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者最忌過分聰明。——塞內加

  18××年秋的巴黎,入夜之後,冷風陣陣,我正陶醉於雙重的享受:含著海泡石煙鬥進行沈思默想,跟我的朋友C. 奧古斯特·杜邦一起坐在他聖日爾曼郊區兌諾路三十三號三樓後房的小圖書室(或叫小書齋)裏。我倆保持深沈的緘默至少已有一個小時。不經意的旁觀者也許會以為我倆都只專心地凝望著吐入小屋空氣裏的裊裊煙圈,心無旁騖,其實我是在心底回味著黃昏時跟他交談的話題:莫格路慘案與圍繞瑪麗·羅傑被殺的種種神秘。因此,在我們敞開公寓房門,請我們的老相識巴黎警察廳戈總監進來時,我只把那看作是偶然的訪問。
  我們表示了衷心的歡迎,因為這人雖有一半令人瞧不起,卻也有一半逗人喜歡,而我們已有好幾年沒見面了。我倆原坐在黑暗裏,杜邦起身要想點燈,聽見戈說是為了一樁給了警察很多麻煩的案子來咨詢,即向我的朋友求教的,便不再點燈,又坐了下來。
  “如果是需要思考的問題,”杜邦不再點燃燭芯,只是說,“在黑暗裏思考,效果更好。”
  “這又是你的一個古怪念頭。”總監說。他有個習慣,老把自己不理解的東西稱做“古怪”,因此他總生活在無數絕對的“古怪”之中。
  “很對。”杜邦遞給客人一個煙鬥,再將一把舒服的椅子轉到他面前。
  “說吧,有什麽困難?”我問,“不會又是殺人案吧,我想?”
  “啊,不是,沒有那類性質的案子。事實上案情非常簡單。我毫不懷疑我們仨就能圓滿解決,但是我認為杜邦會喜歡詳細聽一聽案子的情節,因為它古怪得出奇。”
  “怕是又簡單又出奇吧。”杜邦說。
  “嗯,確實是,可也並不完全如此。事實是我們都弄糊塗了,案子雖說簡單,大家卻一籌莫展。”
  “說不定正因為案子太簡單,你們才追失了獵物的騷味的吧。”我的朋友說。
  “你瞎說個什麽呀!”戈總監哈哈大笑。
  “神秘大概就在簡單得過了分。”杜邦說。
  “啊,天哪!誰聽說過這樣的想法!”
  “是個一目了然的案子吧。”
  “哈!哈!哈!——哈!哈!哈!——呵!呵!呵!”客人被逗得非常快活,放聲大笑,“啊,杜邦,你會笑死我的!”
  “你手上究竟是什麽案子呀?”我問。
  “好的,我就來告訴你,”戈總監穩穩地噴出一口長長的煙,往椅上一靠,沈吟著回答,“幾句話就能給你介紹清楚。但是,我得事先叮囑你,這案子要求絕對保密。要是有人知道我透露給了別人,我現在這把椅子就八成會坐不穩。”
  “講吧。”我說。
  “否則就別講。”杜邦說。
  “那好,一個級別極高的官員私下告訴我,說是丟失了一份極端重要的文件——是從皇家閨房裏盜走的。盜竊者是誰,肯定無疑是知道的,因為是眼見他拿走的。還有,文件仍然在他手裏,這也是知道的。”
  “憑什麽說是知道的?”杜邦問。
  “憑清楚的推理,”總監回答,“憑文件的性質推理,憑它沒有出現後果推理。如果文件已經從盜竊人手裏散布出去,那是會立即產生後果的。就是說,盜竊者對它的最終的使用一定有他的打算。”
  “請說得更清楚一點。”我說。
  “好吧,我就大膽向你透露到這個程度:這份文件可以讓持有人在一定範圍內獲得無窮的權力。”總監喜歡使用外交辭令。
  “我還是不太清楚。”杜邦說。
  “還不清楚?好吧,若是那文件讓一個第三者看見了(他的名字我不說),就會使某個地位很高的人物的清白遭到懷疑。這一事實使掌握文件者對她造成了威脅,有關她的榮譽與安寧。”
  “這種優勢卻在於,”我插嘴道,“盜竊人知道失竊人對此心知肚明。可是,誰又有那麽大的膽子——”
  “盜竊人,”戈總監說,“是大臣德。那人什麽事都敢幹,不失身份的事敢幹,有失身份的事也敢幹。盜竊的方式非常大膽,而其聰明勁也並不遜色。那份文件——坦率說是一封信——是被盜人獨自在皇家閨閣收到的。她正在讀信,另外一個地位很高的人突然闖了進來,而她又特別希望向那人保密。她匆匆把信往抽屜裏塞,卻已來不及,只好就讓它就那樣拆開放在桌上。好在地址在上面,擋住了內容,沒有引起對方的註意。可就在這個節骨眼上,德大臣又進來了。他那山貓一樣的眼睛立刻認出了地址上的筆跡,看出了收信人的慌亂和企圖隱瞞,於是按常規匆匆談了公事,取出一封跟那信有些相似的信,拆開了,假裝讀了起來,然後把自己的信放到緊挨那信的地方,又花了大約十五分鐘談完公事,最後,在離開時把那封他無權拿走的信拿走了。那信的合法所有人眼望著他拿走了,卻因有第三者站在自己身邊,沒有敢提醒。大臣溜掉了,把自己那封無足輕重的信留在了桌上。”
  “那麽,”杜邦對我說,“到了這一步,你所指的構成優勢的東西都到了他手裏。盜竊者知道被盜竊者明白是誰偷的。”
  “沒錯,”總監回答,“於是他把用這種方式所獲得的權力在政治上發揮到了異常危險的地步。被盜者一天比一天更深刻地感到,必須取回那信,但是,當然不能公開要。一句話,她走投無路了,才把任務交給了我。”
  “我看是,”裹在地道的香煙煙霧裏的杜邦說,“除了你再也找不到更精明的辦案人了,甚至想象不出了,我看。”
  “過獎了,”戈總監說,“有人有這類想法倒是可能的。”
  “很清楚,”我說,“正如你所說,那信還在大臣手裏,因為他的優勢不是任何形式的使用,而是掌握在手裏。那信一使用反而會失去了威力。”
  “沒錯,”戈總監說,“我就是按這種想法辦的。我辦的第一件事就是徹底搜查那大臣的府第。辦這案的主要難點在於不能讓他知道。我事先得到過警告,最重要的是,如果引起他的懷疑,可能會產生一定的危險。”
  “可是,”我說,“幹這類搜查你是很內行的,巴黎警察以前常常辦這種事。”
  “啊,沒錯,就因為這個道理我才沒有失望。而且,那位大臣的習慣也給了我們很大的方便。他常常是徹夜不歸,而他的侍從也不多。侍從們睡在離主人住處很遠的地方,主要是那不勒斯人[1],他們很容易喝醉。我有鑰匙,你知道,能打開全巴黎的房間與密室。一連三個月,我每天晚上花大部分時間親自搜查那大臣的府第,一夜也沒有放過——這事與我榮譽攸關。我還給你透露一個大秘密:報酬也巨大。因此,不到我不得不承認那盜賊比我精明時我是不肯放棄搜查的。我覺得我已經查遍了那府第每一個可能隱藏文件的旮旯。”
  “可是,會不會有可能,”我提醒道,“那信雖在那大臣手上(那是肯定的),他卻把它藏在了自己府第以外的地方呢?”
  “這幾乎是不可能的,”杜邦說,“目前宮廷事務的特殊環境,特別是據我們所知的那位大臣所卷入的陰謀,是會要求在必要時隨時出示那份文件的——就是說在頃刻之間出示文件所能產生的感情作用幾乎跟占有該文件具有相同的分量。”
  “出示文件所能產生的感情作用?”我問。
  “他指的是銷毀該文件所能產生的作用。”杜邦說。
  “對,”我說,“那麽文件肯定是在府第裏。至於大臣隨身攜帶,我們認為可以不必考慮。”
  “完全不必考慮,”總監說,“我們扮作剪徑的搶劫過他兩次。我還親自督促仔細搜過他的身。”
  “費這個事你倒大可不必,”杜邦說,“我估計德完全不是傻瓜。既不是傻瓜,就一定會估計到剪徑是當然的事。”
  “不完全是傻瓜,”戈總監說,“但他是個詩人,而我認為詩人距傻瓜只有一步之遙。”
  “說得對。”杜邦深深地吸了一口海泡石煙鬥,沈吟了許久說,“我走神兒了,在想一首打油詩。”
  “你能不能詳細講講,”我說,“你們搜查的細節。”
  “好的。事實上我們很從容,一切地方都搜查遍了。幹這類事我很有經驗。我把整個府第一間房一間房地搜,每間房搜一個星期,首先查每個房間的家具,把每一個可能的抽屜都打開。我估計你知道,在經過適當訓練的警察面前,不可能存在‘秘密’抽屜。在這樣的搜查中誰要是讓這樣的‘秘密’抽屜漏了網,他準是個傻瓜。事情太明顯。每一間密室都有一定的大小和空間,都要弄個清楚。而且我們有精確的規定,一根絲五十分之一大小的東西也逃不過我們的眼睛。檢查完密室我們又檢查椅子,我們用你見我使用過的細長的針插進每個椅墊裏。我們還拆掉桌面。”
  “為什麽?”
  “有時候藏東西的人會拆開桌面或有類似結構的家具,連桌子腿也挖空,把東西塞進去,再合上桌面。像這樣使用床柱頂和底的人也是有的。”
  “但是,那空處敲一敲不就聽出來了嗎?”我問。
  “若是放進東西後再在周圍塞夠了棉花,是聽不出來的。而且,我們這種情況,幹活是不允許出聲的。”
  “但是,你們總不能把一切可能用你們所描述的方法藏東西的家具全拆散吧?信件是可能卷成螺旋狀的紙卷,形狀和大小都只如粗的毛線針,可以插進,比如,椅子的橫檔裏去的,你總沒有把所有的椅子全拆散吧?”
  “肯定沒有。但是我們幹得更好——我們使用一種極高倍的放大鏡檢查了府裏的每一把椅子,各種形式的接口,只要有一點新變動的痕跡我們都能立即發現。手鉆落下的一粒木屑,就可能明顯得像一個蘋果。膠結有了絲毫異常,榫頭出了不正常的縫隙,都足以引起關註。”
  “我估計你們已經檢查過窗簾、地毯、鏡子、木板夾層、床和床墊夾層了。”
  “那是當然。在我們仔細檢查完了每一件家具之後,我們又檢查了房子。我們把它的整個表面分片編號,以防遺漏。然後又像以前一樣,用放大鏡細查了整個府第的每一平方英寸,包括兩幢緊連的大廈。”
  “兩幢緊連的大廈!”我驚叫起來,“那可是費了大勁了。”
  “費了大勁,但是給的報酬也十分可觀。”
  “房屋周圍的場地你也檢查了?”
  “所有的場地都是鋪了磚的,給我們的麻煩相對少了一些。我們檢查了磚縫間的青苔,沒有發現翻動的跡象。”
  “德大臣的文件和藏書室裏的書你們當然全檢查過了。”
  “肯定,我們打開了所有的文件夾和文件包,不但查了每一本書,而且不滿足於每本只抖一抖(像許多警官通常所做的那樣),而是一頁一頁翻開。我們還最精細地量過每本書封面的厚度,用最敏感的放大鏡檢查過。裝訂上出現變動的新痕跡是完全逃不過我們的眼睛的。有五六本剛從裝訂工手上來的書,我們就都用細針從縱向仔細探查過。”
  “地毯下的地板檢查過了嗎?”
  “毫無疑問,我們搬開了每一張地毯,用放大鏡檢查了木板。”
  “墻壁上的紙張也檢查過了?”
  “檢查過了。”
  “地窖也檢查過?”
  “檢查過了。”
  “那麽,”我說,“你們就犯了判斷上的錯誤。那信並不像你們所估計的那樣在府第裏。”
  “我擔心你這話是說對了,”總監說,“現在,杜邦,給我出個主意吧,我該怎麽辦?”
  “把府第再徹底地檢查一遍。”
  “絕對用不著,”戈總監回答,“我比肯定我在呼吸還更肯定,那信不在府裏。”
  “那我就給你提不出更好的主意了,”杜邦說,“對那信的準確描寫你當然是有的吧?”
  “啊,當然!”說到這兒總監取出了一本備忘錄,開始談起那遺失的信的特征——內容上的,尤其是外形上的。說完後他就走掉了,情緒比我以往任何時候見到那位善良的先生時都低落。
  大約一個月以後,他又來看我們了。他來時我倆的情況跟上次差不多完全一樣。他接過一個煙鬥坐下,開始了寒暄。最後,我說道:
  “嗯,戈總監,那封被盜的信怎麽樣了?我估計你最後是認定沒有誰能鬥過那位大臣了。”
  “該死,我說,確實如此。不過,我按照杜邦的建議又查了一遍,可仍然徒勞無功——我早就估計到了。”“你說過,給你的報酬是多少?”杜邦問。“數目非常大,極其大方。準確數字我不說,但是我願意指出一點,誰如果能為我找到那封信,我可以私人簽給他一張五萬法郎的支票。事實是,那信一天比一天更重要了,報酬最近還翻了番。但是,即使翻到三倍,我也無法超越已經作過的努力。”
  “啊,是的,”杜邦一邊吸著海泡石煙鬥吐著煙霧,一邊拖長了聲音說,“我的確以為你在這事上還沒有盡到你的最大努力。你還可以幹得更多,我覺得,是吧?”
  “怎麽做?還能有什麽辦法?”
  “怎麽——噗,噗——在這個問題上你能夠——噗,噗——聽聽別人意見的,對吧?你還記得人家講的關於阿本內迪的故事吧?”
  “不記得,讓阿本內迪上絞架去!”
  “好的,讓他上絞架去,歡迎。但是,從前有一個有錢的守財奴,他想靠旁敲側擊從阿本內迪那兒套出一個治療方案,便想了一個辦法。他在幾個朋友之間開始了一番私人談話。他對那位內科醫生把自己的病描寫成了一個他杜撰的人的病。
  “‘如果我們設想,’守財奴說,‘他的病情是這樣的,那麽,醫生,你會給他開些什麽藥呢?’
  “‘多聽聽意見,肯定是。’阿本內迪說。”
  “但是,”總監有幾分煩躁了,“意見我是完全願意聽的,也願意付報酬。誰要能在這事上幫我一把,我真願給他五萬法郎。”
  “那麽,”杜邦說著打開抽屜取出一個支票簿,“你可以給我寫上你所說的數目。你簽上字,我就把那封信給你。”
  我驚得目瞪口呆。總監絕對像是遭了雷擊,他一動不動,好幾分鐘說不出話來。他大張著嘴,難以置信地望著我的朋友,眼球似乎要從眼眶裏蹦出來。略為平靜之後,他抓起筆,又是幾度躊躇,幾番茫然地張望,然後才在支票上填了五萬法郎,簽上名,隔著桌子遞給了杜邦。杜邦接過支票仔細看過,放進皮夾,然後打開一個文具盒,從中取出一封信,遞給了總監。那位官員滿臉悲喜交集,雙手顫抖著打開了信,只匆匆瞥了一眼,便連跑帶趔趄來到門口,不顧一切禮儀跑出了房間,跑出了大樓。從杜邦要求他填支票起,他自始至終沒說一個字。
  他走掉之後我的朋友開始解釋。
  “按他們自己那一套看,”他說,“巴黎警察是非常幹練的。他們有韌勁,有頭腦,有計謀,對於似乎是職務主要要求的知識爛熟於心。這樣,在戈總監向我們詳細介紹他們對德大臣家府第的搜查方式時,我完全相信他的調查是滿意的——在工夫所到之處。”
  “在工夫所到之處?”我說。
  “對,”杜邦說,“不但使用的手段是同類手段中最精良的,而且執行得絕對完美。那信如果在他們的搜查範圍之內,這些家夥毫無疑問已經查出來了。”
  我只哈哈一笑,可他對自己的話卻似乎十分認真。
  “你看,他的手段,”他繼續說,“是同類裏最好的,使用得也不錯。它們的缺點是用錯了案情和對象。對於警察總監來說,有些技術程度極高的成套手段只不過是普洛克路斯特斯的床[2]。他把自己的計劃勉強往那床上放,於是永遠犯錯誤,對手上的案子不是辦得太深,就是辦得太淺。有些小學生也比他更會思考呢。我認識一個小學生,他玩猜單雙引起了廣泛的註意。那遊戲很簡單,是用玻璃球玩的。一個人手裏抓幾個玻璃球,讓另一個人猜是單是雙。猜對了贏一個球,猜錯了輸一個球。我所說的那孩子把全校的玻璃球都贏到了手裏。他當然有些猜法,可也不過是觀察對手和估計他是否伶俐而已。比如對手是個大號笨蛋,伸出握了球的手問他:‘單還是雙?’我們那小學生回答‘單’時輸了,下一回他就贏了,因為他心想:‘那傻瓜第一次取的是雙,他那點狡猾只夠他下一次取單的,因此我就猜單。’——他猜單,贏了。現在換了個比上回那個高了個層次的笨蛋。那小學生便想:‘這家夥發現我上回猜了單,下一回就會按第一個沖動作簡單的變化,從雙變成單,跟第一個傻瓜一樣。但是他再一想,覺得那變化太簡單,最後他還得像上次一樣出雙。因此我要猜雙。’他猜雙,又贏了。夥伴們說這小學生的猜法是‘憑運氣’,可他究竟憑的是什麽?”
  “不過是,”我說,“讓推理人把智力放到與對手等同的地位而已。”
  “是這樣的,”杜邦說,“我問那小學生是怎麽讓自己跟對手的想法等同,取得勝利的。我得到的回答是:‘在我想知道對手有多聰明、多笨、多好、多壞,或是想知道他在想什麽時,就讓自己臉上做出跟他完全一樣的表情,然後等著自己心裏和頭腦裏出現他那種情緒或思想,好像在配合或適應那表情。’這小學生的回答其實就是羅什福科、拉布紀夫、馬基雅維利和坎潘內拉[3]全部貌似高深理論的底蘊。”
  “如果我沒有誤解你意思的話,”我說,“要讓推理人跟對手的想法相同,就得準確地估計到對手的思想情況。”
  “從實質意義來看,”杜邦回答,“他們靠的就是這個。總監跟他的部下之所以常常失敗,首先就是因為他們的想法跟對手的想法沒能等同,其次是對對手的智力做了錯誤的估計,甚至沒有進行估計。他們考慮的只是自己對聰明的看法。他們在尋找隱藏的東西時只會考慮:如果換成自己,會怎樣隱藏?他們只有在自己代表了眾人的想法時才能夠正確。但是,在個別罪犯的聰明跟他們的聰明有了本質的差異時,他們遭到挫敗就是理所當然的了。罪犯的智力超過了他們時,他們總遭挫敗;罪犯的智力不如他們時,他們也常遭挫敗。他們的調查原則從來不變。在受到罕見的意外——包括超常的報酬——刺激時,他們最多也只是擴大或誇張了那一套做法,原則是從來不會變的。試以德大臣這個案子而論,他們有過什麽改變行動原則的措施嗎?鉆孔呀、探測呀、敲打呀、放大鏡觀察呀、把建築物地面劃成平方英寸分別登記檢查呀,都不過是對一個(或一套)搜查原則的運用,此外還有什麽?而這卻是以人類的某一套觀念為基礎的。多年以來警察總監按常規執行任務時習慣的只有這個。你看到沒有?他認為無論誰隱藏信件都理所當然會用那套辦法——倒不一定是在椅子腿裏鉆洞,但至少是塞到某個隱秘的窟窿或旮旯裏去,隨之而來的思路也都跟在椅子腿裏鉆洞差不多。還有,你看見沒有?這類隱藏東西的公認角落都只在平庸的案件裏出現和為智力平庸的人所使用,因為在一切隱藏的案件裏,對於隱藏的東西的處理,首先考慮的(也是實際上考慮的)就是按眾所周知的辦法處理。因此,要找到隱藏的東西是完全不需要才能的,需要依靠的只是細心、耐心和決心。對於重大案件——或者因為有高額報酬,警察看來也算重大——警察們的這類素質從來沒有令人失望過。你現在可以明白我所說的一個問題的意思了:如果被盜的信件是藏在總監搜查範圍裏的任何地方——換句話說,如果警察總監的原則包括了隱藏那信的原則——找到那信就是完全不成問題了。可是,這位官員卻完全給弄糊塗了。他的失敗,原因是估計那大臣是個傻瓜,因為他有個詩人的雅號。總監感到:所有的傻瓜都是詩人,而他只不過濫用了排中律,得出了所有的詩人都是傻瓜的結論而已。”
  “但是,這人真是那個詩人嗎?”我問道,“我知道有兩兄弟,在文學上都有名氣。我相信大臣是個數學家,寫過頗見功底的微分論文,卻不是詩人。”
  “你錯了,我對他很了解,他兩者都是,既是詩人又是數學家,他善於推理。如果他只是個數學家,他是根本不能推理的,那他就只好聽憑總監擺布了。”
  “你這想法,”我說,“很叫我吃驚。全世界的聲音都會反對你的。你不會打算把多少個世紀以來經過充分驗證的觀點完全置之不理吧?長期以來數學推理都是被看作是最優秀的推理的。”
  “‘有一個說法是,’”杜邦引用坎姆佛的話回答,“‘每一個公眾的意見和每一個已被接受的傳統,都是一種荒謬,因為它已為大多數人接受,這是毫無疑問的。’我敢保證數學家已經竭盡全力散布你所說的那種群眾性的錯誤,把這樣的東西當作真理同樣是錯誤的,其中一例就是:把一種值得在更有好處的事業裏運用的學問用到‘代數’裏去,把它命名為‘分析’。法國人是這個獨特的謊言的始作俑者。但是,如果命名有什麽重要的話,如果詞語的含義應該在使用裏體現的話,那麽,‘分析’本來就表現了拉丁文裏的algebra(代數)的意思[4],正如'ambitus'表現了‘雄心,’、'religio'表現了‘宗教’,'homines honesti'表現了‘誠實的人群’一樣。”
  “你馬上就會,”我說,“跟巴黎的某些代數學家爭吵起來的。但是,你講下去吧。”
  “我懷疑從抽象邏輯發展而成的推理和隨之產生的價值是否有效,尤其懷疑從數學研究派生的推理。數學是形象與數的科學;數學思維不過是用以觀察形象與數的邏輯。把所謂的純代數的真理設想為概括一切的或普遍性的真理,本身就有嚴重錯誤。我眼看見人們普遍接受那麽嚴重的錯誤,真是感到不可思議。數學公理並不表示普遍真理。在關系上(在形象的關系上和數的關系上)真實的東西,在其他問題上常常大錯特錯,比如在道德上。在道德研究上認為部分之和等於全體就常犯錯誤。這條公理在化學裏也站不住腳。用這公理來研究動機也會失敗,因為兩個各有一定價值的動機加到一起未必等於各自分量之和。還有無數的其他數學真理也只能在關系範圍內體現真實。但是由於習慣,數學家卻從他們那有限的真理出發,硬說那是放之四海而皆準的道理——事實上全世界的人也都那樣想象著。布賴恩特[5]在他那頗見功力的《神話學》裏分析過類似錯誤的一種根源。他說:‘雖然異教徒的寓言沒有人信,我們卻老忘掉自己的身份從異教徒的寓言裏引申出道理,認為是現今存在的真實情況。’而異教徒數學家對‘異教徒的寓言’也相信,也從中引申出道理,那就不是由於記憶力差而是由於無法解釋的頭腦混亂了。簡而言之,我還從來沒有遇見過一個和他們根底相同的數學家是可以信賴的,也沒有遇見過一個並不悄悄把x2 + px絕對地、無條件地等於q看成是自己的信仰的數學家。你要是願意的話,不妨做一個實驗:去對一位數學家說你相信x2 + px有時並不完全等於q。你在讓他聽清你的意思之後可得趕快逃之夭夭,因為他準會想揍你一頓。”
  他最後這句話惹得我哈哈大笑。“我想說,”杜邦講了下去,“如果那位大臣只是個數學家,總監就沒有必要給我簽這張支票了。不過,我知道那大臣既是數學家又是詩人,於是我就針對他的思路和環境選定了我的措施。我與作為宮廷大臣的他是認識的,對作為大膽的陰謀家的他也是了解的。我考慮到這樣的人不可能不想到通常警察會使用的手段,也不可能不估計到會被人攔路打劫——事實證明他確實猜準了。我考慮,他一定會預見到對自己的府第的搜查。對他的常常徹夜不歸,總監認為是成全了他的成功,我卻認為那是大臣的計謀,他是在給警察機會,讓他們徹底搜查,以便及早給戈總監那封信不在他府第裏的印象。事實上他終於造成了那印象。我還感覺到,那位大臣必定知道搜查物品的警察行動的整個思路(我剛才費了很大的勁為你詳細介紹的那個死板的原則),這必然會迫使他避開平常的隱藏角落。我認為他不會那麽平庸,看不出在警察總監的眼睛、探針、鉆子、放大鏡之下,他那府第的最復雜、最偏遠的角落也都跟最平常的地方一樣公開。總而言之,我看出他無可奈何,必須尋找一條簡單的路。也許你還記得,第一次跟總監談話時我曾提出,正因為那秘密那麽一目了然,所以才弄得他蒙頭轉向,那時總監笑得多麽無可奈何。”
  “記得,”我說,“他那笑我記得很清楚。我還真擔心他會笑得痙攣了呢。”
  “物質世界裏有許多東西,”杜邦繼續說,“跟非物質世界極其相似,因此才給修辭的教條染上了真理的色彩,才讓暗喻或明喻起到了強化論點、使描繪生輝的作用。例如,惰性原理在物理學裏跟在形而上學裏就似乎相似。在物質世界裏,大的物體要比小的物體難於推動,造成的沖量也跟推動時的難度成正比。在非物質世界裏也一樣,強大的智力比次等智力更強大、更穩定,運動時的作用也更大,而推動開頭的幾步也同樣更吃力、更為難,充滿了矛盾。再者,你註意到沒有,街頭店鋪裏的招牌,最引人註意的是大的還是小的?”
  “這我倒還沒有想過。”我說。
  “有一種鍛煉腦筋的遊戲,”他接著說,“是在地圖上面玩的。提問的一方讓對方找一個規定的字——市鎮、河流、國家或是王國的名字,總之是在地圖上各式各樣的、復雜多變的字體裏去找。玩這遊戲的生手一般是找最小的字去難為對手,但是行家選擇的卻是,比如,橫跨全圖的大字。這些字正如街面上字體太大的招牌或橫額,正因其過分明顯,反倒被人忽略了。在這兒,物質上的過於巨大正好跟道德上的滿不在乎近似。智力因此而輕易放過了太顯山露水、太一目了然的東西。但是看來這個道理卻似乎超越了或是夠不上警察總監的理解水平,他從來就沒有想到過那大臣八成有可能,甚至有幾分可能,把那信放到所有的人的鼻子底下,而又巧妙地阻止他們看見。
  “我考慮了德大臣的大膽、冒險和洞察世態的頭腦;考慮到他如果打算有利地使用那文件,就必須把它隨時留在手裏;還考慮到警察總監所獲得的決定性的證據:那信並沒有藏在他一般的搜查範圍之內。我越是那樣考慮,就越是滿足於一個念頭:為了藏好這封信,那大臣使用了富於心計的、聰明智巧的手段:根本沒有打算隱藏。
  “我腦子裏滿是這類想法,便給自己準備了一副綠色眼鏡,在一個晴朗的早晨很偶然地闖進那大臣的府第去拜訪他。我發現他在家,跟平時一樣打著呵欠消磨時間,裝作厭煩得要命的樣子。他說不定是現在活著的人裏真正最精力充沛的人——可那只是在沒有人看見的時候的狀態。
  “為了表示跟他同病相憐,我訴苦說自己視力不行了,非戴眼鏡不可了。我在眼鏡掩護之下裝做一心一意跟主人閑聊,卻細致全面地檢查了那個房間。
  “我特別註意了那張大的寫字臺(他就坐在它旁邊)。那上面亂七八糟放滿了書信之類的文件,還有一兩件樂器和幾本書。我在桌上仔細搜尋了許久,卻沒有發現任何能引起懷疑的東西。
  “我放眼掃視房間,目光最終落到了一個金絲盤繞的俗氣的紙板卡片架上。那是用一根骯臟的藍色絲帶掛在壁爐架正中一個小銅把手上的。卡片架分成三或四層,裏面放了幾張名片和一封孤零零的信。那信很臟很皺,幾乎從正中撕成了兩半——好像最初認為它沒有價值,準備撕掉,後來又改變了主意或是受到了阻攔似的。信上有一個巨大的黑色火漆封印,帶著明顯的“德”字,是用女性的細小字跡寫給德大臣本人的,這信被很隨便地,甚至仿佛很輕蔑地塞進了架子上層的一個格子裏。
  “我一瞥見那信就得出結論:我想找的東西就是它,雖然它跟警察總監為我們念過詳細描寫的東西有極不相同的外表。這信的封印大而且黑,帶有“德”的字樣,而那封信的封印則小而且紅,帶有S家族的公爵族徽。這封信是寫給大臣的,信封上的字跡娟秀而細小,而那封信是寫給某位皇室人物的,字體粗勁豪放得惹眼,兩者相同之點只在尺寸。但是這灰塵,這鮮明得過了分的差異、信紙的骯臟與破爛,跟德大臣井井有條的實際習慣太不一致,太容易令人想到是故意用以掩人耳目,讓別人認為它毫無價值的。這一切,再加上文件放在過分搶眼的、能落進每個客人眼裏的地點,都跟我以前的結論絲絲入扣地吻合。這一切,我說,強烈地證實了一個心懷疑竇的人的判斷。
  “我盡量拖延我的拜訪時間,堅持跟大臣熱烈地討論著一個話題——我知道那話題從來不會引不起他的興趣和激動。談時我真正的註意力卻集中在那封信上。我審視著它,記住了它的外形和在卡片架上的放法,最後還發現了一個問題,這發現消除了我心裏可能出現的一切細微的懷疑。我在審視那信的邊緣時註意到:它似乎經過不必要的折疊,帶有破損,就像一張折疊後進過文件夾、卻又給翻了過來、按原來的折痕重新疊過的硬紙。這個發現已經夠了。我清楚地看出,那信曾被自內向外像手套一樣翻轉過來,重新寫了地址,蓋了封印。我跟大臣道了別,立即走掉,在桌上留下了一個金質鼻煙盒。
  “第二天早上我去取鼻煙盒,又跟大臣熱烈地繼續前一天的談話,我們正談著,窗戶正下方卻傳來砰的一聲巨響,仿佛是步槍聲,隨後便是一連串可怕的尖叫聲,外面人聲喧嘩。德大臣急忙沖到窗前,推開窗戶往外看,我便趁此時刻跨到卡片架旁,取出那信,放進口袋,迅速用一個外表相同的復制品取代了它——復制品是我在自己住處精心準備的,模仿了德大臣的筆跡,用幹面包刻了封印蓋上。
  “大街上的喧嘩是有個人的瘋狂行為造成的,他在街上的婦女兒童中開了一槍,不過槍裏沒有子彈,那人被看作瘋子或酒鬼放掉了。那人一走,德大臣就離開窗戶走了回來。我取到了眼前的東西也跟著去了窗前。隨後我就和他告別。那假裝的瘋子是我雇的。”
  “可你幹嗎要用復制品代替那信呢?”我問,“如果在第一次見面時你就公然取了那信走掉,豈不更好?”
  “德大臣可是個敢於鋌而走險的人,他膽大包天,”杜邦回答,“他的府第又不是沒有忠實於他的利益的保衛人員。我如果按照你的想法冒昧胡來,就可能無法活著離開大臣的家了,而巴黎城的善良人就再也聽不到我的消息了。但是,除了這想法,我還有別的意圖。我的政治傾向你是知道的,在這個問題上我是那位女士的同黨。那大臣要挾她已經有十八個月,現在她卻控制了他,因為他還跟從前一樣在訛詐著她,並沒有意識到那信已不在自己手裏。這樣,他將無可避免地把自己推向政治毀滅。他倒臺時所遭遇的將是突然多於難堪。所謂‘輕松地墜入鳥飛不過的大海,[6],談何容易,事實正與卡塔南尼對歌唱的說法一樣:下降比上升困難多了。就目前這例子而言,我對那陡然下降的人並不同情,至少沒有憐憫。他是一個恐怖的惡魔,沒有原則的天才。不過,在他遭到警察總監所說的‘某個人物’(那位她)的挑戰,只好打開我在卡片架上留給他的信時的想法是什麽,我倒是特別想知道的,我承認。”
  “怎麽回事?你在信封裏還裝了什麽特別的東西嗎?”
  “嗨——什麽都不裝似乎不妥,那豈不是太不客氣了嗎!有一次在維也納,德大臣曾經對不起我,我當時就心平氣和地告訴過他:我會記住的。因此我知道他會為一個問題感到好奇:是誰在智力比賽裏打敗了他。我覺得不給他點線索總歸是遺憾的事。他是很熟悉我的筆跡的,我只在那張白紙正中抄下了一句話:
  ——這樣殘忍的設計,
  若不宜於阿特柔斯,也宜於堤厄斯忒斯。[7]

  此詩見於克雷比永的《阿特魯》。”

  * * *

  [1]那時意大利的那不勒斯人常常當雇傭軍。
  [2]希臘傳說裏的強盜,住在阿提卡。據說他把他抓到的人放到一張床上,比床長的部分他就砍掉,不夠長的他就給抻長。常用來比喻對人的不切實際的要求。
  [3]羅什福科(1613—1680),公爵,法國人,著有《回憶錄》和《道德箴言錄》,宣揚玩世不恭的哲學。馬基雅維利(1469—1527),佛羅倫薩政治家、作家,以不避諱宣揚權術著名,代表作有《君主論》。拉布紀夫和坎潘內拉待查,看來也是講究權術的人。
  [4]‘分析’與algebra:拉丁文algebra(代數)原意為(將碎片)合成(原樣)。要研究合成自然得分析。所以algebra已包含分析的意思。因此分析數學跟代數在詞意上有重復。
  [5]布賴恩特(1794—1878),美國詩人,有多個詩集出版,翻譯過荷馬的《伊利亞特》和《奧德賽》。曾任《紐約晚郵報》編輯近五十年。
  [6]《埃涅阿斯紀》中的毒霧氤氳、鳥飛不過的海。後借指地獄。
  [7]阿特柔斯與堤厄斯式斯:希臘傳說裏的兩個親兄弟。堤厄斯忒斯勾引了阿特柔斯的妻子,又設計讓阿特柔斯殺死了自己的兒子。阿特柔斯為了報復,請堤厄斯忒斯赴宴。他殺死了堤厄斯忒斯的兩個兒子,用他們的肉招待了他。於是有“堤厄斯忒斯的宴席”之說,指咎由自取的殘酷報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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