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篇偵探小說(十六)老處女和兇殺案

作者:〔美〕羅伯特·阿瑟

  火車的速度越來越慢,克拉絲·尤什合上了她看的書。「準是到了米爾沃基車站了。」她說:「幾點了?」「已經是晚上9點了,咱們整整晚到了4個鐘頭了。」
  「賓哈姆先生準得擔心,以為咱們出了什麼事。」弗倫絲·尤什說著抻平了穿著的黑外套,又用手理了理頭髮。她對自己看起來顯得那麼年輕頗為滿意。她比克拉絲小兩歲,今年正好是70歲。
  「甭管怎麼說,」克拉絲心滿意足地說,「晚點倒給了我機會,讓我看完這本探案集。這些故事真是令人激動,我就是喜歡寫的精彩的探案。」
  「等有時間,我也要盡快看完它。」弗倫絲邊說邊在一個小紅筆記本上記下了書名。這個筆記本就放在她隨身攜帶的一個旅行包裡。
  「克拉絲,你不雇個人給咱們提包嗎?」
  「亂彈琴!雇個人就得付他整整一毛錢,咱們自己提著不是也挺好嗎?」
  「可我想,雇個人也好幫咱們租輛車,而且能告訴咱們怎麼找到賓哈姆先生的辦公室。」
  「亂彈琴!弗倫絲,你別總是按小鎮子的方式去辦事,米爾沃基總是個城市。儘管以前咱們從來沒來過大城市,可對世界上的大城市知道的也不少哇。難道咱們沒看過成千本的偵探小說嗎?咱們從阿嘉莎·克裡斯蒂和馬格裡·阿林漢姆筆下瞭解了倫敦;從克蘭格·瑞斯筆下瞭解了芝加哥;咱們還知道巴黎、舊金山、紐約……」
  「這我都清楚,」弗倫絲打斷了她的話,「你說的的確不錯,咱們確實從看過的那些偵探小說裡學到了不少東西,可還是……」
  「亂彈琴!我相信咱們能應付任何情況,偵探小說給咱們增加的見識,什麼都能對付。」克拉絲說,
  「下車吧,賓哈姆先生正等著咱們哪。至少,我希望他正在等咱們。」
  賓哈姆先生確實正在等著她們,他已然等了好幾個小時。在他那簡陋骯髒的辦公室裡,他邊等邊從瓶子裡倒酒喝。緊挨著他辦公桌的玻璃門上寫著「E·賓哈姆--律師」。
  眼下,他一邊給克拉絲姐妹倒茶,一邊嘴裡吃著糖,好沖淡些從他嘴裡呼出的酒氣。克拉絲姐妹到來之前,他已經喝了些濃咖啡。這些天,酒喝得太多了,腦子昏昏沉沉,他需要清醒清醒。
  「您真好,」克拉絲喝了一口茶,抬起頭來說,「長途旅行後,再沒什麼能比得上一杯熱茶更能讓人提神的了。」
  「我正為你們擔心呢,親愛的女士們。」賓哈姆甜甜地說著,又把一塊糖放進嘴裡。他盡力去笑,可是他的黃板牙、大鼻頭和小眼睛都靠得太近了,使他的笑毫無吸引力。「我以為,你們決定不來繼承這份小小的遺產了。」
  「哪的話,我們早就破釜沉舟了,」弗倫絲說,「一接到您的信,得知侄子瓦爾特把他的房產留給了我們,我們就把從學校退休後一直經營的租書店給賣了,跟所有的人告了別,直奔這裡,要在米爾沃基常住下去。」
  「您知道,」克拉絲頭上戴的老式帽子,隨著她的動作不斷點著頭,「在一個小鎮裡,我們已經過了70年了。現在,該在城市裡定居了。」
  「噢,呃--我還以為,你們--賣了這裡的房子就會回去的,而且……」
  「天啊,這可不行!」克拉絲嚷了起來,「我們要住下來!賓哈姆先生,我們還要把瓦爾特的房子改成專門接待作家和藝術家的公寓。」
  「這樣我們就能經常跟那些有魅力的、頭腦敏銳的人打交道了。」弗倫絲接著說,「每天晚上,在餐桌旁聽聽他們妙趣橫生的談話,就如同欣賞一場動人的音樂會,這將是多大的樂趣呀。」
  賓哈姆先生開始生氣了。
  「真的嗎?」他虛情假意地說,「我勸您最好還是把房子賣掉,這房子太舊,稅又很重,鄰居也不好……」
  克拉絲一個勁地搖頭。
  「我們能安排好一切。」她說,「現在,請告訴點關於可憐的瓦爾特的事吧,我們已經有二十五年沒有見面了。」
  「他是怎麼死的呢?」弗倫絲把兩隻手壓在一起問道。
  「噢,」賓哈姆先生揉了揉鼻子,「他死於某種心臟病。」
  「我猜想,」克拉絲不無諷刺地說,「您能把三顆子彈打入心臟稱為某種心臟病,可是……」
  「確切地說,是兩顆子彈擊中心臟!」弗倫絲糾正道,「醫生的報告說:另一顆子彈偏離了心臟幾厘米。您看,在接到您的信以前,我們早就看了報紙上關於這件兇殺案的報道。只要有兇手新聞就逃不過我們的眼睛。當然啦,我們並不知道被害者是我們的侄子。儘管如此,我們也不太吃驚,我們早就預感到瓦爾特會不得好死。」
  「當他還是孩子的時候,就對小動物特別殘忍。」克拉絲補充道,「跟他父親一樣,他也是被三個學院開除過。」
  「我們的兄弟亨利,您知道,幾年前就失蹤了,」弗倫絲繼續平靜地喝著她的茶,「我們一直認為他是在監獄,不過,要是那樣的話,他是不會用真姓的,亨利倒是很看重家族的名聲。」
  賓哈姆先生放下了他的茶杯,向酒瓶子走去,轉過身,背對著老太婆喝了滿滿一杯,然後用髒手帕擦了擦嘴。
  「是呀,瓦爾特說自己姓史密斯,直到看了遺囑,知道他把房產留給你們,我才知道他姓尤什。在此以前一直不知道他真實的姓,也一直不知道他還有親人。他是一個--能不能這麼說,是一個行動詭秘的人。沒人知道他的錢是從哪來的,他的房子很大,就在城郊,也沒人知道他是怎麼置辦下來的。上月的一個晚上,半夜了他才回家,剛走到前門就被一個神秘刺客打死了。警察還沒抓到兇手,甚至連他為什麼被殺都一無所知。」
  「我敢說,不管是誰殺的他,都會有一個充足的理由。」克拉絲說,「瓦爾特年輕的時候,就連我們都想親手幹掉他。」
  賓哈姆先生擦了擦腦門,心想這兩位老處女真的要給他帶來麻煩了。
  「親愛的女士們,我再次奉勸你們把房子賣掉。這一帶不怎麼好,還藏著個殺人犯。正好有人想買下它,把它拆掉改建一座煤氣站……」
  「不!我們就是要住在這裡,為那些聰明的、有創造性的心靈開一座公寓。」克拉絲堅定地回答他,
  「現在,賓哈姆先生,就請告訴我們地址,把鑰匙交給我們,幫我們叫輛出租車。」
  賓哈姆先生從前也有過一個任性的姑媽,就跟這兩位頑固的老處女一樣。他只好交出鑰匙,寫下地址。他沮喪地喘著氣說:「那我就祝兩位過一個--哦,過一個平靜的夜晚,我希望是這樣。」
  「為什麼不是這樣呢?」克拉絲問道,「走吧,弗倫絲,我是多麼渴望瞧瞧咱們的房子呀。我已經給它想好了一個名字,能不能把它叫做『尤什公寓』?」
  把她們送上出租車後,賓哈姆先生又喝了一杯,然後穿過黑乎乎的大廳,在另一扇門上小心地敲了敲,走了進去。房間內,一個穿著講究的大塊頭,正斜躺在安樂椅上吸著雪茄。這間房子要比賓哈姆的那間闊氣多了,房門上印著的標記是「加頓公司」。
  「哈羅,艾德,那房子要我破費多少?」
  「哈利,她們不賣。」
  「不賣?」哈利·加頓站了起來,「也許你沒好好地勸勸她們吧。」
  「她們說要開一個叫尤什的公寓。還說已經在小鎮子裡住膩了,要在米爾沃基常住下去,過過有藝術味道的日子。對這兩個老處女就是磨破嘴皮子也是白費。」
  「你告訴她們瓦爾特是被謀殺的嗎?」
  「當然告訴了,我還說這房子名聲不好,她們的侄子是個神秘人物,可這些都沒用。」
  「你沒告訴她們,瓦爾特是個最狡猾的敲詐犯,他曾在哈利·加頓那裡工作過吧?」
  「當然沒有。」
  「我真他媽的希望知道,他把偷走的那些文件藏在哪兒了,一定是藏在那房子裡--瓦爾特是不會讓這些東西離他很遠的。可我們已經徹底地搜了三遍了,還是找不到,要是這些文件落在檢察官手裡---」
  賓哈姆此時又在用他那髒手帕擦臉了。「如果我們找不到,那就沒人能找到。我看沒什麼可擔心的,這兩個老傻瓜馬上就會迫不及待地離開那個可怕的地方。到那時,我們就能用低價把那所房子買下來,把它拆掉。」
  「艾德,我想不如就在那兒把她們幹掉。」
  「別,別,千萬別那麼幹!那樣反倒會驚動警察,報紙和公眾就願意保護像她們那樣的老太婆,他們的宣傳會使每個人都眼淚汪汪地想起自己的老姑媽。」
  「不管怎麼說,今天晚上的驚嚇也許就能讓她們滾蛋。」哈利·加頓說,「我已經派梯尼去再搜一遍那房子,如果她們碰見梯尼,要不馬上下決心賣房子才怪呢。你想想,深更半夜,在一所黑咕隆咚發生過兇殺案的宅子裡,二位女士出其不意地撞見像梯尼那樣的醜八怪,將會是什麼場面。」
  在瓦爾特房子的外面,克拉絲和弗倫絲提著旅行包,沿著一條小路向那座孤零零的房子走去。只見那所住宅遠離街道,坐落在稀稀落落的樹木中,還真有點令人毛骨悚然呢。
  「吱拉」一扇窗戶突然發出了刺耳的響聲。弗倫絲輕輕地叫了一聲。
  「弗倫絲,控制住你自己,咱們讀過的偵探小說中,幾乎每篇都描寫過窗戶的尖叫聲。這響聲能說明什麼呢?無非是讓人給它上點油。把鑰匙給我,咱們進去。」
  「這房子可真夠大的,實在是太黑了。」
  「亂彈琴!如果不開燈,任何一所房子都該是黑乎乎的。」克拉絲說著接過鑰匙,把它插進一把看起來很新的鎖。厚厚的門被打開了,這次,門沒有發出響聲。她們進了房子,開了燈。
  「瓦爾特當然得從什麼地方弄到錢置辦這所房子,我以為這些錢不會是他自己攢下來的。」說著,她注意到妹妹已經站住了,好像在聽什麼。
  「弗倫絲,又怎麼了?」
  「有聲音。」弗倫絲害怕地悄聲說,「樓上有人。」
  「亂彈琴!你可別憑空想像--是有人在樓上!」克拉絲說話的聲音也小了下來。「準是個小偷--知道這所房子空著,就在咱們到來之前,想趁機撈一把。」
  「咱們趕快走吧。」弗倫絲開始發抖了,「趕緊去叫警察,還是去旅館過夜吧。」
  「別當膽小鬼,弗倫絲。難道咱們不知道怎麼逮小偷嗎?小偷不過是個賊。跟我來,咱們給小偷先生上一課。」
  看到克拉絲脫下鞋,弗倫絲也學著脫下了鞋。兩個人輕手輕腳地走上樓梯。從樓上一扇門裡傳來有人活動的聲音。克拉絲看來胸有成竹,弗倫絲則是膽戰心驚。
  克拉絲貓下腰透過鎖孔往裡看。屋裡,一個面貌兇惡,滿臉傷疤的矮壯男人正在用拳頭敲打著牆壁。梯尼·鐵克曾是一個重量級的拳擊手--只是拳術平平。
  克拉絲悄聲告訴弗倫絲,有人正在屋裡找尋什麼東西,必須把他引出來。
  「看了那麼多探案,咱們該知道怎麼對付他。那些書都一致認為:女人的皮鞋就是一種好武器。咱們的鞋後跟又硬又沉,就用它試試吧。我站在門這邊,你站在那邊,咱們都用右手握住一隻鞋。然後,我把另一隻往樓梯下邊扔。」
  梯尼聽見了響聲,停了一下,繼續敲著牆。過了一會兒,那聲音又響了一次--這次是弗倫絲壯著膽,把她的一隻鞋也扔了下去--這回梯尼可要看個究竟了。他打開門,把頭探到黑暗的樓道。
  就連梯尼這樣的腦袋也經不住兩個鞋後跟的打擊,他完全失去了知覺。
  她們把梯尼拖到屋裡,從臥室找出幾條領帶,把梯尼的雙手按到頭上捆起來。拴在沙發腿上。把腳也捆起來,拴在桌子腿上。
  「現在能叫警察了吧?」
  「亂彈琴!你仔細看看這個小偷,他的穿戴有多講究,他可不是一般的小偷。」(他當然不是一般的小偷,他是哈利·加頓先生的貼身保鏢。)
  弗倫絲仍然十分害怕,這真使克拉絲失望。這麼多年了,她們一直在談論冒險,幻想冒險。事與願違,卻一直過著平淡無奇的日子。現在,面臨著真正的冒險,弗倫絲卻一遍又一遍地說什麼去喊警察。
  就在這時,電話鈴響了。克拉絲拿起聽筒,用愉快的口氣問道:「喂!」
  賓哈姆先生的聲音聽起來就像是喘不出氣來。他問她們是不是還好,周圍是不是挺安靜--甚至問她們是不是聽見了奇怪的聲音。站在他旁邊的哈利·加頓簡直不能相信,她們竟然沒有聽到任何聲音。也不能相信,梯尼會沒在那所房子裡。
  克拉絲平靜地告訴他,房子真夠漂亮,擺設也挺高級,她們非常滿意。這裡平安無事,並謝謝他想得那麼周到。
  哈利·加頓先生跟賓哈姆先生莫名其妙地大眼瞪小眼。唯一的可能是梯尼已經離開那裡走了。他們決定再等半小時後親自到那所房子去。
  莫名其妙的還有弗倫絲,她簡直不能相信自己的耳朵。為什麼克拉絲不把真相告訴賓哈姆先生,並讓他叫警察來,把躺在地上昏迷不醒的小偷帶走。
  「我可不想讓警察把他帶走,咱們是得問問他--問問他瓦爾特的死,問問他在找什麼--瓦爾特一定是藏起了什麼東西,你還沒看出來嗎?這可是個真正的案子,正是我們多年來夢寐以求的。這回咱們可有機會親自來破案了,就像咱們從小說中看到的那些偵探一樣。」
  「可他們中沒有一個是女的呀。」弗倫絲指出。
  「亂彈琴!黑德加德·薇澤絲是個女人,她也是個中學教師。瑪波兒小姐也是個女人,她們能幹的咱們也能幹。眼下要干的,先得搜查一下這所房子,也許還有人藏在裡邊。」
  這間屋子是書房,後面是瓦爾特的臥室。傢具都是高檔貨,地上鋪著中國地毯,書架上擺的都是偵探小說,桌子上放滿了文件,還擺著兩個鏡框。一個鏡框裡是位年輕的、穿浴衣的胖女人,照片上橫寫著「送給瓦爾特,愛你的皮切斯。」另一個鏡框裡是---
  「看哪!」弗倫絲說:「這是那張咱們倆跟瓦爾特的照片。25年前,瓦爾特高中畢業時照的。我一直耿耿於懷,對讓他從我的班上畢了業深感內疚。」
  「他也不會領你的情。」克拉絲答道。她們看了一會兒照片中自己的肖像,和站在她們兩人中間,顯得那麼高大的瓦爾特。
  「我倒忘了,瓦爾特的兩隻眼離得那麼近,不過他的頭髮倒滿好。那時候咱們也挺漂亮,咱們的身段要比那個蠢貨強多了。看起來瓦爾特跟她挺近乎。」
  「別說了克拉絲!」這樣的談話,特別是屋子裡還有個陌生的男人,真使弗倫絲不安。「咱們還是想想,瓦爾特總該有些優點吧。這麼多年了,他還保存著咱們的照片,也沒忘記把房產留給咱們,似乎咱們對他不太公平。」
  「也許吧,」克拉絲說,「每當干了壞事以後,他總是向咱們討好。還是說現在的事吧,這間屋子已經被搜過了,躺在地下的這個丑傢伙,翻遍了桌子,也掀起過地毯,咱們要讓他說出來,他在找什麼。」
  「弗倫絲,」克拉絲若有所思地接著說,「假設,瓦爾特就是被這傢伙殺死的,現在他又回到謀殺現場,想找什麼東西,可是找不到,按照書中的推理方法,他要找的是什麼呢?」
  「什麼?他殺的瓦爾特!那他就不只是小偷而是個殺人犯!克拉絲,咱們必須叫警察了。」
  「亂彈琴!難道你在探案中看到過,有哪個警察能破兇手案?沒有的事,儘管瓦爾特或是也是某種類型的賊,現在也該由我們為他伸張正義了。咱們要審問這傢伙。」
  弗倫絲顫慄了:「你這一輩子連個蒼蠅都沒傷害過,現在怎麼能變得凶狠起來呢?」
  「1000多本偵探小說已經教會了咱們,怎麼樣去審問一個歹徒。弗倫絲,如果需要凶狠,咱們就得凶狠。」
  梯尼·鐵克醒了過來,他問道:「什麼玩藝打了我?」
  「是我們打了你,年輕人。」克拉絲告訴他:「是用我們的鞋後跟打的你,再把你的手腳捆起來,這樣你就不能逃掉了。」
  梯尼發現她們是對的。他那鬥毆中毀了容的醜臉上不免露出敬意,仰頭看著她們。
  「你們是尤什姐妹,」他說,「你們準是尤什姐妹。」
  「你能認出我們,這就更加可疑。」弗倫絲看到捆著梯尼的領帶足夠結實,也增加了勇氣。
  「我說,你們兩個趕緊把我放開。」梯尼威脅道,「哈利會來找我的。」
  「弗倫絲,記錄在案:犯人供認,他是被一個叫哈利的人僱用的。」
  「當然啦,」弗倫絲在辦公桌上找到了紙、筆,並且記錄下來。
  「我沒有……什麼也沒有說過。」梯尼嚷了起來,「你們到底想幹什麼?」
  「十分簡單,」克拉絲說道,「一句話中別用兩個否定詞。年輕人,是你殺了我們的侄兒瓦爾特--」
  「你們怎麼知道的?我的意思是,不是我,我沒幹過。你們瘋了嗎?」
  「啊哈,弗倫絲,記錄在案:犯人承認是他殺了瓦爾特,審訊大有進展。」
  「我沒有,我沒有殺他,我也沒承認任何事情。你們最好放開我,趕快,你們遇上的人要比你們強大得多。」
  「好哇!」克拉絲叫了起來:「弗倫絲再記一下,犯人供認:他是某犯罪集團的成員。」
  梯尼掙扎著,「我沒有,沒承認這些事,你們幹嗎要誣賴我。」
  「我們是在用正確的推理方法解決一件兇殺案--正如我們從一千多本偵探小說中學到的那樣。」克拉絲驕傲地解釋道,「現在說吧,誰是你們的瓢把子?」
  「誰是什麼?」
  「大頭目,也就是你為誰效力?」
  「我為哈利·加頓先生幹活,誰知道你們在說些什麼?」
  「弗倫絲,記錄在案:犯人供認,犯罪集團的頭子是個叫哈利·加頓的人。」
  「等等,」梯尼幾乎要哭了,「我從來沒說過,沒有這回事。」
  「一個句子中兩個否定詞!」弗倫絲也嚷了起來,「你在哪兒上的中學?」
  「在哪兒上的中學?那跟這事有什麼關係?」梯尼能夠頂住警察的審問最少兩天,可尤什姐妹的審問方法把他徹底弄糊塗了。
  「別害怕,」克拉絲說,「你已經承認,是你殺害了可憐的瓦爾特,你是哈利·加頓的人,他是你們集團的頭子。這就是說明,你在房間裡要找的東西,也就是哈利·加頓想要的東西。說吧,這是什麼東西?偷來的錢?警方懸賞的珠寶?走私皮毛?你還是老實交待為好,反正我們是要讓你說出來的。」
  梯尼直勾勾地看著那兩對曾經使成千上萬中學生發抖的鐵灰色的眼睛,他開始交待了。弗倫絲則忙著記錄。梯尼心想,如果他拖得時間長些,哈利就會到這裡來。他總該知道如何去對付這兩位穿著黑衣服,戴著老式帽子的偵探老小姐。
  克拉絲終於得出結論:瓦爾特是那位哈利·加頓的管帳先生,他偷走了加頓犯罪活動的一些記錄,他沒把這些記錄送交警察,而是把它藏了起來, 並籍以敲詐加頓。加頓對無休止的勒索不耐煩了,就派梯尼搜查房子,想找回這些文件。沒想到瓦爾特提前回家,梯尼就開槍打死了他。直到現在,他們還沒找到這些文件。因此,這些文件仍然藏在房子裡的某個地方。
  「這也正是賓哈姆先生不讓我們上這裡來的原因。」弗倫絲嚷道:「他也是成員之一!」
  「推理完全正確。現在,咱們就要破獲這個犯罪集團了。」克拉絲的眼睛放光了,「多高興呀,弗倫絲,多出色呀,就連大偵探尼羅·沃爾夫也要誇獎咱們。咱們必須找到藏起來的那些文件,把它交給檢察官,這樣哈利·加頓、賓哈姆、梯尼還有別的那些不法之徒就要被送進監獄了。」
  可是,弗倫絲還有點疑問。「如果他們找不著這些文件,咱們又怎麼能找著呢?」她問道,「我還是那麼說,把警察找來。」
  「亂彈琴!你總是說不行。首先,我們得按瓦爾特想問題的路子去想,必須處在他的位置去想。假如咱們想敲詐,那咱們會把這些文件藏在哪兒呢?梯尼,這些文件有多大?」
  「帳頁那麼大,瓦爾特拿走了大概有二十頁。」
  「那可夠大的。」克拉絲思考著,「讓我好好想想,如果我是瓦爾特……」
  「站到前邊去!女士們,我的到來,你們不會介意吧?」
  哈利·加頓突然闖進屋子來,還抽著雪茄。賓哈姆先生跟在後邊,無精打采。哈利徑直向克拉絲和弗倫絲走去,就如同一輛卡車要扎過兩只可憐的小灰貓。他凶狠的盯著她們。
  「女士們,你們跟我的孩子梯尼開了個玩笑,是不是?現在遊戲該收場了,坐在沙發上,等我和艾德把梯尼放開,再決定怎麼處置你們。」
  克拉絲和弗倫絲並排坐在沙發上,默默不語,可並不害怕。鬆了綁的梯尼垂頭喪氣地坐在角落裡。哈利用雪茄指著尤什姐妹。
  「梯尼全都說了,我看必須幹掉她們。」
  「別!別!哈利。」賓哈姆先生擦著腦門連忙阻止道,「相信我,儘管她們已經知道了這些,但是空口無憑,在法庭上控告我們根本沒用。可碰碰這些老太婆倒是真正的危險,殺了她們,報紙就會要我們的命。相信我,不管你幹什麼,千萬別碰這些老太婆。」
  「你說怎麼辦?」
  「讓她們離開米爾沃基,保證永遠不再回來。」
  「按我的意思辦,她們就永遠不會露面了。」
  克拉絲勇敢的說:「你想嚇唬我們,那你可就大錯特錯了。」
  弗倫絲扭身衝著她姐姐說:「他沒說錯,他是在威脅咱麼,不管怎麼說,我是害怕了,我要跟他做筆交易。」
  「什麼交易,大姐?」哈利說。
  弗倫絲接著說:「你想要這所房子,是因為你要找的一些文件就藏在這裡,對不對?我們可以把房子賣給你,那樣你就能如願以償了。賣了錢,我們可以去做一次環球旅行,我們也就心滿意足了。錢一到手,我們馬上動身。」
  「我說弗倫絲,你可真是亂彈琴,我可不想跟這些犯罪份子做交易。」克拉絲嚷道。
  「閉嘴吧!克拉絲,到現在為止一直是你說了算,現在該聽我的了。加頓先生,怎麼樣?」
  賓哈姆先生請求哈利接受這一要求。鑒於買房子的花費要比埋葬這兩個老處女跟合算,哈利終於同意了:
  「好吧,這所房子我給你們一萬塊錢,今晚你們就得離開這個城市。」
  「15000!」弗倫絲要價了。
  「這所房子最少也值25000。」克拉絲更不含糊。
  「我真看不出,處在你們的地位還能討價還價。」哈利答道,「好吧,一萬五。」
  「都要現款,你還得把我們送到車站。」弗倫絲下命令了。
  「就這麼辦,到我辦公室去取錢。梯尼,這些老--女士們在我到來之前,沒找到那些文件吧?」
  「沒有,老闆。除了我以外,她們什麼也沒碰過,整個時間都用在盤問我。真走運,她們沒找警察。」
  「走吧。梯尼,你呆在這兒,在找到那些文件之前別離開這兒。如果找不到,我就拆了這房子。」
  「還有一件事,」弗倫絲站了起來。「在火車上我們沒什麼可看的,我們喜歡看偵探小說,我想帶走瓦爾特的兩本書,就是書架那頭的兩本--綠皮的。」
  加頓把書拿在手裡,眼睛卻盯在弗倫絲臉上。「你挺機靈,大姐,你是想瓦爾特把那些文件拍成膠片藏在了書裡。艾德,幫我檢查這兩本書。」他看了看書名--『埃德加·愛倫·坡著作選』,第一冊、第二冊。
  兩個男人幾乎毀掉了這兩本書,他們割開了書皮,撕破了包邊,一頁一頁地翻了一遍。最後,哈利把這兩本書交給了弗倫絲。她打開了旅行包,把書放了進去。
  「你們還真是想拿點看的東西,我可不是好糊弄的。」說著他帶頭向門口走去,「走吧,正好有一趟半夜的車。」
  火車開出米爾沃基車站後,速度越來越快,兩姐妹在這個城市呆了僅僅三個小時。
  「真是扣人心弦的三個鐘頭啊。」弗倫絲說,「咱們該睡覺了。」
  「亂彈琴,把遺產賣給了一幫竊賊和殺人犯後,你怎麼能睡覺呢?我不睡!咱們讓殺害瓦爾特的兇手逍遙法外,而這一切僅僅是為了萬把塊錢。」
  「瓦爾特是讓人討厭的孩子,」弗倫絲回答,「我當然不樂意為他去送死。」
  克拉絲怎麼也想不通,任何一本她們讀過的偵探小說裡,從沒有過這樣的結局。
  「這兩本書有什麼用,罪犯們已經徹底地檢查過了,文件沒藏在書裡。」
  「文件沒在書裡,可線索卻在裡面。」
  「什麼線索,弗倫絲?」
  「你說過,咱們必須象瓦爾特那樣去想,是吧。好,當他還是個孩子的時候就,咱們就給他讀埃德加·愛倫·坡的書,這兩本書也是咱們送給他的,對不對?20多年了,他啊一直保存著這兩本說,照這個推理,他還崇拜著埃德加·愛倫·坡。這就提供了瓦爾特是怎麼想的線索。看吧,在這集裡,『被盜的信』這篇,正好在咱們最得意的那篇之後,也是瓦爾特最喜歡的--『尤什公寓的毀滅』。」
  「哦!」克拉絲想起來了,「『被盜的信』說的是警察為了尋找一封高價懸賞的信,用顯微鏡搜查了那所房子的所有傢具,一寸一寸的檢查牆壁和地板,費盡力氣也沒找到。警察局長不得不去請大偵探杜平幫忙,杜平用邏輯推理的方法,根據藏信人的特點,很快就找到了那封信。原來,信就放在最容易看見的的地方。警察的工夫全用在找上了,可忽略了信不是藏的而是擺在他們眼皮底下。」
  「太對了。」說著,弗倫絲把手伸進旅行包,取出了一個鏡框--就是那個有她、克拉絲和瓦爾特照片的那個,不到一個小時以前,它還放在瓦爾特的桌子上。
  「瓦爾特並不喜歡咱們,可他為什麼要保存一張跟咱們的合影呢?是因為,還有什麼能比他跟兩位處女姑娘的合影跟純潔,更高尚呢?這照片是最不會讓人起疑的東西了。當加頓和賓哈姆彎腰給梯尼鬆綁時我就趁機輕輕地把它塞進了旅行包,如果我的推理正確,咱們該做的事是:看看鏡框的後背和裡面,我相信咱們能找到拍有文件的膠片。這些物證足可以把哈利·加頓先生和他的一幫人送進州監獄,關上他好些年。」
  膠片果然藏在鏡框裡。
  「弗倫絲,太妙了,太高級了,」克拉絲眉飛色舞地說,「艾勒裡·奎恩要誇獎你!佩裡·馬森和彼德·威姆西勳爵也要誇獎你!美國的探案作家以你為驕傲。埃德加·愛倫·坡是他們的英雄!」
  「多謝,多謝。」弗倫絲笑著說,「到紐約時,咱們一定去參加他們每月一次的聚會,咱們也將成為會員。以後,咱們就乘船--」
  「船?」
  「去倫敦的船哪,咱們有15000塊錢,夠周遊世界了,而第一個要去的地方自然該是倫敦。」
  「倫敦!」克拉絲站了起來,「霧都--蘇格蘭場--歇洛克·福爾摩斯!誰知道呢?在倫敦,咱們一定要幫組蘇格蘭場逮住一名罪犯,不然的話,他就會逃之夭夭。」她的聲音彷彿進入了夢鄉。
  「也許在了倫敦,咱們甚至可以在貝克街租間房子,跟福爾摩斯做個鄰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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