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安《生活需要更多的樂事》(6)

約翰·博恩漢也是首位將中國大鑼搬上搖滾舞臺的鼓手。大鑼上寫著“泰來”兩個字,我至今不明白是什麽意思,可能是品牌制造商吧。後來,香港的Beyond 樂隊也學齊柏林,“泰來”也上臺了。但是那面大鑼我始終都沒看見葉世榮敲過,不過光擺在舞臺上就很有氣場了, 當裝飾品也不錯。

  約翰·博恩漢的鼓聲可以說是齊柏林音樂的支撐骨幹、“註冊商標”,他也常年名列最偉大鼓手的前三位。就是這麽個了不起的鼓手, 在1980 年竟然喝酒喝死了,他只活了32 歲!(搖滾樂界喝酒喝死的、吸毒吸死的比比皆是,陳屍遍野。過去咱北京搞搖滾的圈子裏,音樂方面未必搞得如何好,倒是生活方式模仿得很像。)傷心欲絕的團長吉米·佩奇不想找替代者,也認為無人可替代,幹脆決定解散樂團。

  在整個1970 年代中不斷締造搖滾神話,在搖滾史上有著承先啟後地位的齊柏林飛船樂隊就這樣倒在幾杯威士忌下,成了絕響!

  要聽齊柏林的音樂,首選就是他們的第四張專輯。這張專輯封面沒有名字,一般就叫它Led Zeppelin 4。齊柏林基於本身的概念,拒絕發行單曲,要聽就要聽整張。Led Zeppelin 4 是搖滾史上的巔峰之作, 你想要的搖滾元素這裏頭都涵蓋了。

  專輯裏的Black Dog(《黑狗》)的曲式竟然神似中國的說唱,說兩句、彈兩句,在齊柏林之前的搖滾樂界沒人這麽幹過。後來,臺灣的伍佰曾在我與張菲主持的電視節目裏演唱過他創作的某個曲子,曲名我忘了,伍佰說他創作的靈感源自臺灣北管(一種臺灣地方戲), 可是我一直懷疑根本就是克隆Black Dog(所謂“黑狗”並不是一條黑色的狗,而是丘吉爾口中的抑郁癥。沒研究過英國近代史的人是解釋不了的。我要是這裏不解釋,您恐怕要糊塗一輩子),當然,我至今尚未向伍佰本人求證過。

  Rock and Roll(《搖滾樂》)是當年打榜的歌曲,也是我喜愛的歌曲。這首曲子從一開始的鼓聲就讓人聽起來血脈僨張,吉米·佩奇的吉他簡直神了。一浪高過一浪,一氣呵成,一個字:爽!三個字:爽死了!

  在Going to California(《來去加州》)中,主唱羅伯特·普蘭特的寬廣音域再次展露無疑。當年我聽到這首歌時,甚至懷疑是不是同一個人唱的。

  Stairway to Heaven(《天梯》),“搖滾國歌”!這首歌的出現, 直接秒殺一切搖滾同行。7 分58 秒裏將搖滾樂的可能性推到極致,是搖滾樂的“貝多芬第五交響曲”。我簡直不知道如何用文字去介紹這首偉大的名曲,所以還是請您自己去聆聽它的偉大吧。

  記得在大學的時候,森林系的同學林育德跑到我的宿舍來,要我聽他最近發現的所謂古典搖滾,我一看原來是英國遊吟歌手Chris De Burgh(克裏斯·蒂伯)1979 年的專輯Crusader(《十字軍》)。這張專輯確實很不錯,十分精彩。聽完之後,我反過來向林育德介紹齊柏林的Stairway to Heaven, 告訴他這不是古典搖滾,而是經典搖滾。結果把林育德給聽蒙了,這才是他要找的搖滾。後來,林育德把我的磁帶借回去聽了幾天,還給我的時候都掉粉了。

  大家一定要明白一個道理,搖滾樂其實是白人唱給白人聽的音樂, 連黑人都搞不了搖滾樂。搖滾樂徹徹底底是個盎格魯- 撒克遜民族的家務事,只因為太迷人了,反正大家也聽不懂歌詞,就聽個情緒唄。至於歌詞意識形態等等,我個人不一定是照單全收的,或許我的孫女黃可愛可以吧,因為她爸爸是英國人,不過從小我就要告訴她鴉片戰爭的歷史以及《南京條約》帶給國人的恥辱。

  最偉大的美國樂隊--老鷹樂隊

  我發現世界搖滾樂有個很有趣的現象,就是英國盛產搖滾樂隊, 美國則盛產搖滾歌手。

  英國之所以多產搖滾樂隊,絕對是受到披頭士的影響。美國比較出名的多是歌手,恐怕也是受到貓王的精神感召吧。

  作為搖滾樂的原產地,美國樂隊在整個1960 年代被英國樂隊打得鼻青臉腫,爬不起來。樂隊是不少,可是能與英國樂隊抗衡的幾乎沒有,一直到了1970 年代Eagles(老鷹樂隊)的出現,這才挽回了面子, 扳回了一城。所以,美國樂壇視老鷹為救世主,不斷地強調他們是“最偉大的美國樂隊”。

  談美國搖滾樂,有兩個人是繞不開的,一個是貓王,一個就是老鷹合唱團。

  我高中學吉他的時候,老鷹樂隊的歌曲就是活教材。相對於英國樂隊,老鷹樂隊的吉他技巧比較規矩,或者說是比較有章法,和弦簡單, 入門容易(你要是一開始就去學齊柏林飛船樂隊或深紫色樂隊的話, 你也許會被嚇得改學琵琶古箏)。學老鷹樂隊的吉他技巧,到最後不免就是要學Hotel California(《加州旅館》),而且我們也根據彼此學這首歌的情況決定誰的吉他彈得更牛。

  老鷹樂隊的作品不但好學,還好聽,深得當時我們這些年輕粉絲的追捧。憑良心講,老鷹的歌曲我唱的並不好,我可能更喜歡披頭士吧。大學的時候有個植物保護科的學長唱老鷹的歌曲可以說神似形似。有一次他拿著錄音機錄了自彈自唱老鷹的名曲Desperado(《亡命之徒》), 然後放給我們一聽,哇,碉堡了!

  這位植物保護科的學長後來也組建了樂團,叫紅螞蟻。紅螞蟻解散之後,滾石幫他出了一張,也是唯一的一張個人專輯《堅固柔情》, 他就是羅纮武,外號“小孩”。

  “小孩”的聲線很有特色,應該說可以在流行樂壇有很好的發展, 可是他生性淡泊名利,甘於低調,不擅與人打交道,對於龍蛇雜處的臺前生活是水土不服的。所以在出版第一張個人專輯之後,他就退居幕後當制作人了。林強的成名作《向前走》就是由他制作的。

  話說回來。成軍於1970 年的老鷹樂隊,核心人物是吉他手Glenn Frey(格倫·弗雷)與鼓手Don Henley(唐·亨利)。兩位都擔任主唱, 格倫·弗雷擅長鄉村風格,我一直認為他的咬字特別“美國”。唐·亨利擅長抒情搖滾,他所演繹的《亡命之徒》是抒情經典之作,可以打擊到各層面的受眾,我不相信有人會不喜歡。

  鼓手擔任主唱的情形並不多見,除了老鷹的唐·亨利,還有就是前Genesis(創世紀)主唱Phil Collins(菲爾·科林斯)。畢竟邊打鼓、邊唱歌怪辛苦的。2002 年,我曾在美國紐約觀賞過菲爾·科林斯的Farewell( 告別演唱會),聽得我熱血沸騰,感覺回到了荷爾蒙泛濫的17 歲。菲爾·科林斯告別流行樂壇的原因大家可能猜都猜不到,是因為快聾了!常年用力打鼓的結果,造成他兩耳疾病越來越嚴重。最後, 他向媒體坦白,他不想再欺騙觀眾了,事實上他已經聽不見觀眾的歡呼掌聲,決定退出歌壇。還好,老鷹樂隊的唐·亨利還正常。

 早期的老鷹樂隊走的是鄉村搖滾風格,在1975 年12 月Joe Walsh (喬·沃爾什)加入之後,老鷹樂隊迎來了它的最佳陣容,搖滾的風格變得更強烈了,推出了經典之作Hotel California。我向大家介紹的這張1976 年的精選大碟,收錄了老鷹絕大部分的金曲,在1976 年發行前就有100 萬張預約訂單,到了今天已經突破了2700 萬張的銷售記錄, 是邁克爾·傑克遜的Thrill(《顫栗》)之前的最高世界紀錄。(邁克爾·傑克遜的Thrill 的成績是4500 萬張,不但空前,應該也是絕後。《江南style》雖然點擊量超過1 億,可是誰買了鳥叔的唱片了?專輯唱片的時代已經一去不復返了。我寫這本書的目的之一,就是試圖向今天只通過下載來聽歌的年輕朋友介紹那個唱片的黃金年代。)

  總之,老鷹合唱團是美國最拿得出手的搖滾樂隊代表,也是20 世紀70 年代最重要的搖滾樂隊之一。美國樂隊的做派是大鳴大放, 硬橋硬馬,不像英國樂隊喜歡劍走偏鋒,稀奇古怪。老鷹合唱團應該已經達到死後可以蓋美國國旗的國寶極地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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