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威:第三章·教育即指導 

二、社會指導的模式

 當成人直接以指導別人的行為為目的時,自然最會意識到他在指導別人的行為。一般來說,當他們發現自己受到抵制,或者別人在做他們不希望他們做的事情的時候,他們就會意識到指導別人行為這一目的。但是,比較永久和有影響的控制模式乃是隨時都在進行而沒有這種審慎用意的控制模式。

 

 (1)當別人並不做我們希望他們做的事情或者以不服從為威脅時,我們最意識到需要控制他們,也最意識到用以控制他們的各種影響。在這種情況下,我們的控制變得最直接,也是在這一點上,我們最可能犯剛才所講到的錯誤。我們甚至可能用強力進行控制,而忘了雖然我們可以把馬引到水邊,卻不能迫使它飲水;雖然我們能把一個人關在教養所,卻不能使他悔過。所有這些對別人強加直接行動的情況,我們需要區別身體上的結果和道德上的結果。一個人可能處於這樣的情況,強迫進食或強制禁閉,為他自身的利益著想是必要的。一個兒童可能不得不被人從火旁拖開,使他不被灼傷。但是他的性情不一定有所改進,也不一定產生教育效果。嚴厲而命令式的語調也奏效,使兒童離開火焰,而且隨後會產生同樣良好的身體效果,就好像他已被人從火焰旁拖開了一樣。但是,這兩種情況都不會產生道德意義上的服從。可以把一個人關起來,以防止他闖進別人家裏去,但是把他關起來並不會改變他盜竊的傾向。當我們混淆身體上的結果和教育上的結果時,我們總是失去使一個人自己參與獲得所希望的結果的機會,從而失去了在他身上正確地發展一種內在的和持久的方向的機會。

 一般地說,較有意識地控制行為的機會,應該限於本能的或沖動的行為,完成這些行為的人無法預見這些行為的結果。如果一個人不能預見他的行為的後果,又不能理解有經驗的人告訴他的這種行為的後果,他就不可能明智地指導他的行為。在這種情況下,對他來說每一個行為都是一樣的。凡是激動他的東西都能激動他,除了激動以外,沒有其他作用。在有些情況下,不防讓他試驗,讓他自己發現後果,以便他以後在同樣情況下會明智地行動。但是,有些行動的途徑使人過分為難,引起反感,不能采用。現在人們求助於直接的不同意,采用羞辱、嘲笑、冷待、指責和懲罰等方法。或者利用兒童的相反的傾向,使他離開這種討厭的行為。兒童對認可比較敏感,希望用優良的行為贏得人們的好感。可以利用這種心理,誘使行動走向另外的方向。

 (2)這些控制方法(由於有意識地運用)非常明顯地表明,如果不是為了要和另外一種比較重要而永久的控制方式進行對比,幾乎不值一得。這另一種方法屬於常和青少年相處的人們使用東西的方法,同時也就是他們用來達到自己目的的手段。人在社會環境中生活、行動、存在;這種社會環境就是指導他活動的長期有效的力量。

 這個事實使我們有必要較為詳細地考察一下什麽叫做社會環境。我們習慣於把我們生存的自然環境和社會環境分離開來。這種分離,一方面應對誇大我們上面所說的比較直接的或個人的控制方式在道德上的重要性負責;另一方面應對目前心理學和哲學中誇大和純粹自然環境聯系的理智的可能性負責。事實上,除了利用自然環境作為中介以外,不存在一個人對另一個的直接影響這樣的東西。一個微笑,一個蹙額,一次指責,一次警告或鼓勵,都包含著某種物質的改變。否則,一個人的態度不能改變另一個人的態度。比較而言,這種影響的方式可以看作屬於個人的性質。物質的環境變為個人接觸的手段。和這種直接的互相影響的方式相反,有一種方法,就是聯合起來做共同的事業,使用一些東西作為手段,並借以取得結果。譬如母女兩人共同生活,即使母親從來沒有叫女兒幫助她,或從未因女兒不給幫助而加以指責,女兒在活動中還是會服從母親的指導,因為她在家庭生活中與父母朝夕相處,息息相關。模仿、競爭、共同工作的需要等都能加強控制。

 如果母親給孩子一點需要的東西,孩子要得到這個東西就必須拿到它。有所給必有所取。孩子拿到這個東西以後怎樣處理它,做什麽用,肯定受孩子所見到的母親的做法的影響。當孩子看見母親在尋找什麽東西時,孩子自然也會尋找這個東西,當他找到時,就交給母親,正像以前在其他情況下接受這個東西一樣。這種例子在日常交往中成千上萬,我們就有了指導兒童活動最永久和最持久的方法。

 我們這樣說,不過是重覆以前曾經說過的有關把參與聯合活動作為形成傾向的主要方法。但是,我們曾明確承認使用東西在聯合活動中所起的作用。學習的理論曾過分地受到錯誤的心理學的支配。人們常常這樣說,一個人僅僅通過感官的途徑把事物的特性銘刻在腦子裏。接受了許多感覺印象後,通過聯合或某種智力綜合的能力,使它們聯結成為觀念,成為有意義的東西。一件東西、一塊石頭、一個桔子、一棵樹木、一把椅子,傳達不同的顏色、形狀、大小、硬度、溴覺、味覺等等的印象,這些印象集合起來構成每一件東西特有的意義。但是,事實上,一件東西所以有意義,使人認識它,乃是這件東西由於它的特性而被人特殊的使用。一把椅子有一種用法;一張桌子,為另一個目的所使用;一個桔子值那麽多錢,生長在溫暖的地方,是可以吃的,而且味美可口,令人精神倍添,如此等等。

 對物質刺激的適應和智力活動之間的區別,在於智力活動包含對事物意義的反應;而物質刺激沒有這種反應。喧嘩聲也許使我驚跳,但與我的心理無關。當我聽到喧嘩聲時,就會跑去提水撲火,作出理智的反應;聲音意味著起火,火意味著需要加以撲滅。我碰到一個石塊,便把它踢到一旁,這是物質上的反應。我把石塊搬到一旁,因為怕有人被它絆倒,這就有了理智的因素;我對石塊所具有的意義作出反應。一次霹靂,不管我是否認識它,都使我大吃一驚。如果不認識它,更會使我吃驚。如果我高聲說或自言自語說那是雷聲,我就是對這一擾亂的意義作出反應。我的行為就有了智力的性質。如果事物對我們來說是有意義的,我們做的事情就是有意義的、有意識的、有目的的;如果它們沒有意義,我們的動作就是盲目的、無意識的、沒有理智的。

在這兩種對外界的反應適應中,我們的活動都受到指導或被控制。但是純粹盲目的反應,它的指導作用也是盲目的。可能得到訓練,但是沒有教育。對經常出現的刺激反覆作出反應,也許可以使按某種方式行動的習慣得到固定。我們都有許多習慣,但並不十分理解這些習慣的含義,因為它們是在不知不覺之中形成的。因此,它們支配我們,不是我們支配它們。它們推動我們,控制我們。除非我們認識這些習慣的作用,並且能判斷所產生的結果的價值,否則我們就沒有控制它們。我們可以壓迫一個孩子的頸部肌肉,使他每遇到一個人就鞠躬,到了後來,鞠躬成為一種自動的行動。但是,在他的鞠躬具有一定目的和一定意義以前,他的鞠躬並不是一種認識或敬重的行動。除非他明白他所做的事情,並為這件事的意義去行動,否則就不能說培養或教育過他,讓他以某種方式去行動。所以,要獲得事物的觀念,並不只是得到一些感覺就夠了。要能根據事物在全部行動計劃的位置對事物作出反應;要預見到事物的行動對我們有什麽趨向和可能的結果,以及我們的行動對事物有什麽趨向和可能的結果。

 所以,要對事物具有和別人相同的觀念,和他們有同樣的思想,並因而成為一個社會群體的真正成員,就要賦予事物和行動以別人所賦予的相同的意義。否則,就沒有共同的理解,沒有社會的生活。但在一個共同參與的活動中,每個人所做的事情都參照別人所做的事情,別人所做的事情都參照他所做的事情。這就是說,每個人都要把他的活動放在同一個包括一切的情境之中。拉一條碰巧別人也在拉的繩子,這並不是一個共同參與的或聯合的行動,除非拉繩子時知道別人也在拉,而且是為了幫助或阻撓他們才去拉繩子,那才是共同參與的活動。又如一根針在它的制造過程中也許經過許多人的手,但是,每個人各做各的事情,並不知道別人在做什麽,並沒有參照別人所做的事;每個人可能只是為了自己的結果——為了自己的工資。在這種情況下,幾個行動並沒有共同的結果,盡管幾個行動交列在一起,盡管它們各自的行動有助於一個單獨的結果,但並沒有真正的交往或聯合。但是,如果每個人把他自己行動的結果看作和別人所做的事情有關,並考慮他們的行為對他自己的後果,那麽他們就有了共同的思想,他們的行為就有了共同的意願。在各個人之間有一種了解,這種共同的了解控制著每個人的行動。

 假如情況是這樣安排:一個人自動地接住一個球,然後扔給另一個人,這個人接住球,又自動地扔回來;每個人這樣做,並不知道球來自何處或扔向何方。顯然,這種行動並沒有意義。從物質方面說,這種行動是被控制的,但從社會方面說,它並沒有受到指導。但是,假如每個人知道別人在做什麽,並且對他人的行動感興趣,從而對他自己所做的事情和別人的行動有聯系而感興趣,那麽每個人的行為就會是理智的行為;就社會方面來說,這種行為是可以理解的,是受到指導的。再舉一個不那麽虛構的例子。一個嬰兒餓了,有人在他面前準備好食物,他還哭。如果他不把自己的情況和別人的行動聯系起來,也不把別人的行為和自己將得到的滿足聯系起來,他不過對自己越來越感到的不舒服作出越來越不耐煩的反應。這個時候,他在身體方面受到他自己有機體的狀態所控制。但是,如果他能瞻前顧後,他的整個態度就改變了。他感到有興趣;他註意並註視著別人在做的事情。他不再只對自己的饑餓作出反應,而是根據別人的行動為他預期的滿足而行動。這樣,他也不再只是不知不覺地屈服於饑餓,而是註意、認識或證實他自己的狀況。這種狀況變成了他的對象。他對饑餓的態度在某種程度上含有理智的性質。由於這樣註意別人的行動的意義和他自己所處狀況的意義,他就在社會方面得到了指導。

 回想一下,我們的主要命題有兩個方面,一個方面已經討論過,即物質的東西並不影響心智(或形成觀念和信念),除非它們和為著將來的結果而做的動作有關系。另外一點就是,人們只有通過特別利用物質環境,才能改變彼此的傾向。首先考慮一下別人容易感覺到的所謂富於表情的姿勢:臉紅、微笑、蹙額、緊握拳頭,以及其他各種各樣的自然姿勢。這些姿勢本身並不富於表情。它們是一個人的態度的有機組成部分。一個人臉紅並不表明對人怕羞或窘迫,而是因為毛細血管中血液筆循環因反應刺激有了變化。但是別人卻利用與他們有聯系的人的臉紅,或肌肉上微微可以察覺的繃緊,作為那個人所處情況的一個信號和采取什麽行動的一個跡象。蹙額表明這個人必須準備即將來臨的指責,或者指明這個人遲疑不決的態度,必須通過相當的說明或動作來恢覆信心。

 遠處有一個人,在胡亂地揮動手臂。我們只須保持一種超然的漠不關心的態度,那個人的動作,和我們偶而註意到的任何遙遠的物質變動一樣。如果我們不感興趣,那麽揮動手臂對我們就像風車翼子的旋轉一樣,沒有意義。但是,如果引起我們的興趣,我們就開始參與。我們把他的行動參照我們自己正在做的或應該做的事情,我們必須判斷他的動作的意義,以便決定怎麽辦。這個揮舞手臂的人,在招手求助嗎?他在警告我們應該防衛一次爆炸嗎?如果是前一種情況,他的動作表明我們要向他跑去;後一種情況,表明我們應該逃避。無論哪一種情況,他在物質環境中所引起的變化,是我們應該怎樣行動的一個信號。我們的行動受到社會的控制,因為我們努力把我們應該做的事情,參照他行動的相同的情境。

 我們在前面講過(參見第21頁),語言是把我們自己的行動和別人的行動聯合參照一個共同的情境的例子。所以,語言作為社會指導的手段,其重要性無與倫比。但是,如果我們不先用比較粗糙和可以捉摸的方法,運用物質工具借以獲得結果,作為語言的背景,語言就不能成為有效的工具。一個兒童看到和他同住的人以某種方式使用椅子、帽子、鏟子、鋸子、犁、馬、錢等等。如果他真能參與他們所做的事,他就被引導以同樣的方式使用這些東西,或者以適當的方式使用別的東西。如果有人把一把椅子移近桌子,這就是要他坐這把椅子的一個信號;如果一個人伸出他的右手,他也必須伸出他的右手;依次類推以至無窮。利用人類藝術產品和天然原料的流行的習慣,極大地構成最深刻和最普遍的社會控制模式。當兒童上學時,他們已經有了“見解”,即已經有了知識和判斷的傾向。通過使用語言就可以喚起這些傾向。但是這些“見解”乃是過去他們通過像別人那樣使用東西所獲得的有組織的明智反應的習慣。這種控制是不可避免的,它滲透在人的傾向之中。

 以上討論的最後結果是,控制的基本方法不是有關個人的,而是屬於理智的。這種控制方法的“道德”意義,不是用直接的個人感染力去激勵別人,雖然這種方法在緊要關頭也很重要。這種控制方法有理解的習慣,這種習慣是通過和別人一致地去使用事物養成的,或是通過合作和協助,或者通過競爭。如果把心智看作一種具體的東西,它恰恰就是一種能力,根據使用事物的方法去理解這些事物;社會化的心智也是一種能力,就是根據在聯合的或共同的情境中使用事物的方法去理解這些事物。在這個意義上,心智就是社會的控制方法。

Views: 36

Comment

You need to be a member of Iconada.tv 愛墾 網 to add comments!

Join Iconada.tv 愛墾 網

愛墾網 是文化創意人的窩;自2009年7月以來,一直在挺文化創意人和他們的創作、珍藏。As home to the cultural creative community, iconada.tv supports creators since July, 2009.

Videos

  • Add Videos
  • View Al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