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人被人稱為雜文家,在當今之世,是一個挺不幸的事。只消掛上這樣的頭銜,除了極少數人外,基本上屬於舅舅不疼,姥姥不愛——尤其是領導不喜歡的主兒。今天是不是盛世,言人人殊,但至少在領導眼裏,就是盛世。盛世不需要人們冷嘲,也不喜歡熱諷。而雜文恰好兩樣俱全,不招人待見,良有以也。寫多了,碰到了哪個,或者哪一類人,恰好人家有比較有權勢,因此而倒黴,甚至丟了吃飯家夥,也不是不可能的。

但是,這個世界,林子大了,什麽鳥都有,有拍馬的,就有揭短的,有歌德的,就挖苦的,有官樣文章,就有冷嘲熱諷。就像有得意的,就一定有倒黴的一樣。我,就是命裏註定要倒黴的人中的一個,所以,很得專門發表雜文的刊物的歡喜,這歡喜換不了多少銀子,卻可以時不時地給這個世界得意人一點小小不愉快。

我跟雜文結緣,始於文革那個萬馬齊喑的年代。中學畢業,因文字賈禍,到農場一個連隊放豬。沒有書看,悶得發瘋。幸好連隊圖書室還有一套魯迅全集,於是借來翻翻。開始並不喜歡,但由於沒書可看,只能看這個,看著看著,就上了癮。雖說把魯迅的譯作和學術著作也看了,但對我影響最大的,還是雜文和小說。

凡是中了魯迅的“毒”的人,都有一個毛病,那就是看不順眼的事特多。不順眼,還喜歡說出來,一說,就特刻毒,還凈能說到點上,入木不止三分。就這樣,在中學時代被整得半死的我,不僅沒有接受教訓,反而變得更加不像話。好在,那時候的我,還多少記得前邊的教訓,不大敢亂說亂動。後來上了大學,學的又是農業機械,累得大半死,沒有機會舞文弄墨。等到轉行教書,又開始著迷學術,所以,一直沒有機會施展拳腳。

轉折點在上個世紀的最後幾年,大學擴招之後,迅速變壞。做大學教師原本是一個特自由的職業,居然變成了領導的奴才,學術和教學流水線上的農民工。這讓我很是不爽,憤憤之余,就開始寫點亂七八糟的東西,批這個罵那個。從此一發不可收拾,被眾多好事的媒體看中,幾乎變成了專門的雜文專欄作家。

其實,雖然看起來我的雜文產量不低,但真正花上這上面的功夫,沒有多少。更多的時間,我還是在看書,做學問,有時候也喜歡寫一點像是讀書筆記似的歷史文化隨筆。從本質上講,我更喜歡做一個學者,一個隨筆散文作家,而不是一個雜文家。但是,這些年來,好像人們更喜歡看的,是我的雜文。不僅我的博客上,隨筆的點擊率遠不及雜文,賣稿的價格,居然也是雜文賣得更高些。我想,個中原因有兩個,一是眼下讓人不愉快的事太多,好些有權有勢的人,總是喜歡制造事端,不止說雷語,幹雷事,而且總禍害人,為這個國家制造不穩定因素。有人幹壞事,總得有人批評,否則就太不和諧了。如果你批評得犀利一點,大家隨著叫聲好,喝個彩,也是自然。二是我們這個世界,說話的自由和機會還是太少,盡管有了網絡,理論上人人都可以發表,但敢說的人,還是不夠多,能把話說清楚,能把常識說出來的人,也太少。

這樣一個平庸的時代,造就了一小撮雜文家。其實,這些人不夠顯眼,也不夠犀利,討人嫌的程度,也是一般般。我們達不到魯迅的境界,也沒有魯迅的條件和學養,但是,我們的存在,的確還是給這個乏味的世界添了幾分色彩,不客氣地說,是栽了一點刺。有了這樣一點刺,有些人再幹壞事,就多少有點顧忌。現在有了網絡,有了微博,如果有些人還是肆無忌憚,這點刺,就可能變成一片的刺,也就是荊棘。在這種情況下,除非你全身盔甲,否則就有麻煩。

雜文是怪胎,本質上,無章可循,無法可依。但門檻不高,只要有這個膽,都可以寫。但是若要寫的好,百姓樂意看,還是得有點功夫,有點定力,不能今天這樣,明天那樣,把雜文變成騙稿費的幌子。已經被人視為雜文家,最大的希望就是,這樣的家,多點,再多點,以後,雜文選刊不再出我的專輯。(愛思想網站 2011-0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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