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頤:從海外華人的命運說起(上)

我國東南沿海人多地少,因此向有出洋謀生的習慣。在近代以前,華僑主要集中在東南亞一帶。不過,這些背井離鄉到海外謀生的華人卻一直被視為“天朝棄民”,所以“祖國”不僅不關心他們在海外的生死存亡,反而認為他們死了活該,是罪有應得。 

明王朝開國之初即嚴海禁,規定沿海居民不得私自出海,“敢有私下諸番互市者,必置之重法”。但浙江、福建沿海居民素有下海與諸“番”、“夷”經商傳統,所以禁令雖嚴,利之所趨,仍不乏鋌而走險者,私自出海者屢禁不止。面對如此情況,明朝統治者不是順應民情順勢而為,反思自己的舉措是否得當、是否有違實際情況,而是按照中國君主專制的政治傳統認為此乃“抗上”,因此出臺更為嚴厲的懲罰措施。

嘉靖四年(1525年),當局有令:“行浙、福二省巡撫按官,查海船但雙桅者,即捕之。所載即非番物,以番物論,俱發戍衛。官吏軍民,知而故縱者,俱調發煙瘴。”只要是雙桅船就要捉拿歸案、不是流放邊疆就發配煙瘴荒蠻之地!雖然嘉靖後期由於整個官僚、行政系統松懈而一度馳禁,但後來一心想有所作為、扭轉頹勢的崇禎皇帝又嚴行海禁。惡法的松馳要以政治腐敗、社會頹敗為代價,而政治清廉、社會嚴明卻又往往使種種惡法能有效實施!或許,這就是中國傳統社會的悲劇所在罷。

 

滿清王朝建立之初即實行嚴厲的鎖國政策,屢屢嚴申海禁,甚至下令“片帆寸板不許下海”。乾隆二十二年(1757年),對外商來華貿易的管理也更加嚴格,僅限廣州一處,其余地方全都關閉。 

對外貿管理、禁止尚且如此之嚴,對那些想方設法漂洋過海到“番”“夷”之地謀生者,清朝統治者當然更加仇視。清初曾規定,凡官員兵民私自出海貿易及遷往海島居住者都按反叛、通賊論處斬,凡國人在“番”托故不歸者一旦回國,一經拿獲即就地正法。到雍乾兩朝,對出洋者的處理雖已無那樣嚴厲,但仍視其為對天朝的叛背。乾隆五年(1740年),荷蘭殖民者在爪哇屠殺逾萬華人,即歷史上著名之“紅河(溪)慘案,消息傳到國內,乾隆表態曰:“天朝棄民,不惜背祖宗廬墓,出洋謀利,朝廷概不聞問。”朝廷對海外華人的這種態度,與中國是“天下之中”的世界觀關係甚密。

 

鴉片戰爭使中國大門洞開,“天朝”開始崩潰,清政府不得不屈服列強壓力,簽訂一系列不平等條約,其中一項是允許華工出洋做工。由於中國“開禁”,一些國家的“人口販子”開始以“豬仔販運”、“苦力貿易”、 “合法招工”等各種非法、合法手段從中國沿海各地掠賣華工到南美洲、大洋洲和太平洋各島做勞工。各地華工受到殘酷迫害與壓榨,成為變相的奴隸,許多人死於非命。 

秘魯是擄掠、虐待華工的主要國家之一。1869、1867年總理衙門先後接到由美國公使轉來的秘魯華工求援稟文,曾有要施以援手的表示。李鴻章在1870年就關注過海外虐待華工問題,曾建議總理衙門保護華僑。1873年10月,秘魯代表葛爾西耶來華商定兩國通商條約事宜,李鴻章判斷,要求在華招工是秘魯此次提出“立約”的主要目的,所以要藉此嚴定有關章程、“以除民害”。

Views: 36

Comment

You need to be a member of Iconada.tv 愛墾 網 to add comments!

Join Iconada.tv 愛墾 網

愛墾網 是文化創意人的窩;自2009年7月以來,一直在挺文化創意人和他們的創作、珍藏。As home to the cultural creative community, iconada.tv supports creators since July, 2009.

Videos

  • Add Videos
  • View Al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