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後還有省去對稱的辦法,卻並不如文法書裏所說,只限於祈使語氣,也不限於上輩對下輩的問語或答語,或熟人間偶然的問答語:如“去嗎”,“不去”之類。有人曾遇見一位頗有名望的省議會議長,隨意談天兒。那議長的說話老是這樣的:

去過北京嗎?

在哪兒住?

覺得北京怎麽樣?

幾時回來的?

始終沒有用一個對稱,也沒有用一個呼位的他稱,仿佛說到一個不知是誰的人。那聽話的覺得自己沒有了,只看見儼然的議長。可是偶然要敷衍一兩句話,而忘了對面人的姓,單稱“先生”又覺不值得的時候,這麽辦卻也可以救眼前之急。

生人相見也不多稱“我”。但是單稱“我”只不過傲慢,仿佛有點兒瞧不起人,卻沒有那過分親昵的味兒,與稱你我的時候不一樣。所以自稱比對稱麻煩少些。若是不隨便稱“你”,“我”字盡可麻麻糊糊通用;不過要留心聲調與姿態,別顯出拍胸脯指鼻尖的神兒。若是還要謹慎些,在北京可以說“咱”,說“俺”,在南方可以說“我們”;“咱”和“俺”原來也都是閉口音,與“我們”同是眾數。自稱用眾數,表示聽話的也在內,“我”說話,像是你和我或你我他聯合宣言;這麽著,我的責任就有人分擔,誰也不能說我自以為是了。也有說“自己”的,如“只怪自己不好”,“自己沒主意,怨誰!”但同樣的句子用來指你我也成。至於說“我自己”,那卻是加重的語氣,與這個不同。又有說“某人”,“某某人”的;如張三說,“他們老疑心這是某人做的,其實我一點也不知道。”

這個“某人”就是張三,但得隨手用“我”字點明。若說“張某人豈是那樣的人!”卻容易明白。又有說“人”,“別人”,“人家”,“別人家”的;如,“這可叫人怎麽辦?”“也不管人家死活。”指你我也成。這些都是用他稱(單數與眾數)替代自稱,將自己說成別人;但都不是明確的替代,要靠上下文,加上聲調姿態,才能顯出作用,不像替代對稱那樣。而其中如“自己”,“某人”,能替代“我”的時候也不多,可見自稱在我的關系多,在人的關系少,老老實實用“我”字也無妨;所以歷來並不十分費心思去找替代的名詞。

演說稱“兄弟”,“鄙人”,“個人”或自己名字,會議稱“本席”,也是他稱替代自稱,卻一聽就明白。因為這幾個名詞,除“兄弟”代“我”,平常談話裏還偶然用得著之外,別的差不多都已成了向公眾說話專用的自稱。“兄弟”,“鄙人”全是謙詞,“兄弟”親昵些;“個人”就是“自己”;稱名字不帶姓,好像對尊長說話。——稱名字的還有仆役與幼兒。仆役稱名字兼帶姓,如“張順不敢”。幼兒自稱乳名,卻因為自我觀念還未十分發達,聽見人家稱自己乳名,也就如法炮制,可教大人聽著樂,為的是“像煞有介事”。——“本席”指“本席的人”,原來也該是謙稱;但以此自稱的人往往有一種施施然的聲調姿態,所以反覺得傲慢了。這大約是“本”字作怪,從“本總司令”到“本縣長”,雖也是以他稱替代自稱,可都是告誡下屬的口氣,意在顯出自己的身份,讓他們知所敬畏。這種自稱用的機會卻不多。對同輩也偶然有要自稱職銜的時候,可不用“本”字而用“敝”字。但“司令”可“敝”,“縣長”可“敝”,“人”卻“敝”不得;“敝人”是涼薄之人,自己罵得未免太苦了些。同輩間也可用“本”字,是在開玩笑的當兒,如“本科員”,“本書記”,“本教員”,取其氣昂昂的,有俯視一切的樣子。

他稱比“我”更顯得傲慢的還有;如“老子”,“咱老子”,“大爺我”,“我某幾爺”,“我某某某”。老子本非同輩相稱之詞,雖然加上眾數的“咱”,似乎只是壯聲威,並不為的分責任。“大爺”,“某幾爺”也都是尊稱,加在“我”上,是增加“我”的氣焰的。對同輩自稱姓名,表示自己完全是個無關系的陌生人;本不如此,偏取了如此態度,將聽話的遠遠地推開去,再加上“我”,更是神氣。這些“我”字都是重讀的。但除了“我某某某”,那幾個別的稱呼大概是丘八流氓用得多。他稱也有比“我”顯得親昵的。如對兒女自稱“爸爸”,“媽”,說“爸爸疼你”,“媽在這兒,別害怕”。對他們稱“我”的太多了,對他們稱“爸爸”,“媽”的卻只有兩個人,他們最親昵的兩個人。所以他們聽起來,“爸爸”,“媽”比“我”鮮明得多。幼兒更是這樣;他們既然還不甚懂得什麽是“我”,用“爸爸”,“媽”就更要鮮明些。聽了這兩個名字,不用捉摸,立刻知道是誰而得著安慰;特別在他們正專心一件事或者快要睡覺的時候。若加上“你”,說“你爸爸”“你媽”,沒有“我”,只有“你的”,讓大些的孩子聽了,親昵的意味更多。對同輩自稱“老某”,如“老張”,或“兄弟我”,如“交給兄弟我辦吧,沒錯兒”,也是親昵的口氣。“老某”本是稱人之詞。單稱姓,表示彼此非常之熟,一提到姓就會想起你,再不用別的;同姓的雖然無數,而提到這一姓,卻偏偏只想起你。“老”字本是敬辭,但平常說笑慣了的人,忽然敬他一下,只是驚他以取樂罷了;姓上加“老”字,原來怕不過是個玩笑,正和“你老先生”,“你老人家”有時候用作滑稽的敬語一種。日子久了,不覺得,反變成“熟得很”的意思。於是自稱“老張”,就是“你熟得很的張”,不用說,頂親昵的。“我”在“兄弟”之下,指的是做兄弟的“我”,當然比平常的“我”客氣些;但既有他稱,還用自稱,特別著重那個“我”,多少免不了自負的味兒。這個“我”字也是重讀的。用“兄弟我”的也以江湖氣的人為多。自稱常可省去;或因敘述的方便,或因答語的方便,或因避免那傲慢的字。

“他”字也須因人而施,不能隨便用。先得看“他”在不在旁邊兒。還得看“他”與說話的和聽話的關系如何——是長輩,同輩,晚輩,還是不相幹的,不相識的?北平有個“怹”字,用以指在旁邊的別人與不在旁邊的尊長;別人既在旁邊聽著,用個敬詞,自然合式些。這個字本來也是閉口音,與“您”字同是眾數,是“他們”所從出。可是不常聽見人說;常說的還是“某先生”。也有稱職銜,行業,身份,行次,姓名號的。“他”和“你”“我”情形不同,在旁邊的還可指認,不在旁邊的必得有個前詞才明白。前詞也不外乎這五樣兒。職銜如“部長”,“經理”。行業如店主叫“掌櫃的”,手藝人叫“某師傅”,是通稱;做衣服的叫“裁縫”,做飯的叫“廚子”,是特稱。身份如妻稱夫為“六斤的爸爸”,洋車夫稱坐車人為“坐兒”,主人稱女仆為“張媽”,“李嫂”。——“媽”,“嫂”,“師傅”都是尊長之稱,卻用於既非尊長,又非同輩的人,也許稱“張媽”是借用自己孩子們的口氣,稱“師傅”是借用他徒弟的口氣,只有稱“嫂”才是自己的口氣,用意都是要親昵些。借用別人口氣表示親昵的,如媳婦跟著他孩子稱婆婆為“奶奶”,自己矮下一輩兒;又如跟著熟朋友用同樣的稱呼稱他親戚,如“舅母”,“外婆”等,自己近走一步兒;只有“爸爸”,“媽”,假借得極少。對於地位同的既可如此假借,對於地位低的當然更可隨便些;反正誰也明白,這些不過說得好聽罷了。——行次如稱朋友或兒女用“老大”,“老二”;稱男仆也常用“張二”,“李三”。稱號在親子間,夫婦間,朋友間最多,近親與師長也常這麽稱。稱姓名往往是不相幹的人。有一回政府不讓報上直稱當局姓名,說應該稱銜帶姓,想來就是恨這個不相幹的勁兒。又有指點似地說“這個人”“那個人”的,本是疏遠或輕賤之稱。可是有時候不願,不便,或不好意思說出一個人的身份或姓名,也用“那個人”;這裏頭卻有很親昵的,如要好的男人或女人,都可稱“那個人”。至於“這東西”,“這家夥”,“那小子”,是更進一步;愛憎同辭,只看怎麽說出。又有用泛稱的,如“別怪人”,“別怪人家”,“一個人別太不知足”,“人到底是人”。但既是泛稱,指你我也未嘗不可。又有用虛稱的,如“他說某人不好,某人不好”;“某人”雖確有其人,卻不定是誰,而兩個“某人”所指也非一人。還有“有人”就是“或人”。用這個稱呼有四種意思:一是不知其人,如“聽說有人譯這本書”。二是知其人而不願明言,如“有人說怎樣怎樣”,這個人許是個大人物,自己不願舉出他的名字,以免矜誇之嫌。這個人許是個不甚知名的腳色,提起來聽話的未必知道,樂得不提省事。又如“有人說你的閑話”,卻大大不同。三是知其人而不屑明言,如“有人在一家報紙上罵我”。四是其人或他的關系人就在一旁,故意“使子聞之”;如,“有人不樂意,我知道。”“我知道,有人恨我,我不怕。”——這麽著簡直是挑戰的態度了。又有前詞與“他”字連文的,如“你爸爸他辛苦了一輩子,真是何苦來?”是加重的語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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