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曾獨自穿越沙漠,只帶了四只駱駝和一條狗

1977年,27歲的姑娘羅賓·戴維森(Robyn Davidson)獨自一人,帶著四只駱駝和一條狗,用9個月時間,跋涉過1700英裏(約2736公裏),橫穿了澳大利亞沙漠。

好,我現在完全要靠自己,沒有人可以幫我。真的,所有的人,終於在我最後一次轉頭時,都已消失不見。清晨的風從我四周呼嘯而過。我不知道是什麽強而有力的命運,把我引導到這個瘋狂的時刻。最後一座可以讓我重返本我的橋在燃燒後倒塌了。現在我獨立自主了。

我進入一個新的時間、空間和領域。一千年的時間擠進一天之中,漫長的時間擠進每一步裏。沙漠裏的橡樹在嘆氣,對我彎下腰來,好像想捕捉我。沙丘一座接一座,隆起又低伏。浮雲卷過來,又卷過去,還有走不完的路,走不完的路,走不完的路,走不完的路。

第一個自我在譏笑、嘲弄我。

另一個聲音平靜而溫馨。她要我躺下來,保持鎮靜。她告訴我不要放棄,不要投降。她向我保證,只要我堅持下去,安靜、躺下,就會再度找回自己。

第三個聲音在尖叫。

走、走、走,走不完的沙丘,看起來如出一轍。我好像踩在踏步機上原地走著,沒有前進,沒有變化。山丘很慢很慢才漸漸靠過來。

在翻過最後一座沙丘後,我蜷伏在巖石上,一邊哭,一邊用手觸摸巖石。我平穩地往上爬,爬上峭壁,遠離那片可怕的沙海。巖石沈重、陰暗、巨大,像島嶼般聳立。我爬過一塊於一片綠叢中隆起的巨大巖石。回首自己曾經走過的浩瀚沙海,那段痛苦經歷的記憶已經開始消逝。我忘卻了大部分的艱難日子,這些日子在記憶中淪陷,只留下幾個依稀記得的山頭。我安全了。

——羅賓·戴維森《軌跡》(Tracks)


為了這次史詩般的沙漠之旅,羅賓花了兩年時間做準備,包括學習馴養駱駝和如何在艱苦的荒漠環境中生存。她的父親試圖挽留她,覺得她一旦走向沙漠,便不會再回來。四只陪伴羅賓旅行的駱駝分別是Dookie、Bub、Zeleika和Goliath。羅賓最愛Dookie,她說,“如果Dookie是個男人的話,我一定會嫁給他”。羅賓的行裝重達1500磅,包括500磅的水。每天晚上,她一個人卸下駝鞍,讓駱駝在周邊覓食,早上再把駝鞍和裝備裝上駝背。

我通常裸體走路,因為衣服已經腐臭,而且沒有必要穿。我的皮膚烤成像陶土一樣的深赤褐色,是制成皮革的好材料。太陽已無法穿透我的皮膚。我還戴著帽子,原因是我的鼻子一直脫皮,我常想我的皮膚可能已經不存在了,頂多還剩下一塊烤焦的軟骨。

老實說,我對禮節已記不清楚。我會想,如果我的衣服和褲子上的扣子全掉了,有沒有關系?有人會註意或在乎嗎?經血呢?我一點也不在乎。因為地心引力原理,它會順著我的大腿流下來,可是別人會這樣想嗎?這會造成他們的困惑或不愉快嗎?為什麽?我們不會因為怕人家看而遮住傷口,不是嗎?我十分困惑,因為我就是不知道答案。我對於自己這麽快就完全拋開社會風俗而感到驚訝。另一方面,我也意識到社會風俗的荒謬性。

我現在可能看起來像個被遺棄的老人,穿著一雙過大的涼鞋,臟兮兮的寬大褲子,上衣也破了,手腳都長了繭,滿臉塵垢。我喜歡我現在的樣子,不需要偽裝,不需要美麗和吸引力,超越了女人掩藏在背後的可怕、虛假、裝模作樣的吸引力。“回去後一定要記得我現在的模樣,絕對不要再掉入過去的陷阱”。 不過後來我又領悟到,適合這種環境的規則未必適合另一種環境,回到我原來的地方,這幅模樣將是另一種偽裝。那裏沒有人赤裸相待——沒有人敢。每個人都把自己的角色保護得很好,直到喝醉或發狂,那時他的赤裸又會醜陋無比。為什麽要這樣?為什麽人們彼此兜圈子,把精神耗費在恐懼或嫉妒上,偏偏所恐懼和嫉妒的只是一種幻覺?他們為什麽要在四周築起心理的藩籬和城堡,必須找一個開保險箱的專家才能進入,即便是專家也無法從內在滲透?我再一次比較歐洲社會和原住民社會:一個是偏執、貪得無厭和毀滅的典型,另一個是如此地理性。我不想離開沙漠,我很清楚一旦離開了就會忘記這一切。

為了購買裝備,羅賓給《國家地理》雜志寫信請求了4000美元的讚助,作為回報,她同意《國家地理》派一個攝影師拍攝她的行程。於是,從幹燥的澳北邊界小鎮Alice Springs到印度洋,羅賓的沙漠之行被攝影師裏克·斯莫蘭(Rick Smolan)用鏡頭記錄了下來,成了當時的新聞頭條,許多人把羅賓稱作“駱駝女士”。

如今,當64歲的羅賓提起裏克對於她一人之行的打擾,依然“咬牙切齒”,覺得他“討厭極了”。此時的羅賓已不似當年青春,她說“裏克當年愛上我了”,我本人和我的行程“在他的鏡頭裏充滿了浪漫主義色彩,但這是他照片的視角,並不是我自己的看法”。

沙漠之旅後,羅賓搬到倫敦,寫下了著名的自傳作品《軌跡》,後被拍成電影《沙漠駝影》。之後,她周遊世界,曾換過400多個住址,如今,年逾花甲的羅賓終於買了房子,第一次擁有了固定的家。

明年,《軌跡》中文版將要問世,趕在讀書之前,我們與羅賓聊了聊她的沙漠、她的選擇與她的孤獨。


Q:為什麽選擇與駱駝和狗同行?

羅賓·戴維森:在我看來,駱駝是世界上最聰明的動物。馴養駱駝是一件難事,它的思考方式與家養動物不一樣。駱駝是一種危險的動物,如果它不喜歡你,很可能把你從背上翻下來,踩踏你或者咬你。但如果訓練得當,它們是忠誠而有趣的夥伴。在這趟行程中,我偶爾才騎駱駝,多數時間我在步行,它們很年輕,還背著1500磅的裝備,我希望減輕它們的負擔,而且騎在駝鞍上並不太舒服。我本想一個人踏上這次旅程的,但是我帶了一只狗——Diggity,它保護我不受毒蛇攻擊,也可以使一些人群遠離我。


Q:出於什麽樣的考慮,你出發前給《國家地理》雜志寫信求來了讚助?

羅賓·戴維森:我當時靠給別人擦窗戶為生,裏克·斯莫蘭在澳大利亞為《時代周刊》做攝影師,他拍了我幾張擦窗的照片,他說我可以為《國家地理》雜志寫作,他們會讚助我買一些裝備。有一天晚上,我喝得酩酊大醉,我知道自己不該寫這封信的,但還是寫了,把自己賣了4000塊。


Q:在九個月的沙漠之行裏,有沒有想要放棄的時刻?

羅賓·戴維森:裏克知道我會經過一個原住民部落,希望照一些照片,於是要與我同行兩個星期,我很不情願地答應了。這兩周裏我們遇到了這九個月裏唯一一場暴雨,這對於駱駝來說很艱難,它們走路打滑。負重最多的Dokkie摔了一跤,肩膀脫臼,我不知道怎麽辦,我眼看著它忍受劇痛,猶豫著要不要射殺它。後來我到了原住民部落,打算住上五個星期,看看Dokkie的恢覆情況。

這期間,裏克非常急著拍照片,在未經允許的情況下,拍攝了原住民的一個秘密儀式,這惹怒了他們。裏克走掉去拍下一個景點了,我就獨自住在那個完全不信任我的部落裏。我不知所措,找不到這趟旅行的意義。

在我離開部落的第一個夜裏,兩頭野生駱駝闖進了我的營地,我開槍射殺了它們,感覺更糟糕了。然後,我按照地圖去找下一口深井,到了那裏發現水井已經幹涸了。駱駝耐渴可也要喝水的,我很驚恐,不知道能不能堅持到下一口水井,我還要步行十天才能到那裏,我腦海中一直不停問自己“我要死了嗎”。我當時的狀態的確很差,但我心裏知道自己不會放棄,因為我太固執啦。


Q:後來如何堅持下去的?

羅賓·戴維森:後來我走到了那口井,但整個人還是很消極脆弱的狀態。有天晚上,我聽到了車的聲音。我知道那是原住民的車,因為他們很窮,汽車發動機發出舊洗衣機一樣的噪音。車裏坐著三位老人,其中一位就是艾迪(Eddie),他決定跟我一起走一段路,他不會說英文,而我只會說10個當地的單詞——但我們聊得很開心!跟他同行的這段時間改變了我,他幫我找到了在沙漠生活的節奏,改變了我的整個思維方式。直到現在,我還沒走出沙漠生存的思維方式。


Q:沙漠之旅結束之後,這四只駱駝怎麽了?

羅賓·戴維森:我把它們送給了一個養羊場的主人,但五年之後,男主人生病了,只能變賣財產。我當時住在倫敦,接到他的電話,說如果我不把駱駝牽走,他就要殺了它們。我從倫敦飛回澳大利亞西部,讓駱駝坐著火車回到了Alice Springs。那麽多年之後,它們還記得我的指令,當我們走回它們家時,它們還是像以前一樣,在我身後走成一列。


Q:你和攝影師裏克後來關系如何?

羅賓·戴維森:雖然我總取笑他,但我們是好朋友,我很感謝他為我拍下這些照片,它們非常珍貴。


Q:你在旅程中寫過日記嗎?你是如何回憶和描述所有細節的?

羅賓·戴維森:在兩年的準備時間和九個月的沙漠之行裏,我沒寫過任何日記,我當時沒想過要出書當作家。那之後,我搬到了倫敦,住在一間破爛的小公寓裏,不得不寫點東西。我發誓我記得每一晚露營的所有細節,寫作的過程就像一次沙漠裏的重走,一幕幕栩栩如生。當書寫成之後,書取代了我的記憶,成為了記憶本身。


Q:《國家地理》報道了你的旅程,後來你又出版了一本暢銷書,你成了一個名人,在某種程度上,這與你最初獨自穿越沙漠的初衷相悖,你對此有什麽感受?

羅賓·戴維森:我成了一個作家,不太可能獨自旅行了,我不太喜歡聚光燈之下的生活,但是我必須承認,正是因為有了這樣的機會和關註,我的生活更加豐富了,如果不是這本書,我或許也不會有機會來到中國。


Q:《軌跡》改編的電影對你沙漠之行的動機有所暗示,說這次旅行與你母親自殺的遭遇有關,你同意這一點嗎?穿越沙漠的真正動機是什麽呢?

羅賓·戴維森:其實,這是我對於這部電影唯一不認同的地方,它似乎在說,任何一個女性如果要做出什麽不符合常理的事情,一定是她心裏出了什麽問題,比如童年陰影之類的。的確,我母親在我很小的時候自殺了,但並不是每個媽媽去世的女孩都橫跨沙漠了。至於真正的動機,我說不清楚,它很覆雜。這一程讓我真正了解了自己的內心,它改變了我,我只希望更多的人會敢於邁出這一步。真正的問題不是為什麽我這麽做,而是為什麽大多數人沒有這麽做。我希望這個故事可以激勵更多女性,或者其他所有人,敢於走出自己的安全區,嘗試更加勇敢的事情。


Q:沙漠之行是否改變了你對於孤獨的看法?

羅賓·戴維森:沙漠讓我重新審視孤獨。當我身處最偏遠之地時,我覺得與世界最近,感受到了最多的歸屬感。我一個人,但並不孤獨,跟不喜歡的人在一起才覺得孤獨。


Q:在那之後,你的生活狀態是怎樣的?

羅賓·戴維森:後來,我搬到倫敦成了一位作家。我環遊世界,我對牧民的生活和文化很感興趣,就去到印度西北部和西藏去觀察牧民的生活,和牧民一起遷徙。我曾經有過400多個地址,最近我回到澳洲,買了一棟房子,在64歲這一年,我第一次擁有了一個固定的家。我沒有孩子,或許就是因為沒有孩子,我才能有這麽跌宕起伏的人生。要不要小孩對一個女性來說,是非常嚴峻的選擇,我很高興我做出了這個選擇。

我也常回到沙漠裏去看望原住民朋友艾迪。我突然發現,在族譜上,我成為了他的妻子,因為原住民會把親近之人寫在自己的族譜上。90年代,在艾迪去世之後,我成為了他們家庭的一員,他的兒子們會稱呼我“母親”,雖然他們都比我年長。


Q:在喬恩·克拉考爾的《荒野生存》裏,主人公在尋找自我的過程中死在了阿拉斯加,你怎樣看待這類旅程的風險?

羅賓·戴維森:那是一個悲劇,那個男孩太天真了,甚至有點兒愚蠢,他並沒做好準備。在我出發前的兩年準備時間裏,一切意外和危險都發生過了,我學會了如何活下去。當我走入沙漠,我是非常自信的——我有追蹤技能,我會在沙漠裏找水,我可以控制和信任我的駱駝——這些技能讓我能夠活下來。話說回來,人年輕時,並不覺得自己很容易死,通常會小視死亡的風險,我現在老了,變得更加謹慎了。


Q:如何看待這部電影?你在其中看到了真正的你嗎?

羅賓·戴維森:書出版之後,很多制片人要把它改編成電影,談了很多年也沒談成,我一直和拍電影保持著距離。直到後來,一個澳大利亞制片人找到了我,我覺得他們誠實可信,我希望演員Mia Wasikowska能在電影中飾演我,我也參與其中了。我很喜歡Mia,她就像我的女兒或侄女,我在電影裏的我身上看到了一部分自己,但遠非全部。當我看見她穿著我當年的衣服,騎在駱駝上,走在沙漠裏時,我突然間流下淚來。


Q:很多人把旅行和發現自我聯系在一起,仿佛旅行有著神奇的作用,可以讓人改頭換面,你怎麽看待旅行的意義?

羅賓·戴維森:沙漠之行的確改變了我的人生,但我並不把那次沙漠之行作為一次簡單的旅行,它是我內心的使命。對於很多人來說,旅行只不過是帶著身體去不同地方遊蕩,我不喜歡這種一般的旅行,那會打破我生活的節奏。人應該能在旅行中了解和學習別人的思考方式,進而改變自己的思考方式。旅行的作用最終取決於你是個什麽樣的人,以及你需要得到什麽。人們常說“生活是一場旅行”,我們可以在生活中學到很多東西,不一定非要穿越一個沙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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