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林東·譯

我跟喬治結婚之前,早就知道他是個雄心勃勃的人。那時我們還沒有訂婚,他就把心底里的秘密告訴了我:他要寫一本大部頭著作,書名叫做《倫理學研究》。“不過我還沒有動手,”他習慣地說,“冬天一到我就動手,每天晚上堅持寫。”白天里,喬治在一家公司供職當秘書。公司器重他,他只得把自己一天里最好的時間花在寫信記帳上。他說,等書出版了,他就出名了。我說:“要是你能多些時間自己支配來寫書就好了。”
“我倒不在乎忙。”他像一個永遠壓不垮的英雄那樣輕松愉快地說,“你留意到麽:世界上大凡偉大的著作,幾乎都是出自忙人的手筆。毫無疑問,一個人只要有寫作天才,作品是遲早要問世的。”
他說這些話的時候,眼睛熠熠發亮,語調充滿激情。這種激情很快感染了我。

每次我們一見面,便盡談些未來,或由他滔滔而論,我合掌傾聽。不久,我們就訂婚了。喬治可不是個一般見識的情人,他不會三天兩頭嚷嚷“好人兒”呀“漂亮”呀這類詞——他從不屑這樣。我們單獨呆在一起時,他就把手伸給我,讓我一邊兒牽著,一邊兒聽他熱切地描述他那本《倫理學研究》。

我們訂婚不久,喬治好言好語,要同我結婚。

“我定不下神寫書,除非結了婚。”他說。

他一心一意想定下神寫書,所以我就依了他。我們跑遍了倫敦城物色家俱。我看中了一張長沙發,可喬治以他慣常那種意味深長的口氣說:“咱們買張寫字台吧,我寫書用得著。等書寫出來了,買半打長沙發都不成問題。”

又一次,說好他一個人出去買些畫來裝飾會客室。傍晚回家時,他說:“畫沒買,我買了張大安樂椅。我想你不會反對的。親愛的,為了寫一本大書,一張大安樂椅是必不可少的。”

他甚至連墨水瓶的事也想好了。

“在書房里,要是我老發現墨水瓶空了,得用水調了煤煙應付,那我準會發脾氣。所以得買個瓶架子,嵌得下兩個墨水瓶。”

“好的,”我接著說,頭腦充滿年輕人的狂熱,“我擔當照管這兩個瓶子的任務,保證不讓空了。”

“好人兒!”他心醉神迷,非常喜歡我順著他的思路接話。他用甜蜜蜜的聲音撫慰我,慫恿我繼續說:“每天晚上時間一到,我便把稿紙攤在寫字台上,把蘸筆放在一旁,還記著換上新筆尖。”

“你真是我的好妻子!”他高興得叫了起來。

“不過你不可以寫得太遲,我要給你定個時間,到了晚上10點鐘,你就要停下來睡覺。”

“這樣安排當然好,不過有時候我可能靈感來了,一下子停不下來。”

“那我就悄悄到你背後一把奪下筆!”

“到了星期六晚上,我就把一周里寫的念給你聽。”

千真萬確,我深深地愛上了喬治。

9月里的一天,我們結婚了。蜜月里我們一談起寫書,就更覺得甜蜜。整個蜜月我們形影不離。喬治太愛我了,他不忍心丟下我不管,自己去寫書。

我把我這個體會告訴他,他笑瞇瞇的。我越說,他越樂。我想,他對我的這種感情,一定就叫做“體貼”。

過完了蜜月,我們回到了蜃景村的可愛小家庭,真是快樂極了!

“你就要動手寫書啦?”到家那天我問。

“正想著這事。”他說,“你知道,這事使我牽腸掛肚。不過,通盤考慮起來,還是下星期再說吧!”

“你千萬不要因為我把它耽擱了。”我熱切地說。

“我當然就是為了你呀!”

“可是,浪費時間不好。”

“犯不著急麽!”他不耐煩地一揮手。

我吃驚地看著他,他解釋說:“我的意思是,我先要把全書綱要通盤考慮好。”那段時間里,我們的小家庭常常有客人來訪。我把喬治寫書的事跟他們許多人都說了。可現在遲遲不見他動手,我漸漸有點後悔自己不會保守秘密。

眼睜睜一個星期過去,接著又一個星期過去。我急了,便要他吃完晚飯就到書房里去坐下。他磨磨蹭蹭,一臉烏雲。我把墨水瓶注滿,把稿紙擺好,把一支新蘸筆交到他手里。他接了,嘴上也沒一聲“謝謝”。

一小時以後,我送去一杯茶。他靜靜地坐在火爐邊,筆落在地上。

“你睡著了,喬治?”我問。

“睡著了!”他叫了起來,好象我是說他犯了罪,“我在構思!”

“你還沒有動筆?”

“我正想動筆,你就進來了。喝了這杯茶我就動筆。”

“那麽我不打攪你了,親愛的。”

9點整,我走進房間,只見他照舊坐著。

“我希望你給我弄杯茶。”他說。

“1小時前我就端給你了。”

“哦,幹嗎不講一聲?”

“唉,喬治,我講過的。瞧,就在桌頭,你沒喝。”

“我想你沒講過——也可能我想得太專心,沒留意你講過。你要叫得我答應才對。”

“我叫了,你也答了。”

“唉,親愛的,”他一臉苦相,“你聽我說,我腦子亂哄哄的,從沒這樣過!今晚上的工作全泡湯了!”

第二天晚上,喬治說,他寫東西的心情一點也沒有。我聽了這話大約顯得很失望,因為他一下子變得怒氣沖沖:“我可不能沒完沒了老寫,寫,寫!”他嘎聲說。

“可你壓根兒還沒寫過一個字呢!”

“你挖苦我。”

“你過去一講到寫書,就好像寫書很快樂。”

“難道我講過寫書不快樂?如果你讀過一點文學史,你就會知道,就連最勤勉多產的作家,有時候也會一個字都寫不出。”

“畢竟,他們總會起個頭吧!”

“好,明天晚上我就起個頭。”

到了“明天”晚上,他又磨磨蹭蹭不想進書房。

“我去把臥室的畫掛掛好。”他說。

“不,不,你還是去寫書好。”

“你是非要看我坐下寫書才定神了?”

“是你自己說要坐下寫書才定神的。”

“我正是要坐下寫書才定神,難道我說過坐下寫書便不定神?”

他大步跨出客廳向書房走去。出門時,把門“砰”地一聲帶上。大約1小時以後,我送茶去。書房門開著,我老遠便看見他躺在躺椅上。他大約聽見茶杯托盤聲,立刻跳起來,三步跨到書桌邊。等我進門時,他已擺好了正在奮筆疾書的姿勢。

“進展如何,親愛的?”我心里涼了半截。

“順利極了,親愛的,順利極了!”

我故意盯著看他,他的臉紅起來。

“我覺得,”喝完茶,他說,“今晚上寫夠了。寫過度了不好。”

“把寫好的念給我聽好嗎?”

“等星期六吧!”他紅著臉說。

“那麽我把稿紙整理一下。”我很想看看他到底寫過沒有,就這麽說。

“得了得了。”他趕緊用肘部把稿紙壓住。

第二天早上,我數了數空白稿紙,一如我放到書桌上的數目。這樣過了半個月,情況有了點變化:他大約懷疑我數稿紙,或者防備我可能數,為保險起見,就把所謂手稿放進一只抽屜里,鎖起來。湊巧我一串鑰匙里有一把開得了那鎖。一天,我打開鎖把里邊的“手稿”細細察看一遍,一共24張。潔白的稿紙沒一張有片言只字。每個晚上,他不多不少加進去兩張。我看著惡心,便揭了他的底。他便搪塞說:“沒法子——煤油燈下沒法寫,恐怕非得等開春。開春再起頭好不好?”

“可你說過冬天最適合寫書。”

“那時我是這麽想,現在知道想錯了。暫時放棄寫作,我很沮喪,可又不得不放棄。”

等春天來了,我提醒他說,寫書的時機到了。

“你總是沒完沒了地嚷嚷著寫書寫書寫書。”他齜牙咧嘴地說。

“我有整整一個月不提寫書了。”

“哼,你那麽看著我,就好像我非寫不可。”

“是你自己曾經感情熱烈,好象非寫不可。”

“我一向感情熱烈,可總不能老寫書呀!”

“我們結婚都7個月了,可你仍舊一行書也沒寫。”

他起身就走,“砰”一聲把門帶上。

一個星期以後,他說春天極不宜寫書:“春天里,人喜歡多多出門,看看樹葉是怎樣綠的。只有到了7月,人才願意呆在家里。到那時我準定每天寫作4小時。”

到了夏天,他說:“天太熱了,簡直沒法寫字。給弄杯冰汽水吧。寫書的事,秋天幹!”

我們結婚到現在有5年多了。可書呢,還沒起頭。一般地說,我們已不再講寫書的事了。不過有時候喬治自己還提起,而且每談到書的起頭,就滿懷希望。

不知道天下還有誰的丈夫,也像我的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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