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加莎·克里斯蒂自傳》第一章·故居阿什菲爾德(2)

要記住一個人記事的時間是困難的。我還清楚地記得我三歲的生日,就在那天,我開始意識到自我的價值。當時,全家人聚在院子里喝茶,院子里擺著一張茶桌。上面放著許多點心,中間是我的生日蛋糕。蛋糕上覆蓋著厚厚的一層奶油,中間插著蠟燭,一共三根,忽然,一件令人振奮的事件發生了——一隻赤色的小蜘蛛從潔白的檯布上爬了過去。

那蜘蛛小得叫人難以察覺。母親說:「這是吉兆,阿加莎,吉樣的蜘蛛來慶賀你的生日了……」以後發生的事情在記憶中淡漠了。只是隱約地記得哥哥為多得幾塊奶油巧克力小蛋糕而吵鬧不休。

童年的世界是那樣的美好、安寧和激動人心,最使我著迷的要算庭院了。年復一年,院子對我來說越來越重要。我熟悉院中一草一木。每棵樹都富有特殊的意義。從一開始,我就把院子劃分為三個截然不同的部分。

首先是菜園,它的外圍是毗鄰公路的高牆。這片菜園除了可以供給我一些木莓和青蘋果外,引不起我更多的興緻。

接著就是庭院的主要部分———直延至小山坡下面的草坪,一些有趣的樹木點綴其中。有聖櫟、雪松、高大的惠靈頓樹和兩棵冷杉。

第三部分是小樹林。至今在我的想象中,它仍然似乎大的像新森林。林中生長的大多是白楊樹,一條蜿蜒曲折的小徑橫穿林中。它使人聯想到真正的大森林,陰森神秘,漫無邊際。

順著林中小徑可以一直到達打網球和板球的草坪。走出樹林來到這裡,就會感到又回到了現實世界中。綠茵場上姑娘們一手提著寬大的裙擺,一手揮動著板球拍,或者頭戴著硬草帽,打著網球。

每當我在院子里玩得盡興之後,就要回到我跟姆媽住的幼兒室。屋子裡的一切都很單調,從未變動過。也許是年邁和患風濕症的緣故,姆媽從來都不加入我的遊戲,只是讓我在她的四周獨自玩耍。我玩什麼都很當真。從開始記事的時候起,就自編自導了各種各樣的夥伴。對於最早的一批夥伴;除了「基頓」一家人的名字,其它一概記不得了。我記不得自己是否也是這家的一員,但這家人的名字我還記得:克洛弗,布萊基,還有其他三位成員,他們的母親是本森太太。

我自然也有玩具。由於在家裡倍受寵愛,肯定會有各式各樣的玩具,不過大多數已經記不得了。只隱約記得有一盒色彩斑斕的念珠,我把它們串起來做成項鏈。

記得我有一些娃娃,但很少跟她們玩。我喜歡基頓一家。班森太太相當窮困,讓人同情,孩子的父親班森船長,撇下一家人出海去了,難怪家裡一貧如洗。基頓家族的故事大概也就是如此結局。不過,我的腦子裡也隱約有另一個更美好的結局,班森船長沒有死,就在基頓一家陷入絕境的時候,班森船長滿載財富而歸。

基頓家族的故事結束后,我的想象轉到格林太太身上。

格林太太養了一百個孩子,最惹人愛的有小獅狗、小松鼠和小樹。它們跟隨我在院子里探險。它們既不完全像小孩,也不像狗,是介於人狗之間的一種難以確定的小生靈。

像所有受良好教育的孩子們一樣,我每天都要「散一次步」。我特別討厭散步,尤其是在出門前必須扣好靴子。

用過茶后,我換上漿過的細棉布衣服,走下樓到客廳里跟母親一塊兒玩,母親很有吸引力,她講的故事總是豐富多采。我們玩的遊戲也變化多樣,從未重複過。記得有一個關於一隻亮眼睛老鼠的故事。亮眼睛老鼠經歷了各式各樣的奇遇。可是有一天,母親宣布亮眼睛老鼠的故事講完了。我感到悵然若失,幾乎要哭起來。母親見此狀忙說道:「我再給你講一個『好奇的蠟燭』的故事。」這個故事有點像偵探小說,母親一共講了兩次。遺憾的是當故事正講到最驚險的地方,壞蛋慢慢地向蠟燭里揉進毒藥時,家裡來了幾位客人,住了些日子,我們的遊戲和故事被迫中斷。客人走後,我向母親詢問故事的結局,她表情茫然,顯然故事情節已被忘得一乾二淨。這個沒有結局的故事一直縈繞在我的腦際。

我對哥哥和姐姐的記憶不深,大概是因為他們都住校。

哥哥就讀於哈羅公學。姐姐在布賴頓的勞倫斯女校,這所學校後來更名為羅蒂思女校。人們都說母親喜歡別出新裁,竟然把女兒送人了寄宿學校。父親寬宏大量,認可了這種標新立異的做法。母親樂於做各種各樣的嘗試。

那些新的嘗試大多是宗教方面的,她總是朝三暮四。她擅長禱告和默禱,可是她的滿腔熱血和虔誠之心很難找到一種合適的祈禱方式。而父親卻一直信守一種信仰。

我出生以前,母親的信仰曾幾次改弦易轍。她剛進羅馬東正教沒幾天,就改人惟一神教派(哥哥正是因此未曾受到過洗禮)。後來又改奉佛教。她激情滿懷地加入了波斯教,沒多久就又皈依了英國國教。

父親虔誠地信奉東正教,每天晚上都作禱告,禮拜天去教堂。他對自己的信仰忠心不貳,但母親信奉別的教派,他也並不介意。正如我說過的那樣,他是一個隨和的人。

母親皈依了英國國教,他感到欣慰,這樣我降生的時候就可以在教區的教堂里受洗禮了。我隨祖母的名叫瑪麗,隨母親的名叫克拉麗莎。阿加莎這個名字是在去教堂受洗禮的路上,母親的一位朋友起的,她說這名字好聽。

我的宗教觀念主要是承襲姆媽的,信奉基督教。她不去教堂,而是自己在家讀《聖經》。我認為守安息日頭等重要,忙於塵世間瑣事是對上帝的最大不敬。我確信自己是得到「拯救」的信徒,對此感到沾沾自喜。我拒絕禮拜天做遊戲、唱歌、彈鋼琴,並為父親的行為提心弔膽,他禮拜天下午竟興緻勃勃地打板球,還取笑牧師,有一次還取笑主教。

母親曾一度熱衷於對兒女們的教育,可是後來卻走向另一個極端,孩子不滿八歲不許讀書,理由是,「這是為了保護孩子的眼睛和腦子。」

然而,事情的發展並不像她希望的那樣。每當別人給我讀了一個我喜愛的故事後,我就要過那本書研究起來,開始還不懂書中內容,但漸漸地就弄懂了。每當跟姆媽外出時,我總是纏著她問商店上方或招貼板上寫的是什麼字。結果有一天我發現自己可以毫不費力地讀一本名叫《愛情的天使》的書。接著我又給姆媽高聲朗讀這本書。

「太太,」姆媽第二天歉疚地告訴母親,「恐怕阿加莎已學會閱讀了。」

母親異常痛苦,但這已是既成事實。還不到五歲,書就向我展示了故事的世界。從那以後,每逢聖誕節和生日,我要的禮物就是書。

父親認為,既然我能認字了,就最好開始學寫字。這倒是件不那麼令人愉快的事情。抽屜里筆劃歪歪斜斜的破練習本多了起來。初學識字時,我只注意整個詞而沒注意到單個的字母,區別B和R成了一大困難,於是又練習寫了不少B和R。

後來,父親又說我最好也開始學點算術。就這樣,每天早飯後我伏在餐室的窗台上作算術題。比起那些難以駕馭的字母來,數字要有趣得多。

父親對我的進步頗感振奮和自豪。我升了一級,可以做一本已經發黃的《習題集》了。我非常喜歡這本小集子,它趣味無窮,很有吸引力。我喜好算術,母親似乎感到意外,正像她自己也承認的那樣,她討厭數學,家裡的來往賬目使她束手無策,一概由父親包攬。

生活中另一件令我激動不已的事是,一次我收到了一份禮物——一隻金絲雀。它叫戈爾迪,後來變得非常溫順,在幼兒室里蹦來蹦去。它有時站在姆媽的帽子上,只要我一招呼,它馬上就飛過來,落在我的指頭上。它不僅是伴我嘻戲的小鳥,還是又一段神奇故事的開端。故事中的主要人物有兩個:迪基(小鳥)和迪基女士(我自己)。她們騎著戰馬遍遊了全國(實際上是我們的庭院),歷盡千險,數次從強盜的手下死裡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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