這一段比那一 段更有意思!”

知識能力幫助我們區分:“做這事比做那事更正確。”技術能力則幫助我們區分:“這麼做比那麼做更有效。”而性靈能力幫助我們 搞清楚:“做或不做,才過癮!”

靈魂人物與企業精神

有的事,做了,我們對自己感到很驕傲;而有的事,不做,我們才瞧得起自己。老祖宗早就說了嘛,有所為,有所不為。 關於這一點,在語言或行為上,一般人會有四種表達方式,反映了精神能力的四個層面 ――

一,意識:“越做越覺得不對勁!”

二,態度:“不管別人怎麼想,我就是這個態度!”

三,風格:“這麼做,不符合我的風格!”

四,哲學:“做人還是要有分寸的好,免得將來悔不當初!”

透過我們的哲學、風格、態度與意識,性靈能力決定了我們願不願意,發揮本身的知識與技能;在橫逆臨頭的當兒,肯不肯咬緊牙根堅持下去。

許多組織都把他們的造就,歸功於一個“靈魂人物”。微軟的比爾蓋茨與蘋果電腦的斯提夫賈布斯,是大家津津樂道的例子。

而有的則歸功於一組“靈魂核心”,例如韓國三星與芬蘭諾基亞的設計團隊。 他們為何是“靈魂”呢?因為他們是各自企業精神的發電機。分析下去,他們以自家的意識、態度、風格與哲學能力,左右了群體的命運。(收藏自陳明博士1.2.2007馬來西亞《南洋商報》經濟版專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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