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藤嘉一《中國的邏輯》 綠壩之爭

“您知道是什麼軟件嗎?”

發言人回答:“軟件名字叫‘綠壩—花季護航軟件’,目的在於屏蔽和過濾互聯網上諸如色情、淫穢、暴力的信息。”

他接著反問:“我想再問一個問題:您有孩子嗎?如果您有孩子,我想您能夠理解廣大家長對互聯網上有害信息傳播的擔憂和關切。”

這是2009年6月9日外交部新聞發布會上的一幕。此前,中國工業與信息化部發出了通知,要求7月1日以後中國境內銷售的所有電腦都必須預裝防止色情信息的“綠壩”軟件,否則就加以處罰。而“綠壩”的使用費用則由中央財政直接支付,每年高達四千萬元以上。這一行動在媒體上掀起了軒然大波,而外交部發言人以問題來回答問題,表明了態度的堅決。

的確,對互聯網進行嚴密監視、防止本國法律所不允許的信息傳播,是各國政府都想做的事。盡管中國的做法對其他國家來說顯得過於新穎,過於有魄力,但第二個問題本身或許是中肯的。

但是第一個問題我無法想出答案。為什麼只采用“綠壩”軟件?當中國做出決定,用某種方法保護本國孩子不受色情信息傷害時,為什麼別的軟件或保護措施都不可取,非得每年花四千萬元的經費去購買特定的一種軟件呢?為什麼不出臺一套標準,讓不同的機構制作各自的軟件,然後允許電腦的銷售者自行選擇呢?似乎任何一種改變都有助於降低那每年高達四千萬元的使用費。但是到目前為止,沒有任何官方機構能解釋這些。

另一個我無法想象的問題是,在全面推廣“綠壩”之後,中國的電腦用戶將受到什麼影響?對於許多專業的用戶來說,在自己的電腦中安裝陌生的軟件是不可想像的,而他們的電腦也不存在被孩子使用的可能。然而工信部的文件沒有考慮這種情況,而只是簡單的規定,未來在中國銷售的電腦都必須先安裝“綠壩”。無論是家庭、企業、公司還是媒體,誰也買不到一臺“乾凈”的電腦。這種措施無疑需要建立在全國所有電腦用戶對政府和軟件編寫人的高度信任之上,然而這種信任在中國是不存在的。特別是在美國密歇根大學對“綠壩”安全性的檢測結果在網上流傳開來之後,對於真正依賴互聯網的人來說,因為被強制安裝了“綠壩”而產生的對政府的懷疑感,恐怕要比“綠壩”擋住的那些“不良信息”所能創造的負面價值嚴重得多。

這兩個問題的答案,大概很難立即得出結論。真正值得觀察的事實,是中國網民對這種世界首創的管理方式作出的反應。現在各人氣BBS上,網民們以各種充滿了想像力的方式對“綠壩”展開評論和分析,許多在平時觀點差異很大的人士也站到一起,共同表示不滿。

據我觀察,最基本和最常見的表態是一種《1Q84》式的冷幽默,每個人的發言都只有一句話:“本用戶發言已被綠壩軟件自動屏蔽。”在網上經常看到連續幾十個人的發言都是“被屏蔽”的,雖然“綠壩”根本沒有這樣的功能。一個熱門話題是討論“綠壩”是否能被破解,討論的結果是這種軟件完全不堪一擊,小學生也能在沒有密碼的情況下輕易地把它關掉。更有甚者很快破解和公布了“綠壩”附帶的1349個黃色網站的名單,供大家“參考”。許多網民還從更加專業的角度討論“綠壩”對信息安全本身的影響,對他們來說,這種安全影響不是有沒有的問題,而是到底有多嚴重的問題。然而,真正最熱門的、最吸引人們注意力的話題只能是“為什麼選中‘綠壩’”,在這個問題上,中國的草根網民做出了令人欽佩的回答。

2009年6月10日,一位名叫“安第斯山上之亡靈”的網友在BBS上發表了他對此問題的研究。據工信部文件顯示,四千多萬元的使用費分給了兩家公司,即鄭州金惠計算機系統工程有限公司、北京大正語言知識處理科技有限公司。這兩家公司都有些“奇怪”的地方,比如說,北京大正公司的網站上寫明該公司成立於2000年,由中科院聲學研究所和北京麥納新技術有限公司共同組建,而北京麥納新技術有限公司本身卻是在2003年成立的。與時間的錯亂相比,大正公司兼麥納公司的董事長孟先生(他的名字和身份證號是在深圳市國稅局的欠稅名單上查到的)的身份更是具有神秘色彩,因為他不僅開辦了兩家研究院和五家公司,還參與申請了“組合式易拉瓶蓋”(03204668 .5)、“智能立體自行車存放裝置”(200720151458.2)以及“用於預防和治療SARS病毒的重組疫苗”(03137298.8)三項國家專利(雖然都沒有被批準),從這一點上說,他是“一位出色的創業者和企業家,一位偉大的發明家和生物學家”。但令人不解的是,這些專利和“綠壩”有什麼關系,和他的公司得到的約兩千萬元使用費有什麼關係。

而分得兩千一百多萬元費用的鄭州金惠公司,確實是專門搞信息技術的、具有資質的企業。但遺憾的是,金惠公司與“綠壩”有關的三項專利申請,即 “在互聯網上堵截色情圖像與不良信息的系統”(200510048576.6),“基於內容的網絡色情圖像和不良圖像檢測系統”(200510048577.0),以及“網絡色情圖像和不良信息檢測多功能管理系統”(200510048578.5),也全都沒有獲得批準。按照中國的專利法,專利申請提出之後三年不被審查和批準,這一申請就無效了。不過這對於金惠公司的影響並不大,因為該公司的三項專利都是在2005年11月18日提交的,到2008年11月才會過期,而工業與信息化部組織的招標工作是在2008年1月到5月間完成的。這期間,金惠公司擁有三項“申請中”的相關專利,這三項申請都出現在了金惠公司對工信部發出的《響應書》中。或許可以想象,2005年提出專利申請和2008年的招標並非是完全的巧合。

關於工業與信息化部的評審,另一位網友“藕吃河蟹”在自己的博客上作出了自己的分析。他從中國通信標準化協會的網站上查到了工業與信息化部在招標時使用的兩個測評標準《基於PC終端的互聯網內容過濾軟件技術要求》(YDN 138-2006)和《基於PC終端的互聯網內容過濾軟件測試方法》(YDN 139-2006)。而這兩個標準的制訂者中,都有鄭州金惠和北京大正公司本身。可以說,兩家公司是在一場自己制訂規則的競賽中,贏得了三億少年兒童的保護權,以及每年四千萬元的使用費。

類似這樣的分析,在網絡上不斷被寫出,被轉載,被評論。

2009年6月11日,以“最牛網友”胡主席的訪問而聞名的人民網強國論壇,發表了特別制作的專題欄目《今天,你被花季護航了嗎?》。在其醒目的首頁上,用諷刺性的綠色字體寫著一個值得外交部發言人看一看的問題:“我的電腦誰做主?”

這就是2009年6月,在中國發生過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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