葛浩文:中國文學如何走出去

今年四月中旬我參加了在上海舉行的一場翻譯研討會,與會者除了研究翻譯的學者和法文,德文與日文譯者,還有三位國際聞名的作家,以及對中文外譯有興趣的社會大眾和媒體。在這個會上,我發表了一個演講,據說引起不少爭議,主要原因大概是因為我對中國當代小說有些批評。之所以有爭議,很可能是講稿被斷章取義,我的演講是用英文發表的,但有鑒於在場的聽眾不是都聽得懂,特地將講稿翻譯成中文,投射在屏幕上,有的記者就用手機拍下他們有興趣的部分,隔日刊登出來,讀者看不到完整的講稿,不知道上下文的思維邏輯,難怪有人會不高興,聽說都傳到台灣去了。因此我回美國後特地修改講稿,借此版面將我的想法仔細陳述,希望能與中國的讀者共同切磋。


討論正題之前,我想先談談中國文學走出去這個最近幾年相當熱門的話題。這個問題有兩個層面,第一,所謂中國文學為何。我聽了不少學者、專家、作家提起中國文學要走出去,還沒有聽到任何人給“中國文學”下個定義,很明顯的是,要走出去的是某一種文學,所謂的嚴肅文學吧。這是唯一一種可以以及應該走出去的文學嗎?那不一定。在場的諸位,想必有不少看過史迪格·拉森的“千禧三部曲”,《龍紋身的女孩》等等,不算是嚴肅的文學。這三部曲翻譯成許多國的語言,風靡世界各地的讀者,是近年來瑞典文學走出去的最成功的例子之一,這也引出幾個議題:一個國家的文學以此類型的通俗小說聞名世界是好事還是壞事?嚴肅文學是否為一個國家唯一應該向外傳播的類型?是不是只有某一種類型的小說能夠走出去?許多中國讀者喜愛的武俠小說該不該,能不能走出去?最近來自中國的諜戰小說《解密》在英語國家受到報章雜志書評的註目,這類小說可否代表中國當代文學走出去?

中國文學如何走出去,第二個層面就是,何謂走出去?有人認為既然中國已經有一個諾貝爾文學獎得主,那麼中國文學就已經走出去了,這其實有待商榷。一個作家的作品能代表全中國的文學嗎?得了諾獎就算走出去了嗎?如果一個作家的作品曲高和寡,雖然獲得諾獎評審委員會的青睞但不受國外讀者的歡迎,這算不算走出去了?中國小說家追求的是什麼?希望有廣大的國外讀者群,還是有小眾歡迎就滿足了?有大批國(內)外讀者,作者是否就成為通俗作家,是否就貶低了作家的才華和地位?

問這些問題不是因為我有答案,而是希望借此可以激發大家更深一層的思考和討論。現在言歸正傳。簡單地說,中國文學走出去有兩個要素:作家與其作品;翻譯。

談作家與作品的時候要先聲明一下,本文討論的重點在小說,因為我主要是翻譯小說的,而且,我關註的是“想要”走出去的作家和作品,而不是中國所有的文學。在座的可能有不少人知道,近十多年來,中國小說在美國、英國等英語世界不是特別受歡迎,出版社不太願意出中文小說的翻譯,即使出版了也甚少做促銷活動。文學市場和股票市場一樣也有高低起伏,方向很難預料,不過原因還是有軌跡可循,一如某一個評論所言:

中國作家寫作一般缺乏紀律,書寫的速度大概是一個小時五百英裏,因此寫成的作品裏常有前後不一致,與事實不合的錯誤,缺乏說服力的人物和荒謬的情節等問題,可以說是一種“浮躁”的現象,中國作家和評論家也承認有這樣的問題。的確,由於作家趕著要把小說送出去發表或急著要出名,他們常常缺乏耐心,無法創造出比較宏偉和美好的作品。這類的問題屬於寫作態度方面,另外還有寫作技巧或經驗方面的缺憾。由於缺乏客觀的角度或經驗不夠,作家看不到他們的小說的一些可以理解的錯誤。

這個評論有些地方我還是挺同意的。之前我也寫過,談過我自己對中國當代小說“外銷”的一些看法,不是要挑作家的毛病讓他們“洗心革面”,而是希望能更進一步的了解為何中文小說在英語世界的受歡迎度如此低落,並提供一些如何改善的意見。下面是我前年為《今日中國文學》雜志寫的自我訪問:

中國小說如同韓國小說,在西方並不特別受歡迎,至少在美國是這樣。日本的,印度的,乃至越南的,要稍好一些。之所以如此,可能是與中國小說中的人物缺少深度有關。當然,也不是所有小說人物都沒深度,不少女作家的人物寫得就很好。但大體來說,中國小說還是有著明顯的傾向:即,敘述是以故事和行動來推動的,對人物心靈的探索,少之又少……把人物寫得躍然紙上,使人物的形象烙印在讀者的記憶裏,這當然不容易做到,但這樣才能吸引讀者,這也是西方敏感的讀者評價小說好壞的一個標準。

前一陣子剛過世的著名中國現當代文學評論家和學者,夏志清教授提起的一個現象,可以有助於說明中國小說為何走不出去。那就是現代中國作家的“感時憂國”傾向使得他們無法把自己國家的狀況和中國以外的現代世界的人的狀態連接起來。夏老的評論重點在於現代作家如魯迅、茅盾等人,但我個人認為當代作家也有類似情況,太過於關註中國的一切,因而忽略掉文學創作一個要點——小說要好看,才有人買!造成這個現象的原因很多,可能是跟教育有關,或是信息不夠流通,或是作家一般無法不通過翻譯來閱讀其他國家文學,也可能是傳統的文以載道思想作祟。

關註中國國內的社會現狀當然無可厚非,但是若因此忽略了文學作品應有的普遍性(universality),很可能有不良效應。想要“認識中國”的西方讀者自然就會偏愛這方面的作品,如厄普代克一般,把文學作品當作窗口來窺視一個國家文化、政治、社會,把小說變成歷史,但這類讀者畢竟是小眾,中國小說要走出去,必須要能吸引其他的讀者。而且,希望能看到中國作家如何探索人類生存和生活狀態的讀者就不免要失望了。另外一個問題是所有想要走出去的作家得問問自己,即作為一個文學創作者,他們是否就滿足於自己的作品被當成社會文化教材來閱讀?他們是否更願意讀者欣賞他們的藝術境界,並且得到共鳴?如果是後者,那麼作家們就必須對自己有更高的追求,不能畫地自限。


德國漢學家顧彬曾把當代中國文學作品(至少是那些翻譯成外文而廣受評論注意的小說)貶為垃圾,他認為最好的當代小說也不過是一般,不足為道。他批評的最為嚴重的一個現象就是,中國作家很少看得懂外文。比方說莫言,他可能是近年來唯一一個不懂任何外語的諾貝爾文學獎得主;不可否認,他一定看過其他諾獎得主的作品,但是他得通過翻譯來閱讀,這也不僅僅是莫言一人而已,我知道的所有作家大多是一樣。顧彬認為這個缺失導致中國小說視野過於狹隘,我同意他的說法。中國作家到國外旅行演講,必須完全仰賴口譯的協助,因此自行到處走動與當地人接觸的機會少之又少,通常就是和中國同胞在一起,等於是人的身體是出了國了,但是其他種種(語言,心態)還是留在中國。難怪不少人認為當代文學缺少國際性,沒有宏偉的世界觀。

我個人的看法是,許多作家寫得太快,常給人粗制濫造的印象,出版後評論家和讀者照單全收,不太會批評作品的缺失,或許是沒看到問題所在,還有一個毛病,就是小說過於冗長,似乎不知見好就收的道理。大部頭的長篇小說有時的確會讓看譯文的讀者卻步,但長度本身不是問題,主要的問題在於內容的取舍。為什麼要加入那麼多描述,甚至是芝麻小事的細節,把小說變成文學百科全書?仔細描述每一個大小人物的特征是否有助於敘述?不斷岔開故事主要情節並加入一些無關緊要的細節是否有必要?是否更有助於讀者的閱讀?我想,這個寫作傾向或許跟傳統章回體小說的根深蒂固的影響有關。幾乎所有我認識的作家都是讀這些章回體小說長大的,潛移默化的影響力不可忽視。中國古典名著,如《紅樓夢》,或《石頭記》等,要是用西方當代小說評論標準來看,讀起來很有趣,但這些作品不見得能算是偉大的小說(novel),因為書裏夾雜了太多無關緊要的瑣碎細節,使得敘述不夠流暢。《紅樓夢》或許可以當作是清代貴族生活的記錄,但是否算是一個結構嚴謹的小說(novel)?不該有的都有了,該有的卻不一定都有。這些看法極具爭議性,我猜想讀者看了報紙後的負面反應可能跟我對《紅樓夢》的批評有很大的關系。當然,這些缺點也不是中國作家的“專利”,其他國家的作家也會有的,只是中國讀者和評論家度量很大,對他們來說不成問題。美國的評論家可沒那麼客氣了,下面的例子來自《紐約時報》評喬納森·弗蘭岑的《糾正》:

很明顯的,如果有嚴謹的編輯過程,弗蘭岑先生的小說便可獲益匪淺。小說裏有冗長的敘述不但遠離主題,而且除了讓作者對各種社會形態的人得以發揮之外毫無用處。另外,全知全能的敘述者在不少片段裏強行闖入故事告訴讀者他們正在目睹的情況或事件,實在很沒有必要。一些過度戲劇化的部分給人一種妄自尊大的感覺……

當年“五四”時期的改革派文人提倡除去傳統寫作的影響,效果為時不長。以我看來,傳統文學的結構與寫作方式對當代作家的影響還是很大的,因而導致中國文學走不出去。這關聯到一個最根本的問題:是否有一個國際公認的文學標準?我這麼說,可能有人要指控我宣揚文化帝國主義,以西方的文學標準來評價中國小說。我的想法是,如果中國小說構思寫作嚴謹又具國際性,相信絕對可以走出去的。西方小說(fiction)這個類型經過長時期的演變到了二十世紀基本定形,怎麼寫才算是好作品,有不成文的約定,當然也有例外。我個人認為最關鍵的是,中國的長篇小說跟西方的novel之間還存在相異之處,中國作家寫的是小說,但翻譯成英文,英文讀者和評論家是以novel來看待,用的是判斷novel的標準,因此,中國的小說的一些寫法在中國作家和讀者看來理所當然,但放到西方novel的文學傳統裏有時就變成一種缺失。

另外,市場也會決定一個小說該怎麼寫,這是很現實的,尤其在世界各地讀者日益減少的現在。因此,英文小說有不少出色的開頭,吸引讀者的註意,如《白鯨記》的開頭:Call Me Ishmael(管我叫依實麥爾吧),或《雙城記》:“It was the best of times,it was the worst of times, it was the age of wisdom, it was the age of foolishness ……”(這是最好的時代,這是最壞的時代;這是智慧的時代,這是愚蠢的時代……)相較之下,中文小說很難找到這麼膾炙人口的第一句,相反的,大部分的中國小說一開始就是長篇大論,不是介紹一個地方就是把開頭寫得好像是學術著作的序文,可以吸引國內的讀者,但對英文讀者來說,可能會造成一個隔閡,讓他們立即失去繼續讀下去的興趣。

以上這些對中國當代小說的批評可能讓讀者反感,因此需要強調的一點是,我的重點放在“想走出去”的作品。我想我們都同意不是每一本小說都能或都需要翻譯成外文的。有些作品就是純粹為國內的讀者寫的,能受到這些讀者的歡迎就可。但當一部作品想要走出國境,就必須註意一些潛規則,才可能在翻譯後得到廣大讀者的認可。以後是否有中國小說可以成功地違反所有潛規則以及市場標準?很難說。但對大部分的小說而言,不管是在翻譯後尋找出版社時,或是出版後面向讀者介紹時,這些潛規則是不容違逆的。


這自然就連接到我的第二點,翻譯與譯者。常常有人問,什麼樣的翻譯是好翻譯?答案是見仁見智,不過可以簡單歸納出兩派說法。

第一派,我稱為納博科夫派,他認為翻譯的作品讀起來就該讓讀者覺得是從外文翻譯過來的,不能讓讀者感覺好像是用他的語言寫的。第二派是帕斯派,即墨西哥的諾貝爾文學獎得主,奧克塔維奧·帕斯。他的主張剛好相反。近年來翻譯小說出版情況如此不樂觀,我看只有勇氣超人的翻譯才敢遵循納博科夫的原則,刻意盡量接近原文,讓譯本讀起來生硬像外文。英文和中文可以說是天壤之別的兩種語言,真要逐字翻譯,不但讓人讀不下去,而且更會對不起原著和作者。

前一陣子,有人問我,翻譯莫言的最新小說時是否還是會跟以前一樣那麼Creative,意思是“有創造性”。我開玩笑說,既然莫言得了諾獎,我的翻譯要更接近原文。事實是,翻譯他的《蛙》時,我當然沒有這麼做,不能讓莫言和他的小說受損,更不能破壞他的國際名聲。我還是照我的一貫翻譯哲學進行,翻出作者想說的,而不是一定要一個字一個字地翻譯作者說的。

說到莫言,我們來看看他有什麼想法吧。以下是他從瑞典領獎回來後在北師大演講時所說的:

如今,越來越多的中國小說被翻譯成外文廣泛傳播,但這涉及一個問題——作家創作的出發點:作家到底為誰寫作?為自己寫作,還是為讀者寫作?如果是為讀者寫作,到底是為中國讀者還是為外國讀者?小說翻譯成外文需要譯者,那是不是可以說作家是為翻譯家寫作?

這種為翻譯家寫作的趨勢絕不可取。盡管文學走向世界必須經過翻譯家的翻譯,必須經過他們創造性的勞動,但是作為一個作家,在寫作的時候如果想著翻譯家,那勢必使自己的藝術風格大打折扣,勢必為了翻譯的容易而降低自己作品的高度和難度。因此,作家在寫作時,什麼人都可以想,就是千萬別想著翻譯家;什麼人都不能忘,但是一定要忘記翻譯家。只有如此,才能寫出具有自己風格、具有中國風格的小說來。

作為一個譯者,我同意莫言的想法,莫言自己是不為譯者寫作的。如果是的話,那麼我十幾年前開始翻譯他的小說後,就不需要問他那麼多問題了!不過我要再加一句:假如一個作家寫完一部小說以後,不仔細地用客觀批判的眼光把自己的作品重新看一遍,以確保成品達到盡善盡美的程度——嚴格審視構思是否謹慎,結構是否嚴密,是否有錯誤,是否有不清楚的地方,前後是否一致,遣詞用字是否有所變化?這樣是不是有點對不起讀者?我個人認為是,而應該有一個編輯來幫他們抓出這些缺失。


我曾經看過一篇采訪,某個作家說他的小說出版前,不僅請朋友幫讀一遍,而且自己也會設法從讀者的角度審視作品,常常抓出一些錯誤,有時是十分嚴重的毛病。但身為一部小說的作者,很難完全客觀看待自己的作品,因此編輯可以發揮很大的作用。

世界聞名的作家都有一個了不起的編輯幫他們成為偉大的作家。即使是寫作才華很一般的,我們翻開小說,也常會看到作者感謝他/她的編輯的致語。很不幸的,中國小說只有在出版後翻譯成外文時才得到如此應有的待遇,但這些外文編輯不懂中文,不了解中國社會文化,當然只能用他們熟悉的西方標準來看這些小說。

我以前也提過的一個現象是,編輯和翻譯在中國出版界的地位是不夠高的,報酬也微薄得很,大概是作家搶盡了風光,編輯和翻譯這類“二等職業”就只能靠邊站了。也可能是“面子”問題,作家可能覺得他們最懂得如何寫作,要借助一個不是作家的人有損尊嚴,甚至也可能認為自己寫的當然是最好的。編輯不是作家,但可能是最好的讀者,編輯挑毛病,不是作家的敵人,而是作家求之不得的好友。在中國絕對找不到Maxwell Perkins這樣的編輯來幫助菲茨傑拉德、托馬斯·沃爾夫和海明威寫出不朽的大作;作為一個客觀的旁觀者,像他這樣的好編輯可以讓作家看到作品表面上或者結構上的缺失,幫作家解決創作技巧或藝術層面的問題,因此出版的還是作家自己的小說,但是卻是一部更完美的作品,一個作家的寫作才華和潛力可以得到充分的發揮。

相對的,中國出版界沒有這個過程。據我所知,很多出版社缺乏特殊才華的編輯,因此小說有毛病也就無法避免了。我在自我訪問裏也提到過:

不少小說家粗枝大葉,一部作品尚未深思熟慮,構思有缺陷,卻急著拿去出版。中國沒有嚴格的編輯把關,因此小說家只好自己來改正錯誤,修正主題前後不連貫之類的問題,但一般都做不好。不論作家的寫作經驗如何豐富,也不論知名度多高,他或她都無法客觀地對待自己的作品,所以必須有另一雙眼睛來幫助作家發現作品可能有的問題,又能在大方向上提供新的視角,以求作品盡善盡美。

所以我說中國的出版界其實需要一個全面性的整頓,當然這恐怕是個夢想而已。一部作品從書寫到出版到閱讀的過程,最重要的配角還是編輯,但是與西方出版界截然不同的是,中國的編輯幾乎沒有任何權力或地位,頂多就是抓抓錯別字罷了。我知道的特例只有兩個,編輯或出版社負責人給作家提意見,修改之後才出版的作品。在美國,這是出版程序中不可或缺的一個步驟,包括翻譯的小說在內。很多人批評我和他人的翻譯大都與編輯改動有關,他們認定是我做的,其實不是。

這麼說,譯者都不做改動了?當然不是。但是大部分都只是一些很簡單的修飾或修正作者的錯誤或馬虎的地方。有人曾指責我連譯帶改,事實與指責的相差甚遠。最近幾年老有人說我的翻譯是“creative translation”,我不太清楚這是褒詞還是貶語,有幾個中國朋友跟我說,是褒獎,但是他們似乎不知道聽起來多麼刺耳。我不知道說過多少遍了,書裏也都說明了,譯文中的改動絕大多數是美國或英國出版社的編輯所做的,但中國讀者,尤其是媒體,總指認我為罪魁禍首。這些英文的編輯既然不懂中文或中國文化,編輯過程中,當然就用他們唯一可用的準則——英文讀起來順不順,這也是他們判斷一部譯文優劣的標準。這可能是某些法文譯者看不懂中文或看到難翻的部分常常就刪掉不翻的原因之一,因為出版社老板看不懂中文,刪了也可能使譯文讀起來順一些。我知道的就有一個中文小說的德文翻譯得了一個大獎,但事實上那個德文翻譯幾乎是把整本小說重新改寫。對中國文學和那個作家來說,是一大勝利,但是卻犧牲了“信達雅”裏的信,順便附加一句,我覺得很多人都誤解了這個“信”的概念。不過這些都是特例,我所認識的翻譯大部分是絕對敬業,值得信賴的專業翻譯,他們都竭盡所能設法翻出忠於原著又好讀甚至又有銷路的譯文。有人常常說,譯者是一個作家最好的最認真的讀者,我想大家都同意這個說法。

最後還有一個要素:讀者。我不打算多說,只提一個問題和一點小意見。為什麼一個國家的文學需要走出去?換一個問法:為什麼一個國家需要輸進另一個文化的文學作品?以下是某個專家學者的回答:“翻譯的作品讓我們進入生活於另一個時空的人們的內心;翻譯宣揚相異性,是個地道的多文化活動,可以豐富我們自己文化的文學,語言和思想。”雖然中國現在是世界矚目的焦點所在,但絕對不可以因此就斷定外國讀者當然會喜歡中國文學。話又說回來,世界各國讀翻譯文學的讀者群雖然相當小,但這一小眾對翻譯作品情有獨鐘,總是期待有優秀的而又有意義的人的文學。

諸位讀者對我說的這些可能不是特別滿意,因此需要再次聲明一下,我不是特意來貶損中國作家或文學作品的,忠言肯定逆耳,我就是希望能引起討論,激發思考,大家一起為中國文學走出去繼續努力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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