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鼎鈞《文學種籽》の 字

寫作是把內在語言轉為書面語言,“書面語言”是文字,是有組織的文字,是經過組織能夠使作者表達心靈的文字。文字是一種媒介,對學習寫作的人來說,它是一種工具,可以操練使用以發揮它的性能。

傳統的教學方法是把字一個一個教給孩子,因此,人們有一印象,“字”即一個一個方塊字。白話文興起以後,大量使用復音詞,給新出現的事物命名也都用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字組成新詞,於是人們又有一印象,“詞”是單字加單字的成品。文法學者說,詞是表示觀念的單位,它可能是一個字,兩個字,或兩個以上的字。盡管如此,練習寫作的人大都把“字”和“詞”分別對待,字是單字,詞是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字。僧推月下門改成僧敲月下門,推和敲都是動詞,可是,據說這是“煉字”,“小橋流水人家”和“小橋流水平沙”才是用詞不同。有人把寫作課程分做用字、遣詞、造句、分段、謀篇,越往後字數越多,足以看出這種意見之“深入人心”。

還有一個現象。我們現在的文學理論,受外來的影響很大,有些說法得放進外文的背景裏去了解。我們現在談文學,提到這個字那個字,其實在中文裏面,那個字不是一個字,是兩個字或三個字,(是一個復音詞)。可是大家通常不說“這個詞”,仍說“這個字”。因為這個“詞”是從外文翻譯而來,它本來是“一個”外國字,只是中文譯者用兩個三個中國字來譯它而已。“電視這個字”,“語言學這個字”,這樣的句子在報刊雜誌上層出不窮,字和詞的界限更不分明。

現在為了方便,把字詞合並討論,字和詞的界限並不嚴格,是作家眼中的字詞,而非文法教科書中的字詞。寫作,最基本的要求,是作者能識字用字。他當然不能認識所有的字,但是,他得認識他需用的字。現代作家用白話寫作,用字比文言時代的作家少些,但他認識的字應該比他寫作使用的字要多,因為他要閱讀文言典籍。他用多少字?有幾種統計資料可作答案,他或者需要六千字。從前有人自稱“識字不多,用字不錯”,這話很自謙也很自負。中國字有四萬多個,一個現代人能使用五、六千字,誠然不多,但是,這五、六千字可能組合出來的“詞”卻算不清楚。作家識字用字盡管有限,儲存詞匯可能無限,老詞、新詞,他還可以自己創一些詞。在寫作時供他役使的,並不是那有限的字,而是那幾乎無限的詞。

有人說拿破侖字典無難字,中文字典有好幾個“難”字,難查難認難寫--難查是實,難認難寫未必。即使難查也得多查,即使難認難寫也得多認多寫。一個人,既然已經或者準備用中文寫作,他應該熱愛中國語文,否則,何必對它投入那麽多心血?對於中文,越難認越要認,越難寫越要寫,直到查出興趣來,寫出愛來,認出美來,更不肯罷手。中國話簡直成了他的嗜好,中國文字簡直成了他的情人,中國文學簡直成了他的宗教。要有這幾分癡迷、幾分熱狂、幾分固執,“衣帶漸寬終不悔”,才做得成中國的作家。

現代作家不僅要“識字不多,用字不錯”。還得“用字不多,字盡其用”。用字不多的意思是說無須像古文派作家找冷僻的字使用,字盡其用是說抓住中國文字的特性充分發揮。一種語文的優點及其可愛之處,多半要靠使用那語文的作家發掘、發揚,甚至創造。一個中國作家也必須能證明中文可愛,他的作品才為人所愛。有人嫌中國字的筆畫不規則,那麽讀纏綿淒清的“天外一鉤殘月帶三星”試試看。有人嫌中國字全是方塊,那麽讀對仗工整的“雞聲茅店月,人跡板橋霜”試試看。有人嫌中國字是單音字,那麽讀鏗鏘高亢的“風急天高猿嘯哀”試試看。從前的文學家已經充分證明中文可愛,並使全世界愛他們,而今輪到了現代作家。

一個字可以分成字義、字形、字音三部分。三者以字義最為重要,字形是教人看了知道是什麽意思,字音是教人聽了知道是什麽意思。字義有“本義”和“引申義”。本義是這個字本來的意思,是剛剛造出來時的用法,後來用來用去,它的意思擴大了,用途更廣了,於是產生了引申義。這好比向水中投入一枚石子,水中出現一圈圈的波紋,圓心是本義,那一層層圓周是引申義。“經”這個字的意思本是古時織布機上的直線(橫線叫緯),織布時,橫線來往穿梭,直線不動,因此引申出一個意思來,不常變動者為經,如經常。不變動的東西價值高,品質好,因此最高的最好的叫經,如《聖經》、經典--許多字都是如此。

觀察字詞意義的引申是有趣的工作。前面提到“拿破侖字典無難字”,拿破侖生前並未編過字典,身後也沒有一部字典以他的名氏命名,在這句話裏,“字典”要用它的引申義來解釋。字典是什麽?它是一本“書”,是人們用字的總匯,對每個字的用法有可靠的說明。“拿破侖字典”就是拿破侖用過的字(第一次引申),也是拿破侖說過的話(第二次引申),一個人說話用字代表他的思想,拿破侖既然從沒有說過寫過“困難”,也就表示他從未想到困難,從來不怕困難(第三次引申)。為什麽不幹脆說“拿破侖從來不怕困難”呢?因為這樣說沒有文采,平板無趣。

有文學效果的語句,多半愛用字詞的引申義。“結婚是戀愛的墳墓”,這個墳墓決不是埋葬死人的地方。“愛情可以化陋室為宮殿”,這個宮殿決不是真正的白金漢宮或真正的明清故宮。“友誼是調味品,也是止痛劑”,這個調味品決不是椒鹽蒜粉,這個止痛劑也決不是阿司匹林。“弱者,你的名字是女人!”這句話使許多人大惑不解,“弱者”並非個別實體,如何有名字?“女人”並非專有名詞,又如何做弱者的名字?這是只註重“名字”一詞的本義,忘了它的意義可以引申。在這裏,“名字”的意思指外表、外形、表面。弱者是女人的內容,女人是弱者的外形,也就是說天下女子皆是弱者!這是哈姆雷特的憤慨之言。他為什麽不說“女人,你的名字是弱者”呢?名字是弱者未必就是弱者,“內容”是弱者才是真正的弱者。

寫作的人早已發現,字形字音跟文學上的表達有密切關系,先說字形。“玉蜀黍在月光下露齒而笑”,此處必須用“齒”,不能用牙,因為“齒”這個字的形狀可以使你覺得看見了一粒粒排列的玉米像骨骼刻成,於是有恐怖的效果。白天可以鳥叫,夜半只宜“烏”啼,“烏”比鳥少一短橫,那一短橫恰是它的眼睛,夜是黑的,烏也是黑的,怎能看得見它的黑眼珠?這樣,更使讀者覺得面對茫茫的、深沈的夜。描寫大的烏龜,我贊成寫“龜”,描寫小小的金錢龜,我贊成寫“龜”。大戶人家燈火輝煌,我贊成寫“燈”,若是“人兒伴著孤燈”,我贊成寫“燈”。“淚珠兒點點滴滴濕透了羅衫”,這句話看似平常卻予人印象甚深,你看句子裏有多少三點水和四點水!那都是黛玉的眼淚!

我在電視公司工作的那一年,發現電視劇的編導對劇中人物的姓名十分講究。務使字的形象和人的形象相得益彰。如果他是個瘦皮猴,怎能讓他姓關?如果她是個肥婆,怎能讓她姓蔔?有一段時間,電視劇裏的壞人都姓刁,“刁”這個字的形狀尖尖棱棱,難親難近,最後一筆更是倒行逆施,刀尖向內,我們望形生義,頗符劇情。可是刁府中人來信抗議,指出姓刁的也有很多忠信芳草,不得歧視。於是到了下一部戲,壞人姓巫,“巫”這個字的形狀像一張臉,兩頰有陰沈的紋,老謀深算,喜怒難測。戲未演完,巫府的抗議信又來了,下一部戲只好打開百家姓仔細琢磨。

再談字音。有些字音能強化字義,而不同的字音能引起不同的情緒。作家為“表達”而用字,當然第一要考慮的是字義,但在許多可用的字中,倘若有些字的字音也能陪襯烘托,錦上添花,豈不也是一項選擇的標準?每讀“沈重”二字,總覺得比讀“輕松”多費力氣,“緊張”似乎又比“輕松”要多動員幾十根肌肉。“呼”的字音像吐氣,“吸”的字音像吸氣。“江”是大水,讀來聲大,“溪”則聲小。“長”之音長,“短”之音短,而“斷”的聲音亦戛然而斷。“馬馬虎虎”究竟是哪四個字,頗有爭論,也許無論哪四個字都可以,這個成語的創設,也許就是用模糊不清的聲音來表示休認真和難分明。“吊兒郎當”是這四個字嗎?它是怎麽來的?這四個音在一起輕松而不成節奏,人們是要用這一組音節來表示沒有紀律沒有責任感的態度嗎?

多年前我曾鼓吹訴諸聽覺的文學。我們研究詩歌、戲劇、演說、諺語、民謠小調,發現前代作家對字音巧為運用,現代作家亦有所繼承發揚。“漁陽鼙鼓動地來”,其中最生動最動人的,是那個“動”字,它的聲音頗像戰鼓,令人驚心動魄。現代作家有人描寫鑼聲,說那面鑼響得坦坦蕩蕩,“坦坦蕩蕩”的音和義都恰如其鑼。“客有吹洞簫者,倚聲而和之,其聲嗚嗚然,如怨如慕,如泣如訴,余音裊裊,不絕如縷。”這段描寫盡量避免聲音響亮的字,以免破壞了月夜聽簫的情調,這段描寫又用了許多“屋”韻的字,使字裏行間與簫聲共鳴。到了現代,一位詩人詠嘆廣場、夕陽、廢炮、鵓鴿,焦點在鶉鴿,用字也多選“屋”韻,讀來處處有咕咕鴿語。

有一部小說,以中國對日抗戰時期的華北農村為背景,其中有一個人物突然卷進疑案,死了。小說描寫這件事給當地社會造成的震蕩,給死者家屬帶來的壓力,在提到死者的子女時,有一句話是:“他們是遺孽,還是遺烈?”這句話在小說中有很強的效果,它的精妙之處,即在“孽”和“烈”是疊韻,兩字的韻母相同,讀音雖然相近,而意義又完全相反,特別能表現出事態的曖昧和微妙,也有“失之毫厘,差之千裏”的危機感。俗諺有“上臺一條龍,下臺一條蟲”的說法,“龍”和“蟲”疊韻,聽來差別很小,想一想差別很大,而兩字同韻,順流急下,也表現了“轉眼成空”的事態。如果換成“上臺一塊金,下臺一塊銅”,就不能有同樣的效果。

作家用字,除了考慮到字形字音,還考慮到某些字的歷史文化色彩。像“梅”這個字,在中國人眼裏決不僅僅是“薔薇科落葉喬木,花瓣五片,葉卵形而尖,邊沿有鋸齒”而已。它還是歲寒三友,春神的第一位使者,林和靖精神上的妻子,以及許多美女的姓名。它還是許多大詩人大畫家的作品,裏面藏著美麗的想像和高潔的人格。這些條件使一個中國讀者看到“梅”這個字有豐富的反應,這些反應,是一般英國人、美國人看見英文裏的梅字所沒有的。這是歷史文化賦予“梅”這個字的特殊魅力。有人說梅蘭芳誠然是大藝術家,不過他有幸姓梅,這個字幫了他的忙。這話有些道理。

談到歷史文化色彩,我們可以談一談“關”字。這個字使人想起關雲長,關雲長是何等人物,我們心中有鮮明的形象。有一位小說家創造了一個義薄雲天的江湖好漢,讓他姓關。這使他筆下的人物特別得到讀者的敬愛。人們都自覺或不自覺地對姓關的姓嶽的姓孔的人物有所期待。當年清朝有人寫信給大將嶽鐘麒,勸他反清,理由之一是,嶽鐘麒的祖先是立誌直搗黃龍的嶽飛。抗戰期間,日本人勸一個姓嶽的出來擔任偽職,這位嶽先生當場拒絕,並且在自己手裏寫了一個“嶽”字給那個日本軍官看。那日本人居然點頭放過他,這也是歷史文化賦予“嶽”字的魅力。文學作家是用文字去感染、影響、征服讀者的專才,他要充分發揮文字的性能,因此,他用字遣詞要連文字的這一部分潛能放射出來。

現代中國讀者對西洋的歷史文化頗有了解,因此,“雲雀”、“橄欖”、“羅馬”在他們眼中也放出異彩。“星空非常希臘”,把希臘一詞放在中文的背景裏看,這句話有些古怪,但是,放在西洋文學背景裏看呢?那些星座,那些天神都出來支持這句詩,其中意象瑰麗而詭奇。至於說詩人在中國看星,為什麽要扯上另一遙遠的空間,那麽不住在長安的也看過長安月,不住在弱水旁邊的人也飲過一瓢弱水,這仍是文化背景迎拒的問題。

好了,讓我們回顧前面說過的話,問題很簡單也很不簡單,作家用字要善用本義,(這是理所當然,我沒有多說。)要善用引申義,要善用字形來幫助表達,善用字音來幫助表達,要善用某些字的歷史文化色彩來加強表現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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