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世教·著意繪秋景,閑筆出真情

古往今來,對於“秋”,或謳歌,或詛咒;或因它而寓之以意,或借它而寄之以情。但時有古今,地有南北,意有深淺,情有厚薄,於是“秋”也就顯示不同的姿、色、聲、味來。郁達夫寫的《故都的秋》,通過獨特的表現手法,表現出了它獨特的風姿,獨特的彩色,獨特的音響,獨特的韻味,獨特的意境。

(一)

《故都的秋》中的“秋”是這樣的秋:“特別地來得清,來得靜,來得悲涼。”這秋的早晨,是“很高很高的碧綠的天色,聽得到青天下馴鴿的飛聲”,那鋪得滿地的似花非花的槐樹的落蕊,“掃街的在樹影下一陣掃後,灰土上留下來的一條條掃帚的絲紋……”這秋的傍晚,這到處都是樹的樹底下和到處都是矮屋的墻根底,都能聽到“秋蟬的衰弱的殘聲”……更顯得“奇”“有味”“更像樣”的,那是故都的秋雨:“在灰沈沈的天底下,忽而來一陣涼風,便息列索落的下起雨來了。一層雨過,雲漸漸地卷向了西去,天又晴了,太陽又露出臉來了……”“可不是嗎?一層秋雨一層涼啦!”作者先景後情、景中寓情,閑閑散散地讓讀者體味到:的確,故都的秋,特別地來得清,來得靜,來得悲涼。但故都,也“GoldenDays”(即“金色的秋天”)的佳日,那“像橄欖又像鴿蛋似的這棗子顆兒,在小橢圓形的細葉中間,顯出淡綠微黃的顏色的時候,正是秋的全盛時期”。作者如此淋漓盡致地繪秋景、譜秋聲、攝秋實,真實地表達了他對故都的熱愛的感情。作者有意要讀者了解,富於個性的故都的秋色秋聲,更能體會到一種獨特的秋意,更能感受到一種獨特的秋味,以及由諸多成分糅合而成的深情。作者的筆調是那樣明快、清新,又是那樣含蓄、深沈。

《故都的秋》中的這“清”“靜”“悲涼”的特點,不像某些詠秋之作那樣鋪陳許多古剎勝跡,也沒有傳統的帶有“秋”色標記的陳詞套語,而是通過平凡的詞句表達了平凡的秋姿、秋色、秋聲與秋味。在作者的筆下,故都的秋就在故都的每座低矮的家屋內外,就在街道兩旁的槐樹前後,以及高高的天空裏。作者雖然在回憶中點數了“陶然亭的蘆花,釣魚臺的柳影,西山的蟲唱,玉泉的夜月,潭柘寺的鐘聲”等故都勝景,但作者著力描繪的是存在於千家萬戶之中的秋姿、秋聲、秋意與秋實,這就使文章的主題更富有生活的情趣。

《故都的秋》是一篇抒情性強而議論成分又較多的抒情散文。所以,文中對於“秋”的形態、神韻的著筆,目的在於表達對故都的眷戀與哀婉之情。作者熱忱地愛故都,愛故都的人民,愛故都的秋天。所以,作者在最後直抒胸臆:“秋天,這北國的秋天,若留得住的話,我願把壽命的三分之二折去,換得一個三分之一的零頭。”作者的愛國、愛民與“落寞”“衰弱”的真實感情,融進了故都的以至北國的秋中,因而既獨特,又平凡。讀完全文,我們的確感到:“北國的秋,卻特別地來得清,來得靜,來得悲涼。”誠然,南國的“秋”,也是“清”“靜”“悲涼”的,只不過欠“特別”罷了,作者本人當時不正處在這“清”“靜”“悲涼”之中嗎?

(二)

《故都的秋》的確是“清”“靜”“悲涼”的。作者為了通過故都的平凡的秋姿、秋色、秋聲,傳遞他獨特的秋味、秋意、秋情,著意調動了以下一些表現手法,在運思謀篇、遣詞造句、文筆風格以及記敘、描寫、議論與抒情的結合上表現了獨特的色彩。

1.烘托、對照手法。作者除了直接敘描故都的“秋”外,著意以南方的“秋”為寫照,烘雲托月似的映襯出故都秋的濃度與特色。如第二、五、六、十三段,都通過關聯詞如“但”“或”“可是”“並且”等連詞和“也”“更”“都”“總”等副詞將南北的秋姿、秋色、秋味、秋意進行類比,或以正襯反,或以反顯正,或肯定中見出否定,或否定中加強肯定,動用多種句式從側面顯示出了故都秋的“量”與“質”的特色來。表面上,作者好像閑情信筆;而實際上,作者正是通過這間接手法將讀者引入秋的裏層,去體會那故都的秋味,去領會那故都秋意,去思考那秋的人生。

2.復沓、跌宕手法。讀過《故都的秋》,難免有這種感覺:這是詩式的散文,還是散文式的詩?其實,作者是飽含詩情寫散文的。我們讀這篇寫景文字,之所以有一種情深意切的快感,這不正是“詩”的功力嗎?作者賦予《故都的秋》以滿腔的激情,無論禮贊或哀憐,無論熱烈或悲涼,我們總深感作者的情是真切的。這種表達效果的產生,有一個重要因素就是復沓、跌宕手法的運用。這種反復詠嘆的手法雖淵源流長,但用在現代散文中,且用得恰到佳處,的確是難能可貴的。如,對古今文人很少提及的“秋味”這個抽象的“觸覺”,作者一共提到五次,再加上一些富於“秋味”的描寫鏡頭,使本來抽象的東西也成為可感觸的具體物象了。當然,本文最主要的復沓、跌宕還不在於具體的“物象”上,而在於它的旋律和情味上,通過“旋律”和“情味”,反復撥動讀者對於“秋”的宏觀與微觀的認識與深化的感情。所以,作者在結構上采取了敘述、描寫與議論、抒情相結合的方法,因情生景,借景發情,將“物”“我”“主”“客”完美地統一到“意境”這個極點上,通過讀者的美感經驗而完成作者所要傳遞的思想。

3.清新典雅、酣暢淋漓的語言風格。能否這樣說,《故都的秋》不是寫出來的,而是作者的閑情漫話。從開篇到結尾,這裏沒有文字的雕飾痕跡,但每個詞語、句式,卻又好像未經“爐火”而已到了“純青”的程度。如在選擇搭配詞語上,作者似乎是很灑脫地從生活中揀來的,平凡極了;可是它們又是那樣精當,搭配在一起就再也無法拆開了。名詞如“蘆花”“柳影”“蟲唱”“夜月”“鐘聲”等宏觀的秋色、秋聲,以及“飛聲”“日光”“藍朵”等微觀的秋色、秋聲,它們配搭得勻稱和諧,最能調動讀者的情感。這些物象聲色,本是現實中無處不有的,但被作者隨意揀來配在一起,就產生了特別的美感效果。再如動詞與形容詞,作者是很註意它們的表現力的,盡管作者是精心選擇與搭配的,但讀者卻感到一種純樸自然的美。看那北國的“秋”,“來得清,來得靜,來得悲涼”,而我們南國的“秋”正是“草木雕得慢,空氣來得潤,天的顏色顯得淡”,這裏的動詞、形容詞所代表的動態、特征就在讀者的周圍,所以感到平易親切、酣暢明快。在句式的選擇上,作者多用短句,但長短相間;多用整句(尤其多用排比),但整散結合:形成了一種既典雅、又灑脫的風格。如文章的後半部分從中外文人學士對“秋”的那種“深沈”“幽遠”“嚴厲”“蕭索”的感觸,引導讀者領略“中國的秋的深味,非要在北方,才感受得到底”。接著筆鋒一轉,來了一大段對“南國之秋”的速寫,以映襯“北國之秋”的特色。這段“速寫”中運用了多種句式,但仍以短句、整句為主,雅俗熔於一爐,特別能代表作者的語言風格。

“一語天然萬古新,去掉豪華見純真。”清水出芙蓉,閑筆出真情。這些話概括《故都的秋》的語言特色,是當之無愧的。(選自《散文寫作藝術指要》,東方出版社1997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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