譚旭東·電子媒介類型及電視文化 (29)

的確,從前幾年“80後”嶄露頭角起,文壇似乎就發生了很激烈的代際沖突。首先就是韓寒、郭敬明等“80後”作家對主流文壇開炮,而主流文壇則出現了兩種回應:一種是少數幾個與書商緊密配合的書評家的讚譽;另一種是大多數已經成名的作家對“80後”采取了抵制,甚至是否定的態度,有些老一代作家幹脆不把“80後”的創作看做是文學,而且媒體也一度以“寫手”來給予命名。可以說在對待“80後”作家的問題上,在作家協會、文聯體制內成長起來的主流文學界差不多都是持否定態度的。去年12月,當代四位實力派作家余華、蘇童、畢飛宇、劉醒龍應邀與暨南大學學生展開一場關於“文學與人生”的對話,據說現場引發了一些爭議。媒體報道,文壇“四腕”因拒答“如何看待80後、90後作家”的追問,被暨大學子批“沒禮貌”。余華、蘇童、畢飛宇、劉醒龍自然是中壯年作家中優秀的幾位,但尚不能完全代表主流文學界,他們的傲慢無禮的確是非常不合適,也缺乏基本的禮貌。暨南大學學生對他們有所反感是很正常的。這一事件也反映了當前主流文學界一種典型的心態,即瞧不起年輕一代的作家,把自己看成是文壇不可顛覆的精英偶像和權威人士。這種心態其實是不正常的,“80後”也好,“90後”也好,文學總是一代新人換舊人。那些今天已經成名的老作家、大作家大可不必那麽高傲,看不起年輕的一代。

那麽,當前文壇為什麽會出現這麽激烈的代際沖突呢?說到底與當今時代的文化特征及電視、網絡這兩種電子媒介有關。

眾所周知,“80後”、“90後”出生在改革開放的環境中,教育的普及率很高,閱讀環境也很好,青少年接觸到的各種文化信息也非常豐富,因此他們自然就比前一代或幾代人掌握的信息與知識就多一些,而且他們觀察事物、判斷現象的角度就可能多元一些。再加上,上個世紀80年代和90年代的文學也一度成為社會的主流,特別是80年代,國內文學創作和國外文學引進也進入一個高峰期,因此出生於這個年代的人從生命一開始就感受到了中西文化的對撞。所以,“80後”作家天然就有了敏銳的文學悟性,有著對文化的自覺選擇權,於是,他們就不可能單純地認可主流文學,成為父輩作家面前聽話的“乖孩子”,他們見多識廣,接受過多元文化的熏陶,不可能單純地崇拜主流作家,更不可能遵從文壇固有的秩序。

其次,“80後”童年時代正是電視逐漸走進中國家庭的時期,隨著電視成為人們日常生活的一部分,電視文化帶來的流行文化和圖像敘事成了“80後”的“元敘事”。美國學者約書亞曾說過,電視文化是一種讓兒童成人化而成人兒童化的文化,而且電視文化也讓男性有了女性氣質,讓女性有了男性氣質。這就是說,電視文化創造的是一種中性文化,這就意味著青春文化必然成為“80後”最能接受的一種文化。此外,電視媒體的普及,使“80後”身處於快速變化的文化環境,於是,“80後”自然形成了多變的文化趣味。90年代網絡媒體普及時,“80後”正進入青春期,於是,這一新媒介又給他們展現自我,為他們從事文學生產提供了一個新的平台,於是,他們走上文壇不需要經過主流文學體制的認可,更不需要借助於傳統的紙質刊物。他們在網上論壇灌水、上帖子,在網上建主頁,開個人網站和博客,他們不需要作家協會的人來認可,就被出版商和媒體看中了,於是,在出版商和媒體的合謀運作下,他們的文字走出了網絡,走進了主流報紙,並且在大眾閱讀市場引起關註的。那些依賴作家協會體制,靠著純文學期刊和主流報紙的推動而成名成家的主流作家,一下子成了小眾化的作者,心裏自然就不平衡了。因此,可以說是電視和網絡兩種媒體改變了“80後”作家與前幾代作家的社會角色和文化位置,他們走上文學前台的基礎不一樣,推動力不一樣,其社會接受的方式與程度也不一樣。

再次,“80後”和“90後”作家因為真正屬於電子媒介的一代,他們的前輩作家是在印刷文化中成長起來的。印刷文化是一種“前喻文化”。在這種文化環境中,父輩的文化、道德和價值觀通過書籍的閱讀而傳承到了下一代,而且印刷文化中的每一本書就像一個知識密碼箱,長輩因為閱讀得多而享受一些知識的壟斷權,很容易成為知識的權威和文化的領袖,因此晚輩很容易形成對長輩的崇拜和尊敬。而電子媒介文化是屬於“互喻文化”,在這種文化中長輩在晚輩面前沒有絕對的知識壟斷,而“80後”這些晚輩反而對時尚文化倒有一種自覺的理解,且他們習慣於向同代人學習,而不是向前代人學習。因此,“80後”出場時不在乎前輩的認同,並表現出的對前輩作家的不尊敬或不信任,就是正常的。事實上,中國文化一直有著“老者文化本位”的特點,在文壇更是這樣的,年齡與歲數是一個作家的資本,因此“80後”作家一出場後表現出鮮明的獨立性,就很難得到主流文壇的認同,在社會上也會受到前代人的垢病。

事實上,正常的文壇生態,應該是老中青互相參照,彼此之間互相認同,並互相學習與促進,並且文學的最主流的力量應該是新生的一代,即讓更年輕的一代人走上文壇,這才是有希望的文壇。如果文壇到處是那些“倚老賣老”的主流權威作家說了算,那文壇就充斥著話語霸權和文化貴族了。所以,正常的文學生態不但應該是一般人所認為的主流文學、暢銷書和網絡文學互相交織,彼此共生共贏的文學生態,而且是代際溝通、理解,互相包容與進步的和諧文學結構。


三、新文化環境下文學的發展

前已論及,當前文學的發展進入了一個新的時期,作家隊伍越來越壯大,文學圖書出版也越來越多,也有越來越多的作品輸出到國外。當然,最重要的表征就是文學面臨的大文化環境發生了深刻變化,這就直接使文學的生態和格局發生了變化,也使作家的價值取向發生偏移,文學的生產、傳播與接受也發生某些重要轉向。具體來說,當前外部環境的變化催促文學發生了以下幾個方面的變化:

首先,當前文學政策的變化促使文學變革。進人新世紀以來,國家逐步將傳統的文學部門的職能進行了調整,尤其是作家協會專業作家制度的改變,使得作家協會越來越不再成為穩定的事業單位,而文學期刊和文藝出版社漸漸由事業單位轉變為文化企業,也打破了傳統的文學傳播系統的穩定結構。特別是近兩年隨著文化體制改革的逐步深入,文學從生產、傳播到接受都納入到文化產業機制中,於是文學生產、傳播和接受就自然形成了商業化的特點。這意味著商業遊戲規則和利益最大化原則成為評價文學的一個重要尺度,也成為文學生產與傳播的一個重要動力,同時在利益原則驅動下,文學的接受也變成了商業化閱讀與推廣。這就淡化了文學作品作為精神文化產品的屬性,使文學生產與傳播由純粹的社會價值轉向了以市場價值為主的位置。關鍵是,文學進人產業化軌道導致了很多作家定位於“商業化寫作”,而出版商把打造暢銷書作家和娛樂休閑文學當做自己的文化方向。的確,如果了解當前的文學狀況,不難發現大部分出版社和文學期刊對文學的選擇與評價也發生了變化,很多的文學批評也成為商業推廣的附庸。過去,出版社是社會效益為主,一般都以扶持文學創作為主要宗旨,文學期刊也擔負起培養作家、發現新人的使命。但出版社和文學期刊轉為經濟實體以後,它們的運作模式就是商業模式,圖書營銷人員已經取代文學編輯成為出版社最具有話語權的一群;而對文學期刊來說,廣告和商業化報告文學成了主打欄目,一些文學期刊還買賣版面,編輯與作者的關系轉變為商業利益關系。於是,在文學編輯的主體性遭到削弱和對純美文學有所追求的讀者遭到忽視的情況下,文學的生產、傳播和接受就發生了某些畸形的趣味和取向,原來純凈的文學天空再也不是藍天白雲,而是多了一層灰色的娛樂與消費色彩。

再者,電視、網絡和手機等電子媒介環境改變了文學生產、傳播與接受的方式。電視的普及使得“圖像化敘事”為讀者普遍接受,文化的時尚化、娛樂化、快餐化也促使人們越來越追求速食性的娛樂化文學作品£·而不願意沈醉於過於高深的文學審美世界。網絡的出現,文學空間得以無限擴大,生產、傳播和接受可以繞開傳統的方式,發表不再需要經過期刊編輯的篩選和把關,出版更不需要出版社編輯和作家協會權威的支持和肯定,每一個會擺弄文字的人都可以借助網絡空間來表達自己,來展示自己的創作能力,網絡論壇、大眾網站的文學網頁、專業化的文學網站、個人網站、博客和空間都成了自由的文學發表園地,傳統的“作家”稱號不再神聖,每一個人都可以成為“寫手”,每一個人都可以利用電子媒介來進行語言遊戲,過去那種“吟安一個字,拈斷數頸須”的推敲式創作和“衣帶漸寬眾不悔,為伊消得人憔悴”的神聖與執著的文學追求,今天則成了文字的平民化的恣意狂歡。而3G手機等技術又使段子、短信等“準文學”成為一種文學的新形態為大眾廣為接受。可以說,電子媒介的出現使文學主體的命運也發生了變化,也使文學本身發生了劇烈變化。過去文學在整個藝術大家族裏有著絕對的霸主地位,也處在文化的中心,電影和其他媒介都依靠文學的美學內涵來獲得社會的認可,今天文學必須借助影視和網絡媒體,不然的話,它的讀者認可度就會非常低;雖然文學從某種程度也提升了影視和網絡媒介藝術的審美性和精神高度,卻改變不了文學的相對式微的命運。

應該說,新的文化環境的確給文學帶來了一些問題和挑戰,但文學的神聖追求與商業的經營之間並不是一對水火不容的矛盾。文學產業化可能會帶來一時的負面影響,但也給文學發展提供了新契機、新空間,所以不要以為文學產業化意味著它完全處於被支配的地位而成為商業化力量的犧牲品。如果從長遠來看,就可能發現文化環境雖然變了,文學依然可以葆有它的價值與力量。但面對新的文化環境,文學如何調適自己並盡快地實現其美學的價值的更新與發展,還要註意以下兩點:

首先,文學要相信自己能夠走出商業困局,文學生產、傳播和接受固然有商業屬性,但社會屬性和精神價值不是不可放棄也不可低估的,電視、網絡和手機等電子媒介再發達,電信技術再高超,電子媒介文化信息也不能取代文學世界本身。尤其是文學書籍的閱讀應該還是人類走向文學進步的最重要的步驟。從人類文明發展史來看,人類要變得理性與智慧,就離不開書籍,離不開文學審美世界的熏陶和感染。美國學者尼爾·波茲曼這樣描述過閱讀:“當人們學習閱讀時,人們是在學習一種獨特的行為方式,其中一個特點就是身體靜止不動。自我約束不僅對身體是一種挑戰,同時對頭腦也是一種挑戰。句子、段落和書頁一句句、一段段、一頁頁慢慢地翻開,按先後順序,並且根據一種毫不直觀的邏輯。閱讀時,人們必須等待著獲得答案,等待著得出結論。而在等待的時候,人們被迫評價句子的合理性,或至少要知道何時並在何種條件下暫停批評性的判斷。”可以說,閱讀書籍時,人需要耐心,而且需要調動思考機能才能理解書籍中的內涵,因此書籍閱讀培養人的耐心、毅力和理性的邏輯思維能力,沒有這一個過程的熏陶,人就不可能變成智慧的人。

其次,文學一方面要順應文化改變潮流實現商業化轉變外,還要走純正的審美之路。文學產品不管它在書店裏價值多少,它畢竟是文化產品,它的核心還是審美的精神的內涵,人們之所以消費它,也是為了求得審美的愉悅,求得精神的洗禮與提升,因為文學除了娛樂,還有審美、教育和協調心理的功能,文學畢竟不是普通的生活物件,它是人類的鏡與燈——而“鏡”指的是它可以反映社會與人生,“燈”指的是它可以給人理想,照亮人的心靈,引導人走上更美好的明天。況且文學產品的市場競爭力靠的是文學的審美價值,文學的高雅趣味,如果僅僅追求娛樂,那它也是一時的消費品,不可能成為廣大讀者喜聞樂見的經典。事實上,即使今天進人了有人所命名的電子媒介主導的以新技術為支撐的“後現代時代”,文學所建構的審美世界更加具有時代意義,因為它可以張揚人的想象力,喚醒人的創造力,從而對抗技術思維所形成的新的僵化與保守。所以,即使在新文化環境裏,文學依然要走純正的精品之路,作家要把塑造感人的形象、營造優美的意境、傳遞主流價值和建構真善美的世界作為自己的基本價值取向,只有這樣,文學產業化之路才會走得更高,走得更遠。

總之,時代在不斷變化,文學也不可能永遠處於同樣的社會環境和同樣的創作生態。王國維說過“一個時代有一個時代的文學”,其實就告訴我們,面對新的文化環境,文學肯定在變,也一定要變;只有在變中才能生存,只有在變中才可以發展。相信隨著文化產業化時代的到來,文學界會抓住機遇,迎難而上,廣大作家會創作出更多的精品力作,出版社會出版更多高品位的文學圖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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