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有根 創意是伴 Bridging Creativity
日前,文化部印發《2015年扶持成長型小微文化企業工作方案》,從完善公共服務平臺、鼓勵金融創新、提升經營管理能力等多方面提出具體意見。在當前“大眾創業、萬眾創新”背景下,小微文化企業對於文化産業發展的意義逐漸凸顯,打造文化“護航艦隊”同樣成為促進文化産業市場繁榮的重要方面。同時,小微文化企業成長過程也面臨著許多壓力和問題。如何破解小微文化企業“成長的煩惱”?《方案》將為我們帶來哪些新的思路?
1 要文化航母,也要護航艦隊
數據:4月27日,國家統計局首次發佈了小微文化企業有關統計數據。2013年末,全國共有小微文化企業77.3萬個,佔全部文化企業的98.5%,小微文化企業共有從業人員979.9萬人,佔全部文化企業的63.3%。小微文化企業已成為我國文化産業不可或缺的組成部分。
可以看出,小微文化企業正呈現出數量眾多、就業吸納能力強等顯著特點,已經成為我國文化産業發展的一支生力軍。
在日前舉辦的“小微文化企業發展論壇”上,文化部文化産業司司長吳江波表示,小微文化企業是朝陽産業,是文化領域最具活力的部分,是實現整個文化産業蓬勃發展的基礎,在文化多樣性上發揮著有別於政府、大企業的作用。
然而同樣有數據表明,小微文化企業營業總收入僅佔行業收入的45.7%,平均營業收入只有495.3萬元,遠遠低於大中型文化企業37328.8萬元的平均水準。小微文化企業面臨的問題和困境具有普遍性和特殊性,如融資困難、品牌行銷和企業經營管理能力弱、人才缺乏等,這些逐漸成為企業發展瓶頸。
中央財經大學文化經濟研究院院長魏鵬舉認為,此次《方案》中提出的“鼓勵金融創新,拓寬融資渠道”是其中一個重要抓手,既提出了鼓勵銀行機構加大信貸融資支持力度,也提出通過項目路演和融資對接活動搭建交流平臺。“我們不但要運用好現有的直接融資體系,如中小企業集合債、新三板等,還要運用新興的網際網路金融,如眾籌等新模式。”
近年來,國家對小微企業發展的重視程度提高,支持政策陸續出臺。地方政府也不斷出臺各種措施,通過減免稅收、財政補貼、幫助融資等方式進行資金上的扶持。
當前政策環境給小微文化企業帶來利好消息,其發展空間和前景十分廣闊。魏鵬舉打比方道:“眾多小微文化企業如同幼苗一樣成長。而由於創新、創意的偶然性質,只有基於更大數量基礎才有更大的成活概率,總有一些幼苗能夠成長為參天大樹。”事實上,不少今天具有影響力的文化公司都是從小微企業逐漸發展壯大,如小米公司、光線傳媒最初都從創業公司起步,世界著名的迪士尼公司,也起步于迪士尼兄弟工作室。
近年來,呼籲打造中國“文化航母”的聲音日益強烈,而文化産業的繁榮發展不僅僅需要少數的“航母”,而且更需要無數小微企業組成的“護航艦隊”,共同打造良好的産業生態環境,才有助於培育出更多有影響力的企業和文化品牌。
“小微企業成長有了良好的成長環境,才能激發文化市場內在的活力,從而形成強大的吸引力。它們既能吸引更多人才和團隊進入,又對推進文化體制改革有重要的意義。”魏鵬舉説。
2 文化事業:為小微文化企業培養沃土
數據:5月14日,文化部發佈2014年文化發展統計公報顯示,截至2014年年底,全國文化系統所屬及管理的文化單位共有28.74萬個,從業人員204.02萬人。公共圖書館3117個,每人平均藏書量0.58冊,比上年增加0.03冊;全年總流通人次53036萬,比上年增長7.7%。全國群眾文化機構全年共組織開展各類活動147.20萬場次,比上年增長13.8%;服務人次50668萬,增長14.7%。
文化事業增速很快,為文化産業尤其是小微文化企業的發展提供了土壤。然而,光明日報文化産業研究中心的專家團隊調研發現,這些文化基礎設施的使用情況並不充分,很多農村的文化設施並沒有充分發揮自身的價值,形成了資源閒置和浪費。
專家們表示,未來在發展文化事業時,要充分調研市民特別是農村居民對文化設施的需求,通過小微文化企業看到文化事業發展的方向。文化事業的發展可以交給小微文化企業來做,通過文化事業發展培育文化消費需求,開拓小微文化企業市場。文化事業和小微文化企業結合得好,將形成相互促進的共贏局面。
通過分析小微文化企業的類型可以發現,小微文化企業多數匯集在服務業。在小微文化企業分佈廣泛的120個行業小類中,文化服務業小微企業為47.8萬個,佔全部小微文化企業的61.8%。而按文化産業行業類別分,小微文化企業數量排在前4位的行業類別分別是:文化創意和設計服務(23.9萬個)、文化産品生産的輔助生産(12.9萬個)、文化用品的生産(11.1萬個)和文化休閒娛樂服務(10.7萬個),這4個行業類別的企業數佔全部小微文化企業的75.7%。
因此,一般觀點認為,小微文化企業如何為文化事業發展所用,是實現兩者相互促進的一個方向。5月11日,文化部等《關於做好政府向社會力量購買公共文化服務工作的意見》公佈,提出推動公共文化服務社會化發展,逐步建立起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公共文化服務供給機制。到2020年,在全國基本建立比較完善的政府向社會力量購買公共文化服務體系,社會力量參與和提供公共文化服務的氛圍更加濃厚。
文化部公共文化司司長張永新表示,文化單位和社會上的公司、企業、社會組織和個人,只要具備提供公共文化服務能力的,都可以參加到公共文化服務的提供中來,實現公共文化服務的社會化。構建公共文化服務體系不僅僅要著眼于由文化系統、文化單位為老百姓提供文化服務,而且還必須要推進公共文化服務的社會化。
此外,文化事業的發展也為文化企業發展培育居民文化消費市場。北京中視東升傳媒集團總經理高素梅説,一些地方還需要進一步增加文化設施,在城市建設中把文化的元素融合進去,定期舉辦各種文化節,引導當地居民積極參與。只有這樣,居民才能養成文化消費的習慣,也才能生成文化企業生存的土壤。
3 萬眾創新:為文化創意打造良好生態環境
案例:第十一屆深圳文博會上交易總額再創新高,達到2648.18億元,為文創企業和創意園區提供了展示的平臺。同時,在創意設計館的“創客”展區,各文創企業展出的亮點産品吸引了眾多“粉絲”。各分會場也舉辦了以“創客”為主題的創業基地、創客空間、創意街市、創客嘉年華等上百項配套活動。
《方案》重點扶持的成長型小微文化企業,主要指演藝業、娛樂業、動漫業、遊戲業、文化旅遊業、藝術品業、創意設計業、網絡文化業、數字文化服務業等行業及文博創意企業、非物質文化遺産生産性保護企業,這些領域也是創新高發地。
文化創意由於門檻低,硬件設施依賴性不高,成為創業的首選,正成為“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的主戰場。魏鵬舉指出,相對於科技創新等領域,“文創”的優勢在於個人想法比硬件設施更重要,如一個動漫形象的成功並不依賴於硬件環境和團隊規模大小,它可以更多元、更靈活。
中國人民大學文化産業研究所所長金元浦指出:“雙創”將推動和形成繼20世紀80年代的個體戶創業潮、90年代網絡精英創業潮之後的第三次創業潮。創客時代,文化創意對經濟的引領成為“雙創”戰略的一個引擎。
然而,對於風雲變幻的市場來説,只有創意遠遠不夠。“小微文化企業是技術創新的源頭,是創業的主體,但當前小微文化企業的成本上升、融資困難等問題依然突出,迫切需要國家出臺相關扶持政策。”財政部中央文資辦副主任董德剛説,在經營理念上,小微文化企業對市場規律不了解,對現代企業管理不熟悉;在融資方面,無形資産價值不高,與金融機構銜接有待加強;在人才支撐上,人才匱乏造成自主創新能力不強,難以開發出適應市場需求變化的新産品、新服務。
針對小微文化企業缺錢、缺人、不懂市場和管理的情況,此次《方案》的六項工作任務給出了具體舉措:提升經營管理能力及品牌塑造行銷水準;繼續組織實施文化産業創業創意人才扶持計劃,加強對文化産業創業創意人才的選拔和扶持;鼓勵金融創新、拓寬融資渠道,增強小微文化企業借助債券市場、新三板、區域股權市場、社會投資等渠道融資加快發展的能力,探索構建服務於小微文化企業的多層次融資體系。
《方案》指出,“以建設完善公共服務平臺為重點,進一步優化小微文化企業創業發展環境”,對於小微文化企業和文化領域創業者在創業空間、成長環境、人才培養、品牌建設等方面都給予了支持。魏鵬舉提出,實際上文化部門可以和教育部門合作,依託人文類大學,倣照大學科技園的模式,提供眾創空間和平臺,由導師帶領的小團隊起步,有助於高校創意人才的發掘和培養。
吳江波表示,支持小微文化企業發展,是比較新的業務領域,有很多困難和問題需要應對解決。“我們將與有關部門一起,積極把握新常態下中國經濟轉型升級的重要戰略機遇和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的發展趨勢,主動作為,營造一個鼓勵創業、尊重創新、支持發展、包容失敗的良好發展環境,推動小微文化企業進入新的發展階段。”
連結:小微文化企業獲得了哪些政策支持?
2014年3月,國務院印發《關於推進文化創意和設計服務與相關産業融合發展的若干意見》,提出切實提高我國文化創意和設計服務整體品質水準和核心競爭力,大力推進與相關産業融合發展,更好地為經濟結構調整、産業轉型升級服務,為擴大國內需求、滿足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物質文化需要服務。
2014年3月,文化部、中國人民銀行、財政部發佈《關於深入推進文化金融合作的意見》。《意見》指出,要加快推動適合文化企業特點的信貸産品和服務方式創新,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發揮各自比較優勢打造適合文化企業特點的金融服務特色産品;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建立和完善針對文化企業或文化項目融資的信用評級制度;加快推進文化企業直接融資;建立完善文化金融仲介服務體系,探索創建文化金融合作試驗區。
2014年8月,文化部、工業和信息化部、財政部發佈《關於支持小微文化企業發展的實施意見》。這是在國家部委層面上,首次發文對支持小微文化企業發展工作進行專門部署,為支持小微文化企業發展工作明確了目標、方向和任務。實施意見分為六個部分,共17條具體政策內容。本次意見有幾個亮點,一是把小微文化企業作為文化産業發展市場的主體來加以培育,二是鼓勵小微文化企業參與公共文化服務的政府採購,三是強化和延伸了財稅和融資方面的相關政策,四是鼓勵網際網路創業平臺、交易平臺等新興創業載體的發展,拓寬小微文化企業的網際網路創業發展渠道,五是提出在公共服務中要加強與新聞媒體的協調合作。
2014年10月,國務院印發《關於扶持小型微型企業健康發展的意見》,從資金支持、財稅優惠、創業基地建設、促進企業信息互聯互通等方面提出一系列政策措施,扶持小微企業健康發展。
2015年3月,國務院辦公廳發佈《關於發展眾創空間推進大眾創新創業的指導意見》,提出順應網絡時代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的新趨勢,加快發展眾創空間等新型創業服務平臺,營造良好的創新創業生態環境,激發億萬群眾創造活力,打造經濟發展新引擎。
2015年5月,國務院辦公廳轉發文化部、財政部、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體育總局《關於做好政府向社會力量購買公共文化服務工作的意見》,對建立健全政府向社會力量購買公共文化服務機制,完善公共文化服務供給體系,提高公共文化服務效能進行了部署。
名詞解釋:小微文化企業
小微文化企業是小微文化及相關産業法人企業(不含個體經營戶)的簡稱,根據《文化及相關産業分類(2012)》和《統計上大中小微型企業劃分辦法》有關規定確定,小微企業指從業人員在300人以下或主營業務收入在2000萬元以下的製造業企業,從業人員在20人以下或營業收入在5000萬元以下的批發業企業,從業人員在50人以下或營業收入在500萬元以下的零售業企業,從業人員在100人以下或營業收入在1000萬元以下的信息傳輸業、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業企業,從業人員在100人以下或營業收入在8000萬元以下的租賃和商務服務業企業以及從業人員在100人以下的其他服務業企業。(2015年06月04日, 來源:光明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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