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小波《紅拂夜奔》の〈關於有趣〉第二章(3)

傍晚時分,他就這樣搖搖晃晃地走過家門口那條大街。那條街上一個人都沒有,只有滿滿當當的綠蔭。這就是說,當時已是盛夏,被槐蠶吃掉的葉子又長了起來;而住在那條街上的人遠遠聽到衛公的鼾聲就躲了起來。只有那匹馬橫著身子,跨著踢踏舞的步伐走過來,走到衛公的家門口就猛地立住,衛公從馬上栽了下去,但是他家里的人手里拿著繩床在門口等著,一兜,把他接住,擡進家里去。與此同時,新碾過的地面非常之平,新抹過的墻面非常之直,到處平整得像鏡面一樣;衛公的鼾聲一直不斷。一切都像精心安排過一樣。一件事發生過以後就是這樣的,正如一個人死後所有柔軟的地方都會消失,只剩下一具乾巴巴的骨頭架。

衛公活著的時候,說過他很討厭長安城,這是因為這座城市方方正正,缺少生氣。所有的房子都坐北朝南,房頂由陶土預制板鋪成,所以完全是些方盒子。正午時分,所有房屋的陽面全都閃耀著陽光,所有房子的陰面全都有些閃亮的白方塊,好像一些晾著的白床單——這是對面墻壁的反光。假如有人走過,還會把人影投到反光里。所有的人都在陰影里走路,因為不必要地走在陽光里是被禁止的,但是像衛公這樣的人走在哪里都可以。不論大街小巷都是那麼乾淨,除了槐樹看不到一點綠色,因為長安城里沒有一棵草。最使衛公不舒服的是這種景象是他造成的,因為長安城是他建造的。李衛公不僅建造了長安城,而且建立了長安城里的一切制度。這都是因為當年皇帝這樣要求:“李愛卿,你去為朕造一座都城”。自己去造一座城,然後自己住在里面,再沒有什麼比這更糟的了。自己屙一些屎,尿一些尿,然後自己在里面沐浴,只有豬才會這樣幹;而且假如我有一點了解豬的話,還可以說,它們對此並不喜歡。


用現在的標準來衡量長安城,我們要說它是個很安靜的城市,因為城里禁止喧嘩。連小販都不準吆喝,所以他們總是舉著招牌去攔阻行人。草驢可以進城,叫驢不準進城,所以對於驢來說,長安是個同性戀的場所。城里可以養公貓,但不准養母貓,這樣它們總是跑到城外去叫春。長安城里女人多,男人少,這對於我很有誘惑力。無須乎說,李衛公這樣設計長安城,是為他自己著想。但是後來他又後悔了,因為女人一多,女權就高漲。長安城里還有一種特別的景致,就像近代城市一樣,到處立了電線桿子,空中架有通訊線路,上面有些小小的老鼠拉著小車,車里是信件。要讓老鼠送信並不難,只要在它前面用竹竿挑上一小塊臘肉,它就會爬到該去的地方。在晚上那些小車上都點了一支香,所以長安的夜空中蠕動著一些火光。這又是衛公的發明。這種設施用起來很方便,但是他從來不用。而且他連看一眼都煩。

李衛公死後,他就保存在別人的記憶里。這時候他變得支離破碎,好像一個打碎了的盤子。比方說,那個女史想起衛公,就是這個樣子:盛夏時節,滿屋綠蔭的時候,衛公坐在椅子上打瞌睡,他那張鬆弛的臉就像降下來的風帆,下巴上疊了四重肉皮。但是衛公並不胖。人在坐著睡覺時,不會有什麼好模樣。他那間辦公室用桐油泡過的磚鋪地,然後又磨光,就像經過拋光的黃銅一樣。有一線陽光透過了樹葉,透過了半扇開著的窗子照在地面上,在那里留下了一片光潔的地方,連多年前拋光時留下的劃痕都能看見。然後陽光又反射到天花板上,好像那里點了一簇蠟燭。後來有一隻綠色的小蟬,我們管它叫“伏天”的,從窗口飛了進來,一路“伏天伏天”地叫著,落到了柱子上。長安城里蟬非常稀少,而且只有小蟬,沒有大蟬。那個女史本來正在給衛公做blowjob,但她禁不住回頭去看。等到她再回過頭來時,正好看到衛公睜著一隻眼睛看她——那模樣好像是他天生只長了一隻眼睛一樣。後來他做了一個鬼臉,又閉上眼睛接著打鼾。這個場景正如一支英文歌里唱的:you do your way,I do mine。這件事被她寫進了《李衛公二三事》里。事實上衛公對她來說,就只是這二三事。他什麼都沒有告訴她。除此之外,她還知道李衛公要命的地方刺了一隻飛燕。她對這件事是這樣看的:衛公年輕時的sex symbol是趙飛燕,但這又是個錯誤的解釋。衛公年輕時是個流氓,流氓像小偷一樣,必須有一雙快腿,在那地方刺一隻燕子是希望能跑得快的意思。我們大家都知道,燕子是飛得最快的鳥,但那個女史不知道。她生在長安城里,長安城里除了雞鴨,沒有別的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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