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都市住上十年,我還是個鄉下人。第一件事,早就永遠不習慣城里人所習慣的道德的愉快,倫理的愉快。

我崇拜朝氣,歡喜自由,贊美膽量大的,精力強的。一個人行為或精神上有朝氣,不在小利小害上打算計較,不拘於物質攫取與人世毀譽,他能硬起脊梁,筆直走他要走的道路,他所學的或同我所學的完全是兩樣東西,他的內政治思想或與我的極其相反,他的宗教信仰或與我的十分衝突,那不礙事,我仍然覺得這是個朋友,這是個人。我愛這樸人山尊敬這種人。因為這種人有氣魄,有力量。這種人也許野一點、粗一點,但一切偉大事業偉大作品就只這類人有份。他不能避免失敗,他失敗了能再幹。他容易跌倒,但在跌倒以後仍然即刻可以爬起。

至於怕事,偷懶,不結實,缺少相當偏見,凡小投機取巧媚世悅俗的人呢,我不習慣同這種人要好,他們給我的“同情”,還不如另一種人給我“反對”有用。這種“城里人”仿佛細膩,其實庸俗。仿佛和平,其實陰險。仿佛清高,其實鬼祟。這世界若永遠不變個樣子,自然是他們的世界。右傾革命的也罷,革右傾的命的也罷,一切世俗熱鬧皆有他們的份。就小於應世技巧的圓熟,他們的工作常常容易見好,也極容易成功。這種人在“作家”,戶就不少。老實說,我討厭這種城里人。

曾經有人詢問我,“你為什麼要寫作?”

我告他說:“因為我活到這世界里有所愛。美麗,清潔,智慧,以及對全人類幸福的幻影,皆永遠覺得是一種德行,也因此永遠使我對它崇拜和傾心。這點情緒同宗教情緒完全一樣。這點情緒促我來寫作,不斷地寫作,沒有厭倦,只因為我將在各個作品各種形式里,表現我對於這個道德的努力。人小能夠燃起我感情的太多了,我的寫作就是頌揚一切與找同在人類美麗與智慧。若每個作品還皆許可作者安置一點貪欲,我想到的是用我們作品去擁抱世界,占有這一世紀所有青年的心。……生活或許使我平凡與墮落,我的感情還可以向高處跑去,生活或許使我孤單獨立,我的作品將同許多人發生愛情同友誼……”

這是個鄉下人的意見,同流行的觀點自然是不相稱的。朋友蕭乾弟一個短篇小說集子行將付印了,他要我在這個集子說幾句話,他的每篇文章,第一個讀者幾乎全是我。他的文章我除了覺得很好,說不出別的意見。這意見我相信將與所有本書讀者相同的。至於他的為人,他的創作態度呢,我認為只有一個“鄉下人”,“鄉下人”,才能那麼生氣勃勃勇敢結實。我希望他永遠是鄉下人,不要相信天才,狂妄造作,急於自見。應當養成擔負失敗的忍耐,在忍耐中產生他更完全的作品。(二十二年十二月十三日)(本篇發表於1934年12月15日天津《大公報·文藝刊》。署名沈從文。/ 本篇是為蕭乾小說集《籬下集》所寫,商務印書館1936年3月初版。本文在書中篇名為《題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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