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亞民: 林家有女初長成 (1)

  整個眷村可算得上是個自足的小社會:說它自足,是因為經濟能力的不允許,主婦們只好就近在村口買些豬肉青菜,或在雜貨店采購日用什貨;都市裏的商店街和百貨大樓則只算是奢侈的一些想象,還不如刀下的柴米油鹽真實。

       而在眷村裏,最真實的還是小孩子了;家家戶戶就是這些一個矮一個的小蘿蔔頭,一個比一個的傷腦筋,先生們成天張羅的是小孩的學費、醫藥費、生活費,太太們張羅的則是小孩的吃,小孩的穿,小孩的恩恩怨怨。

(Feature Photo: 台灣攝影名家 Brianwang 布萊恩 眷村佳作)


  對過林家養了五個小孩,從十八歲的老大小璇這樣兩年三年等差級數排下來,最小的一個阿乖八歲,最賴皮,最惹是生非,常時林媽媽就在門前打躬作揖,忙不完這個小太保的橫行霸道,賠罪是可以的,賠償就不行;那林媽媽給這五個小孩養成了一個厲害的女人,說賠不是她內行,羞著、笑著,她好話說盡,當真要她賠人家醫藥費或什麽的,她霎時就沈下臉來,啪一聲關上門,惱你這人的不識擡舉。她家的磚牆高高的,大門嚴嚴的,外頭這人叫囂了半天,看看左邊,一條長通通的巷子,人家門前閒閒站著幾人睜大眼睛對你望著,再看看右邊,也是別人來看你的兇神惡煞,自己倒落了個潑婦罵街的不是了。

  林家的大門常關著,防著外人,也小心自家的小孩;他們家院裏一棵小芭樂樹,樹上長滿了三個小孩,賊溜溜轉著眼珠;外頭是怎樣一個熱鬧的世界啊!他們不能出去玩,只好自己玩,老三是國王,老四是衛兵,那老五只好是犯人,天天被哥哥們撥弄,哭了就撒手回屋子,屋裏又太冷清了,只好再回來當犯人,跪在地上跟大王小兵叩頭;所以阿乖只有在外頭尋找自己的地位,反正村裏更小的小孩還多著,那阿乖的日子過得有些雙重人格了。

  林媽媽有句口頭禪,她上輩子是欠了這林家的大大小小,這輩子要來做牛做馬的。早些年孩子小,她獨力拖大背小的拉拔著拉拔著,一個人成天奔忙不停倒也好,而今孩子大了些,她左擰右打地快鬥不過這些子小鬼,心中倒開始有些不甘心了;她開始相信自己真要這樣犧牲下去了,這樣長長的犧牲下去,她想,真是一輩子的事了,連口氣都喘不得。半夜裏她聽得隔鄰傳來的嬰兒哭啼聲,還有約是大人起來弄東西、走動的聲響,覺得這些是多熟悉呀!多像她恍然的十幾年;而這些都沒完,還要繼續下去,她不知道要何時才能熬過來,享個清閒的老福。這一悵惘便要失眠了一夜。

  白天林媽媽卻仍是過得十分熱鬧,原因是這五個小孩不讓她清閒。林家的小孩也著實驚人,偏偏個性性格化了的,阿乖那孫悟空別提,老四啟啟嗜好是逃學、打架,偶爾客串虐待狂,林家的第一聲哭聲是啟啟打阿乖,第二聲是媽媽打啟啟;老三喜歡撒謊、偷錢,外加他大姊愛吃的余癖;老二不詳,他在外地某高工闖蕩天下;老大是個女孩,幫幫家事買買菜還行,卻不能寄望她能處理底下的弟弟們,她承襲家訓,也是左一巴掌右一拳頭的體罰教育。林媽媽最喜歡老二,因為他不住家裏。

  林媽媽早晨洗衣服時感慨最多,老大她不肯幫忙洗,自發地挽個菜籃去村口買菜了;林媽媽只得蹲在前院一件一件洗,洗到誰就想起誰的不是,洗不到的,又叫她來心疼他流落異鄉的誰來照顧。林媽媽把一件件衣服晾好,回身把鐵盆往泥裏一倒,大的肥皂泡小的肥皂泡咕嘟嘟的滅進土裏,擠不進的就在陽光裏冒冒冒的閃滅,可不就是她那數不盡的愁思嗎。

  林家大姊小璇一天裏最愛來買菜,她九點出門,要十一點才回來。她買起菜來很有本事,買青菜要先摘了爛葉子,買竹筍要先把粗皮剝得見得出新新的嫩皮來,買豬肉則沒忘記要多拎走一塊碎肉,她的手纖細,那塊肉看起來便大些,肉販丟下刀來搶,粗厚的巨掌才把它比得小下去,肉販反倒羞愧自己怎麽如此斤斤計較,訕訕地任她而去;小璇不是會講價,但她的時間比小販多得多,所以她總贏,臨走也沒忘記多抓一把蔥。小璇贏了錢就去阿秋伯那店買蜜餞吃,或者吃冰解渴。(未完/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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