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尚勝·鄭和下西洋與東南亞華夷秩序的構建

——兼論明朝是否向東南亞擴張問題
【專題名稱】明清史
【專 題 號】K24
【復印期號】2006年01期
【原文出處】《山東大學學報:哲社版》(濟南)2005年04期第63~72頁
【作者簡介】陳尚勝,山東大學歷史文化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山東 濟南 250100)
【內容提要】 鄭和下西洋,使明朝在東南亞地區全面建立起華夷秩序。明成祖在東南亞地區所推行的華夷秩序,完全基於“王者無外”和“懷遠以德”的傳統理念,從而排除了明朝對於東南亞的不良企圖,在一定程度上產生了東南亞諸國對於明朝的向心力。然而,他所推行的華夷秩序由於偏重於政治上的君臣關系,完全排斥了民間交流的基礎,又缺乏必要的文化交流所孕育的文化認同,因而沒有形成明朝與東南亞地區關系的長效機制。
    序言
中國傳統的對外關系形態,通常被稱為“華夷秩序”。[1] (上冊,第10-13頁)華夷秩序的基本原則是以中國封建君主為核心,四夷君王接受中國封建君王的冊封並向他“朝貢”,從而在雙方君王之間結成準君臣關系,並由此形成中外國家之間的宗藩關系。從漢朝開始,中國封建王朝在與周邊鄰國交往過程中,逐漸把與它們的關系納入到華夷秩序的建構中。而對於海外諸國,中國封建王朝在它們中間構築華夷秩序則是一個艱難而又緩慢的過程,而且收效甚微。
以海外諸國中與中國最為鄰近的東南亞地區來說,雖然早在孫吳時代就曾派遣朱應、康泰一行“南宣國化”,隋煬帝也曾派遣常駿、王君政等人出使赤土國,但並未形成真正的宗藩關系。[2] (第22-47頁)即使是唐朝貞觀、開元之盛,在南海諸國的華夷秩序上也未有作為。[3] (卷一九七,《南蠻列傳》)忽必烈則憑恃著遊牧民族的強悍戰鬥力,企圖在海外諸蕃國中形成自己的“天下共主”地位,但也沒有效果。[4] (卷二一○,《外夷列傳三》)只是明成祖通過鄭和下西洋等頻繁而又大範圍的外交行動,明朝才在東南亞地區全面建立起華夷秩序。
如何看待鄭和下西洋對於明朝與東南亞諸國之間關系的影響?國內外學者之間曾有不同看法。不少國內學者認為,鄭和下西洋把中國與東南亞各國的政治往來和經濟交流推向了新的高潮。(註:參見蘆葦:《論鄭和下西洋與東西方交往及東南亞地區的繁榮穩定》,載南京鄭和研究會編:《鄭和研究論文集》(第一輯),第64-72頁,大連海運學院出版社,1993年;蘆葦:《鄭和下西洋與東南亞貿易圈》,載南京鄭和研究會編:《走向海洋的中國人》,第237-250頁,海潮出版社,1996年;而比較全面的研究則推鄭一鈞《論鄭和下西洋》,海洋出版社,1985年。)甚至還有中國學者認為,鄭和下西洋推動了華人向東南亞地區的移民。(註:林金枝:《鄭和下西洋與福建華僑》,載《南洋問題》,1985年第2期,第75-85頁;翁國珍:《淺談費信及其〈星槎勝覽〉》,載《福建師範大學學報》1986年第1期,第93-98頁。)而一些西方學者則把鄭和下西洋“說成是中國的擴張主義和帝國主義”,“時常把這些遠航比做以後幾個世紀的西方海上帝國主義。這樣,就存在著把鄭和的遠航不祥地解釋為中國在過去和未來對東南亞懷有不良企圖的傾向”。[5] (第45頁)
不過,就國內學者的第一種看法而論,他們的關註點是鄭和下西洋時期明朝與東南亞地區關系的繁榮表象,卻相對缺乏對明朝與東南亞諸國關系形態的探討。而就國內學者的第二種看法而論,在某種程度上卻模糊地認可了西方學者所提出的鄭和下西洋是明朝向東南亞地區擴張的觀點,只不過擴張的形式不是官方力量而是民間移民而已。而鄭和下西洋是否如西方學者所說,它表明了明朝向東南亞地區的擴張?我認為,這不僅涉及到明成祖的海外交通政策問題,而且也涉及中國傳統的對外關系形態——“華夷秩序”的問題。同時,從長時段角度考慮,明成祖在東南亞地區所構築的“華夷秩序”,是否形成了明朝與東南亞地區關系的長效機制?或許也是我們今天所應思考的一個問題。
    一、鄭和使團與明朝和東南亞地區的政治關系
明成祖在其統治的1402至1424年間,曾向東南亞國家頻繁地派遣使團。其中,向占城(位於今越南中部)派遣使團14次、向真臘(今柬埔寨)派遣使團3次、向暹羅(今泰國)派遣使團11次、向爪哇(位於今印度尼西亞的爪哇島)派遣使團9次、向浡泥(位於今加裏曼丹島北部及文萊蘇丹國一帶)派遣使團3次、向滿剌加(位於今馬來西亞馬六甲州一帶)派遣使團11次、向蘇門答剌(位於今印度尼西亞蘇門答臘島西北部的亞齊一帶)派遣使團11次。[5] (第34頁)按照明初人對海外的地理劃分,爪哇、浡泥等國屬於“東洋”國家(東洋範圍包括自今菲律賓群島至爪哇島的廣大海域),而占城、暹羅、滿剌加等國則屬於“西洋”國家(“西洋”範圍則包括自今中南半島至馬來半島、蘇門答臘島以及印度洋區域)。(註:參見劉迎勝:《“東洋”與“西洋”的由來》,陳佳榮:《鄭和航行時期的東西洋》。劉文載南京鄭和研究會編:《走向海洋的中國人》,第120-135頁;陳文載前揭書,第136-147頁。)而在明成祖派遣到東南亞以及整個海外國家的所有使團中,鄭和使團則最為突出,一是規模大到二萬七千八百余人左右,[6] (卷三○四,《鄭和傳》)二是次數多達六次(另外,明宣宗也曾派遣鄭和下西洋一次),三是所訪問國家眾達三十余個。[6] (卷三○四,《鄭和傳》)
僅就永樂時期(1403-1424)鄭和六下西洋過程中所訪問的東南亞國家來看,第一次(永樂三年六月至永樂五年九月間)所訪問的東南亞國家主要有占城、滿剌加、爪哇、蘇門答剌等;第二次(永樂五年冬至永樂七年夏)所訪問的東南亞國家主要有占城、暹羅、滿剌加、爪哇等;第三次(永樂七年九月至永樂九年六月間)所訪問的東南亞國家主要有占城、真臘、暹羅、滿剌加、爪哇、蘇門答剌等;第四次(永樂十一年十一月至永樂十三年七月間)所訪問的東南亞國家主要有占城、滿剌加、爪哇、蘇門答剌、彭亨(今馬來西亞的彭亨州一帶)、急蘭丹(今馬來西亞的吉蘭丹州一帶)等;第五次(永樂十五年十月至永樂十七年七月間)所訪問的東南亞國家主要有占城、滿剌加、爪哇、蘇門答剌、彭亨等;第六次(永樂十九年至永樂二十年間)所訪問的東南亞國家主要有占城、暹羅、滿剌加等國。
占城是鄭和下西洋的首站和必到之國。明成祖登基之初,占城人正與北鄰安南人圍繞領土而發生戰爭。永樂元年,占城國王占巴的賴就派遣使臣前來明朝通報安南人的擴張行徑,期望得到明成祖的幹預。[7] (卷二一,“永樂元年七月丁酉”條)於是,明成祖於當年就派遣蔣賓興、楊渤等人分別前往占城和安南勸和。明成祖從“天子”的立場對安南出當權者提出了警告:“夫兩國土地傳自先世而主於天子,何得恃強逾越為惡受禍?……自今宜保境安民,息兵修好,則兩國並受其福。”[7] (卷二二,“永樂元年八月癸醜”條)永樂二年,占巴的賴又遣使來告安南侵略占城之事,並提出自己“恐不能自存,願納國土,請吏治之”。[7] (卷三三,“永樂二年八月庚午”條)但明成祖還是很明智地拒絕了占城國王的請求。不過,他對於安南的擴張行徑還是派遣使節給予了警告。[7] (卷三三,“永樂二年八月壬申”條)永樂四年三月,安南當權者胡氏以迎請逃難到中國的原陳朝後裔陳天平回國繼承王位為名,卻於邊境地區在明朝護送人員面前明目張膽地殺害陳天平,恣意向明成祖的權威挑釁,從而激起明成祖的征安南戰爭。在明成祖征討安南胡氏的檄文中,第十四條至第十六條所列的理由就是安南對占城的三次武裝侵略。[7] (卷六○,“永樂四年十月乙未”條)可是,當明成祖將原安南領土直接納為明朝版圖並設交阯布政使司進行管理時,占城國王也甚感恐懼,即在暗中支持安南黎季擴集團的反明活動。為此,明朝兵部尚書陳洽建議對占城用兵,但遭到明成祖拒絕。他只是派遣使節前往占城對占巴的賴予以警告。[7] (卷一七○,“永樂十三年十一月辛酉”條)不過,鄭和使團前往占城,仍然是向占城國王傳達明成祖的好意並向他轉交“賞賜”品,同時補充船隊的給養。
明成祖在即位當年和永樂元年,曾三度遣使暹羅,並賜予暹羅國王駝紐鍍金銀印,且把暹羅視為明朝開展與其它海外國家交往的橋梁。(註:參見《明太宗實錄》卷17,“永樂元年二月甲寅”條,第304頁;卷24,“永樂元年十月辛亥”條,第435頁;卷34,“永樂二年九月壬寅”條,第598頁。)然而,當明成祖了解到暹羅阿瑜陀耶王朝在東南亞地區謀求霸權並對明朝發展與東南亞其它國家關系構成障礙時,他於永樂五年十月專門以“敕諭”警告暹羅國王昭祿群膺哆羅諦:
占城、蘇門答剌、滿剌加與爾均受朝命,比肩而立。爾安得獨恃強拘其朝使,奪其誥印?天有顯道,福善禍淫,安南黎賊父子覆轍在前,可以鑒矣。其即還占城使者及蘇門答剌、滿剌加所受印誥,自今安分守禮,睦鄰境,庶幾永事太平。[7] (卷七二,“永樂五年十月辛醜”條)
為了使這種警告更具效果,永樂六年,明成祖還專門讓“鄭和使其國。其王遣使貢方物,謝前罪”。[6] (卷三二四,《暹羅傳》)昭祿群膺哆羅諦去世後,其子三賴波波磨剌劄的賴繼承暹羅王位,又對滿剌加國進行侵略擴張。消息傳來,明成祖再次派遣使節到暹羅進行交涉:
滿剌加國王既已內屬,則為朝廷之臣。彼如有過,當申理於朝廷,不務出此而輒加兵,是不有朝廷矣!……輯睦鄰國,無侵越,並受其福,豈有窮哉?王其留意焉。[7] (卷二一七,“永樂十七年十月癸未”條)
而暹羅王朝從維護對明朝貿易利益的立場出發,也主動派遣使節來明朝“謝侵滿剌加之罪”。[7] (卷二三六,“永樂十九年四月辛亥”條)
統治爪哇的麻喏巴歇王朝在14世紀後期曾極為強盛,周鄰的蘇門答臘島、小巽他群島、蘇拉威西島、馬魯古群島、加裏曼丹島甚至馬來半島上的諸國都成為它的屬國。但在15世紀伊始,麻喏巴歇王朝由於內戰已開始走向衰落。明成祖對於爪哇對立兩方的東王(威拉布彌)和西王(威格拉瑪跋達拿)采取了中立立場,並且與他們都有使節往來。不過,鄭和使團下西洋途中經過爪哇國時,正值“爪哇國西王與東王相攻殺,遂滅東王。時朝廷遣使往諸番國,經過東王治所,官軍登岸市易,為西王兵所殺者七百十人。西王聞之懼”。[7] (卷七十一,“永樂五年九月癸酉”條)於是,他派遣使節專程來明朝謝罪。明成祖也寬大為懷,要求爪哇西王賠償六萬兩黃金。永樂六年,爪哇國西王使臣送來一萬兩賠償金,明朝禮部官員認為違約,建議將爪哇使臣治罪。但明成祖認為:“朕於遠人,欲其畏罪而已,豈利其金耶?今既能知過,所負金悉免之。”[7] (卷八十六,“永樂六年十二月庚辰”條)明朝收取這種象征性的賠款,更加促進了爪哇麻喏巴歇王朝與明朝的交往,麻喏巴歇王朝甚至開始借助於明朝的影響來保護自己在巴林邦地區(位於蘇門答臘島的東部)的利益。當時,滿剌加國王企圖借明成祖權威從爪哇人手中騙奪對巴林邦地區的控制權。爪哇國王立即遣使向明朝報告,明成祖因而知道了真相並阻止了滿剌加國王的企圖。[7] (卷一四三,“永樂十一年九月癸未”條)
作為一個由於受到麻喏巴歇王朝和暹羅王朝雙重擴張而逃亡到馬六甲地區的巴林邦王子拜裏迷蘇剌所建立的新興王國,滿剌加國能在建立之初就進入明成祖的視野,據研究可能與來明朝貿易的南印度穆斯林商人介紹有關。[5] (第72-91頁)於是,明成祖在永樂元年十月就立即安排內官尹慶前往招諭,“宣示威德及招徠之意”。[2] (卷三二五,《滿剌加傳》)拜裏迷蘇剌也感到這是一個借明朝力量來化解強鄰對滿剌加國威脅的大好機會,隨即遣使回訪,並向明成祖表示“願同中國屬郡,歲效職貢”。[7] (卷四十七,“永樂三年十月壬午”條)此後,滿剌加國的前三位國王拜裏迷蘇剌、母幹撒於的兒沙、西裏麻哈剌還曾四次朝覲明成祖,另外還有王室成員的三次來訪,力圖表示滿剌加王室對明朝的忠誠。明成祖也全力維護滿剌加王國的安全,曾派遣使節專門制止暹羅對滿剌加國的擴張。明成祖對於滿剌加國的全力支持,不僅在於滿剌加國王的四次朝覲,也在於該國在“下西洋”活動中所獨具的重要戰略價值。從鄭和第二次下西洋開始,滿剌加國就已成為龐大的鄭和使團的海外基地。明朝不僅幫助滿剌加王國修建起防禦外敵入侵的城堡,使“暹羅莫敢侵擾”,[8] (“滿剌加國”條)而且“鄭和至此,乃為城柵鼓角,立府藏倉廩,停貯百物,然後分使通於列夷,歸K24Q106.jpg則仍會萃焉”。[9] (卷上,“滿剌加國”條)就是說,鄭和使團在到達滿剌加國後即被劃分成若幹分團分別前往其他國家,然後各分團又回到該國以集合返回國內。
蘇門答剌國由於面向印度洋,也是龐大的鄭和使團的重要海外基地。鄭和從首次西洋之行就來到該國,並在該國設立有“官廠”(倉庫)。鄭和在第四次下西洋期間,還曾在該國被迫卷入一場戰鬥。當時,蘇門答剌國王宰奴裏阿必丁有位政敵蘇幹剌,一直覬覦王位。他不滿鄭和“(賞)賜不及已,領兵數萬邀殺官軍”。[7] (卷一六八,“永樂十三九月壬寅”條)鄭和指揮明朝水軍,在宰奴裏阿必丁方面的軍隊協助下,最終打敗並俘獲蘇幹剌。雙方的這次合作更加深了蘇門答剌王室與明朝的關系。
位於東洋的浡泥等國也利用爪哇麻喏巴歇王朝走向衰落的有利形勢,有意擺脫對爪哇的臣屬而加強與明朝的往來。永樂六年,浡泥國王麻那惹加那乃甚至親自率王室成員朝覲明成祖。[7] (卷八十二,卷八十二,“永樂六年八月乙未”條)不料,麻那惹加那乃卻在明朝病逝,隨同訪問的王子遐旺繼承王位。遐旺在回國前夕請求明成祖“敕”令爪哇國王,讓浡泥停止對爪哇的“進貢”;同時,他還請求明成祖派遣官兵護送他回國並在浡泥鎮守一年,“以慰國人之望”。[7] (卷八十五,“永樂六年十一月戊申”條)明成祖滿足了遐旺的所有要求,派遣中官張謙率官兵護送遐旺回國並在浡泥留守,[7] (卷八十六,“永樂六年十二月丁醜”條)直到永樂八年九月張謙一行才返回國內。永樂九年,張謙再次受命前往浮泥訪問,而浡泥國王遐旺也於永樂十年率領龐大使團隨張謙一行再次來明朝朝覲明成祖。(註:參見《明太宗實錄》卷一三一,“永樂十年八月辛酉”條;卷一三二,“永樂十年九月丁未”條;卷一三四,“永樂十年十一月庚寅”條;卷一三四,“永樂十年十一月辛醜”條;卷一三七,“永樂十一年二月癸亥”條。)此後,蘇祿(位於今菲律賓的蘇祿群島)東王、西王、峒王也仿效浡泥國王,於永樂十五年結伴一起來明朝朝拜明成祖。[7] (卷一九二,“永樂十五年八月甲申”條、“永樂十五年八月辛卯”條)而通過蘇祿的外交橋梁,明朝使臣張謙又叩開了古麻剌朗(位於今菲律賓的棉蘭老島)的交往之門。永樂十八年,古麻剌朗國王也隨張謙等人來中國朝覲明成祖。[7] (卷二三○,“永樂十八年十月乙巳”條)至此,在張謙的努力下,明朝的東洋交通也取得了重大成就。
正是在鄭和與張謙等明朝使節的積極推動下,東南亞諸國對於明朝也做出了積極的外交回應。據統計,永樂時期來自東南亞地區主要國家的使團情況如下:占城18次,真臘7次,暹羅21次,爪哇17次,滿剌加12次,蘇門答剌11次,渤泥9次。[5] (第34頁)顯然,永樂時期明朝與東南亞地區之間的政治關系,達到了歷史上從未有過的高潮。
    二、明成祖在東南亞地區構建的華夷秩序
明成祖為何要大規模向東南亞國家以及其他國家派遣使團?他在永樂九年七月間與吏部尚書夏騫義的一次談話中,曾涉及到與四夷的交往問題:“朕初即位,恒慮德不及遠。今四方夷狄,皆歸忠心。”[7] (卷一一七,“永樂九年七月丙戌”條)所謂“德”,自先秦以來就是一個涵蓋十分寬泛的綜合概念,包括有信仰、道德、政策等方面的內容,甚至“一切美好的東西都可包括在德之中”,[10] (第38頁)而“招攜以禮,懷遠以德”,[11] (左傳·“僖公七年”條)也是先秦時期管仲提出的政治思想,並為後代儒家學者們所看重。明成祖在即位之初就考慮向四夷布“德”,顯然是要通過主動的外交行動在四夷中樹立自己的美好形象。而隱藏在對這一美好形象追求背後的現實因素,則是他通過靖難之役奪得皇帝寶位後在國內所面臨的政治權威缺乏。[12] (第71-77頁)為此,他要全面地開展明朝與四夷諸國的交往,通過構建華夷秩序來樹立他作為“天下共主”的至高無上權威。
對於東南亞地區,他在奪得帝位70余天後就向安南(位於今越南北部)、占城、暹羅、爪哇等國送去了自己即位消息的詔書。他在這封詔書中宣布:
太祖高皇帝時,諸番國遣使來朝,一皆遇之以誠,其以土物來市易者,悉聽其便。或有不知避忌而誤幹憲條,皆寬宥之,以懷遠人。今四海一家,正當廣示無外。[7] (卷十二上,“洪武三十五年九月丁亥”條)
他的這份詔書表明了兩點立場,一是對於早先明朝在與這些東南亞國家交往過程中所發生的不愉快事件,他要采取既往不咎的立場;二是他要從“四海一家廣示無外”的立場出發,來建立明朝與上述國家之間關系的新秩序。
所謂“四海一家廣示無外”,正是《春秋公羊傳》中所宣傳的“王者無外”思想的具體體現,它構成了明成祖在東南亞推行華夷秩序的理論基礎。而“王者”所以“無外”,則是由於“溥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濱,莫非王臣”[13] (詩經·小雅·谷風之什·北山)。所以,聖王的理想和奮鬥目標是“合天下為一家,進世界於大同”。[14] (第455頁)明成祖正是從“廣示無外”的立場出發,在永樂元年十月專門要求禮部官員做好撫綏“遠人”的工作:
帝王居中撫馭萬國,當如天地之大,無不覆載。遠人來歸者,悉撫綏之,俾各遂所欲。[7] (卷二十四,“永樂元年十月辛亥”條)
永樂七年,他在派遣鄭和出使海外諸國並由鄭和帶交給海外諸國王等人的《皇帝敕諭》中,則明確表達了他的“天下共主”理想:
皇帝敕諭四方及海外諸番王及頭目人等:
朕奉天命君主天下,一體上帝之心,施恩布德。凡覆載之內日月所照、霜露所濡之處,其人民老少,皆欲使之遂其生業,不致失所。今遣鄭和賫敕譜諭朕意。爾等祗順天道,恪守朕言,循理安分,勿得違越,不可欺寡,不可淩弱,庶幾共事太平之福。若有攄誠來朝,鹹錫皆賞。故茲敕諭,悉使聞知![15] (第851-852頁)
由此可見,他交給鄭和向海外諸國宣布的這份“敕諭”,是一份描述他要構建的華夷秩序的宏偉藍圖。我們從這份華夷秩序藍圖中可以發現,明成祖所要構建的華夷秩序,其核心是他本人而並非明朝。
然而,他作為“天下共主”來“撫馭萬國”,並不意味著他要直接統治四夷國家,“聖王”對於“夷狄之邦,則以不治治之”。[16] (“序”,第11頁)不過,“聖王”卻承擔著“協和萬邦”的神聖職責,即“聖王之治,協和萬邦。”[7] (卷二十八,“永樂二年二月壬辰”條)明成祖在永樂六年所寫的封浡泥鎮國之山的禦制碑文中,即就他調解浡泥與爪哇關系一事有感而發,“朕嗣守鴻圖,率由典式,嚴恭祗畏,協和所統,無間內外,均視一體,遐邇綏寧,亦克承予意”[7] (卷八十六,“永樂六年十二月丁醜”條)。就是說,他是遵循聖王之道,來做“協和所統”諸邦工作的。永樂二年,他還針對暹羅使節在前往琉球國途中遭遇海難而需要福建地方救助一事指示禮部尚書李至剛:“暹羅與琉球修好,是番邦美事。不幸船為風漂至此,正宜嘉恤,豈可利其物而籍之?鄉有善人,猶能援人於危,助人於善,況朝廷統禦天下哉!”[7] (卷三十四,“永樂二年九月壬寅”條)這種鼓勵番邦之間修好和對遭遇海難的番邦人士施以求助,不僅是“聖王有德”的直接表現,也是他為構築東南亞地區華夷秩序所做的努力。
在明成祖的詔書中,“一視同仁”是他“協和萬邦”的基本準則。就是說,他會本著一種中立的原則來處理外邦之間的相互糾紛和沖突。事實上,我們通過他調解滿剌加國與周鄰國家關系即可發現他基本上遵守著這種承諾。他曾在永樂五年和永樂十七年兩次應滿剌國王的要求,分別用“敕諭”對暹羅兩位國王予以警告,要求暹羅不可恃強淩弱、侵越它國,而應安分守禮、輯睦鄰國,共享太平。但對於滿剌國在巴林邦地區的領土要求,明成祖卻沒有給予支持,而是站在爪哇的立場上予以阻止,充分地尊重了麻喏巴歇王朝久已存在的宗主國權力。
這種“一視同仁”原則在處置占城與鄰國事務中也得到體現。永樂元年至永樂三年間,占城國王多次派遣使臣向明成祖報告該國遭受安南侵略之苦,明成祖也多次派遣使節到安南和占城兩國調解,並要求安南國王“保境安分,惇修鄰好”[7] (卷三十二,“永樂二年六月戊子”條)。可是,當永樂十二年真臘使節向他報告占城對該國進行侵掠時,他又以“敕諭”告誡占城國王,“安分循理,保境睦鄰”。[7] (卷一四九,“永樂十二年三月甲申”條)由此可見,明成祖在處理東南亞地區國際關系問題上,基本是根據事件性質而不是偏頗於某一個國家。
而對於中國與海外諸國之間關系的處理,中國古代賢哲一直強調“招攜以禮,懷遠以德”、[11] (左傳·“僖公七年”條)“聖王之制,施德行禮”。[17] (卷七十八,《蕭望之傳》)所以,“禮”在構建華夷秩序過程中具有特別重要的意義,它不僅規定著華夷關系的結構和秩序,而且也標明了華夷關系的最終目標。因此,有的學者曾將中國古代的華夷秩序稱為“天朝禮治體系”。(註:參見黃枝連:《天朝禮治體系研究》(上、中、下卷),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1992、1994、1995年。)
“朝貢”和“冊封”不僅是重要的禮儀,也是構建華夷秩序的最基本和最主要的形式。實際上,頻頻而出的鄭和使團以及其他被明成祖派往域外的使團,使命就是創造“萬國來朝”的局面。所以,每次“鄭和還,西洋諸國皆遣使者隨(鄭)和入朝”,[18] (卷十五,第667頁)從而形成海外諸國使臣相率而來的“朝貢”活動。而從冊封情況看,占城、真臘、暹羅、滿剌加、爪哇、蘇門答剌、淳泥、古麻剌朗、蘇祿諸國國王,都接受了明成祖的“冊封”以及印誥、冠帶等。這表明,上述諸國都加入了明成祖所構築的華夷秩序。明成祖甚至在其中的滿剌加和浡泥兩國,進行封山奠典,並親制碑文對兩國國王予以褒獎,從禮儀上使雙方的宗藩關系更為密切。
華夷秩序的最終目標是“合天下為一家,進世界於大同”。而在“合”的途徑上,中國古代先賢一直強調“德化天下”、“用夏變夷”,主張用文化的手段來推動四海的合一。明成祖也曾有過用華夏的禮義來改變四夷習俗的理想。他在禦制《南京弘仁普濟天妃宮碑》文中曾說:“恒遣使敷宣教化於海外諸番國,導以禮義,變其夷習。”[19] (第39頁)然而,我們在他的對外行動上卻發現他在這方面所做的工作卻極其有限,除了向所有受冊封的國家頒發明朝的《大統歷》和冠服外,則只曾向暹羅等少數國家頒贈過《列女傳》和度量衡。或許,他已經意識到,面對這樣一個非漢字文化的區域,“用夏變夷”的工作將是一個艱巨而又長期的過程。或許,“敷宣教化於海外諸番國”僅僅是一種理想,而他的“用夏變夷”工作主要在於培訓蕃王使臣們的“朝貢”禮儀以“變其夷習”。不過,明成祖卻從海外諸國使臣們的朝貢禮儀中感受到很大滿足。正如永樂十八年制定的一首朝廷宴饗樂舞歌詞中所寫的:“四夷率土歸王命,都來仰大明。萬邦千國皆歸正,現帝庭,朝仁聖。天階班列眾公卿,齊聲歌太平。”[6] (卷六十三,樂誌三)
    三、鄭和下西洋與東南亞華人
鄭和下西洋,對於明朝與東南亞地區之間的民間關系有何影響?具體地說,它對於中國人前往東南亞的貿易往來和僑居有何直接影響?是不是如同有些學者所認為的鄭和下西洋推動了中國人前往東南亞地區的貿易和移民?我們認為,要考察鄭和下西洋對於華人前往東南亞經商和僑居有無直接影響,首先還應考察派遣鄭和下西洋的明成祖對於華人前往海外進行貿易活動和到海外僑居的基本態度和政策。
曾有一位前輩學者提出,“在永樂朝的文獻當中,很少有頒布海禁禁令的記載”。因此,他認為“永樂宣德間對於海禁的執行,已較洪武建文間大大地放寬了尺度”。就是說,永樂年間“海禁政策的執行”已“寬弛”了。[20] (第351-352頁)其實,征諸永樂朝的最重要文獻——《明太宗實錄》(又稱《明成祖實錄》),我們看到的不是“海禁”政策執行的寬弛而是嚴厲。譬如,明成祖在最初的登基詔書中就曾宣布:“緣(沿)海軍民人等,近年以來,往往私自下番,交通外國。今後不許,所司一遵洪武事例禁治。”[7] (卷十,“洪武三十五年七月壬午”條)這裏所說的“洪武事例禁治”,是指他要堅持洪武初年即已開始實行的禁止中國民眾出海謀生和貿易的“海禁”政策。永樂二年初,明成祖了解到福建沿海地區仍有人出海貿易,於是他要求地方政府官員要嚴格“禁民下海”,同時又采取了進一步的“海禁”措施,“下令禁民間海船,原有海船者悉改為平頭船,所在有司防其出入”[7] (卷二十七,“永樂二年正月辛酉”條)。根據這項禁令,所有民間海船都要砍去可以懸掛風帆的桅桿。這樣一來,沿海民眾由於海船無法懸掛風帆也就無法航行到海外進行貿易活動。永樂五年,明成祖在《平定安南詔》中,針對安南各地民眾也有進行海外貿易活動的傳統專門強調,“亦不許軍民人等私通外境、私自下海販鬻番貨,違者依律治罪”[7] (卷六十八,“永樂五年六月癸未”條)。由此可見,平定安南後在新設置的交阯布政使司範圍內明朝也同樣實行了“海禁”政策。因此,有關“永樂至宣德間海禁政策執行的寬弛”的觀點並不能成立。
既然明成祖即位之後加強了“海禁”政策,那麽他對於在先前就已潛逃到沿海島嶼甚至國外的中國流民又采取了什麽政策呢?因為根據史家的記載,“國初(按:指明朝洪武時期)……兩廣漳州等郡不逞之徒,逃海為生者萬計。”[21] (卷五十六,《防倭》)其中,一部分人就逃居到已被明朝強令遷徙出居民的海島。為此,明成祖在即位後不久就專門派人前往各海島招撫逃民:“中國之人逃匿在彼者,鹹赦前過,俾復本業,永為良民。若仍恃險遠,執迷不悛,則命將發兵,悉行剿戮,悔將無及。”[7] (卷十二上,“洪武三十五年九月戊子”條)明成祖要求這些逃民“俾復本業”,即回故鄉從事農業。第二年,明朝水軍即在沿海島嶼展開軍事搜索行動,一些逃民即被俘獲。明成祖為了促成更多逃民回歸故鄉,對這些被俘的逃民“悉宥其罪”。正是在他的這種政策感召下,其他的逃民也“相率來歸矣”[7] (卷二十一,“永樂元年六月丁卯”條)。
對於已逃往海外的中國逃民,明成祖一方面通過與東南亞一些國家的外交,要求對方不要接納中國逋逃人員。如永樂七年,“奸民何八觀等逃入暹羅,帝(按:指明成祖)命使者還告其主(按:指暹羅國王),毋納逋逃。其王即奉命遣使貢馬及方物,並送(何)八觀等還”[6] (卷三二四,暹羅傳)。永樂八年,“爪哇國王都馬板遣使亞烈速木等……送中國流移人還”[7] (卷一一一,“永樂八年十二月戊戌”條)。另一方面,明成祖還派遣政府官員前往東南亞的一些華人規模比較大的聚居區進行招撫工作。據明朝所得到的信息,在與爪哇相鄰的舊港(位於蘇門答臘島,為三佛齊國故地),就形成了一個以廣東人梁道明為首的具有數千人規模的中國逃民聚居區。“道明,廣東人,挈家竄居於彼者累年。廣東、福建軍民從之者至數千人,推道明為首。”於是,明成祖於永樂三年春派遣“行人譚勝受、千戶楊信等往舊港招撫逃民梁道明等”[7] (卷三十八,“永樂三年正月戊午”條)。當年,梁道明與另一位華人領袖鄭伯可就隨譚勝受返回明朝接受了招撫,並在得到明成祖賞賜後回到舊港。
鄭和在下西洋過程中也兼行對海外華人的招撫使命。《明實錄》記載,鄭和在第一次下西洋期間路過舊港,遇到舊港的另一華人領袖陳祖義。鄭和“遣人招諭之。祖義詐降而潛謀要劫官軍。(鄭)和等覺之,整兵提備,祖義率眾來劫,和出兵與戰,祖義大敗,殺賊黨五千余人,燒賊船十艘,獲其七艘,及偽銅印二顆,生擒祖義等三人。既至京師,悉命斬之”[7] (卷七十一,“永樂五年九月壬子”條)。根據上述記載,鄭和本是為了招撫陳祖義等人,但陳祖義卻采取“詐降”手段並在暗中準備實施搶劫活動。不過,根據《明實錄》的一條早期史料,陳祖義已於永樂四年七月主動派遣兒子陳士良隨同梁道明親侄梁觀政一起回國內朝貢明成祖,也得到明成祖的賞賜。[7] (卷五十六,“永樂四年七月丙辰”條)那麽,他既然已是歸順者,在永樂五年為何還有必要向鄭和一行“詐降”呢?因此,圍繞著陳祖義事件的背景值得探究。
據史料的記載,鄭和所以能夠識破陳祖義的詐降陰謀,“有施進卿者,告於(鄭)和”[6] (卷三二四,《三佛齊傳》)施進卿也是一位逃居舊港的華人,是梁道明的一位副手。由他來告發陳祖義,表明在舊港華人社區已出現兩個集團的矛盾和對立,施進卿等人要借鄭和之手來消滅陳祖義集團。而從鄭和使團一役就“殺賊黨五千余人”的規模看,說明他還肩負有對海外華人中的叛明勢力采取鎮壓的任務。正如明成祖在即位之初就已宣布的,海外逃民,“若仍恃險遠,執迷不悛,則命將發兵,悉行剿戮”。如果主要是解決陳祖義問題,為何鄭和要濫殺五千余眾呢?而且,明成祖對於鄭和一行的這種殺戮舊港五千余名華人的行為,在當月就對相關人員進行了大範圍的論功行賞。“賞使西洋官軍舊港擒賊有功者,指揮鈔一百錠、彩幣四表裏,千戶鈔八十錠、彩幣三表裏,百戶所鎮撫鈔六十錠、彩幣二表裏,醫士番火長鈔五十錠、彩幣一表裏,校尉鈔五十錠、綿布三匹,旗軍通事軍伴以下鈔布有差。”[7] (卷七十一,“永樂五年九月己卯”條)另外,外逃華人陳祖義等人因為對鄭和船隊采取打劫活動而在被抓捕運送回國後即被斬首,但永樂九年同樣對鄭和船隊采取打劫活動而被抓捕運送到中國的錫蘭山國王亞烈苦柰兒,卻被明成祖釋放並“給與衣食”。[7] (卷一一六,“永樂九年六月乙巳”條)顯然,明成祖對於海外華人中的異己勢力采取了特別嚴厲的殺戮政策。而鄭和則是這種政策的堅定執行者。一百年後的一位明朝官員對於鄭和在舊港剿滅陳祖義的行為曾如此評論:“然則(鄭)和豈貿易珍寶之使哉!除異域之患,為天子光,和亦賢矣。”[9] (卷上,“三佛齊國”條)所謂“除異域之患”和“為天子光”,也點明了明成祖和鄭和對於海外的中國逃民勢力的本來面目。
明朝在斬殺陳祖義的同時,決定設立舊港宣慰使司,並任命施進卿擔任宣慰使。[7] (卷七十一,“永樂五年九月戊午”條)宣慰使司本為明朝在西南少族民族地區所設立的政府機構。作為宣慰使司的主官宣慰使,是由朝廷任命該族部落酋長擔任,並且實行世襲制。明成祖在海外的華人聚居區設立宣慰使司機構,在很大程度上是對施進卿幫助鄭和消滅陳祖義逃民集團行為的獎賞。因此,明朝對於爪哇控制舊港與施“進卿雖受朝命猶服屬爪哇”的情況並不在意,既沒有象保護滿剌加王國那樣通過“敕諭”向爪哇麻喏巴歇王朝提出警告,也沒有派兵保護舊港宣慰使司,只是聽其自生自滅。
上述考察表明,明成祖登基後采取了更為嚴厲的“海禁”政策,根本就不允許中國民眾前往東南亞地區進行貿易往來活動;而鄭和在下西洋過程中對於已經移居到海外的華人則采取了招撫和鎮壓的兩種政策。而這種招撫政策僅限於要求他們效忠明王朝,但明朝並沒有為他們提供具體的保護措施。因此,有些學者所認定的“鄭和下西洋推動了中國人前往東南亞地區的貿易和移民”的觀點,並不符合歷史實際。
另外,據範金民先生對僑鄉族譜資料的考察,發現華人大規模移居東南亞地區的時間段,是在明朝嘉靖(1522-1566)、隆慶(1567-1572)、萬歷(1573-1620)時期,所占比例高達90%以上。[22] (第80-95頁)這與有關歷史文獻記載也頗為一致。清朝人徐繼畬曾記載:“南洋,萬島環列,星羅棋布……明初遣太監鄭和等航海招致之,來者益眾。迨中葉以後,歐羅巴諸國東來,據各島口岸,建立埔頭,流通百貨,於是諸島之物產,充溢中華。而閩、廣之民,造舟涉海,趨之如鶩,或竟有買由娶婦留而不歸者。如呂宋、噶羅巴諸島,閩、廣流寓,殆不下數十萬人。”[23] (卷2,“南洋各島”)由此可見,華人大量移居東南亞地區,是在歐洲人東來以後,即16世紀以後,而與鄭和下西洋並沒有直接的關系。
然而,為何在東南亞的一些地區卻有很多關於鄭和的遺跡和傳說呢?譬如,由於鄭和下西洋通常又被人們稱為三寶太監下西洋,所以在爪哇就有三寶壟、三寶港、三寶洞、三寶井,在馬六甲也有三寶山、三寶城、三寶井,在暹羅也有三寶港、三寶廟、三寶宮、三寶禪寺,在蘇門答臘也有三寶廟等。據當地華人相傳,這些遺跡都與鄭和下西洋有關。[24] (第70-87頁)甚至在鄭和並沒有到過的加裏曼丹島,也有關於鄭和的傳說。晚明時期人張燮曾記載文萊國,“俗傳今國王為閩人,隨鄭和征此,留鎮其地,故王府旁舊有中國碑”。[25] (卷五,東洋列國考,“文萊”條)其實,永樂時期受命前往浡泥(即明後期的文萊)訪問的明朝使節是中官張謙而並非鄭和。而張謙兩次前往浡泥都與浡泥嗣王遐旺有關,一次為護送他回國即位,[7] (卷八十六,“永樂六年十二月丁醜”條)一次為護送他人明訪問,(註:參見《明太宗實錄》卷一一三,“永樂九年二月癸巳”條,第1438頁;卷一三一,“永樂十年八月辛酉”條,第1617頁。)並沒有發生所謂“征”浡泥的事實,相反卻是為了保護□泥免受爪哇的征服。
晚明時期海外華人之所以盛傳鄭和故事,我們認為,一是受國內環境影響。因為“自(鄭)和後,凡將命海表者,莫不盛稱(鄭)和以誇外番”[6] (卷三○四,《鄭和傳》)。尤其是明後期,東南沿海地區人們飽受倭寇之患,當時就有羅懋登根據鄭和故事寫成《三寶太監西洋記通俗演義》,借以“寓思古傷今之意,抒憂時感事之忱”。二是東南亞地區華人身處西方殖民主義者欺淩壓迫環境,也需要從祖國的文化資源中來尋求一種心理訴求和寄托。於是,具有航海壯舉的鄭和在某種程度上就成了他們的保護神。不過,這種“委巷流傳甚廣”的盛世故事,一旦傳播開來,“皆俗語流為丹青耳”。[25] (第101頁)然而,這種特殊語境中的“俗語”畢竟不是真實的歷史,我們理應把這種“俗語”從“丹青”中剝離出來。
    結語
上述考察表明,不僅鄭和下西洋沒有直接推動中國民間力量向東南亞地區的移民和擴張,而且明成祖在東南亞地區所構建的華夷秩序,強調的是“懷遠以德”和“協和萬邦”,追求的是“共享太平之福”,決無任何不良企圖;雖然東南亞諸國國王在禮儀上接受明成祖的冊封,但明成祖以及明朝並沒有幹預這些國家的內政事務,也沒有占領這些國家的一寸土地。相反,明成祖還以明朝的強大實力所帶來的影響力,在調解東南亞諸國之間的矛盾和糾紛上發揮著顯著的積極作用,並在一定程度上產生了東南亞諸國對於他的向心力。
然而,如果從整個15世紀甚至包括16世紀的長時段角度考慮,明朝在東南亞地區的政治影響力卻在迅速下降。其中最主要的因素,當然是明朝國力的衰退。尤其是1449年明朝軍隊在土木堡(位於今河北懷來)遭受蒙古軍隊的伏擊並導致明英宗被俘,明朝統治者需要將更多的財力和精力投入到北防建設,既無心思也無力量投入海外。不過,明成祖所構建的東南亞地區華夷秩序,也存在著自身缺陷並對明朝與東南亞之間關系產生了不利影響。由於明成祖在構建華夷秩序過程中強烈追求的是他個人的核心而忽略了明朝的利益,因此缺乏國家的利益機制。相反,“鄭和奉命出海……以重利誘諸番,故相率而來”,[26] (卷三十三,“永樂中海外諸番來朝”條)卻損害了明朝的經濟利益。永樂十九年翰林院侍讀李時勉、侍講鄒輯等人就曾上奏稱,“連年四方蠻夷朝貢之使,相望於道,實罷中國。宜明詔海外諸國,近者三年,遠者五年一來朝貢,庶幾官民兩便。”[7] (卷二三六,“永樂十九年四月甲辰”條)從“實罷中國”一語可見,明成祖所構建的這種華夷秩序對明朝財政經濟消極影響之大。而且,明成祖完全排斥了中國商民參與東南亞的國際貿易活動,使明朝與東南亞的關系又失去了民間交流的基礎。另外,在永樂時期與東南亞關系的內容結構中又缺乏必要的文化交流,更難以在東南亞諸國培育人們的文化認同意識。因此,明成祖所構建的東南亞華夷秩序,並沒有形成明朝與東南亞地區關系的長效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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