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語堂《中國傳奇》無名信(中)

丈夫鐵了心腸。‘事情既然這樣,大人,我不願帶她回家了。’

陳乾興回到辦公室,準備下各種文件。那天下午,把報告呈給府尹。府尹宣布皇甫夫婦和證人明天到廳候審。

‘不認得。’

‘我的良心很清白,他若一定要休,我也不反對。’

判官警告他說,‘這樣你可要鑄成大錯了。’

小丫頭鶯兒還站在皇甫太太身旁。

皇甫太太的確弄不清楚這個老太太是不是她的姨媽,就任由那個老太太拉著往前走,自個兒沒有半點兒主意。

‘姑娘,幹什麽跳河呀?’

皇甫太太說:‘我叫春梅。’老太太也沒再往下追問。

皇甫太太向鶯兒說:‘鶯兒,多謝你幫我忙,不過現在也沒有用了。你回去找你媽媽去吧。我無處可去,也不能養活你,回去吧,好姑娘。’

又問了半天,府尹向婦人說:‘你丈夫一意堅持要休你。我不願拆散人家的婚姻。你看怎麽辦好?’

‘丈夫休了我,我又無處可去,還有什麽活頭兒?’

她倆先進了個酒鋪,老太太請她喝了幾盅酒。到了老太太家的時候。她看見那房子是在一條僻靜的小巷裏。屋裏很整潔,窗子上掛著綠窗簾兒,屋裏擺著太師椅子,桌子。

散庭之後,妻子慟哭起來,被休是婦人的奇恥大辱,尤其.是自己的罪名並沒有成立,她沒有想到過。

春梅聽了老太太的話,心裏覺得稍微松快了點兒。‘我怎麽辦呢?我不能老跟著你住在這兒啊。’

‘我是你的窮姨媽。自從你嫁了大官人,我就沒敢去打擾你。我看見你的時候,你還是個小孩子,那已經好多年了。前幾天我聽見鄰居說你跟你的男人打官司呢,我就天天去打聽。聽說府尹判決他休了你。可是,你幹什麽跳河呀?’

‘你們老爺不在家的時候,你看見什麽客人到你們家去過?’

‘胡婆子,胡婆子!’老太太趕緊去開門。

‘姨媽,你一個人住在這兒嗎?你自個兒怎麽過呢?’

府尹又大聲把驚堂木邦的一拍,大聲喝道:‘你這小東西說瞎話!你敢在我面前說謊!我還把你押起來。’

‘我告訴你,春梅。那位先生姓洪。他說以前做過泰州知事,現在已經卸了任。我不信他的話,我知道他是跟我扯謊。可是這個人不錯,常托我給他賣點兒珠寶,他說他是個珠寶商的代理人。也許他真是,也許不是,不過他是有些好珠寶,前幾天托我給他賣了一些,東西雖然賣了,可是錢還沒有拿過來。他不耐煩,我倒不怪他。’

‘大人若答應我休她,我就感恩不盡,別無所求。’丈夫說著由眼角兒掃了他妻子一眼。

‘謝謝姨媽,我已經覺得好點兒了。’

在她的生活這麽慘痛的日子,胡老太太救了她的命,還幫忙讓她將息精神,她真是發乎衷心的感謝老太太。

‘你很知道他嗎?’

他倆第二次遇見之後。洪某就求春梅給他縫一個鈕扣兒,春梅也很高興。春梅已經看出來洪某找胡老太太是真有生意做,不過近來更找些借口,來得更勤些而已。他總是帶一瓶酒來,一些糖果和其他美味吃食,因為他原答應春梅和老太太他要帶來吃晚飯的。一到他就喊餓,厚看臉皮教春梅照著他的辦法做糖姜火腿。一個男人只要有勇氣發號施令,女人總是樂於服從的。

‘不錯。單就做買賣為人,我倒知道點兒。其實別的情形我也知道些。像這樣的人,我可以說,以前還沒有見過。對於他,我簡直有點兒莫名其妙。他用錢很大方。一看見我要錢,不等我開口,他就給我,下回他來的時候兒,我介紹給你。’

‘不用發愁,好好兒歇息一下兒,恢復一下兒精神。等你好了,找個好男人你再嫁。你生得這麽漂亮的眼睛,這麽漂亮的臉蛋兒,還怕餓著嗎?’

老太太讓他坐,可是他說立刻就要走,所以只是在那兒站著。春梅從後屋裏望見那個人長得身材高大,粗眉毛,大眼睛。這種長相真教他看得出神,她不斷從屏風後端詳他。他的嘴,可以說是夠大的,鼻子並不尖,多少跟那個孩子說的有點兒相像。春梅心裏噗通噗通的跳,可是表面上仍然沒顯出懷疑的樣子。

‘這個人倒很有意思。’

有一次他們見面的時候,春梅坐著瞅著他,心裏盤算得出神。

春梅覺得很有意思,可是極力不露聲色。

晚飯後,她聽見一個男人的聲音在外面叫。

老太太笑起來,笑得春梅怪不好意思。

‘他現在是一個人過日子,前幾天他求我給他找個女人,做個媒。我把你說給他好不好?我看得出來,他喜愛你,我一說,他準會樂意。’

‘什麽事啊?’

‘前幾天他求我幫他點兒忙,我還沒有辦呢。’

‘這是怎麽回事呢?’那個男人很不耐煩的聲音。‘你賣了那值三百塊錢的東西已經一個月了,我現在要用那筆錢哪。’

‘他長得跟人家說的多少有點兒相像,你也看得出來。’

洪某走了之後,胡老太太問春梅道:‘你覺得這個家夥怎麽樣?’

春梅說:‘姨媽,我跟你說,我倒是也喜歡他,不過還有點事,我想弄個清楚。’

春梅不知道心裏怎麽想才好。他若不是那個人,嫁給他對自己是有好處的,他若是那個人,對前夫也沒有什麽害處,春梅漸漸覺得報仇真是一件樂事,是一件多麽稱心快意的事啊!

春梅問:‘客人是誰呀?’

老太太止了笑說道:‘真是笑話,天下有多少高個子的,天下有多少粗眉毛的。這能說是人家長得不對嗎?即使他就是那個人,還怎麽樣?你可以說是被誣告吃餅挨了打,其實並沒有吃餅,白白受了罪。可以說你已經付了餅錢,而餅現在就在目前。這餅就是你的。我若是你,我就嫁給他,還帶著他去見那個畜生前夫去。’

‘這一回拖的日子太長了──往常沒有過這麽多日子,你一接到錢就送給我吧。’

洪某說:‘不錯,忘了吧。’

洪某問道:‘我壞嗎?’說著兩只胳臂把春梅摟抱起來。

洪某又來了,這次春梅特別高興,決定試他一試。

他倆結婚以後,洪某帶她住在開封城的西郊。她從來沒有想過自己會那麽幸福。夫婦二人談談笑笑的,春梅好像存心要彌補以前的損失一樣。洪某常常帶她去吃小館兒,她也很高興跟去,洪某的日子似過得很寬裕,用錢很大方,總願把錢硬塞在她手裏,這跟皇甫大官人以前不一樣。洪某有些朋友,常到洪家吃飯,這跟春梅做皇甫太太的日子大不一樣了。

‘不要,我還是沖著你這厚耳朵垂兒幹一杯吧!’春梅說,酒喝下去,膽子壯上來。春梅再不能抑制一肚子疑團。這一句話問得她自己也有點兒吃驚,‘據說寫無名信的那個人長得就像你。’

* * *

春梅笑了起來,‘你這個壞東西。’笑得那麽暢快,做皇甫太太的時候,就沒有這麽暢快的笑過。

‘他逼得我無路可走哇。現在一切都過去了,我還在乎什麽呢?我就是納悶兒誰寫的那封信。’話雖如此,春梅說著眼圈還有點兒發紅。

‘別糊塗,’洪某說著放下了酒杯。‘你從前就沒見過那個人,你怎麽知道他是高是矮呢?單就你丈夫把你這麽個美人兒遺棄來說,他真是個畜生。’

‘別胡說,即使我是,你又把我怎麽樣呢?’

‘怎麽?我?’春梅倒吸了一口氣。

春梅自己也說:‘不錯,是的,忘了吧。你說,你是不是那個寫無名信的?’

‘你想什麽,這個人很可愛。你還有什麽不肯呢?你若是還沒忘了你的前夫那個蠢東西,你可就算是個大傻子了。這個人不挺好嗎?他有錢,能好好兒的養活你,你就不用再住在我這裏了。’

‘你知道你的親戚張二,他在你們家住了些日子,求你丈夫給他謀個差事。’

春梅自己盤算說:‘我想一想看。’

‘為什麽我不會呢?’

沈默了半天。

‘你這個壞東西!’

‘不錯。你知道為什麽你的本家再不去看你呢?就因為你丈夫那麽待張二。他回到村子裏,把你丈夫怎麽對待他,見了誰跟誰說。我很愛你。就因為愛你。我簡直急得要發瘋,我心裏覺得你是個仙女,被妖魔鎖了起來。’

‘我知道你的意思是說這封信的筆跡,可是你別忘了,你現在正跟你以前的奸夫同居呢。頂多判你個通奸罪,可是不能把一個人判兩次罪呀。’

‘我覺得他就是那個寫無名信,拆散我們婚姻的那個人。’

‘你在哪兒看見過我呢?’

春梅喊道:‘是你呀!’是一種又不耐煩又卑視的語氣。春梅的舉止口氣與以前那麽柔順卑微大不柑同了。他立刻想到春梅一定是別人的妻子了。

那天夜裏在床上,春梅吹了燈以後,問洪某說:‘你幹什麽寫那封信送給我?’

洪某向來沒正式承認他就是那個寫無名信的人,他總是設法避開這個問題,或是虛張聲勢,說些大話,教人無法把他的話信以為真。不過,一天下午,洪某喝了點見酒,吃了點涼斑鳩肉,肉也是從小巷裏一個賣斑鳩肉的小販兒手裏買的。洪某非常痛快,總算一回失了口,他說:‘你知道,我有時候想起那個賣斑鳩肉的小孩,真怪可憐他──’於是趕緊止住口,勉強接著說下去,‘若是照你說的那種情形,也真是可憐。’春梅很聽得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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