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里有一個品種,謂之曰隨筆,顧名思意就是隨意命筆。筆是一種工具,命是一種思維,一種意念,意念指揮工具而成華章。通常的情況下人們往住重視意念而輕視工具,認為工具可以隨意指揮,想用就用,不用就丟,不聽使喚就扔進垃圾箱內。其實不然,有一種筆就不那麼好對付,它有自己的個性和脾氣,這就是毛筆,是名符其實的筆,是那竹管上裝著一撮毛的東西。這東西不好對付,軟不得,硬不得;重不得,輕不得;快不得,慢不得。使不會用筆的人望而生畏,在下便是其中之一。小時候毛筆字寫不好被先生打手心,現在拿起筆來手就發抖。有時被逼得簽名或題字,寫出來的毛筆字連想恭維的人都難以啟口。年輕時不知何故,只是對那些寫一手好字的人十分眼熱,看人家手里的那枝筆,揮灑自如,轉折得體,柳體、顏體、瘦金體,鐵筆銀鉤。自己拿起筆來卻沒輕沒重,沒粗沒細,按著白紙劃黑線,寫出來的字又有簡體又有繁體,就是不得體。看看倒也清楚,就是不美。下放勞動時也曾偷閑練過一氣,收效甚微。最後只好長嘆一聲道:天生的。

近些年來突然想出了一條歪理,覺得自己的字所以寫得不好決非天生,也不能歸罪於右手的動平衡有疾,其中有一個重要的原因是我對筆的態度有問題。我對待筆和對待棍棒、對待掃帚沒有什麼區別。不管什麼狼毫、羊毫、兔毫,拿在我的手里都是一樣的。不肯懸腕運指,收心屏氣,使勁兒,悠著點,而是隨心所欲,隨心而不隨筆。結果呢,字也寫出來了,可作為書法,作為美術來講只好馬上扔進字紙簍,或者是作為笑柄被人記在心里。

我很敬佩書法家,他們對筆好象是對待至親好友似的,那麼了解,那麼愛惜。有些書法家逢埸揮毫時,寫完後往往搖頭,說是筆不順手。更有甚者,如果自己沒有帶筆干脆就拒絕動手。起先,我以為這是一種推托之詞,是睡不著怪床歪。差矣,這些都是實話,而且是創作態度極其嚴謹的表現。人和筆化為一體之後方得妙境,所以王羲之的七世孫僧智永把用禿之筆不肯扔掉,而是造墓葬之,謂之曰“退筆冢”。僧智永和林黛玉葬花是一樣的,林黛玉葬的不是植物,僧智永葬的不是工具,是葬的自己。情之所至化為神奇,所以僧智永能成為陳、隋、間一代書家並影響初唐書學。林黛玉也不簡單,直至如今還可以到處聽見呼喚林妹妹。

和僧智永……豈敢,和寫字寫得比我好的朋友相比,我覺得我對毛筆有愧,字寫得不好也是活該的。雖然在學塾啟蒙之時先生就教導過,說是要愛護毛筆,用完後要洗干凈,掛起來或是插在銅筆套里內。當年我好象也很聽先生的話,一日兩三次到河邊去洗筆,洗墨盤,其實是借此機會到水碼頭上去玩的。我用毛筆當涮帚,把墨盤洗干凈去撈小魚小蝦,撈著了再折幾根水草放在墨盤里,偷偷地帶回書屋,供在案頭,看魚蝦遊戲,所謂愛筆只是幌子而已。現在明白了,但也晚了,習慣已經成自然,過了一定的年齡之後,思想和行動往往受習慣的支配。

我不理解筆,筆也不理解我,不由地老羞成怒,好了,咱們從此分手,借助於現代科技,我用電腦打字!這篇短文就是用電腦打出來的,名為隨筆,實際上叫“隨腦”比較確切。

199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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