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是自私的嗎?

人皆自私這種說法,古已有之,荀子說:“夫好利而欲得者,此人之情性也。”司馬遷觀察到,“天下熙熙皆為利來,天下攘攘皆為利往”。近代政治哲學的鼻祖馬基雅維利、霍布斯都以“人皆自私自利”為起點來建立政治學。經濟學裏的理性人,是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的人。自然科學似乎也提供支持。生物學家理查德·道金斯寫了一本著名的科普書,題目叫做《自私的基因》(TheSelfishGene)。大意是說,從長時段的自然選擇的角度看,只有那些善於保護自己和復制自己的基因留存下來,也就是說,只有那些“自私的”基因留存下來,“成功的基因一個最突出的特性就是它的無情的自私”。生物個體作為基因的載體,體現的只能是基因的特性,“凡是經過自然選擇進化而產生的任何東西都會是自私的”,我們人類既然也是長時段自然選擇的結果,理所當然,“我們的本性生來就是自私的”。道金斯並非別出心裁,他的觀點是社會生物學的一般觀點。

普通評論家沒有自己的理論,理論家說人都是自私的,報章雜誌便常把“人皆自私”當做人所周知的公理。

自私自利的事例,當然舉不勝舉。然而,生活中也頗不乏善良和友愛,更有人急公好義,甚至有人殺身成仁。街上的人也會說:“嗨,人誰不為自己著想!”那可不一定是自利論的證據,那多半是一聲感嘆,感嘆自私是人身上固有的一部分,無論怎樣克服壓制掩藏,總難割除;我們會說“人都是自私的”,卻也會說“人心都是肉長的”。要把自利理論說通,還得先把這些令人生惱的事實和諧掉。實際上,自利論理論家把他們的一大半努力用來解釋怎麽會出現利他行為。

道金斯聲明,《自私的基因》這本書的根本目的就是探討“自私與利他的生物學本質”,解釋為什麽盡管成功的基因都是自私的,而我們會看到“有些基因為了更有效地達到其自私的目的,在某些特殊情況下也會滋生出一種有限的利他主義”。

我們最容易想到,利他實際上對自己更有利——利他只是表面現象,隱藏在這些表面現象之下的深層動機實際上是自私,就像表面上看起來太陽環繞地球旋轉,實際上是地球在環繞太陽旋轉。


要說明為什麽深層的自利動機會產生利他這類表面現象,最為我們大家知道的理路是“看不見的手”。早點鋪主人摸黑起身,為客人煮豆漿炸油條,並非出於慈善之心,他關心的是自己的利益,結果卻滿足了顧客的需求。現代博弈論可以視做“看不見的手”理論的另一個版本。博弈論通過計算證明,在重復發生的囚徒困境中,博弈雙方采用某種合作策略即以德報德以怨報怨的策略,與一味欺騙、背叛相比,對自己更加有利。從前很被批判過一陣的“吃小虧占大便宜”論也屬此類。這條理論不涉及利他之心,這既是優點也是缺點。

對建構理論來說,這是個優點——不需要利他之心這個“假設”,這使得理論更加簡潔——利己之心直接就產生了利他的後果。缺點是,它不曾解釋我們怎麽會有友愛慈善之心,由此產生出“純粹的”利他行為。︴米︴花︴書︴庫︴ http://www.7mihua.com

把博弈論跟基因學說聯合起來,倒是能從利己推出某一類純粹的利他行為。狼爸爸狼媽媽如果只知道保護自己而不知道保護自己的後代,它們後代的存活概率就會低於它們的同類,它們身體裏的基因流傳下去的概率就會較低。如果它們的子女繼承了只知道保護自己不知道保護後代的基因,這個血統就會逐漸被自然選擇淘汰掉。因此,我們見得到的動物,不僅具有保護自己的本能,也具有保護其後代的本能。

實際上,從基因復制的角度看,在自己的生育力降低之後,保護後代比保護自己更加重要。於是,“神聖的母愛”就獲得了科學解釋。

即使不了解高深的理論,誰都知道,我們有時候的確是為了自己得到好處或有可能得到好處才幫助別人。家長“護犢子”也算不上自私自利的反例。真正讓自利論為難的,是無私、友愛和慈善之心,是怎麽看都看不出對自己或自己的後代有好處的利他行為,例如在發生海難時,讓別人上救生艇而自己留在行將沈沒的船上。首先提出“看不見的手”這個短語的亞當·斯密並不否認利他心,他說:“無論一個人多麽自私,他都會堅守一些原則,去維護別人的利益,讓別人感到幸福,雖然他可能並不會從中得到什麽。”神聖的母愛也不都是護犢子,也曾有母親支持兒女舍身就義。我再舉個有爭議的例子——一個巴勒斯坦青年身上綁了炸藥去施行自殺性襲擊。你可以認為這種行為錯誤、愚蠢甚至罪惡,但要把它解釋成自利可不容易。博弈論用不到這裏——這個青年從此再沒有重復博弈的機會了。引進宗教信仰也幫不上什麽忙,因為我們本來就是要問:如果人本性自利,而不是利真主,那麽為真主獻身的宗教感情是怎麽產生的呢?


達爾文生性慎思,這位進化論的創始人早就想到了這個難題,並嘗試這條解決途徑:雖然人像其他生物個體一樣從自利開始,然而,“當部落成員的推理能力和料事能力逐漸有所增進之際,每一個人都會認識到,如果他幫助別人,他一般也會得到別人的幫助。從這樣一個不太崇高的動機出發,他有可能養成幫助旁人的習慣”。後世的生物學家沒有超出這條思路。

達爾文並不滿意自己的回答,在我看,這條思路的確沒有多少希望。這位部落成員憑什麽認為他幫了別人會得到別人幫助?憑以往的經驗?可這種經驗一開始是怎麽出現的?

當誰都沒有這種經驗的時候,你幫了我我幹嗎就要幫你?如果自利對進化是根本的,那麽我們很難想象,在自己實際上能不能得到好處這件關鍵事情上,自然會變得糊塗起來,讓我們不去斤斤計較,甚至還培養出同情心之類的“壞習慣”,即使自己得不到好處也去幫助別人。而且,這條思路反過來使邪惡變得難以解釋了:既然善良和友愛對我們更加有利,那麽為什麽實際上還存在那麽多邪惡和自私呢?

我們不做理論的時候,什麽時候會說誰誰自私自利?只圖個人利益,為此不惜損人。“自私自利”是個貶義詞,帶有道德評價。當然,人性中還有很多比自私自利嚴重得多的缺陷,比如專制者的殘暴。沒怎麽聽誰說希特勒自私。跟殘暴無良大奸大惡比,我們用自私來形容小奸小惡,瑣瑣碎碎摳摳搜搜怪煩人的。

生物學、經濟學、博弈論,這些都是科學或準科學。我們都知道,科學是道德中立的。道金斯是位專業生物學家,他的科普寫作堪稱一流,不過,“自私的基因”這個書名,怎麽說呢,有點兒嘩眾,至少未能嚴守科學的嚴謹。“自私”這個詞有濃厚的道德含義,無論如何加不到基因頭上。這本書充其量可以命名為“自利的基因”。“自利”比“自私”少一點兒道德評價的意味,不過,把這個詞用在科學論述中,我們仍然需要有意識地把它與“自私自利”那層意思區別開來。

說到我們人類本性自私,同樣不像個科學論斷。不僅在研究基因的時候科學不涉及道德,即使在研究人的時候,科學也不涉及道德——不管是有德還是缺德。讓科學無能為力的,何止利他?貪婪、殘暴、羞辱他人,不也是人的特色嗎?

哪種動物會羞辱同類?一群非洲獅撕扯斑馬的場面也許有點兒血腥,鏡頭中,別的斑馬在幾步外悠然吃草,它們知道獅子只是要飽餐一頓,並無殘暴濫殺的本性。人就不同了,系著紅臂章的年輕人在車站廣場把一批一批的“壞人”暴打至死,路人哪個不膽戰心驚,盡管自己對滿足這些年輕人的自利毫不相幹。間斑寇蛛織網捕蟲也許體現了一段機心,但哪只蜘蛛曾織下天羅地網,把成千上萬敢說句真話的讀書人盡收網中,讓整個民族從此斷絕了獨立思考和真率?人的仁慈大度很難用自利來解釋,人的貪婪、殘暴、陰險又何嘗能用自利解釋清楚?

經濟學、博弈論等只涉及策略。一個漂亮的農村姑娘進城賣菜,一斤青菜賺兩毛錢,一天掙三五十塊錢;旁邊是發廊街,那裏的姑娘一小時掙三五百塊。在經濟學視野下,她們之間的區別是生存策略的區別。我還真不止一次讀到過聰明人的議論,教導我們不要摻入品德高下這種“道德偏見”

來看待這類事例。我覺得還有商量余地。我們是否也可以說,納粹把猶太人送進焚屍爐,日本鬼子在南京燒殺奸掠,因為他們選擇了一種和甘地、特蕾莎不同的生存策略?

可以——如果你是在對這些事件進行博弈論研究。生物學、經濟學、博弈論,各自在自己的學科框架內研究人類行為的一個部分或一個方面,各有各的成就和效用,但它們從來不是對人性總體的研究,從來不可能發現“人的本質”。科學只能揭示機制意義上的原因,道德的和不道德的行為都是有原因的,不道德的行為之有原因殊不少於道德行為。為了揭示機制,科學家必須排除道德不道德的區別,巴勒斯坦青年身縛炸藥闖進平民人群中,這是自利還是利他?是英勇就義還是濫殺無辜?要思考這些,需要查看的不是基因,而是我們的文化傳統,我們的正義觀念,巴勒斯坦和以色列的歷史,他們雙方對這段歷史的經驗和感受,等等。這些,都要求我們在有別於科學的另一個層面上思考。

你自私,也許沒誰攔得住,但又何必弄得好像那份自私背後有一套科學原理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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