邱于芸·用故事改變世界:文化脈絡與故事原型 (1)

對托爾斯泰而言,真正的藝術是能反映出人類真實的情感,而故事的核心價值正是如此。每一個藝術作品都是一個故事,不過這種廣義的藝術並不是本章的重點;本章的重點在於說故事的藝術(The art of storytelling),這裡的藝術(art)指的是一種技藝--這會是設計一個好故事的關鍵。所有的藝術都需要技藝,大家都喜歡聽悅耳的音樂、欣賞美麗的畫作、閱讀引人入勝的小說,但不是每個人都能作曲、畫圖、寫作。即便會繪畫,也不是每位畫家都可以成為畢卡索;當然,也不是每位有故事的人都可以成為托爾斯泰。每一種藝術的表現形式都具有特定的技藝與知識,故事也不例外。若未能熟悉說故事的技藝,往往會落入刻板印象的濫用,讓故事成了了無新意的陳腔濫調。教人怎麼說故事的工具書很多,其中最經典的可算是羅伯特‧麥基於一九九七年出版的《故事:材質、結構、風格和銀幕劇作的原理》(Story: Substance, Structure, Style, and the Principles of Screenwriting),書中提到幾個故事關鍵的重點,直到今日仍值得細細品嚐。

‧「故事」論述的是原理,而不是規則。

說故事的藝術所傳達的是一種故事原則,而不是規則。兩者之間有根本上的差異,任何一個好的故事作品都不會是完全按照一部經典劇本為範本去改寫,而是把握說故事的藝術奠基的原則加以創造。「急於求成、缺少經驗的作家往往遵循規則;離經叛道、非科班的作家破除規則;藝術家則精通形式。」(McKee, 1997: 3)

故事的原則是故事創作的精髓,掌握故事組成的關鍵要素,就像作曲家必須先熟悉樂譜的原理才能創作。次級的作曲家只能創作出乏味、平淡無奇的曲目;前衛一點的作曲家能打破傳統、發展出一些新奇的曲風,但不一定能被大眾接受;只有真正的藝術家能精通各種樂曲揮灑自如。作曲如此,寫作亦然;以填鴨式的教育培養年輕學子的寫作能力,他們往往會有為賦新辭強說愁、陳腔濫調的表現,如此超齡而世故的書寫不但無法感動人心,反倒讓人覺得矯揉造作,或缺乏真實感。

好的作品必須是從作者內心真正的體會感動發出,一個小孩子和一位成人的文章當然不一樣,他們對世界的感覺、觀察角度截然不同。從孩子的文章中可以看出他們的心靈與想法,他們往往渴望簡單的事物,有單純的願望。因著生活歷練尚少,孩子關懷的視野仍在於切身相關的周遭事物之上,此時希望他們對世界大事發表意見,他們往往無法對之有油然而生的想法和感覺,而只能複述現有的觀點和文章。學習說故事是一種心靈成長的訓練,故事不是套用形式,而是學習從故事中建立自己堅信的價值與原則。理解故事原型的要素、結構,不只是學習一種技巧,也是學習一套認識自己、表現自己的方式。原則是普遍存在的客觀事實,拙劣的人只會一味的模仿複製;有自我意識的人會抗拒原則,如具有叛逆性的作家會寫出顛覆傳統形式與既定統治者意識型態的想法。但顛覆破壞不一定能創造價值;只有真正具有智慧者才能精通原則,並且加入自己的想像與創意整合,將一切發揮到極致。

‧「故事」論述的是永恆、普遍的形式,而不是公式。

故事是亙古不變、超越時空與文化限制而普遍存在的形式,講述的是人性的基本結構和根本的情感問題;但這種形式並不是公式,無法直接輸入元素套用公式就能獲得好的作品。以二十世紀堪稱最具影響力的中篇小說康拉德(Joseph Conrad, 1857-1924)的《黑暗之心》(Heart of Darkness)為例,這本書選自康拉德的「剛果日記」,描寫主角查理‧馬洛(Charlie Marlow)在泰晤士河的船甲板上回顧自己進入非洲叢林參與「解救」任務,營救貿易站經理庫茲(Kurtz)一事,娓娓道出文明邊疆的陰謀故事,並藉庫茲「退化」(degenerate)、投身黑暗勢力的轉變過程,隱喻現代文明之野蠻。康拉德的文字厚重迂迴,小說充滿各種敘述框架、分割不連續的時間敘述,使用複雜的象徵與意象。

很多知名導演都試圖將《黑暗之心》搬上銀幕,卻始終未能如願,其中包括威爾斯(Orson Welles, 1915-1985),直到一九七九年由美國導演法蘭西斯‧科波拉(Francis Ford Coppola)據此改編劇本拍攝了《現代啟示錄》(Apocalypse Now)。這部電影與原著不同之處,是將原本非洲戰役的背景改成在越戰時期的越南。內容講述戰爭期間,一名美軍特種部隊軍官奉命去刺殺另外一位叛逃且據地為王的美國上校軍官。藉由他在途中的種種經歷,深刻地揭露戰爭對人性的摧殘和人性最深層的恐懼,並影射象徵文明的西方軍隊事實上和原始叢林文化一樣做出野蠻的行為,且進一步對於所謂人類文明的進步提出質疑與反思。法蘭西斯‧科波拉改編功力之深、手法之妙,在美國電影史上處於重要的地位。有評論指出:「在改編中,故事『移位』、人物『異形』,卻保留了《黑暗之心》的『神』。」(張璟慧,2008)

這兩個故事的背景完全處於不同的場景與時空,表達的形式也有所差異,一個是小說、一個是電影,儘管如此,我們還是能看出這兩者之間的共同精「神」。它們所闡述的核心價值與意義,都是討論文化差異性的問題,也都對現代文明提出批判與反思。這個例子說明有很多好的故事,其結構與劇情可以一而再、再而三的被反覆運用,只要能抓到故事中的核心精神,就可以超越時代、文化社會限制,盡情發揮利用,一樣能吸引讀者與觀眾,產生深遠的影響。

後來尼可拉斯‧羅吉(Nicolas Roeg)也曾在一九九三年根據《黑暗之心》小說為劇本拍成同名電影,但這部電影的評價就沒有《現代啟示錄》高,因為他是依照原著內容如實地拍攝成電影,並沒有轉化為新的想法或激盪出新的變化,效果當然不如原著。這例子也凸顯了儘管內容一樣,但形式運用技巧上的差異也會讓同一部作品的效果相差懸殊。

相同的情況也可見於最近幾年電影改編童話故事的風潮,許多經典的童話故事都是當今電影創作的主要元素與熱門題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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