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恩加德(John Loengard)的攝影之路

「十二歲時與母親的一場談話,我直到現在還記得。外公曾就讀耶魯,母親希望我也去耶魯,能當作家就更好了。她希望我能記住,未來可以考慮從事藝術工作。」

一九四五年,十一歲的洛恩加德愛上了相機。他父親是工程師,十分熱愛相機,也會攝影,不過洛恩加德說,父親的技巧僅限於請拍攝對象往後站三公尺、笑一個。 二次大戰結束不久,父親買了台新的柯達Rangefinder 35連動測距相機取代原本戰前一九三五年款的折疊式旁軸相機Retina。家住紐約市上東區,父親把浴室改裝成暗房,教年幼的他沖洗底片。

Calbert Imada, The Island of Hawaii, 1983. John Loengard


洛恩加德小時並不覺得自己有創意。「我不會畫畫。以前班上有個叫斯坦的男生,就會畫日本戰鬥機之類的,而且畫得很像,後來就走廣告業了。我非常欣賞他的才 華,那是我沒有的。我只會塗鴉亂畫。因此,學會用相機,對我來說簡直是一大福音。」洛恩加德回憶道,「看到相紙泡在顯像劑中,影像逐漸浮現,就像奇蹟。」

在艾斯特中學(每年有百分之八十的畢業生會進哈佛,在當時頗具盛名)就讀高一時,洛恩加德把攝影當作空暇時的嗜好,但卻找不到激發靈感的主題,十分沮喪。 「老是拍建築物或雲朵,早就膩了。」高二時,校內負責半周報的同學請他拍張足球校隊隊長的照片。「我發現幫這份報紙拍照時,我可以大剌剌走進球場,直接對 這名校園大人物說:『能不能幫我踢個球?』突然間,我與人群產生連結,也有了充分理由說服他們讓我拍照。」

Anna-1975


出身中上階層家庭、家中三個孩子裡排行老么,洛恩加德的求學路程不負家人期盼,在非自願下跟隨哥哥進了哈佛。他滿腦子只想拍照,還擔任哈佛校刊「哈佛深紅 報」及哈佛校友雜誌的攝影師。「在當時,不少校友雜誌都仿效『生活雜誌』的作法,透過圖片故事為校友呈現當時的大學生活。『哈佛校友會會刊』用了多名紐約 黑星圖片社的著名專業人士,而且付費。收到他們的錢後,我不時覺得自己將來能靠拍照維生。」

一九五六年,洛恩加德大四,「生活雜誌」駐波士頓分社社長賈維斯給了他第一個案子。自哈佛畢業時,洛恩加德認為自己想建立的風格,是介於卡提耶-布列松的 平面構圖,以及尤金史密斯的深景深照片之間,兩位都是他崇拜的攝影師。他花了六到七年的時間,「學習怎麼用相機橫幅拍攝臉孔,臉要怎麼裁切才不會影響美觀 或礙眼,反而更賞心悅目。」洛恩加德後來陸續接了好幾件「生活雜誌」的案子,但他坦言這近十年來「我對自己的成果不甚滿意。我還沒建立自己的風格。」

John Loengard


靈感

一九六一年起,洛恩加德擔任「生活雜誌」內部攝影師,他記得過了三年後才找到自己的風格。「那時巴西有幾名將軍發起一場寂靜政變,我被派去報導。那天烏雲密布,什麼也不能做,於是我來到里約熱內盧的科帕卡巴納灘,坐在咖啡館內,就在這時,一名孤零零的男子沿著海灘朝我這邊走來,而我則做了件極為反常的事:走過去拍他。場景有點老套,既不戲劇化,也沒讓人眼睛一亮,卻有種非常清楚的感覺,彷彿一切都聚焦了。在紐約看到出刊的雜誌時,我對自己說:『這就是你的風格!』我好驚訝,這種風格,不是我硬要強加在拍攝對象身上的。我只是要尋找一個時機點和構圖,使背景跟前景一樣重要,讓畫面中的抽象形狀能自行在相紙上平衡。後來發現這效果屢試不爽,值得探索,我就都這麼拍。」

洛恩加德的靈感來自於仔細觀察並描繪拍攝對象的「真實模樣,而不是理想中的模樣」。他也拍過許多名人。洛恩加德能以高超技巧,將拍攝對象(鼎鼎大名和名氣不太響亮的都有)描繪得妙趣橫生,一般人忽略的神情,在他描繪下流露出一絲脆弱。他總能以宛轉的方式呈現陌生、突兀或略顯尷尬的一面,讓我們對那瞬間產生好奇,進而與他的拍攝對象產生連結。他大多數的影像,都自然不造作,然而對拍攝對象情境中的背景要素和有趣形狀(包括大自然及人類)有極高敏銳度,因而賦予該瞬間韻律和平衡感。



手法

從事新聞這一行,讓洛恩加德得以接觸各形各色值得記錄的拍攝對象。「有些攝影師會站在街角,看著數以百計的都市人來來往往(我當然也幹過這種事)。行人說話或舉手投足間,都散發自己獨特的風格,有一大群拍攝對象任君挑選。幫報紙或雜誌拍照的好處是你不必老待在街頭,可以走進別人家中,看人家在做什麼。他們可能只是閒站在一旁,或有說有笑,他們會讓你看,並非把你當朋友,也不是因為你是多了不起的攝影師,只是因為他們覺得有刊物注意到他們了。人都喜歡被注意。他們樂於當你的拍攝對象。」

回顧拍過的名人肖像,包括披頭四、瑪克蓮夢露、歐姬芙(見側圖)、雷根及卡特總統,及美國黑人詩人安吉羅等,洛恩加德說:「正式拍攝前,我常會幻想要拍出怎樣的照片。但後來發現拍到的總是跟想像的不同。然而,幻想能給我觀點。找到跟幻想中一樣有趣的東西時,我才著手拍攝。艾森斯塔特說的沒錯:『沒看到畫面,就別急著從袋裡掏出相機。』」

一九八七年,「生活雜誌」派洛恩加德去拍攝美國畫家歐姬芙,地點是她新墨西哥州聖塔菲附近的家,任務是要完成一則「小故事」。卡希、哈爾斯曼及紐曼等攝影師不久前才拍過她。洛恩加德說:「他們拍的照片非常棒,我全都看了,也發誓絕不能拍出一樣的照片。無論結果如何,我都要來點不一樣的。」洛恩加德抵達歐姬芙新墨西哥州阿比克的家中時,她第一個問題是:「要拍多久?」

「我說:『可能要三到四天。』

「她說:『為什麼?他們不是只計畫做個小故事嗎?』話是沒錯,但『生活雜誌』就愛不按牌理出牌。

「『要看照片拍得怎樣。』我這麼告訴她。她說:『我們再看看吧。』她在鬼牧場有第二個家,便載我過去用午餐。她聊起自己散步時殺過好幾響尾蛇,還掏出幾個小火柴盒,裡頭裝滿了響板,十分得意。我問能不能放在桌子上讓我拍幾張照。我的態度十分畢恭畢敬。她說:『當然好。』

「我當時心想,有必要讓她知道我要拍的東西,會跟紐曼、哈爾斯曼及卡希感興趣的方向有些不同。我也猜想,她應該希望『生活雜誌』的讀者知道,她可是殺響尾蛇的箇中高手。」

「生活雜誌」要他拍「圖片故事」,洛恩加德必須拍幾張歐姬芙的照片,透過一些平日作息,呈現她較不為人知、令人驚喜的一面,像是讀信、寫信、散步,或幫狗狗梳毛。

「有一點非常重要,那就是如果你覺得接下來拍不到有趣的照片,千萬別跟拍攝對象坐在那無所事事。你的時間有限,每次『喀嚓』一聲按下快門,拍攝對象都會覺得你肯定是拍到好照片了,何必繼續拍?所以,你要好好把握和拍攝對象相處的每一刻。」

第一天午餐過後,洛恩加德說要離開一下,想開車到處晃晃,了解一下這地方。歐姬芙說她每到早上和傍晚都會散步半小時,於是他約好明早天亮後回來,然後與她共度一天。他隔天上午依約回來,傍晚也陪她散步。

歐姬芙當年七十八歲,洛恩加德將拍好的影像交給「生活雜誌」,編輯很滿意。原先預期只做個「小故事」,但編輯認為預留的版面放不下所有影像,決定延後刊出,等版面足夠再把它做大。十八個月後,洛恩加德拍攝的歐姬芙照片,竟整整擴大為十頁版面;不只如此,「生活雜誌」決定要讓歐姬芙當封面人物,並引述幾句她說的話。因此,洛恩加德又回到鬼牧場,補拍封面照片(當時他還不太知道該怎麼拍),這次多了「生活雜誌」編輯席柏琳同行。

「這次換席柏琳採訪她,我建議到屋頂去。老是坐在那,我覺得好無聊。我一直認為,採訪過程中拍照是不明智的,因為拍攝時一定會專注於畫面外的某個東西,而觀者也老是揣度他們看到什麼。而且他們說話時會有一些奇怪的姿勢,嘴巴也會歪斜。那次我真的覺得無聊至極,才決定要拍張史上最不對稱的照片,讓她坐在畫面左側,右側只有一片空蕩蕩的天空作為平衡。結果還不錯!她看上去似乎在思考些什麼,實際上卻沒有。她只是縮著身子,聆聽問題,準備比手勢。」後來這張成了封面照。


視界

洛恩加德著手進行案子(他很討厭這字眼)時,總是會做逆向思考。他喜歡用意料不到的方式來揭露拍攝對象,從他為「生活雜誌」拍的許多著名肖像即可見一斑,譬如一九六四年拍攝的披頭四肖像,就是當時寒流來襲,團員在酷寒的泳池中,邊唱歌邊涉水時拍下的。

「我一向覺得很妙的是,你雖然會去想像期待中的樣子,但真正去做的時候,你又偏偏不會依樣畫葫蘆。不見得是要唱反調,但就是會來點不一樣的。我最無法忍受別人建議我:『這個拍攝對象應該這樣拍。』我做不到。我真的做不到。所以我要不回答:『我不這麼認為,謝謝!』要不就掉頭走開,做點不一樣的。這麼進行案子才有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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