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宗什麽意思?我覺得如果儒家之宗也可以,為什麽呢?因為他可以說是儒家進入操作,為統治者解決實際問題,實際地為統治者解決問題進行操作,他是一個開端,所以漢高祖劉邦特別高興,從此知道儒家的優越性,知道儒家的優點,當時還重賞了叔孫通,那麽叔孫通的學生也都受到了獎勵,給官做,給了賞,所以這件事是儒家操作這方面取得的一個非常大的進展。

但是從總體上來講,儒家在操作這方面當時還是不行,就是叔孫通雖然使儒家進入到操作,解決這些問題,但這種操作是非常淺的,淺層次的操作,這個深層次的操作還沒有開始,而且即使是這種淺層次的操作,儒家也並不都是成功的。其實這個淺層次的操作,這種禮儀,這種表面的規範,這種淺層次的操作,在很多方面還是失敗的。我舉個例子,比如秦始皇的時候,人們說秦始皇焚書坑儒,秦始皇不喜歡儒家,其實開始秦始皇也並不是排斥儒家,在秦始皇的朝廷裏頭,還是有儒家的學者在那兒當臣的,他也用了儒家的人,比如淳於越,史書裏記載,他當時在秦始皇面前提出了自己的看法,對治理天下,他也提出自己的看法,他也發了言,他也有發言的權利,盡管秦始皇沒有接受他的建議,但是這反映出秦始皇的朝廷裏頭,也並不純粹都是法家。

再有秦始皇去祭祀泰山,那麽祭祀泰山的時候呢,他也征求了當地那些儒生的意見,讓他們來討論討論,應該怎麽樣祭祀?什麽樣的禮儀?什麽樣的規範?什麽樣的規定?實際上他向一些儒家學者做了咨詢,可是不太成功。為什麽不太成功,就是這些學者討論來討論去,提出的建議都不太實用,比較怪異,他們內部也爭來爭去,弄了半天也拿不出一套成型的方案,所以秦始皇一看這些人爭來爭去,他們自己的意見也不一致,而且他們的一些說法都特別怪異,所以秦始皇幹脆就不用這些人了,秦始皇自己就上了泰山。就是說我並不是說不用你儒家的,我想用,讓你給我解決個實際問題,就像那個叔孫通一樣,你給我解決一些表層次的一些禮儀規範,一些表層次的問題,你給我解決呀,他又解決不了,所以就這個表層問題的解決,我們說叔孫通成功了,並不是儒家都成功,有很多人成功不了。

漢武帝時期也發生這個事情,漢武帝要去祭泰山,那麽祭泰山的時候,他也是找一些儒生,讓他們給討論討論,看我應該怎麽樣祭祀?有哪些做法?有哪些行為,應該怎麽做,結果這些儒生也是討論了幾天幾夜,拿不不出一套方案來,最後漢武帝也是沒辦法,最後就不用他們了,漢武帝就自己制定方案,自己去了。

所以從這些事情來看,就是儒家雖然當時在操作有叔孫通成功的一方面,但總得來說,即使這些表層問題的解決,也還是不成功的,還是不行的。那麽儒家我們說了,你要想得到統治者的重用,你必須要解決這些問題,如果不解決這些問題的話,無法獨尊儒術,統治者說我喜歡儒家,你操作不了,你解決不了實際問題,我也不可能用你。所以儒家用世的問題,實際操作的問題,必須要解決。

在漢武帝朝的時候,曾經發生過一件事情,漢武帝朝的時候,有一個大臣,張湯。這個張湯非常能幹,能夠給皇帝解決很多問題,做成很多事情,也就是在實際操作這方面,張湯是很有兩下子,所以漢武帝是比較喜歡他的,但是張湯受到周圍大臣的攻擊,咱們有時候說不做工作,可能沒人批評,做工作反而(被)批評,做工作越多,批評越多,做工作越多,失誤也越多,這個張湯可能難免是有這樣那樣的失誤,那麽攻擊他的人很多,那麽其中有一個人對他的攻擊是相當狠的,誰呢,就是漢武帝朝有一個大臣叫狄山,那麽有一次沖突起來,當時講到就是怎麽樣處理和匈奴的關系,張湯可能根據漢朝當時的實力,根據敵我雙方的這種狀況,根據當時的情況,漢朝發展的這麽一種狀況,張湯是主張軍事上出擊,打擊匈奴。那麽這個狄山呢,他是主張不要打擊,他主張和親,不要動兵。

本來這個問題是你主張打擊,我主張和親,咱們可以就這個問題來商量,用什麽方式解決這個問題?狄山由此來開始攻擊張湯的人品,狄山說什麽,張湯並不是真正忠於朝廷,並不忠於皇帝,你看這個問題已經不是他攻擊張湯這個問題,已經不是批評他解匈奴這個具體的問題了,開始攻擊張湯人品的問題了,實際上要把張湯做的所有的工作都徹底否定。那麽漢武帝當時就問狄山,你說,張湯是什麽人?狄山說,張湯是詐忠,詭詐的詐,欺詐的詐,忠實是忠的,他不是真正的忠於朝廷,他是詭詐,偽裝的,漢武帝呢,聽了以後,很不高興。那麽這件事情說明什麽?儒家有一個非常致命的弱點,非常致命的缺點,就是你操作不行,操作不行,你還有什麽話可說,你老批評人這個,批評人那個,你操作不行,所以這個問題必須解決,如果不解決這個問題,你怎麽能夠成為官方思想,官方怎麽接受你,因為統治者接受這個東西,是要解決問題,要實實在在解決問題的,你必須要解決這個問題。

那麽儒家在這方面其實也在做一些探討,它也並不是說光停留在理論,儒家在這方面,他們也不是沒有探討。早在孔子的時代,實際上孔子,包括孔子的學生,在這方面也都在做一些工作,孔子的很多學生在一些諸侯國怎麽樣,都做了官,他們在做官的過程中,實際上就是怎麽樣,把從孔子那兒學的一些思想,儒家的思想運用到實際中去,不過它是怎麽運用的,因為史書這方面的材料非常少,所以我們現在已經弄得不是很清楚,它怎麽樣運用,具體怎麽樣把儒家的理論運用到實際生活中去,不好說,那麽在漢代,儒家它要取代法家,它要成為官方思想,它想在思想界,占有最高的地位,那它必須什麽呀,必須得解決操作問題。

在這方面,漢武帝之前和漢武帝時期,應該說有很多人在這方面做了這方面的努力,而且可以說這方面的努力並不是一點成果沒有,並不是說沒有成果,還是有一定的成果的。張湯這個人物是值得我們重視的,雖然人們說他詭詐,很多人罵他,覺得他道德不好,這個不好,那個不好,說他是假的,說張湯這個人專門阿順君主的意圖,拍馬屁,順著君主的意圖說他很奸詐,但實際上我個人認為,在儒家由理論進入到實際,儒家用世這方面,我們承認他還是一個值得我們重視的人物。這個張湯人們說他是酷吏,說他應該屬於法家的東西,酷吏嘛!用嚴酷的手段來鎮壓那些異己的力量,但是他跟其他的酷吏不太一樣,他在做事情的時候,其他的酷吏就是殺,對那些異己的力量,對那些不利於朝廷的力量,對那些觸犯法紀的人,就是殺,就是刑罰,就是關,非常嚴酷。

張湯不那麽簡單,一方面他也鎮壓這些人,另一方面張湯他經常怎麽樣,跟一些儒生交接,這些儒生懂得很多儒家的經驗,他跟這些儒生交往,然後把自己從事的一些工作,把自己的一些舉措,把自己做的一些事情,和他從儒生那兒所得到的一些儒家經典的內容相互附會,然後向別人說明,說我這種做法不是我自己想出來的,我這種做法是符合儒家這個理論,符合儒家那個理論,和儒家是一致的,他有點像我們現在有的人說的包裝,就是說我這麽做了,做了之後呢,我再用儒家的東西來包裝自己,做了一些包裝,所以有的人對於張湯這種做法,大家非議,假的,詭詐。

張湯個人的品格我們不管,他是不是詭詐,實際上很多人都詭詐,你也不能說儒家的這些人就不詭詐,其實詭詐是另一回事,很多人都詭詐,那麽張湯的這種做法,我不說他的動機,我不說他的人品,那麽這種做法我個人認為,對儒家由理論走向實際,對儒家進入操作應該說是有好處的。那麽張湯他的很多做法可能是附會,不管他是惡意的,還是善意的,不管他是什麽意思,他也是一種附會,所以剛開始這個理論運用到實際,需要一個附會的階段,然後在附會的過程中,人們逐漸地,一步步地深入,一步步地具體化,看看怎麽樣把理論運用到實際,所以我們說在儒家的理論進入到實際中去,進入到操作層次這一方面,應該說張湯是個重要的人物,需要一批人去附會,附會不是太多了,而是太少了。

那麽此外,還有一些人,需要我們重視,他們在儒家由理論進入實際這方面應該說也做了一些工作。那麽比如《漢書》裏記載一個地方官叫兒寬,兒寬他一是個基層幹部,在地方當幹部,那麽《漢書》裏記載,他在做基層工作的時候,因為兒寬他也是儒家的學者,他學過尚書,然後他在做基層工作的時候呢,有意識地、自覺地把儒家的思想,運用到他的實際工作中去具體地操作。這個過去的儒家學者都是高高在上,更多的是高高在上,空談理論,所以有時候他結合實際呢,結合得也比較空,是一些大政方針,那麽過去很少有儒家的學者能夠做具體的工作,具體的操作,在具體的工作中運用儒家的思想,那麽兒寬在這方面,應該說做的比較出色,他是一個非常重要的人物。

那麽他在地方到底怎麽樣具體的操作?怎麽樣把儒家的理論和老百姓具體的生活結合起來呢?這個史書的記載非常少,也沒有留下這方面的著作,這是非常遺憾的。這個兒寬的工作經驗非常重要,如果當時能夠詳細地把他當時具體怎麽做的工作用文字保留下來,那對我們今天是非常重要的,就是在理論如何運用到實際,與實際工作相結合這方面,肯定兒寬有貢獻,遺憾的是他這方面的記載非常少。

比如說兒寬在當地從事基層工作的時候,他追求的是什麽?要得人心,他不像其他的一些酷吏,其他的酷吏就知道鎮壓,就知道粗暴地對待底下的人,兒寬不是,他想辦法得人心,老百姓興修水利,幫著老百姓發展生產,讓老百姓過好日子,所以在當地處理各種問題的時候,處處體現出仁義、仁愛、和緩,讓老百姓之間的關系都能非常和諧,老百姓和官府的關系和諧,所以兒寬在當地的威信非常高。由於他愛老百姓,和老百姓之間關系處得非常好,處處體現出仁愛,深得人心,所以他的影響很大。

據說是這樣,他減輕老百姓的負擔,對老百姓非常好,由於減輕老百姓的負擔,他的稅收工作沒有完成,上級官府呢,它是有稅收有指標的,那麽兒寬由於註意減輕老百姓的負擔,減輕民眾的負擔,所以他的稅收工作沒完成,沒完成怎麽樣?沒完成那就要懲罰,而且要把你調離這個地方,因為你工作沒做好。據說當地的老百姓,一聽說兒寬因為沒有完成稅收指標,要受到懲罰,聽說兒寬要被調走,當地老百姓全都不幹了,老百姓全都著急,結果老百姓紛紛把自己家裏的糧食,把自己家裏的錢拿來繳稅,都是自覺的,沒有任何人強迫,大家希望要留下兒寬這樣的好官,結果兒寬的稅收由原來沒有完成到第一,稅收完成第一。那麽在這個過程中,沒有任何其它殘酷暴力的手段,強迫的手段,沒有,一切都是人們自覺完成的,都是老百姓自願,老百姓情願這個地方氣氛非常和諧,非常好。所以這件事引起了朝廷的註意,這是怎麽回事?別的地方老百姓,拿刀架在他的脖子上讓他繳稅,拿鞭子抽他,去強迫,弄得這個關系非常緊張,而兒寬老百姓情願,自覺自願,而且這個關系處得非常好,基層工作做得非常好。所以兒寬很快就被提拔上來了,所以兒寬這個事情說明什麽?就是儒家在理論進入實際這方面,在具體的運用這方面是有進展的,兒寬是個非常重要的人物。

那麽再有就是我們說的董仲舒,董仲舒也是我們非常值得重視的,他是一個理論家,他為儒家獨尊,為統治者接受儒家提出了很多理論。那麽在儒家由理論進入操作這方面,由理論進入到實際工作這方面,董仲舒也做了很多工作。他並不是一個純粹的空談家,並不是一個純粹光講理論的,董仲舒看樣子也是一個實幹家,他也是做具體工作的。在《漢書》裏我們可以看到,董仲舒關註的很多問題,你別看他一方面談一些理論,談一些儒家的理論,談一些神的理論,談一些抽象的理論;另一方面他非常關註老百姓生活中的實際問題。

據《漢書。食貨誌》記載:當時董仲舒給皇帝上書一封,講到老百姓種麥子的問題時,他說:“《春秋》它谷不書,至於麥禾不成則書之,以此見聖人與五谷最重麥與禾也”。意思是說,《春秋》這部書中,除了麥禾之外,別的谷物不收錄書中,連麥禾欠收都要寫的書中,可見聖人最看重五谷中的麥與禾。

比如在《漢書》裏頭記載,董仲舒給皇帝寫信,講到什麽問題,講到種麥子問題,當初關中地區老百姓都好種麥子,所以董仲舒專門講了種麥子的重要,而且把他提出的那些抽象的理論和種麥子結合起來,你看這種麥子是老百姓太現實的問題了,太實際的問題了,所以董仲舒關註老百姓種麥子的問題,把他的那些陰陽五行和種麥子的問題相結合,董仲舒還講到什麽問題?講到下孢子的問題,下孢子也是老百姓很關註的問題,一場孢子下來,老百姓算一場大的災害,所以董仲舒還專門講了孢子的問題,所以董仲舒不都是空談理論,他也關註現實生活中的問題,董仲舒不光是關註現實生活中的問題,而且董仲舒還進行實際的操作,他也有實際操作。

他具體是怎麽做的。大概是這樣,甲和乙發生沖突了,兩個人打架,這個乙呢,拿著刀子沖甲就刺過來了,結果這個甲的兒子看到了,拿著棍子就沖乙掄過來了,結果怎麽樣?沒掄好,因為混亂嘛,混戰中沒掄好,一下掄上自己的父親了,這個甲的兒子就算犯罪了,這個案子怎麽判?那麽按照當地的這些官員,他們往往頭腦比較簡單,那就是說你這個甲的兒子,你等於打了父親了,這還得了,按照法律條文應該怎麽判?判甲的兒子死刑,因為一棍子打了父親,判死刑,這個死刑,當時叫梟首。把你腦袋砍下來,然後擱在籠子裏頭,掛在一個高的地方,讓大家來看,你這是犯罪了。那麽這個地方當時法官判這個案子呢,他完全是按照表面上,按照字面來判刑,因為表面說兒子打死了父親,應該判什麽罪,他這種判案的做法其實就是例行公事。其實這種做法就是法家的做法,我就看字面,字面上你只要違反了規定,我就來判你。

那麽這個案子送到董仲舒那兒去了,董仲舒可能要復審一下。那麽董仲舒在判這個案子的時候就不一樣了,他要按照儒家的思想,儒家的想法來判,所以董仲舒就重新判,他按照那部儒家經典來看。儒家有部經典是《春秋》,董仲舒是專門研究《春秋》的,那麽他就按照《春秋》裏頭的一些記載,《春秋》裏頭的一些要求來判這個案子。那麽《春秋》裏頭有這種記載,說兒子給父親吃藥,結果怎麽樣,父親吃死了,那麽父親吃死,是不是兒子謀害父親?是不是兒子應當懲罰父親?不,兒子是為了給父親治病,他並不是為了害死父親。那麽按照《春秋》的這種記載,這個兒子拿起棍子來打乙方,他是打著父親了,不過他當初是為了什麽?是為了救父親,所以按照《春秋》儒家的這種說法叫“君子原於心,赦而不誅”。什麽意思呢?君子原其心,就是我們在看這個人的舉措,要看他的動機,原其心,深入地探求他原來的動機,他的動機是什麽?他的動機是為了救父親,他給父親吃藥,他的動機是為了給父親治病。那麽這個人掄起棍子打乙方,他原本的動機是為了救父親,他是出自好意,是出自孝順,所以動機是好的,原本內心是好的,這樣的人不能夠殺他,不能夠懲罰他,所以大概把這個兒子給放了,那麽這種判案子,顯然深得民心,你要是把這個兒子給殺了,不光這個甲,這個父親他們家裏的人肯定不願意,他們肯定對官府不滿,你官府這種做法太不合情理了。因為當時中國的基層,家族社會,大家特別講人情、情理,所以董仲舒這種判罰是符合情理的,而這種判罰,董仲舒又依據儒家的經典,所以他這種做法就能使深入老百姓之心,深入民心,對儒家的普及,對儒家被社會所接受作用是非常大的。

董仲舒還判過一個案子,這個案子是這樣,說有一位父女,她的丈夫坐船出門,船上父女在,坐船怎麽樣?風高浪大,船翻了,丈夫沒有了,失蹤了,屍體也沒看到,可能是死了,那很長時間了,後來這位婦女就回娘家了。回娘家長期找不到丈夫的屍首,所以這個婦女她的娘家的人就把這位婦女另外讓她出嫁了,嫁給其他人了。那麽這件事官府就要說話了,按照當時基層法官的說法,這個婦女,你的丈夫死沒死還不知道,屍體也沒找到,你竟敢另嫁他人,屬於淫蕩,你屬於有淫心,要判罪,判什麽罪?把她抓起來叫死罪,把你殺死,然後把你的屍首擡到集市上展覽,讓大家看。

那麽這麽一個案子又到董仲舒那兒去了,那麽董仲舒對這個案子另有一種判法,又是按儒家的思想來判。那麽怎麽按儒家思想來判呢?第一按照《春秋》的記載,這個婦女,她沒有兒子,如果她有兒子的話,她就不能再另嫁他人了,不能再跟別人結婚了,她沒有兒子了,丈夫失蹤了,你是可以再嫁給其他人的,這是第一;第二,這個婦女並不是她自己要嫁給他人,而是受父母之命,是父母讓她嫁給別人的,她等於嫁給別人是服從了父母的命令,所以她這不是淫,而且是孝,因為她服從父母的命令,她是孝。所以婦女無罪釋放。所以這個東西怎麽樣?也和合乎情理,應該說廣大老百姓是能夠接受的,從情理上,從內心人們是可以怎麽樣,是可以接受的。

那麽這些案子的審理怎麽樣?非常有助於儒家進入基層社會,儒家被老百姓所接受,這些案子的審理,也是儒家與老百姓具體生活的一種結合。那我這裏講到張湯,講到兒寬,講到董仲舒,我想漢代類似這樣運用儒家,具體的從實際工作中,運用儒家恐怕不只這三個,當時恐怕已經有很多人了,可能基層幹部當中有很多,基層中層當中是有很多這樣人,他們都分別在自己的工作崗位上,取得了一定的成就。所以我們說這個問題,就是儒家在具體運用這方面和實際工作實際生活相結合這方面,雖然不能說完全徹底地解決了,但是在漢代,特別是在漢武帝時期,恐怕在這方面的解決有相當大的進展,所以最後漢武帝罷黜百家,獨尊儒術,以儒家為官方思想,接受儒家,也和儒家能夠進入到實際操作,進入到實際運用,進入到人民的實際生活中去,解決了理論和實際的結合問題,在一定程度上解決理論和實際的結合問題,在這方面有相當大的進展。所以統治者能接受儒家,和這一點也是有相當大的關系,好我們這一講就講到這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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