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德勒·《如何閱讀一本書》(7)

第七章·透視一本書

每一本書的封面之下都有一套自己的骨架。作為一個分析閱讀的讀者,你的責任就是要找出這個骨架。


一本書出現在你面前時,肌肉包著骨頭,衣服裹著肌肉,可說是盛裝而來。你用不著揭開它的外衣,或是撕去它的肌肉,才能得到在柔軟表皮下的那套骨架。但是你一定要用一雙X光般的透視眼來看這本書,因為那是你了解一本書,掌握其骨架的基礎。

知道掌握一本書的架構是絕對需要的,這能帶引你發現閱讀任何一本書的第二及第三個規則。我們說的是“任何一本書”。這些規則適用於詩集,也適用於科學書籍,或任何一種論說性作品。當然,根據書本的不同,這些規則在應用時會各不相同。一本小說和一本政治論述的書,整體結構不同,組成的篇章不同,次序也不同。但是,任何一本值得讀的書,都會有一個整體性與組織架構。否則這本書會顯得亂七八糟,根本沒法閱讀。而爛書就是如此。

我們會盡量簡單地敘述這兩個規則。然後我們會加以說明及解釋。

分析閱讀的第二個規則是:使用一個單一的句子,或最多幾句話(一小段文字)來敘述整本書的內容。

這就是說你要盡量簡短地說出整本書的內容是什麼。說出整本書在幹什麼,跟說出這本書是什麼類型是不同的(這在規則一已經說明過了)。“幹什麼”這個字眼可能會引起誤解。從某一方面來說,每一本書都有一個“幹什麼”的主題,整本書就是針對這個主題而展開。如果你知道了,就明白了這是什麼樣的書。但“幹什麼”還有另一個層面的意思,就是更口語化的意義。我們會問一個人是幹什麼的,他想做什麼等等。所以,我們也可以揣測一個作者想要幹什麼,想要做什麼。找出一本書在幹什麼,也就是在發現這本書的主題或重點。

一本書是一個藝術作品。(我們又要提醒你了,不要將“藝術”想得太狹隘。我們不想、也不只是在強調“純藝術”。一本書是一個有特別技巧的人所做的成品,他創作的就是書,而其中一本我們正在這裏受益。)就一本書就是一件藝術品的立場來說,書除了要外觀的精致之外,相對應地,還要有更接近完美、更具有滲透力的整體內容。這個道理適用於音樂或美術,小說或戲劇,傳遞知識的書當然也不例外。

對於“整體內容”這件事,光是一個模糊的認知是不夠的,你必須要確切清楚地了解才行。只有一個方法能知道你是否成功了。你必須能用幾句話,告訴你自己,或別人,這整本書在說的是什麼。(如果你要說的話太多,表示你還沒有將整體的內容看清楚,而只是看到了多樣的內容。)不要滿足於“感覺上的整體”,自己卻說不出口。如果一個閱讀者說:“我知道這本書在談什麼,但是我說不出來。”應該是連自己也騙不過的。

第三個規則可以說成是:將書中重要篇章列舉出來,說明它們如何按照順序組成一個整體的架構。

這個規則的理由很明顯。如果一個藝術作品絕對簡單,當然可能沒有任何組成部分。但這從來就不可能存在。人類所知的物質,或人類的產品中,沒有一樣是絕對簡單的。所有的東西都是復雜的組合體。當你看一個整體組成復雜的東西的時候,如果只看出它“怎樣呈現一體”的面貌,那是還沒有掌握精髓,你還必須要明白它“怎樣呈現多個”的面貌—但不是各自為政,互不相幹的“多個”,而是互相融合成有機體的“多個”。如果組成的各個部分之間沒有有機的關聯,一定不會形成一個整體。說得嚴格一點,根本不會有整體,只是一個集合體而已。

這就像是一堆磚頭,跟一棟由磚頭建造起來的房子是有區別的。而一棟單一的房子,與一整組的房子也不相同。一本書就像一棟單一的房子。那是一棟大廈,擁有許多房間,每層樓也都有房間,有不同的尺寸與形狀,不同的外觀,不同的用途。這些房間是獨立的,分離的。每個房間都有自己的架構與裝湟設計,但卻不是完全獨立與分離的。這些房間是用門、拱門、走廊、樓梯串連起來的,也就是建築師所謂的“動線"(traffic pattern)架構。因為這些架構是彼此連結的,因此每個部分在整體的使用功能上都要貢獻出一己的力量。否則,這棟房子便是不適於居住的。

這樣的比喻簡直是接近完美了。一本好書,就像一棟好房子,每個部分都要很有秩序地排列起來。每個重要部分都要有一定的獨立性。就像我們r看到的,每個單一部分有自己的室內架構,裝湟的方式也可能跟其他部分不同。但是卻一定要跟其他部分連接起來—這是與功能相關—否則這個部分便無法對整體的智能架構作出任何貢獻了。

就像一棟房子多少可以居住一樣,一本書多少也可以閱讀一下。可讀性最高的作品是作者達到了建築學上最完整的整體架構。最好的書都有最睿智的架構。雖然他們通常比一些差一點的書要復雜一些,但他們的復雜也是一種單純,因為他們的各個部分都組織得更完善,也更統一。

這也是為什麼最好的書,也是可讀性最高的書的理由之一。比較次級的作品,在閱讀時真的會有一些比較多的困擾。但是要讀好這些書—就它們原本所值得的程度讀好—你就要從中找出它們的規劃,當初如果這些作者自己把規劃弄得更清楚一些,這些書都可能再更好一些。但只要大致還可以,只要內容不僅是集合體,還夠得上是某種程度的整體組合,那其中就必然有一個架構規劃,而你一定要找出來才行。

※ 結構與規劃:敘述整本書的大意

讓我們回到第二個規則,也就是要你說出整本書的大意。對這個規則的運用再作一些說明,或許能幫助你確實用上這個技巧。

讓我們從最出名的一個例子來說吧!你在學校大概聽過荷馬的《奧德賽))(Odyssey)。就算沒有,你一定也聽過奧德賽—或尤利西斯,羅馬人這麼叫他—的故事。這個男人在特洛伊圍城之戰之後,花了十年時間才回到家鄉,卻發現忠心的妻子佩尼洛普被一些追求者包圍著。就像荷馬所說的,這是一個精致而復雜的故事,充滿了興奮刺激的海上、陸上冒險,有各種不同的插曲與復雜的情節。但整個故事仍然是一個整體,一個主要的情節牽扯著所有的事情連結在一起。

亞裏士多德在他的《詩學》(Poetics)中,堅稱這是非常好的故事、小說或戲劇的典範。為了支持他的觀點,他說他可以用幾句話將《奧德賽》的精華摘要出來:

某個男人離家多年。海神嫉妒他,讓他一路嘗盡孤獨和悲傷。在這同時,他的家鄉也瀕臨險境。一些企圖染指他妻子的人盡情揮霍他的財富,對付他的兒子。最後在暴風雨中,他回來了,他讓少數幾個人認出他,然後親手攻擊那些居心不良的人,摧毀了他們之後,一切又重新回到他手中。

“這個,”亞裏士多德說,“就是情節的真正主幹,其他的都是插曲。”

你用這樣的方式來了解一個故事之後,透過整體調性統一的敘述,就能將不同的情節部分放人正確的位置了。你可能會發現這是很好的練習,可以用來重新看你以前看過的小說。找一些好書來看,像是菲爾丁(Fielding)的《湯姆瓊斯》 (Tome Jones)、陀思妥耶夫斯基(Dostoevsky)的《罪與罰)(Crime and Punishment)或喬伊斯(Joyce)的現代版《尤利西斯》(Ulysses)等。以《湯姆瓊斯》的情節為例,可以簡化為一個熟悉的公式:男孩遇到女孩,男孩失掉女孩,男孩又得到女孩。這真的是每一個羅曼史的情節。認清這一點,也就是要明白,為什麼所有的故事情節不過那幾個的道理。同樣的基本情節,一位作者寫出來的是好故事或壞故事,端看他如何裝點這副骨架。

你用不著光靠自己來發掘故事的情節。作者通常會幫助你。有時候,光讀書名就好了。在18世紀,作者習慣列出詳細的書名,告訴讀者整本書在說些什麼。傑瑞米·科利爾(Jeremy Collier),一位英國的牧師,用了這樣一個書名來攻擊王權復興時期的戲劇之猥褻—或許我們該說是色情—《英國戲劇的不道德與猥褻之一瞥—從古典的觀點來探討》(A Short View of the Immorality and Profaneness of the English Stage,together with the Sense o f Antiquity upon this Argument)。比起今天許多人的習慣性反應,他的抨擊倒真的是學養甚佳。從這個書名你可以想像得出來,科利爾一定在書中引述了許多惡名昭彰的不道德的例子,而且從古人的爭論當中找出許多例子來支持他的觀點。譬如柏拉圖說的,舞臺使年輕人腐敗墮落,或是早期教會裏的神父所說的,戲劇是肉體與魔鬼的誘惑。

有時候作者會在前言說明他整體內容的設計。就這一點而言,論說性的書籍不同於小說。一位科學或哲學的作者沒有理由讓你摸不著頭腦。事實上,他讓你的疑慮減到越少,你就會越樂意繼續努力閱讀他的思想。就像報紙上的新聞報導一樣,論說性的書開宗明義就會將要點寫在第一段文字中。

如果作者提供幫助,不要因為太驕傲而拒絕。但是,也不要完全依賴他在前言中所說的話。一個作者最好的計劃,就像人或老鼠經常在作的計劃一樣,常常會出錯。你可以借著作者對內容提示的指引來讀,但永遠要記得,最後找出一個架構是讀者的責任,就跟當初作者有責任自己設定一個架構一樣。只有當你讀完整本書時,才能誠實地放下這個責任。 

希羅多德(Herodotus)所寫有關希臘民族與波斯民族戰爭的《歷史》中,有一段引言介紹,可說是相當精華的摘要:

這本書是希羅多德所作的研究。他出版這本書是希望提醒人們,前人所做的事情,以免希臘人與巴比倫人偉大的事跡失去了應得的光榮,此外還記錄下他們在這些夙怨中的領土狀態。

對一個讀者來說,這是很棒的開頭,簡要地告訴了你整本書要說的是什麼。

但是你最好不要就停在那裏。在你讀完希羅多德九個部分的歷史之後,你很可能會發現這段說明需要再豐富一些,才能把全書的精神呈現出來。你可能想要再提一下那些波斯國王—居魯士(Cyrus),大流士(Darius)與薛西斯(Xerxes),以德密托克裏斯(Themistocles)為代表的那些希臘英雄,以及許多動人心魄的事件,諸如黑勒斯波(Hellespont)海峽之橫越,還有像德默皮烈之役(Thermopylae)及撒拉密斯之役(Salamis)那些戰役。

其他所有精彩絕倫的細節,都是希羅多德為了烘托他的高潮而給你準備的,在你的結構大綱中,大可刪去。註意,在這裏,整個歷史才是貫穿全體的主要脈絡,這跟小說有點相像。既然關心的是整體的問題,在閱讀歷史時跟小說一樣,閱讀的規則在探索的都是同樣的答案。

還要再補充一些說明。讓我們以一本實用的書做例子。亞裏士多德的《倫理學》可以簡述為:

這本書是在探索人類快樂的本質,分析在何種狀態下,人類會獲得或失去快樂,並說明在行為與思想上該如何去做,才能變得快樂或避免不幸。雖然其他美好的事物也被認可為幸福快樂的必要條件,像是財富、健康、友誼與生活在公正的社會中,但原則上還是強調以培養道德與心智上的善行為主。

另一本實用的作品是亞當·斯密的《國富論》。一開始,作者就寫了一篇“本書計劃”的聲明來幫助讀者。但這篇文章有好幾頁長。整體來說可以縮簡為以下的篇幅:

本書在探討國家財富的資源。任何一個封勞力分工為主的經濟體制,都要考慮到薪資的給付,資本利潤的回收,積欠地主的租金等關系,這些就是物品價格的基本因素。本書討論到如何更多元化地有效運用資本,並從金錢的起源與使用,談到累積資本及使用資本。本書借著檢驗不同國家在不同狀況下的富裕發展,比較了不同的政經系統,討論了自由貿易的好處。

如果一個讀者能用這樣的方法掌握住《國富論》的重點,並對馬克思的《資本論》作同樣的觀察,他就很容易看出,過去兩個世紀以來最有影響力的這兩本書之間有什麼關聯了。

達爾文的《物種起源》是另一個好例子,可以幫我們看到科學類理論作品的整體性。這本書可以這麼說:

這本書所敘述的是,生物在數不清世代中所產生的變化,以及新種類的動物或植物如何從其中演變出來。本書討論了動物在畜養狀態下的變化,也討論了動物在自然狀態下的變化,進而說明“物競天擇,適者生存”之類的原理,如何形成並維持一個個族群。此外,本書也主張,物種並不是固定、永恒不變的族群,而是在世代交替中,由比較小的轉變成比較明顯的、固定的特征。有一些地層中的絕種動物,以及胚胎學與解剖學的比較證據,可以支持這些論點。

這段說明看來好像很難一口消化,但是對許多19世紀的讀者來說,那本書的本身才更難消化—部分原因,是他們懶得花精神去找出書中真正的意旨。

最後,讓我們以洛克的《論人類悟性》當作哲學類理論性作品的例子。你大概還記得我們談到洛克自己說他的作品是“探討人類知識的起源、真理與極限,並同時討論信仰、觀點與核準的立場與程度”。作者對自己作品的規劃說明得這麼精彩,我們當然不會和他爭辯什麼,不過,我們想要再加兩點附帶的補充說明,以便把這篇論文第一部分和第三部分的精神也表達清楚。我們會這麼加一段話:本書顯示出人類沒有與生俱來的觀念,人類所有的知識都是由經驗而來的。本書並論及語言是一個傳遞思想的媒介—適當的使用方法與最常出現的濫用,在本書中都有指證。

在繼續討論之前,我們要提醒你兩件事。首先,一位作者,特別是好的作者,會經常想要幫助你整理出他書中的重點。盡管如此,當你要求讀者擇要說出一本書的重點時,大多數人都會一臉茫然。一個原因是今天的人們普遍不會用簡明的語言表達自己,另一個原因,則是他們忽視了閱讀的這一條規則。當然,這也說明太多讀者根本就不註意作者的前言,也不註意書名,才會有這樣的結果。

其次,是要小心,不要把我們提供給你的那些書的重點摘要,當作是它們絕對又惟一的說明。一本書的整體精神可以有各種不同的詮釋,沒有哪一種一定對。當然,某些詮釋因為夠精簡、準確、容易理解,就是比另一些詮釋好。不過,也有些南轅北轍的詮釋,不是高明得不相上下,就是爛得不相上下。

我們在這裏談的一些書的整體重點,跟作者的解釋大不一樣,但並不覺得需要道歉。你的摘要也可以跟我們的大不一樣。畢竟,雖然是同一本書,但對每個閱讀者來說都是不同的。如果這種不同透過讀者的詮釋來表達,毫不足為奇。但,這也不是說就可以愛怎麼說就怎麼說。雖然讀者不同,書的本身還是一樣的,不論是誰作摘要,還是有一個客觀的標準來檢驗其正確與真實性。


駕馭復雜的內容:為一本書擬大綱的技巧

現在我們來談另一個結構的規則,這個規則要求我們將一本書最重要的部分照秩序與關系,列舉出來。這是第三個規則,與第二個規則關系很密切。一份說明清楚的摘要會指出全書最重要的構成部分。你看不清楚這些構成部分,就沒法理解全書。同樣的,除非你能掌握全書各個部分之間的組織架構,否則你也無法理解全書。

那麼,為什麼要弄兩個規則,而不是一個?主要是為了方便。用兩個步驟來掌握一個復雜又未劃分的架構,要比一個步驟容易得多。第二個規則在指導你註意一本書的整體性,第三個則在強調一本書的復雜度。要這樣區分還有另一個理由。當你掌握住一本書的整體性時,便會立刻抓住其中一些重要的部分。但是這每個部分的本身通常是很復雜,各有各的內在結構需要你去透視。因此第三個規則所談的,不只是將各個部分排列出來,而且要列出各個部分的綱要,就像是各個部分自成一個整體,各有各的整體性與復雜度。

根據第三個規則,可以有一套運用的公式。這個公式是可以通用的。根據第二個規則,我們可以說出這本書的內容是如此這般。做完這件事之後,我們可以依照第三個規則,將內容大綱排列如下:(1)作者將全書分成五個部分,第一部分談的是什麼,第二部分談的是什麼,第三部分談的是別的事,第四部分則是另外的觀點,第五部分又是另一些事。(2)第一個主要的部分又分成三個段落,第一段落為X,第二段落為Y,第三段落為Z。(3)在第一部分的第一階段,作者有四個重點,第一個重點是A,第二個重點是B,第三個重點是C,第四個重點是D等等。

你可能會反對這樣列大綱。照這樣閱讀豈不是要花上一輩子的時間才能讀完一本書了?當然,這只是一個公式而已。這個規則看起來似乎要你去做一件不可能做到的事。但事實上,一個優秀的閱讀者會習慣性地這麼做,而且輕而易舉。他可能不會全部寫出來,在閱讀時也不會在口頭上說出來。但是如果你問他這本書的整體架構時,他就會寫出一些東西來,而大概就跟我們所說的公式差不多。

“大概”這兩個字可以舒解一下你的焦慮。一個好的規則總是會將最完美的表現形容出來。但一個人可以做一個藝術家,卻不必做個理想的藝術家。如果他大概可以依照這個規則,就會是個很好的練習者了。我們所說明的規則是個理想的標準。如果你能作出一個草稿來,跟這裏所要求的很類似,就該感到滿足了。

就算你已經很熟練閱讀技巧了,你也不一定讀每本書都要用上同樣的力氣。你會發現在某些書上運用這些技巧是個浪費。就是最優秀的閱讀者也只會選少數相關的幾本書,依照這個規則的要求做出近似的大綱來。在大多數情況下,他們對一本書的架構有個粗淺的了解已經很滿意了。你所做的大綱與規則相近的程度,是隨你想讀的書的特質而變化的。但是不管千變萬化,規則本身還是沒有變。不論你是完全照做,或是只掌握一個形式,你都得了解要如何跟著規則走才行。

你要了解,影響你執行這個規則的程度的因素,不光是時間和力氣而已。你的生命是有限的,終有一死。一本書的生命也是有限的,就算不死,也跟所有人造的東西一樣是不完美的。因為沒有一本書是完美的,所以也不值得為任何一本書寫出一個完美的綱要。你只要盡力而為就行了。畢竟,這個規則並沒有要你將作者沒有放進去的東西加在裏面。你的大綱是關於作品本身的綱要,而不是這本書要談的主題的綱要。或許某個主題的綱要可以無限延伸,但那卻不是你要為這本書寫的綱要—你所寫的綱要對這個主題多少有點規範。不過,你可不要覺得我們在鼓勵你偷懶。因為就算你真想跟隨這個規則,也還是不可能奮戰到底的。

用一個公式將一本書各個部分的秩序與關系整理出來,是非常艱難的。如果舉幾個實例來說明,或許會覺得容易些,不過,要舉例來說明這個規則,還是比舉例說明另一個抓出重點摘要的規則要難多了。畢竟,一本書的重點摘要可以用一兩個句子,或是幾段話就說明清楚了。但是對一本又長又難讀的書,要寫出仔細又適當的綱要,將各部分,以及各部分中不同的段落,各段落中不同的小節,一路細分到最小的結構單位都寫清楚,可是要花上好幾張紙才能完成的工作。

理論上來說,這份大綱可以比原著還要長。中世紀有些對亞裏士多德作品的註釋,都比原著還長。當然,他們所含的是比大綱還要多的東西,因為他們是一句一句地解釋作者的想法。有些現代的註釋也是如此,像一些對康德《純粹理性批判》一書所作的註釋便是一個例子。莎士比亞的註釋劇本集也是如此,其中包括了詳盡無比的綱要與其他的論述,往往有原著的好幾倍長—甚或十倍之長。如果你想要知道照這條規則可以做到多詳盡的地步,不妨找一些這類的註釋來看看。阿奎那(Aquinas)在註解亞裏士多德的書時,每個註釋的起頭都要針對亞裏士多德在他作品中表達的某個重點,擬一份漂亮的綱要,然後不厭其煩地說明這個重點如何與亞裏士多德的全書融為一體,這個重點和前後文又有多麼密切的關系。

讓我們找一些比亞裏士多德的論述要簡單一點的例子。亞裏士多德的文章是最緊湊簡潔的,要拿他的作品來擬大綱,必然費時又困難。為了要舉一個適當的例子,讓我們都同意一點:就算我們有很長的篇幅可以用,我們還是放棄把這個例子舉到盡善盡美程度的想法吧。

美國聯邦憲法是很有趣又實用的文獻,也是組織整齊的文字。如果你檢驗一下,會很容易找出其中的重要部分來。這些重要部分本來就標示得很清楚,不過你還是得下點功夫作些歸納。以下是這份大綱的建議寫法:第一:前言,聲明憲法的目的。第二:第一條,關於政府立法部門的問題。第三:第二條,關於政府行政部門的問題。第四:第三條,關於政府司法部門的問題。第五:第四條,關於州政府與聯邦政府之間的關系。第六:第五、六、七條,關於憲法修正案的問題,憲法有超越所有法律、提供認可之地位。第七:憲法修正案的前十條,構成人權宣言。第八:其他持續累積到今天的修正案。

這些是主要的歸納。現在就用其中的第二項,也就是憲法第一條為例,再列一些綱要。就跟其他的條一樣,這一條(Article)也區分為幾個款(Section)。以下是我們建議的綱要寫法:

二之一:第一款,制定美國國會的立法權,國會分成兩個部分,參議院與眾議院。

二之二:第二、三款,個別說明參議院與眾議院的組成架構,與成員的條件。此外,惟有眾議院有彈劾的權力,唯有參議院有審理彈劾的權力。

二之三:第四、五款,關於國會兩院的選舉,內部的組織與事務。

二之四:第六款,關於兩院所有成員的津貼與薪金的規定,並設定成員使用公民權的限制。

二之五:第七款,設定政府立法與行政部門之間的關系,說明總統的否決權。

二之六:第八款,說明國會的權力。

二之七:第九款,說明第八款國會權力的限制。

二之八:第十款,說明各州的權力限制,以及他們必須要把某些權力交給國會的情況。

然後,我們可以將其他要項也都寫出類似的綱要。都完成之後,再回頭寫每一個小款的綱要。其中有些小款,像是第一條的第八款,需要再用許多不同的主題與次主題來確認。

當然,這只是其中一種方法。還有很多其他擬定綱要的方法。譬如前三項可以合並歸納為一個題目,或者,不要將憲法修正案區分為兩項來談,而是根據所處理問題的性質,將修正案劃分為更多項來談。我們建議你自己動手,用你的觀點將憲法區分為幾個主要的部分,列出大綱。你可以做得比我們更詳細,在小款中再區分出小點來。你可能讀過憲法很多次了,但是以前可能沒用過這種方法來讀,現在你會發現用這樣的方法來閱讀一份文獻,會看到許多以前你沒看到的東西。

接下來是另外一個例子,也是很短的例子。我們已經將亞裏士多德的《倫理學》做過重點摘要,現在讓我們首次試著將全書的結構作一個近似的說明。全書可以區分為以下的幾個重要部分:一,把快樂當作是生命的終極目標,討論快樂與其他善行的關系。二,討論天生自然的行為,與養成好習慣、壞習慣的關系。三,討論倫理與智性中各種不同的善行與惡行。四,討論非善非惡的道德狀態。五,討論友誼。六,也是最後一個,討論喜悅,並完成一開始所談有關人類快樂的主題。

這個大綱顯然與《倫理學》的十卷內容並不完全相符合。因為第一部分是第一卷中所談論的內容。第二部分包含了第二卷及第三卷的前半部內容。第三部分則從第三卷後半部一直延伸到第六卷。討論享樂的最後一部分則是包含了第七卷的結尾與第十卷的開頭。

我們要舉出這個例子,是要讓你明白,你用不著跟著書上所出現的章節來歸納一本書的架構。當然,原來的結構可能比你區分的綱要好,但也很可能比不上你的綱要。無論如何,你得自己擬綱要就對了。作者擬定了綱要,以寫出一本好書。而你則要擬定你的綱要,才能讀得明白。如果他是個完美的作家,而你是個完美的讀者,那你們兩個人所列的綱要應該是相同的。如果你們兩人之中有人偏離了朝向完美的努力,那結果就免不了產生許多出人。

這並不是說你可以忽略作者所設定的章節與段落的標題,我們在做美國憲法的綱要時,並沒有忽略這些東西,但我們也沒有盲從。那些章節是想要幫助你,就跟書名與前言一樣。不過你應該將這些標題當作是你自己活動的指南,而不是完全被動地仰賴它們。能照自己所列的綱要執行得很完美的作者,寥寥無幾。但是在一本好書裏,經常有許多作者的規劃是你一眼看不出來的。表象可能會騙人的。你一定要深人其間,才能發現真正的架構。

找出真正的架構到底有多重要呢?我們認為非常重要。用另一種方法來說,就是除非你遵循規則三—要求你說明組成整體的各個部分—否則就沒有辦法有效地運用規則二—要求你作全書的重點摘要。你可能有辦法粗略地瞄一本書,就用一兩個句子說出全書的重點摘要,而且還挺得體。但是你卻無法真的知道到底得體在哪裏。另一個比你仔細讀過這本書的人,就可能知道得體在哪裏,因而對你的說法給予很高的評價。但是對你來說,那只能算是你猜對了,運氣很好罷了。因此說,要完成第二個規則,第三個規則是絕對必要的。

我們會用一個簡單的例子向你說明我們的想法。一個兩歲的孩子,剛開始說話,可能會說出:“二加二等於四”這樣的句子。的確,這句話是千真萬確的,但我們可能會因此誤下結論,認為這個孩子懂數學。事實上,這個孩子可能根本不知道自己在說些什麼。因此,雖然這句話是正確的,這個孩子還是需要接受這方面的訓練。同樣的,你可能猜對了一本書的主題重點,但你還是需要自我訓練,證明你是“如何”,又“為什麼”這麼說。因此,要求你將書中的重要部分列出綱要,並說明這些部分如何印證、發展出全書的主題,就有助於你掌握全書的重點摘要。

※ 閱讀與寫作的互惠技巧

乍看之下,我們前面討論的兩個閱讀規則,看起來就跟寫作規則一 

樣。的確沒錯。寫作與閱讀是一體兩面的事,就像教書與被教一樣。 

如果作者跟老師無法將自己要傳達的東西整理出架構,不能整合出要 

講的各個部分的順序,他們就無法指導讀者和學生去找出他們要講的重點,也沒法發現全書的整體架構。

盡管這些規則是一體兩面,但實行起來卻不相同。讀者是要“發現”書中隱藏著的骨架。而作者則是以制造骨架為開始,但卻想辦法把骨架“隱藏”起來。他的目的是,用藝術的手法將骨架隱藏起來,或是說,在骨架上添加血肉。如果他是個好作者,就不會將一個發育不良的骨架埋藏在一堆肥肉裏,同樣的,也不會瘦得皮包骨,讓人一眼就看穿。如果血肉勻稱,也沒有松弛的贅肉,那就可以看到關節,可以從身體各個部位的活動中看出其中透露的言語。

為什麼這麼說呢?為什麼論說性的書,這種本來就想條理井然地傳達一種知識的書,不能光是把主題綱要交待清楚便行?原因是,不僅大多數人都不會讀綱要,而且對一位自我要求較高的讀者來說,他並不喜歡這樣的書,他會認為他可以做自己分內的事,而作者也該做他自己分內的事。還有更多的原因。對一本書來說,血肉跟骨架是一樣重要的。書,真的就跟人或動物是一模一樣的。—血肉,就是為綱要所作的進一步詳細解釋,或是我們有時候所說的“解讀”(read out)。血肉,為全書增添了必要的空間與深度。對動物來說,血肉就是增加了生命。因此,根據一個綱要來寫作一本書,不論這個綱要詳盡的程度如何,都在給予這本書一種生命,而這種效果是其他情況所達不到的。

我們可以用一句老話來概括以上所有的概念,那就是一個作品應該有整體感,清楚明白,前後連貫。這確實是優秀寫作的基本準則。我們在本章所討論的兩個規則,都是跟隨這個寫作準則而來的。如果這本書有整體的精神,那我們就一定要找出來。如果全書是清楚明白又前後一貫的,我們就要找出其間的綱要區隔,與重點的秩序來當作回報。所謂文章的清楚明白,就是跟綱要的區隔是否清楚有關,所謂文章的前後一貫,就是能把不同的重點條理有序地排列出來。

這兩個規則可以幫助我們區分好的作品與壞的作品。如果你運用得已經成熟了,卻不論花了多少努力來了解一本書的重點,還是沒法分辨出其間的重點,也找不出彼此之間的關系,那麼不管這本書多有名,應該還是一本壞書。不過你不該太快下這樣的結論,或許錯誤出在你身上,而不是書的本身。無論如何,千萬不要在讀不出頭緒的時候,就總以為是自己的問題。事實上,無論你身為一個讀者的感受如何,通常問題還是出在書的本身。因為大多數的書—絕大多數—的作者,都沒有依照這些規則來寫作,因而就這一點來說,都可以說是很糟。

我們要再強調的是,這兩個規則不但可以用來閱讀一整本論說性的書,也可以用來閱讀其中某個特別重要的部分。如果書中某個部分是一個相當獨立又復雜的整體,那麼就要分辨出這部分的整體性與復雜性,才能讀得明白。傳達知識的書,與文學作品、戲劇、小說之間,有很大的差異。前者的各個部分可以是獨立的,後者卻不能。如果一個人說他把那本小說已經“讀到夠多,能掌握主題了”,那他一定根本不知道自己在說些什麼。這句話一定不通,因為一本小說無論好壞都是一個整體,所有的概念都是一個整體的概念,不可能只讀了一部分就說懂得了整體的概念。但是你讀亞裏士多德的《倫理學》或達爾文的《物種起源》,卻可以光是仔細地閱讀某一個部分,就能得到整體的概念。不過,在這種情況下,你就做不到規則三所說的了。

※ 發現作者的意圖

在這一章,我們還想再討論另一條閱讀規則。這個規則可以說得簡短一點,只需要一點解釋,不需要舉例。如果你已經在運用規則二跟規則三了的話,那這一條規則就不過是換種說法而已。但是重復說明這個規則很有幫助,你可以借此用另一個角度來了解全書與各個重要部分。

這第四個規則可以說是:找出作者要問的問題。一本書的作者在開始寫作時,都是有一個問題或一連串的問題,而這本書的內容就是一個答案,或許多答案。

作者可能會,也可能不會告訴你他的問題是什麼,就像他可能會,也可能不會給你他工作的果實,也就是答案。不論他會不會這麼做—尤其是不會的情況—身為讀者,你都有責任盡可能精確地找出這些問題來。你應該有辦法說出整本書想要解答的問題是什麼。如果主要的問題很復雜,又分成很多部分,你還要能說出次要的問題是什麼。你應該不只是有辦法完全掌握住所有相關的問題,還要能明智地將這些問題整合出順序來。哪一個是主要的,哪個是次要的?哪個問題要先回答,哪些是後來才要回答的?

從某方面來說,你可以看出這個規則是在重復一些事情,這些事情在你掌握一本書的整體精神和重要部分的時候已經做過了。然而,這個規則的確可以幫你做好這些事。換句話說,遵守規則四,能讓你和遵守前兩條規則產生前後呼應的效果。

雖然你對這個規則還不像其他兩個規則一樣熟悉,但這個規則確實能幫助你應對一些很困難的書。但我們要強調一點:我們不希望你落入批評家所認為的“意圖謬誤"(intentional fallacy)。這種謬誤就是你認為自己可以從作者所寫的作品中看透他的內心。這樣的狀況特別會出現在文學作品中。譬如,想從《哈姆雷特》來分析莎士比亞的心理,就是一個嚴重的錯誤。然而,就真是一本詩集,這個規則也能極有助於你說出作者想要表達的是什麼。對論說性的書來說,這個規則的好處當然就更明顯。但是,大多數讀者不論其他技巧有多熟練,還是會忽略這個規則。結果,他們對一本書的主題或重點就可能很不清楚,當然,所列出的架構也是一團混亂。他們看不清一本書的整體精神,因為他們根本不知道整本書為什麼要有這樣的整體精神。他們所理解的整本書的骨架,也欠缺這個骨架最後想說明的目的。

如果你能知道每個人都會問的一些問題,你就懂得如何找出作者的問題。這個可以列出簡短的公式:某件事存在嗎?是什麼樣的事?發生的原因是什麼?或是在什麼樣的情況下存在?或為什麼會有這件事的存在?這件事的目的是什麼?造成的影響是什麼?特性及特征是、什麼?與其他類似事件,或不相同事件的關聯是什麼?這件事是如何進行的?以上這些都是理論性的問題。有哪些結果可以選擇?應該采取什麼樣的手段才能獲得某種結果?要達到某個目的,應該采取哪些行動?以什麼順序?在這些條件下,什麼事是對的,或怎樣才會更好,而不是更糟?在什麼樣的條件下,這樣做會比那樣做好一些?以上這些都是實用的問題。

這些問題還不夠詳盡,但是不論閱讀理論性還是實用性的書,這些都是經常會出現的典型問題。這會幫助你發現一本書想要解決的問題。在閱讀富有想像力的文學作品時,這些問題要稍作調整,但還是非常有用。

※ 分析閱讀的第一個階段

我們已經說明也解釋了閱讀的前四個規則。這些是分析閱讀的規則。如果在運用之前能先做好檢視閱讀,會更能幫助你運用這些規則。

最重要的是,要知道這前四個規則是有整體性,有同一個目標的。這四個規則在一起,能提供讀者對一本書架構的認識。當你運用這四個規則來閱讀一本書,或任何又長又難讀的書時,你就完成了分析閱讀的第一個階段。

除非你是剛開始練習使用分析閱讀,否則你不該將“階段”一詞當作一個前後順序的概念。因為你沒有必要為了要運用前四個規則,而將一本書讀完,然後為了要運用其他的規則,再重新一遍又一遍地讀。真正實際的讀者是一次就完成所有的階段。不過,你要了解的是,在分析閱讀中,要明白一本書的架構是有階段性的進展的。

換一種說法是,運用這前四個規則,能幫助你回答關於一本書的一些基本問題。你會想起第一個問題是:整本書談的是什麼?你也會想起,我們說這是要找出整本書的主題,以及作者是如何運用一些根本性的次要主題或議題,按部就班來發展這個主題。很明顯的,運用這前四個閱讀規則,能提供你可以回答這個問題的大部分內容—不過這裏要指出一點,等你可以運用其他規則來回答其他問題的時候,你回答這個問題的精確度會提高許多。

既然我們已經說明了分析閱讀的第一個階段,讓我們暫停一下,將這四個規則按照適當的標題,順序說明一下:分析閱讀的第一階段,或,找出一本書在談些什麼的四個規則:

(1) 

依照書本的種類與主題作分類。

(2) 

用最簡短的句子說出整本書在談些什麼。

(3) 

按照順序與關系,列出全書的重要部分。將全書的綱要擬出來之後,再將各個部分的綱要也一一列出。

(4)找出作者在問的問題,或作者想要解決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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