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片上的皮酒袋在西班牙也並不是那麽容易買到的。一般來說,另一種軟皮淺咖啡色,上面印著跳舞女人或鬥牛畫面的,在土產店隨處可見。並不愛那種有花的,嫌它太遊客味道。

這種酒袋的用途,往往是在旅行或野餐時沒有杯子的情況下帶去的。當然打獵的季節,或是一場街頭慶典,人和人之間傳著喝,也是它的功用。

要考驗一個人——是不是很西班牙透了的,只看那人如何由酒袋中喝酒,就得二三。

這種酒袋的喝法是如此的:打開蓋子,用雙手將酒袋舉向自己的面前,把手臂完全伸直,用手輕輕一擠,袋中的酒,便如水槍一般射入口中,喝夠了時,將雙手輕輕向外一舉,酒便止了。

初學的人,手臂不敢伸直,酒對不準口腔,往往把整張臉加上衣服前襟,都弄濕了,還喝不到一口。在用酒袋的技術上,我是前者。

之所以半生好酒,和西班牙脫不了關系。

學生時代,住在馬德里大學城的書院,每日中午坐車回宿舍用午餐時,桌上的葡萄酒是不限制的。在那個國家裏,只喝白水的人可以說沒有。一般人亦不喝烈酒,但是健康的紅酒、白酒是神父和修女,甚至小孩子也喝的東西。

就是這種自然而然的環境,使我學會了喝酒,而且樂此不疲,也不會醉的。

有一次在宿舍電視上觀看七月七日西班牙的大節慶——北部古老的城市巴布隆納舉行的聖·費明。那一日,雄壯的公牛,被趕到街上去撞人,人群呀,在那批發瘋的牛面前狂跑。如果被牛角頂死了,或被踩傷了,都是活該。也是在那場電視裏,第一次看見,滿街唱歌的、跳舞的,在擠擠嚷嚷的人群裏,傳遞著這種酒袋。

認識,不認識,一點也沒關系,大家喝酒並不碰到嘴唇,方便、有趣又衛生。

深愛西班牙民族的那份瘋狂和親熱,人與人的關系,只看那一隻隻你也喝、我也喝的酒袋,就是最好的說明。

電視上看到的酒袋,全是又古又老,黑漆漆的,而土產店中找不到這種東西。

有一年,還是做學生的時代,月底姐姐給寄來了十塊美金。收到那筆意外的財產——對,叫它財產,趕快跑去百貨公司看裙子。當年,對於一個窮學生來說,十塊美金可以做許多事情,例如說:買一條裙子、換一個皮包、去做一趟短程的旅行,或者用它來拔掉一顆長斜了的智齒。結果沒有去拔牙,忍著。也沒有買新衣服,省著。當然,拿了這十塊錢,坐火車,奔向古城賽歌維亞,做了一日之遊。就在賽歌維亞的老廣場上,掛著這好多只黑色的酒袋。驚見它那麽容易的出現在眼前,真有些不能相信。那時候年紀輕,對什麽都比較執著,再看繞著酒袋的竟是一股粗麻繩時,愛悅之心又加了許多,立意要把它買下來。

買個酒袋也不是那麽簡單的。付完了錢,店主把人叫進店裏面去,開始教我怎麽保養它,說:先得用白蘭地酒給倒進去,不停的晃很久很久,再把酒倒出來——那時裏面塞縫的膠也可以跟著洗幹凈了。以後的日子,無論喝是不喝,總得註滿了葡萄酒,那酒袋才不會幹。

買下了酒袋,吃了一點東西,沒了回程的車錢。這倒也很容易,那天傍晚,坐在一輛大卡車司機的位子旁回到馬德里——搭便車的。

許多許多年過去了,這個皮酒袋總是被照顧得很當心。即使人去旅行時,放在西班牙家中的它,總也注滿了酒掛在墻上。

倒是這一次回到臺灣來之後,一直讓跟回來的它乾乾的躺在箱子裏。總想,有時間時,上街買一瓶好葡萄酒去浸軟它,而時間一直不夠用,這個應當可以用一輩子的東西,竟在自己的國土上,一日一日乾癟下去。就如我的人一般,在這兒,酒也不大喝了,因為那種苦苦澀澀的葡萄酒並不好找。

在這兒,一般人喝的葡萄酒,不是太甜就是酸的。由一個酒袋,幾乎想扯出另一篇《酒經》來。

每看臺灣電視上,大富人家喝洋酒時,將杯子用錯,心裏總有一絲好奇和驚訝——我們的崇洋心理不減,可是又不夠透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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