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基本情况风险分析——哈萨克斯坦共和国

1.概况

哈萨克斯坦是世界上领土第9大国家,也是世界上最大的内陆国。现任总统纳扎尔巴耶夫从独立以来就一直担任总统,威望极高。在其领导下,哈萨克斯坦政治精英们励精图治,实行了渐进式民主政治改革政策,民族团结,社会和谐,政局稳定◦

哈萨克斯坦法律较为健全。哈萨克斯坦经济、社会等各个领域均有较为完备的法律,但是由于哈萨克斯坦独立时间不长,部分法律法规制定过程较仓促,经济社会发展较快,法律法规调整也较为频繁。哈萨克斯坦政府办事效率有较大提高,特别是“电子政府”发展迅猛,政府将诸多许可证件以及政府许可事务实行网上办理,提高了效率,方便了群众。

俄罗斯、白俄罗斯和哈萨克斯坦三国于2014年5月签署欧亚经济联盟条约。欧亚经济联盟从2015年1月1日起正式启动,届时有望实现货物、资本、服务和劳动力的自由流动,形成一个面积200余万平方公里、人口1.7亿、GDP总值2.2万亿美元巨大的统一市场。

哈萨克斯坦

基本信息

首都

阿斯塔纳

国土面积

271.7万平方公里(世界第9位)

人口

1716万人

官方语言

哈萨克语、俄语

主要民族

哈萨克族、俄罗斯族、乌兹别克族、乌克兰族、维吾尔族

主要宗教

伊斯兰教

政党

“祖国之光”人民民主党、全国社会民主党、“光明道路”民主党

换届时间

2016年总统选举

2018年议会上院

2017年议会下院

2013主要经贸数据

 

名义GDP

2203亿美元

实际经济增长率

6%

人均GDP

12933美元

通货膨胀率

4.8%

对外贸易

1314亿美元

失业率

5.2%

出口

825亿美元

外债总额

1480亿美元

进口

489亿美元

国际储备

246.8亿美元

FDI流入

96.18亿美元

主要投资国家(地区)

荷兰、中国

产业结构

农业(7.4%)、工业(36.2%)、服务业(56.4%)

主要工业

采矿业、加工业

主要资源

固体矿产资源丰富,许多品种按储量排名在全世界名列前茅,如钨、铀、铬等。已探明的石油储量达100亿吨,煤储量为1767亿吨,天然气储量为11700万亿立方米。森林和营造林2170万公顷。地表水资源530亿立方米

主要出口:能源和矿产品占75%(包括石油及石油产品),金属及其制品占13.1%,化学制品塑料和橡胶占4.2%,动植物产品和成品粮占3.4%,机械、设备、交通工具、仪器和仪表占1.4%,其他占2.9%

主要进口:机械设备、交通工具、仪器和仪表占40%,化工产品(包括橡胶和塑料)占12.9%,矿产品占12.7%,金属及其制品占12.3%,动植物产品和成品粮占9.5%,其他占12.2%

与中国贸易情况

进出口

288.3亿美元,同比增长12%

贸易顺(逆)差

中方逆差46.5亿美元

中国出口

120.9亿美元,同比增长9%

中国进口

167.4亿美元

 

 

 

 

 

 

 

 

 

 

 

 

 

 

 

 

2、政治环境

【政治制度】

哈萨克斯坦为总统制共和国,独立以来实行渐进式民主政治改革。总统为国家元首,任期7年。国家政权以宪法和法律为基础,根据立法、司法、行政三权既分立又相互作用和制衡的原则行使职能。现任总统为努尔苏丹•阿比舍维奇•纳扎尔巴耶夫,任期至2016年。

【主要党派】

哈萨克斯坦于上世纪80年代末和90年代初开始实行政治多元化。独立后,即推行多党制进程。主要有:哈萨克斯坦“祖国之光”人民民主党、全国社会民主党、哈萨克斯坦“光明道路”民主党等。

【外交关系】

哈萨克斯坦将自己定位为“有实力的重要地区大国”,奉行以巩固独立和主权为中心的“全方位务实平衡”外交,重点是俄罗斯、美国、中国、欧盟和中亚国家。独联体是哈萨克斯坦外交的优先方向;哈萨克斯坦也积极发展与欧洲国家的合作,旨在全面提升哈欧关系;哈萨克斯坦与伊斯兰国家外交继续保持活跃势头,积极参与伊斯兰世界的各种活动,推动伊斯兰和西方国家的文明对话。

2013年,哈萨克斯坦继续奉行全方位、平衡务实的多元外交,积极扩大其在地区和国际事务中的影响。俄罗斯、中国、中亚、美国、欧盟以及伊斯兰国家依然是哈的外交重点。同时,哈也在逐步扩大与亚太及拉美国家的交往。

1992年9月,中哈两国建交。近年来,中哈两国高访频繁。中哈双方签署了《中哈关于进一步深化全面战略伙伴关系的联合宣言》。习近平在纳扎尔巴耶夫大学演讲时提出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

3、经济环境

哈萨克斯坦的经济产业包括:采矿业、加工工业、建筑业、服务业和农业。采矿业在工业总产值中占比达60.3%,是哈萨克斯坦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其中,石油天然气开采业是主要产业之一。哈萨克斯坦加工工业主要包括石油加工和石化工业、轻纺工业、建材、家用电器和汽车制造、机械设备和黑色、有色金属材料生产,以及烟酒和食品及制药工业,加工业在工业总产值中占比约为21.2%。

【投资优势】

(1)哈萨克斯坦是中亚地区经济发展最快、政治局势比较稳定、社会秩序相对良好的国家,有着丰富的石油、天然气、煤炭、有色金属等矿产资源,农业基础良好,广阔的牧场适于畜牧业发展,生态状况优良,地理位置优越,人文条件也好于其他中亚国家。

(2)哈萨克斯坦自独立以来,坚持奉行积极吸引投资的政策,并加强了有关立法工作。哈萨克斯坦的法律规定所批准的国际协议优先于国家法律。如果所批准的国际协议中的规则不同于国家法律中的原则内容,将接受国际协议中的原则。2003年4月,哈萨克斯坦颁布了新的《投资法》。投资立法工作对吸引外资起到了积极作用。

(3)世界经济论坛《2013-2014年全球竞争力报告》显示,哈萨克斯坦在全球最具竞争力的148个国家和地区中,排第50位。

【发展规划】

2016-2020年的产业规划:

①化学、制药和国防工业:2020年前,军品国产率达到80%;化工产品产量提高2倍;开发20种以上的化工新产品。

②发展能源,包括原子能和可再生能源:2020年前能源自给率达到100%;可再生能源使用比例提高至3%以上;巴尔喀什热电站和核电站建成投产;建立起垂直一体化的核燃料利用公司;改造现有电站和电网。

③交通、通信业

铁路运输:2020年前,建成1400公里的新铁路,以加快哈萨克斯坦境内外的客、货运输速度,50%的建设资金将来自私人投资;将老化铁路、陈旧的车辆和设备的占比降低到40%;货车中转运输的速度不低于5讼里/小时;出口产品的成本中铁路运费占比下降20%;铁路电气化比率达到40%以上;形成5个以上独立的铁路公司,每个公司的市场份额不少于7%。中转运输量提高一倍以上。

公路运输:2020年前,新建和改造1.6万公里公路。

航空运输:2020年前,15个机场进人国际民航组织(ICAO)等级管理;形成空运市场的竞争机制;形成四个具有“枢纽”站功能的国际机场;中转运输量提高一倍以上。

水路运输:2016年前,由哈萨克斯坦本国商船队承运自里海哈属港口出港的1/2的货物和2/3的原油;2020年前,哈萨克斯坦里海港口的年过货能力提高至4800万吨。

通讯业:2020年前,建成现代化光纤及无线传导多媒体技术通讯基础设施;将电脑普及率提高至60%。

【吸引外资】

独立后,为发展本国经济,哈萨克斯坦一直致力于吸引外资。同时,开放的市场经济和丰富的自然矿产资源,也吸引着外国资本蜂拥而至。据哈萨克斯坦中央银行公布的统计数据显示,1993-2013年,哈萨克斯坦历年吸引外国直接投资流量总和1953.23亿美元,是独联体国家中吸引外资最多的国家之一。

据哈萨克斯坦央行统计,截至2013年12月31日,对哈萨克斯坦直接投资存量前十名的国家/地区占外国对哈萨克斯坦直接投资存量的82.48%。其中,对哈萨克斯坦直接投资存量最多的国家是荷兰,总额561.3亿美元,占45.24%。其他直接投资较多的国家和地区还有美国、法国、维尔京群岛和日本等。中国在外国对哈萨克斯坦直接投资存量排行榜上排第4位。

【中哈经贸】

据中国商务部统计,2013年当年中国对哈萨克斯坦直接投资流量8.11亿美元。截至2013年末,中国对哈萨克斯坦直接投资存量69.57亿美元。

根据哈萨克斯坦国家统计署资料,截至2013年底,在哈萨克斯坦注册的中资企业2800家,中资企业在在哈外资企业总数中居第三位。哈方对华投资主要集中在新疆地区,投资领域涉及皮革、建材、食品、汽车维修等。

中国对哈萨克斯坦投资领域主要包括石油勘探开发、哈萨克斯坦石油公司股权并购、加油站网络经营、电力、农副产品加工、电信、皮革加工、食宿餐饮和贸易等。目前中国在哈萨克斯坦投资的大项目有:中哈石油管道项目、PK项目、ADM项目、KAM项目、曼格斯套项目、阿克纠宾项目、北布扎奇项目、肯一阿西北管道项目、里海达尔汗区块项目、中石化FIOC和中亚项目、阿斯塔纳北京大厦项目、卡拉赞巴斯油田项目、中哈铀开采项目、阿克套沥青厂和鲁特尼奇水电站项目等。

4、商业及投资环境

(1)    基础设施

哈萨克斯坦的交通运输系统中,公路和铁路占有重要地位,管道运输排在第三位。根据世界银行2012年发布的全球“物流绩效指数”(LPI)调查排名显示,在收录的166个国家/地区中,哈萨克斯坦名列第88位。

【公路】

公路是哈萨克斯坦最主要的交通运输方式,其拥有的公路网仅次于俄罗斯,在独联体地区居第二位。

【铁路】

据哈萨克斯坦国有铁路公司统计,哈萨克斯坦铁路技术指标、现代化程度以及运输能力在独联体地区位居第三位,仅次于俄罗斯和乌克兰。

【航空】

哈萨克斯坦国土辽阔,航空运输在哈萨克斯坦占有重要地位。现有大型机场21个,其中12个提供国际空运服务。全国最主要的机场是阿拉木图机场和阿斯塔纳机场。

【水运】

哈萨克斯坦作为一个内陆国,相比其他运输方式,水运并不发达。

哈萨克斯坦西部濒临世界上最大的内陆湖-里海。里海海上运输主要依靠3个港口:阿克套国际贸易港、包季诺港和库雷克港。三者均位于北里海东岸,2013年海运货物27.09万吨,占全国货运总量的0.55%,比上年减少1.6%。

【通信】

哈萨克斯坦的电信行业发展在中亚地区属于前列。世纪经济论坛(WEF)2014年发布的《2013-2014年全球信息科技报告(TheGlobalInformationTechnologyReport)》中列出的“全球网络整备度排名(NetworkedReadinessIndex,NRI)”,中,哈萨克斯坦在148个国家和地区中名列第38位,在独联体国家中排名最高。此外,哈萨克斯坦手机用户数量列全球第8位、手机通话费费率列第25为,固定宽带用户数量列第21位。

【电力】

哈萨克斯坦各地区电力资源分配不平衡,北部地区集中了79.2%的发电能力,西部占比10.8%,南部占比10%。北部地区发电量大是因为煤炭资源丰富,产出的电力主要输往本国中部地区以及出口邻国俄罗斯。哈西部和南部为电力短缺地区,电力紧张状况通过北部地区送电和从中亚共同电网(吉尔吉斯斯坦和乌兹别克斯坦国家电网)进口电力等得到部分缓解。阿拉木图地区是典型的缺电地区,电力需求量每年增加10%左右,是哈全国电力年需求增量(5-6%)的两倍。

(2)    金融环境

哈萨克斯坦实行有管理的浮动汇率,经常项目和资本项目均实行有条件的可自由兑换。从2007年7月1日起,哈萨克斯坦外汇管理制度执行欧洲国家标准,取消外汇业务许可制度,实行通报制度。企业在交纳了各项应缴税费后,可以自由汇出利润,除银行收取的必要汇费外,无需交纳其他费用。个人和法人均可通过银行向境外汇出其合法的外汇收人,但必须提供以下证明:个人-兑换水单、收人来源证明、从境外接受馈赠或遗产证明、外汇带人报关单。法人-贸易合同、交纳有关税收的证明。个人和法人在银行开设账户、办理存款、汇款等业务必须有税务登记号。

外国在哈萨克斯坦正式登记注册的企业均可在当地银行融资,享受国民待遇,与当地企业没有区别。

(3)  商务成本

哈萨克斯坦的水、电、燃气价格相对较低,这也是哈萨克斯坦政府引以为自豪的投资环境内容之一。水、电、天然气价格计算方式与国内不同,实行分段、分区、分时计算法。

哈萨克斯坦劳动力市场有两个特点,一个是缺乏高级人才,二是低收入的简单体力劳动没人愿意从事。因而,每年都有大批临时性的或季节性的劳工从乌兹别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和塔吉克斯坦等邻近国家涌入哈萨克斯坦境内从事农业、建筑、城市保洁等低技能劳动。从劳动者的总体素质看,哈萨克斯坦产业工人的个人素质较高,遵守纪律和基本的道德规范,工作认真,但专业技能素质偏低,工作中存在效率低、流动性大、过于刻板等问题。

截至2013年12月,哈萨克斯坦国内人均名义收人为137043坚戈,同比增长7.6%。由于坚戈大幅度贬值,从2014年4月1日起,社会工作者工资增加10%,2015年7月1日起,工资将再上调36%-52%。

 

5、法律环境

【贸易法规体系】

哈萨克斯坦经济与预算规划部是哈萨克斯坦负责贸易管理和制定经济发展规划的主管部门。哈萨克斯坦涉及贸易领域的法律主要有《工商登记法》、《劳动法典》、《税收法典》、《外汇调节法》、《许可证法》、《反倾销法》、《知识产权法》、《银行和银行业务法》、《投资法》、《海关事务法典》、《金融租赁法》、《居民就业法》、《商标、服务标记及原产地名称法》、《国家直接投资保护法》等。

【外国投资规定】

哈萨克斯坦工业与新技术部下属的投资委员会是哈投资主管部门,主要职责是实施国家有关保护、支持和监督投资活动的政策。

哈萨克斯坦于2003年颁布了新的《投资法》,制定了政府对内、外商投资的管理程序和鼓励办法。根据新的《投资法》,国家对外资无特殊优惠,内外资一视同仁;鼓励外商向优先发展领域投资,包括农业,林业,捕鱼、养鱼业,食品、纺织品、服装、毛皮、皮革的加工和生产,木材加工及木制品生产,纸浆、纸张、纸板生产,印刷及印刷服务,石油制品生产,化学工业,橡胶和塑料制品生产,其他非金属矿产品生产,冶金工业,金属制成品生产,机器设备生产,办公设备和计算机生产,电力机器设备生产,无线电、电视、通讯器材生产,医用设备、测量工具、光学仪器设备生产,汽车、拖车和半拖车生产,其他运输设备生产,家具生产,电力、天然气,热气和水的生产,水处理,建筑,宾馆和餐饮服务,陆上运输,水运业,航空运输业,教育,卫生和社会服务,休闲、娱乐、文体活动等。总之,鼓励外商投资,大部分行业投资没有限制,但对涉及哈萨克斯坦国家安全的一些行业,哈有权限制或者禁止投资。

【投资优惠】

哈萨克斯坦于2003年颁布了新的《投资法》,规定对国内外投资者一视同仁,实行统一的特惠政策,不存在只针对外商直接投资的优惠政策。2009年1月1日实施的新《税法》明确规定:取消以前所有对外国投资者的税收优惠政策,即在税收问题上,无“外国投资者”与“本国投资者”之分,所有投资者均仅享受一条税收特惠:允许投资者在三年内均等地、或是一次性地从企业所得税中扣除投资者当初投人到生产用房产、机械设备上的资金。从“产出”中抵补了相当于投资者“付出”的部分之后,一切都要按章纳税。对于外国投资者来说,虽税收优惠取消,但关税优惠条件仍然保留。

根据2003年1月8日通过的哈萨克斯坦《投资法》的规定,凡与哈萨克斯坦投资委员会签订了投资合同的外国投资者可以享受以下特惠:(1)投资者进口生产用设备免关税;(2)哈萨克斯坦国家可以给予外国投资者以土地使用、房产、机械设备、计算机,测量仪器,交通工具(小汽车除外)等方面的一次性实体资助。

哈萨克斯坦鼓励向首都阿斯塔纳、曼戈斯套州、阿拉木图州、南哈萨克斯坦州、阿特劳州、北哈萨克斯坦州、阿克莫拉州、卡拉干达州、巴甫洛达尔州、江布尔州等投资。

近年来,哈萨克斯坦陆续在各地成立了许多经济特区、技术园区和工业区,积极吸引投资,促进技术水平进步,推动本国制造业发展,带动地方经济增长。其中,经济特区10个,国家级科技园6个,地区级科技园3个,工业园区7个。但自从新税法实施、俄白哈关税同盟运转以及即将见谅欧亚经济联盟后,这些“特区”和“园区”都面临如何与新形势接轨的问题,但可以肯定的是,这些经济特区的税收优惠政策将予以保留。

 

6、投资合作注意事项

 

 

 

 

 

 

投资风险

政治风险

哈萨克斯坦在独联体集体安全条约组织中仅次于俄罗斯充当第二领导者角色,同俄罗斯与中国保持友好关系,不存在直接的外部安全风险。政治稳定风险主要集中于政权交接问题。国内恐怖主义威胁并未完全消除,但政治稳定的最大威胁还可能来自因社会经济分化加剧而造成的社会动荡和宗教极端主义。

经济风险

哈萨克斯坦经济增速放缓,通货膨胀水平相对稳定。

2013年哈萨克斯坦银行体系不良贷款率和存贷比仍维持在31.4%和133.7%的高位。金融体系脆弱性依然显著,未来一段时间内,政府继续动用国家主权财富基金处理高额不良资产,为银行注入流动性的可能性较大。

财政风险主要在于:一是财政收入主要来源于油气业,但对油气业的投资却不大,该行业发展主要依靠外资。二是为促进经济发展,政府一方面努力减税,减轻企业负担,同时又大力发展基础设施和工业项目,保障民生,造成预算资金紧张,进而对外资的依赖更重。一旦外资流入减少或国际市场大宗商品价格下跌,财政收支易出现失衡状况。哈萨克斯坦已成为中国在独联体地区仅次于俄罗斯的第二大贸易伙伴。

商业环境风险

哈萨克斯坦2009年的新税法完善了税收体制。外资在哈萨克斯坦流入最多的领域有采矿业、地质勘探、制造业、银行业、贸易领域等。近年来,哈萨克斯坦实施了一系列具有国家性战略意义的基础设施项目,如建设水电站,热电站等大型电力项目,积极推进通讯领域的高科技项目等。

用以加快企业或取得投标而存在的以贿赂或回扣形式的高层腐败在哈萨克斯坦较多,政府办公效率较低。根据透明国际公布2013年全球清廉指数,哈萨克斯坦在177个国家(地区)中排名第140位。

法律风险

司法程序透明度不高,执法不一。政府一直在努力增加惩罚性措施以及新立法倡议。为吸引外国投资,政府将积极考虑改善法律环境和整体面貌。

总体来看,哈萨克斯坦执法成本不高,退出成本在189个国家(地区)中排名第54位。法律风险展望为稳定。

 

哈萨克斯坦受全球金融危机的冲击、世界经济增速放缓、国内投资政策多变、坚戈贬值等不利因素的影响,国内政策环境、市场环境、行政环境等都存在不确定性,投资环境宽松度和自由度与以前有所不同。主要表现在:

(1)   国家对战略资源和重点行业的控制力不断增强。哈萨克斯坦国家经济发展战略已不是单纯依靠引进外资,而是更多地表现出“以我为主”。根据哈萨克斯坦《地下资源与地下资源利用法》,国家对矿产品的交易和地下资源利用权的转让有“优先购买权”。国家不仅可以优先购买矿产开发企业所转让的开发权或股份,还可以优先购买能对该企业直接或间接做出决策影响的第三方企业所转让的开发权或股份。

(2)   哈萨克斯坦政府对外资企业的管控程度日益严格。对外资及外资企业政策调整力度加大。从维护本国利益出发,近一两年来,哈萨克斯坦频频针对外资及外资企业出台新政策,如企业注册、劳务许可、税收、企业采购等,许多是直接的限制性措施。

(3)   社会治安环境恶化。受金融危机影响,哈萨克斯坦经济不景气,失业增加。近年来,曾发生中石油职工被杀案、中国工商银行营业所门前持枪抢劫案及匪徒进人中资企业项目驻地抢劫、人室偷盗等恶性治安案件。2013年,虽全国恶性刑事案件同比下降,但诈骗、敲诈勒索、流氓罪等案件数量快速上升。

(4)   权力寻租现象。哈萨克斯坦投资立法工作比较完善,但存在权力寻租现象,给外资企业在哈萨克斯坦投资造成困难。“透明国际”组织发布的“2013年全球清廉指数”显示,哈萨克斯坦在170多个国家中名列第140名,仅得26分。

【投资方面】

首先,应客观评估哈萨克斯坦的投资环境。哈萨克斯坦对通讯、建筑、银行、保险、矿产等行业对外资都设置了一些投资壁垒,外资在进入哈萨克斯坦市场前需要谨慎选择。

其次,应谨慎开展投资合作。

项目选择。选择好的投资合作项目是成功的基础,应该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对投资合作项目可行性、业主实力和资信情况作全面客观评估,选择技术和成本有相对优势的项目,不可一哄而上。中国金融保险机构应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鼓励和支持有实力的企业有选择地开拓工程承包和成套设备出口市场。

签订合同。首先要仔细斟酌合同条款,找出可能隐藏其中的法律陷阱。如签证问题一直是困扰投资工程项目的主要障碍之一,根据哈引入外国劳动力许可证制度,许可证配额由各个州劳动与社会保障局掌控并执行。由于中国公司实施项目的地点主要集中在几个州,个别州的配额又有限,所以常常会在申请时遇到很多麻烦。为避免因签证问题耽误工期而蒙受不必要的损失,可以考虑将有关内容写进合同中去,如将签证问题作为“不可抗力”等。此外,还应明确哈方违约时相应的补偿和惩罚条款、出现争议时的仲裁条款。对带资承包项目,要明确落实有关担保条款,条件不成熟时不做。

遵守哈萨克斯坦法律。根据哈萨克斯坦法律,外国人向有利害关系的哈政府或企业负责人赠送有价证券或现金属商业行贿的违法行为。

【贸易方面】

贸易谈判中,要建立平等的贸易关系,全面了解对方资信等情况,坦诚提出各自的要求和条件,实事求是地介绍自己的产品和服务。现场应配备熟悉外经贸业务的俄语或哈语翻译。

合同中要准确注明产品名称、型号、包装和交货期等。避免出现“货到付款”的条款,防止欺诈。要求对方开具保兑信用证,保证安全收汇。明确违约时相应的补偿和惩罚条款、出现争议时的仲裁条款。

贯彻以质取胜战略,提升中国产品地位。哈萨克斯坦是独联体国家经济开放度最高的国家之一,居民收人水平高。欧美日韩大量名牌产品进入哈萨克斯坦市场,并赢得了口碑。而长期以来,中国自主品牌日用纺织品多在低价小商品市场销售,品牌定位低,品质不高,消费人群档次低,在哈萨克斯坦口碑差,哈萨克斯坦媒体甚至播出过讽刺中国产品的节目。

 

7、驻华使领馆联系方式

哈萨克斯坦驻中国大使馆

地址:北京市三里屯东6街9号

邮编:100600

电话:010-65326182,65324189,65324433

传真:010-65326183

电邮:pekin@mfa.kz

网址:www.kazembchina.org

 

哈萨克斯坦驻上海总领事馆

地址:上海市娄山关路85号东方国际大厦A座1005-1006室,

邮编:200336

电话:021-62752838,62753878

传真:021-62757300;

    电邮:kazconsulshanghai@yahoo.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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