奧修《靜心:狂喜的藝術》(85)第十三章 直覺:一個非解釋

有時候它會發生,只是有時候,而且很難得。那就是,如果你通過LSD有了一個瞥見,而又沒有對它上癮,那麽這個瞥見可以成為你追求更進一步的某些東西的你自己內在的一個渴望。所以,去試一次是好的,但是要知道在什麽地方停止、怎樣停止變得很困難。第一次旅行是好的,去經歷一次是好的,你會對一個不同的世界有所覺知並且開始去追尋它,你會因為它而去開始追尋的,但是那樣的話,它變得很難停下來。這就是問題。如果你能夠停止,那麽用一次LSD是好的,但是那個"如果"是一個偉大的條件。

摩拉·納斯魯丁經常說他喝酒從來不超過一杯。很多朋友反對他的聲明,因為他們看到過他一杯接一杯地喝。摩拉·納斯魯丁卻說:"第二杯是第一杯喝的,我只喝了一杯。第二杯是第一杯喝的,而第三杯是第二杯喝的。那時候我不是主人。我只是在喝第一杯時是主人,所以我怎麽能說我喝的超過一杯呢?我只喝了一杯,一直只是一杯!"在第一次,你是主人,而第二次時你就不是了,第一次會試著帶來第二次,於是它會繼續下去,於是它不受你控制了。開始一件事是容易的,因為你是主人,但是結束一件事是困難的,因為那時候你不是主人了。

所以我並不反對LSD,而如果我反對它,那是有條件的。這就是條件:如果你能保持是主人,那麽可以。使用任何東西,但是保持是主人。而如果你無法保持是主人,那麽根本不要進入一條危險的道路,根本不要進入,那樣會好一些。

 

第十三章直覺:一個非解釋

 

直覺能被科學地解釋嗎?它是頭腦的一對現象嗎?

 

直覺不可能被科學地解釋,因為這個現象是非科學的,是非理性的。直覺現象是非理性的。你問:"直覺能被解釋嗎?"這在語言上是沒有問題的,它意味著:直覺能否被縮減為理智?但是直覺意味著某種超越於理智之上的東西,某種不屬於理智的東西,某種來自於理智完全沒有覺知到的某個地方的東西。所以,理智能夠感覺到它,但是不能說明它。 

那個跳躍能夠被感覺到,因為那兒有一個間距。直覺能夠被理智感覺到——它可以被記下來:某些事情發生了,但是它無法被解釋,因為解釋意味著因果關係。解釋意味著:它從什麽地方來?為什麽來?原因是什麽?而直覺來自於其他的某個地方,而不是來自於理智本身,所以,沒有理智上的原因。在理智方面,沒有理由,沒有線索,沒有連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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