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志強:新媒介裂變與文化的對抗

當代媒介一直在不斷地發生著裂變。

首先是影視媒介的崛起成為機械媒介過渡到電子媒介的標志。然後,以網絡、手機、PSP、DV、WAIKMAN、MPER4等為代表的新媒介從傳統的大眾媒介中脫穎而出,開始遊離於電影、廣播、電視等,與私人生活、隱秘閱讀相勾聯,對昔日的作為一種文化形態的日常生活提出挑戰。

我們迎來了一個“新媒介”時代。

 

什麼是新媒介?

 

新媒介通常是一個比較寬泛的術語。不同的時期有不同時期的新媒介。《日本現代設計事典》中對新媒介(New Media)的解釋主要分為三個類型:(1)有線類:情報提供與終端均有線連接的。(2)無線類:衛星播送與高解像度電視、數碼電視等,是電波傳送的。(3)商品類:光碟,八毫米錄像帶等。在這個界定中,數字傳輸與數字制作成為新媒介的主要指標。

在我看來,這種僅從技術角度定義媒介的做法,忽視了媒介變遷與社會發展之間的關聯。事實上,所謂的新媒介應該不僅僅是新技術媒介,還是一種新文化形態的媒介,是和日常生活緊密聯系在一起的媒介。

也就是說,特定形式的媒介造就不同的社會文化,而特定歷史條件下的社會文化,也會選擇特定的媒介傳播方式。相對而言,古典社會呈現出一種“傳播壟斷”的傾向,即,一方面要傳播,另一方面則要控制傳播,在這樣的時期,“大眾傳播”技術既在科學上不可能,也在文化方面成為一種禁忌。伊尼斯發現,宗教對於時間的壟斷,與傳播對於時間的偏向緊密相關,這意味著諸“石頭”會在一定時期壟斷媒介的形式。

而傳統媒介向機械媒介的轉變,與現代性的歷史進程是同步的。報刊雜志與無線廣播,只能由大型社會集團購買或者控制,就其本身的存在方式而言,雖然也會和資本掛鉤,但是並不對市場和利潤很依賴。在這種傳播形式占據主流的時期,法西斯主義曾經肆虐,狂熱的政治崇拜讓很多諸如哈貝馬斯這樣的學者認為,大眾傳播會損害人類的民主文化。而電視則促成了形象和聲音的消費產業。電視養育了沙里特所說的那種人們在家中不經意的“看”世界的方式。有人開玩笑地說,“電視”使得美國的總統學會了微笑。而相對於中國文化的現代變遷來看,機械媒介與20世紀50年代以來的政治整合訴求關系緊密,而電子媒介的出現則成為消費文化的先導。

顯然,每一次媒介的變遷,都是一次媒介自身文化特性的裂變。

從石頭、紙張到電子傳播,傳播速度快了,古典社會的典雅和寧靜也消失了。

今天,DV制造私人影像、手機破壞著禁忌,媒介呈現出了私人化傾向,大眾文化的娛樂方式被撕裂了。

新媒介,即使對傳統媒介的種種不足部分的補償,也是對它們的一種抵制和埋葬。

 

私媒娛樂與國家體驗:我們的兩種文化生存

 

我們不得不面對這樣兩種對立著的文化生產方式,也就不得不處在兩種矛盾著的文化生存之中:新媒介——私人娛樂;大眾媒介——國家體驗。

事實上,新媒介不斷地鼓勵著“私人娛樂”。

新媒介也就成為“私媒介”。

與之相對,大眾媒介則由廣播、電視、報刊等等組成,由國家或者集團控制,是一種努力控制或者說統治“私人娛樂”的形式。

由電話到手機,由有線網絡到無線網絡,由集體廣場上面的遊戲廳到個人手中的PSP,“私媒”不斷地強化媒介產品的“追身”功能。作為一種商業敘事,“私媒”的基本原則就是日益把自我當作一個神話來進行敘述。這種私人神話與大眾文化媒介對大眾神話的操縱與支配形成有趣的對照。

私人與公眾相對立。就其拉丁語的意義而言, privatus(私人)是指離開公眾生活。有意思的是,這個詞也因此包含“權利個體”的含義。當我們使用私人概念時,事實上等於使用一種不與公眾分享的內涵。因此,我們把新媒介看作是日益加深的私人化的媒介形式,也就等於承認“私媒”自身的不可共享性。這種不可共享性並不是指“私媒”文化的不可解碼與意義闡釋的晦澀,而是指“私媒”文化實際上是一種建基於私人權利想象之中的娛樂。“private的正面意涵包含了一種合法化的中產階級人生觀:具有‘基本的、普遍的特權’,即:可以受到保護的,過著寧靜悠閑的生活,以避開其他人(大眾),免於受到幹擾;可以不需要對‘他們(大眾)’負責……”

在這里,“私媒”以其私人性養育了這樣一種狂熱:個體是如此的獨特,自我是如此獨立。“我”在這樣的空間里面能夠塑造出“真我”。

而與之相對,大眾傳媒則努力把這個“真我”納入到“大我”之中去。

在Mass Communication Theory一書中,J. Baran和K. Davis抱怨大眾傳媒的新聞報道即使在面對突發災難的時候,也總是會不由自主把焦點聚集到災難的原因,以及這種原因如何被有效避免等等方面。在很多記者的心中,他們認為,平息大眾對現實的恐懼,而不是進一步激發這種恐懼,這是他們的社會責任。事實上,大眾傳媒對“現實”的“反映”,很多時候是在進行“修改”和“重塑”。在這種修改和重塑中,“現實”的景象也就不自覺地被“魅力化”了。

不妨說,傳統的大眾傳媒則是典型的消費型文化,商業利潤成為直接的支配性力量。在這種利潤主導得文化中,唯一保證消費者的消費信心指數的就是“社會的穩定感”。只有消費者具有了“穩定感”,他才不會囤積和保守,才會成為市場的有力支持。正因如此,傳統媒介對消費信心的維護,蛻變成了“現實想象”的“美”。

事實上,今天的主流大眾媒介文化已經形成了一種處處可見的“象征體系”。美輪美奐的海報、琳瑯滿目的櫥窗、嘆為觀止的大片、偶像雲集的電視……這個體系內部,每一個形象都牽連著特定的文化意義,從而成為一種比日常生活場景的形象更高、更具權威的“象征”形式。

顯然,大眾傳媒暗中受各種文化體制因素的制約,在創造形象、構設場景的時候,無意識地進行自我規範,從而保證媒介中國家形象和社會圖景的“穩定”、“秩序”、“單純”和“祥和”。媒介文化對“純美”、“唯美”的訴求和追逐。小康召喚體制下的社會圖景,總是和一種品味、韻味的過渡想象聯系在一起。從張藝謀的《英雄》、《十面埋伏》、陳凱歌的《無極》直到今天馮小剛的《夜宴》,這種極美的烏托邦訴求,正顯得日益明顯。本來是屬於大眾文化形式的“電影”、“大片”,今天卻成為高高在上的“唯美”之神。過去的反精英主義的大眾藝術家,今天卻蛻變成了帶有更強烈的掩飾性和虛幻性的“新精英分子”。

霍爾曾經比較鄉村足球活動和世界杯足球比賽之間的差異。他提出,前工業時代的足球非常無規律,既不正式,也沒有標準化的規則;在很多比賽中,有時成千上萬個參與者在未被明確標志的場地或者穿越城鎮大街進行比賽。現代足球則在全球化大眾傳媒的影響下,呈現出高度規範化和制度化的特點。它是為了“觀看”,並且保證被“看懂”的活動。而此前的鄉村足球,則主要是為了“參與”其中。正是在這樣的傳媒文化的格局中,“大眾”變成了沈默的族群,喪失了“私人性”。

與主流傳媒不同,新傳媒大多是一些“私人用品”;而傳統傳媒,則往往是和多人共同使用。手機,網絡,MPEG4,CD……等等,不可能實現好幾個人共同享受的景觀。這種私密性,極大地開拓了使用者對內容的選擇權利。一部MP4中的小電影,既可以是自己壓縮的,也可能是自己拍攝的;手機里面的短信和圖片,也成為私人生活的隱秘表達;而一個人靜靜地坐在網絡前面,獨攬文化風景的時刻,傳統的象征禁忌與界限被悄悄打破了。在這里,“個人娛樂”成為新傳媒活動的基本動力,新傳媒的使用者與制造者的區分被混淆了。信息的私人交換與免費使用,是的新傳媒的文化傳播大致“逃離”了市場與利潤的直接捆綁,從而有可能成為對消費文化的一種反叛(盡管這種反叛有可能很快會被利潤收買)。

可以這樣說,今天的傳媒已經分裂為兩種基本形式:與國家敘事緊密關聯的傳統傳媒(主流傳媒),與私人敘事緊密關聯的新傳媒。前者立足於“消費意識形態”,後者則逐漸形成一種“娛樂意識形態”。

 

自我,在私媒娛樂中走失

 

有趣的是,新媒介作為一種鼓勵私人娛樂的媒介,最終卻不得不“毀掉”私人的合法性。

在網絡聊天這種活動中,我們可以清楚地看到這一點:一方面,網絡聊天造就了一種私人交往的情景,另一方面,它把真正的私人“埋沒”了,只剩下一堆聊天符號。

法國有一個理論家叫做拉康,他曾經提出一個很有意思的說法:一個人說話的時候,就分裂成了兩個,一個是正在說話的人,一個則是話里面說出來的人。比如,“日記”就是這樣的一種情況。寫日記的時候,我們不由自主地在文字里面寫出(想像)一個傾聽的自我和說話的自我;既然是寫給自己看的,那麼,這個自己就同時是說話的人和聽話的人,而那個聽話的人,好像是藏在我們的心靈深處,是一個未來的比現在的自己更完美的家夥,其實,它只能存在於日記的字里行間。換句話說,日記的語言有一個特殊的功能,一方是“自我”寫出的,另一方面又是寫“自我”的。這個例子很像聊天室里里面的情況。

進入聊天室的人,都為自己準備一個有趣的名字。事實上,這個名字並不重要。重要的是這個名字標明他所使用的語言都是屬於某一個上網的人的。與其說這個名字是一個自我的名字,毋寧說這個名字是自我說出來的語言的名字。從這個意義上看,聊天室里面並沒有主體自我,而只有語言。

不妨說得更誇張一點,一個人進入了聊天室進行聊天兒,可是這個人卻消失了;只剩下這個人在電腦上、在屏幕上敲打顯現出來的語言。在這一時刻,語言獲得了解放。

在現實生活中,聊天是人和人之間的事情;在網絡當中,聊天是詞語和詞語、語段和語段之間的事情。我們並不是通過語言來表達自我,恰恰相反,我們使用語言來生產一個一個不連貫的自我。也可以換一個說法,我們用語言來扮演著不同的自己。

在這一刻,“自我”走失了。

在這里,“私媒”文化構造了這樣一種奇特的景觀:它越是消除自我,就越是獲得一種解放的快樂。

正是這樣一種對自我的無所顧忌的“踐踏”,造就了“私媒”中遍地皆是主體自豪感。

於是,“私媒”也就和已有的文化形象的“濫用”(catachresis)緊密聯系在一起。它總是通過戲仿、反串、拖沓、變臉、臟口、排泄等等“自我貶抑”的形式,來故意實現對大眾文化秩序的抵制,並從中獲得吊詭的快樂。

按照這樣的邏輯,“私媒”文化呈現出對傳統審美象征進行清算的意圖。這使得我們有理由把目前正在流行的“惡搞”看作是“私媒”與大眾媒介之間裂痕的一個標志。在這種分裂中,“私媒”族群狂熱的主體沖動表現出橫掃一切的“勇氣”。在傳統媒介中現實鏡像的“美”變成了“私媒”中現實錯裝的“惡”。

現實有多“美”,“惡搞”就有多“惡”。

在這里,我們可以更加清晰地看出“私媒”娛樂所具有吊詭的文化邏輯:“惡”既是對自我的“貶損”,又是對自我的“張揚”;“惡”是一種“符號”,可以把“私人權利”標志出來;“搞”則是一種“沖動”,充滿主體力量的錯覺。

今天,我們就這樣在自我的裂變中快樂生存。

 

(作者單位:南開大學文學院,天津,30071)

(發表於《中國社會導刊》2008.3)(愛思想網站 2008-10-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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