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建業:禮遇書生——《世說新語》品讀之三十

王安期作東海郡,吏錄一犯夜人來。王問:“何處來?”云:“從師家受書還,不覺日晚。”王曰:“鞭撻寧越以立威名,恐非致理之本!”使吏送令歸家。——《世說新語•政事》

 

為了大家品味文章的妙處,先得交待一下文中涉及的人名地名。“安期”即王承的字,“作東海郡”是指王承曾為東海太守一事。東海郡的郡治郯(tán),在今山東郯縣北面。“錄”就是我們今天逮捕的意思。

地方長官明令實行宵禁,誰觸犯宵禁理應受到懲罰。王安期做東海太守時就遇上了這麽一回事,部下抓到了一名“犯夜”的人。王安期審問道:“何處來?”“犯夜”者回答說:“從師家受書還,不覺日晚。”“犯夜”人原來是一個刻苦用功的書生,讀書而“不覺日晚”,看來他讀書的興趣很濃。

發憤讀書其行可嘉,深夜行路觸犯宵禁,是嘉獎他還是處罰他呢?處罰一位深夜讀書的學子,會造成非常壞的社會影響,不處罰他的“犯夜”行為,宵禁便成了一紙空文。

王安期遇上一個棘手難題。這位太守大人如何是好?

按一般官僚的心理和成規推測,他無疑會關押收審學子幾天或幾月,讓他吃點皮肉之苦,給那些膽敢觸犯宵禁條例的人一點厲害看看,這樣太守的威風氣派自然也就出來了,否則威信將從何而來?

實行宵禁的目的是維護社會治安,禁止那些不法之徒在暗夜為非作歹,現在受罰的卻是安分守己的勤勉學子,這與宵禁的初衷不是大相徑庭嗎?這則小品通過描寫王安期當時的心理活動,闡明他簡短的處理意見:“鞭撻寧越以立威名,恐非致理之本。”這句老實話中有某種幽默感。寧越是西周時人,家境貧寒激發他發憤苦讀,經過十五年的學習終於成了周威公的老師。靠鞭撻像寧越一樣勤奮讀書的人來樹立自己的威名,恐怕不是達到社會清明安定的根本辦法。“致理”就是致治的意思,為唐人避高宗李治讀所改。“恐非”二句寫出了王安期不願意處罰犯夜書生的原因,這才有了“使吏送令歸家”的處理結果。

《晉書》稱王安期為政寬恕仁厚,有一次小吏偷吃他池中魚,主薄正準備拿小吏問罪,王安期知道後指示說:“文王之囿,與眾共之,池魚復何足惜!”他對那位違反宵禁學子的態度,真比今天某些“人民公仆”對待教師的做法要高明一萬倍。他寧可喪失自己的威名而送學生回家,我們有些公仆則克扣教師工資去買自己轎車來顯示氣派,至於那些與小學生開房的官員就更是衣冠禽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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