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凱麟: 分裂分析傅柯:文學布置中的越界(2)

兩道抽象之線:越界與摺曲

對傅柯而言,作為一種複合力線所說明的布置,文學所激起與創造的運動是極明確的。其中之一,由界限態度所代表,成為語言平面上對詞彙、句法、文法或表達形式的冒犯、顛覆與踰越;巴塔伊被認為是箇中翹楚,而薩德、克羅索斯基、胡塞與阿鐸(A. Artaud)亦不遑多讓。

表面上,文學在此成為一種挑釁,書寫幾乎就等同犯禁。然而隱含在此頑強意志下的,並不單純地僅在於宗教或道德律法的違逆與亂紀,因為違逆亂紀僅與律法共生、甚至是使律法可見的必要元素。9

以違犯或衝決來思考界限,似乎不易擺脫其否定及消極的定義。相反的,如果捨棄否定形式,以寓涵啟蒙強度(intensité)的「哲學倫理型(êthos philosophique)」來審視文學 10,那麼此時期被傅柯稱為「越界」,並發展成一組高張概念部落的問題性(包括後來的「跨越」(franchissement),或與界限思考分不開的「域外(dehors)」),卻是另一回事。


因為如果越界不再被簡化成犯錯或違法,而是由其特異存有模式而被嚴肅對待的「界限存有」,其總是不無暴力地將語言擲向一種可思與非思的動態相遇,也將認識置入可視與不可視的殘酷鬥爭之中,那麼由此概念所說明的文學布置,便具有非比尋常的存有論意涵。

因此當傅柯宣稱:「從十九世紀起,所有文學行動便被給予且意識到自身如同是對這種文學所是的、純粹與無法抵達的本質的越界。」11

這種僅由越界定義的文學行動,已毫無疑問地被視為哲學所必需面對的客體。對傅柯而言,作為一種複合力線所說明的布置,文學所激起與創造的運動是極明確的。其中之一,由界限態度所代表,成為語言平面上對詞彙、句法、文法或表達形式的冒犯、顛覆與踰越。

巴塔伊被認為是箇中翹楚,而薩德、克羅索斯基、胡塞與阿鐸(A. Artaud)亦不遑多讓。表面上,文學在此成為一種挑釁,書寫幾乎就等同犯禁。然而隱含在此頑強意志下的,並不單純地僅在於宗教或道德律法的違逆與亂紀,因為違逆亂紀僅與律法共生、甚至是使律法可見的必要元素。9

以違犯或衝決來思考界限似乎不易擺脫其否定及消極的定義, 相反的,如果捨棄否定形式,以寓涵啟蒙強度(intensité)的「哲學倫理型(êthos philosophique)」來審視文學 10,那麼此時期被傅柯稱為「越界」,並發展成一組高張概念部落的問題性(包括後來的「跨越」(franchissement),或與界限思考分不開的「域外(dehors)」),卻是另一回事。

因為如果越界不再被簡化成犯錯或違法,而是由其特異存有模式而被嚴肅對待的「界限存有」,其總是不無暴力地將語言擲向一種可思與非思的動態相遇,也將認識置入可視與不可視的殘酷鬥爭之中,那麼由此概念所說明的文學布置便具有非比尋常的存有論意涵。因此當傅柯宣稱:「從十九世紀起,所有文學行動便被給予且意識到自身如同是對這種文學所是的、純粹與無法抵達的本質的越界。」11


這種僅由越界定義的文學行動已毫無疑問地被視為哲學所必需面對的客體。於是,作為此布置的第一個構成元素,越界成為文學被給予(能夠且應該被思考)的條件,並進一步發展成一門由域外所說明的界限辯證。書寫在此成為總是連結到「外自身」(hors de soi)怪異運動 12,構成了傅柯意義下但卻是「反式」的考古學。

本文稍後將對此提出更進一步說明。在越界的條件下,書寫成為一種對於既有建制與本質的摧枯拉朽,總是委身於暴力的文字游牧分配,然而另一方面,書寫卻吊詭地等同於一種內在性摺曲,文學在此較不是字詞或句法的暴力行動,較不是語言平面上製造的噪音或喧囂,而是對文本狡獪無比的層疊操弄,一再致使既有作品翻覆、轉向與增生質變。其中,福婁拜與波赫士無疑是這種摺曲書寫的佼佼者,而十七世紀的塞萬堤斯則為其先驅。


這些被傅柯所一再援引並分析的作者,並不只是透過書寫來表達某種博學或見識,博學與見識算不了什麼,因為他們所曾從事的事業,是進一步展現一種僅誕生於知識空間(espace du savoir)13 的致命誘惑,且究極而言,「書便是誘惑的場所」。14

而這個大寫誘惑所致使的,是對於作為宇宙的大寫書(Livre)的一再重置,並在重置中更新既有的意義。就這個觀點而言,書寫無疑指向一種內在性系譜學。1963年的〈越界序言〉表面上雖然是對巴塔伊從事極為直觀的文學評論, 但這篇重要無比的論文無疑也是揭啟傅柯哲學生涯的重要宣言,一篇反指自身且毫不遮掩其思想朝氣的「序言」。

越界(作為「序言」!),或即使在他臨終前都必需再次提醒的這種「界限態度」15,最終以一種怪異而漂亮的姿態突兀地收束於《自我的關注》中反覆思辦的「自我的再摺曲」(repli sur soi)16

彷彿整個傅柯哲學始於越界而終於摺曲,並以這兩種差異運動共構成為雙螺旋。傅柯六○年代的文學論述正橫跨著這二道抽象之線,我們可以清楚看到這個內在性雙螺旋的巧妙運作與相互頡頏扣合,並因此構成了他的獨特「文學布置」。如果透過這個文學布置來看,傅柯的哲學事業或許並不是偶然的:首先有一篇從巴塔伊來構思域外與越界的〈越界序言〉17,然後有從《聖安東尼的誘惑》談摺曲與內在性的〈福婁拜後記〉18

9 「律法如何能被真正地認識與體驗,如何被迫使可見、迫使清楚施行其權力,迫使去說話,如果不去挑釁它,如果不迫使它展開它的防禦,如果不總是堅定地更進一步朝它總是更退卻而去的域外的話?除了倒轉在懲罰的反面外,如何觀看它的不可見性,而前者不就是被跨越、被激怒,外在於自身的律法?然而,如果懲罰可以僅由違犯律法者專斷地挑起,那麼律法不過聽其支配:它可以任意碰觸與使其現形;它是律法光影的主宰。」(Michel Foucault, “La pensée du dehors”, in Dits et écrits, 529, 114.)

10 關於 êthos 的意涵,本文除了援引傅柯在〈何謂啟蒙?〉中的著名用法外,也採用J. Rancière 的解釋:「êthos 這個詞實際上意味二件事:êthos 是居留(séjour)與它是存有方式(manière d’être),亦即符應此居留的生命模式。」(Jacques Rancière , Malaise dans l’esthétique (Paris: Galilée, 2004): 146)。關於這個詞彙的中譯,可參考楊凱麟,〈分裂分析傅柯 IV:界限存有論與邊界──事件系譜學〉註 2 的說明。(《中外文學》, 第 37 卷第 3 期,總第 422 期[2008 年 9 月],頁 47)。

11 Foucault, Michel. “Langage et littérature.” 3.12 關於「外自身」,參閱楊凱麟,〈分裂分析 IV:界限存有論與邊界──事件系譜學〉,頁 55-57 。頁 55-57 。13 Michel Foucault, “Postface à Flaubert”, in Dits et écrits, vol. I (Paris: Gallimard, 1994): 298.

14 Ibid., 300.

15 關於「界限態度」,請參考傅柯的“What is Enlightenment ?” , in Dits et écrits, vol. IV (Paris : Gallimard, 1994): 562-578。或楊凱麟,〈分裂分析傅柯 IV:界限存有論與邊界──事件系譜學〉,頁 55。

16 Michel Foucault, Le souci de soi (Paris: Gallimard, 1984): 101-10717 Michel Foucault, “Préface à la transgression ”, in Dits et écrits, vol. I, 233-250.18 Michel Foucault, “ Postface à Flaubert ”, in Dits et écrits, vol. I, 293-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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