郜元寶譯〈海德格爾:尼采對藝術的五點論述〉(1)

本文譯自海德格爾《尼采》(第一卷),采用David Farrell Krell的英譯本,Harper Row出版社1979年版。在這篇文章中,海德格爾主要從《權力意志》一書尋繹尼采對藝術的一般界說,讓我們對尼采複雜的藝術思想有一個概括的了解。我們也可以清楚地看出,海氏在這同時是如何揉進他自己的存在論思想的。

盡管西方研究尼采的專家對海氏的闡釋曾經深致不滿,但是就海氏的闡釋本身而言,不僅言之成理,自圓其說,為美學和藝術理論開了一個新生面,而且事實上,海氏在闡釋尼采的著作特別是尼采的藝術思想時,還是力求遵循尼采的思路,並非任意發揮。

至於他用自己的思想來印證尼采的思想,那也是十分自然的事,實在無可厚非。對我們來說,重要的也許不是苛求海氏的解說是否處處吻合尼采的原意,而是要從中看出這兩個大家之間的思想聯系,並以此為契機,細想他們各自對藝術究竟說了些什麽。


對於奠定新價值的原則這個任務,藝術的作用為什麽被擡得那麽高?尼采的直接回答,見《權力意志》797則(這一則其實應列在794則的位置上):“‘藝術家’現象是迄今為止最透明的……”我們一開始不必再往下讀,只需掂量掂量這句話就夠了。

“最透明的”,就是說,本質上最能夠為我們所理解的,乃是“藝術家現象”——一個藝術家的存在。通過藝術家這個特殊的存在者,存在向我們最直接最敞亮地澄明起來。為什麽?尼采沒有明確回答,不過我們並不難找到尼采說這句話的深意。做一個藝術家就是能夠把某樣東西帶出來,讓它呈現它自己。“帶出來”是指,使某樣尚未進入其存在的東西自行建立起來……

做一個藝術家,首先是一種生命的形式。尼采講生命,一般是指什麽呢?他說生命是“我們最感親切的存在形式”。對尼采來說,“存在只是“生命”(氣息)概念的泛化,“是人格化之事物”,“能起意志,起作用”,是一種“生成過程”(《權力意志》第581則),“‘存在’——除了‘生命’,我們還沒有更好的表述存在的方式。

死的東西怎麽能夠存在呢?”(582)“存在是最內在的權力意志”(693)讓我們重申一遍他的基本思路:藝術家的存在是最透明的生命形式;存在最內在的本質就是權力意志;在藝術家的存在中,我們接觸到權力意志最讓我們感到親切的形式。……(
愛思想 2019-0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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