錢鍾書《寫在人生邊上》窗

又是春天,窗子可以常開了。春天從窗外進來,人在屋子裏坐不住,就從門裏出去。不過屋子外的春天太賤了!到處是陽光,不像射破屋裏陰深的那樣明亮;到處是給太陽曬得懶洋洋的風,不像攪動屋裏沈悶的那樣有生氣。就是鳥語,也似乎瑣碎而單薄,需要屋裏的寂靜來做襯托。我們因此明白,春天是該鑲嵌在窗子裏看的,好比畫配了框子。

同時,我們悟到,門和窗有不同的意義。當然,門是造了讓人出進的。但是,窗子有時也可作為進出口用,譬如小偷或小說裏私約的情人就喜歡爬窗子。所以窗子和門的根本分別,決不僅是有沒有人進來出去。若據賞春一事來看,我們不妨這樣說:有了門,我們可以出去;有了窗,我們可以不必出去。窗子打通了人和大自然的隔膜,把風和太陽逗引進來,使屋子裏也關著一部分春天,讓我們安坐了享受,無須再到外面去找。古代詩人像陶淵明對於窗子的這種精神,頗有會心。《歸去來辭》有兩句道:“倚南窗以寄傲,審容膝之易安。”不等於說,只要有窗可以憑眺,就是小屋子也住得麽?他又說:“夏月虛閑,高臥北窗之下,清風颯至,自謂羲皇上人。”意思是只要窗子透風,小屋子可成極樂世界;他雖然是柴桑人,就近有廬山,也用不著上去避暑。所以,門許我們追求,表示欲望,窗子許我們占領,表示享受。這個分別,不但是住在屋裏的人的看法,有時也適用於屋外的來人。一個外來者,打門請進,有所要求,有所詢問,他至多是個客人,一切要等主人來決定。反過來說,一個鉆窗子進來的人,不管是偷東西還是偷情,早已決心來替你做個暫時的主人,顧不到你的歡迎和拒絕了。繆塞(Musset)在《少女做的是什麽夢》(AQuoirventlesjeunesfilles)那首詩劇裏,有句妙語,略謂父親開了門,請進了物質上的丈夫(matrielpoux),但是理想的愛人(idal),總是從窗子出進的。換句話說,從前門進來的,只是形式上的女婿,雖然經丈人看中,還待博取小姐自己的歡心;要是從後窗進來的,總是女郎們把靈魂肉體完全交托的真正情人。你進前門,先要經門房通知,再要等主人出見,還得寒喧幾句,方能說明來意,既費心思,又費時間,那像從後窗進來的直接痛快?好像學問的捷徑,在乎書背後的引得,若從前面正文看起,反見得愈遠了。這當然只是在社會常態下的分別,到了戰爭等變態時期,屋子本身就保不住,還講什麽門和窗!

世界上的屋子全有門,而不開窗的屋子我們還看得到。這指示出窗比門代表更高的人類進化階段。門是住屋子者的需要,窗多少是一種奢侈。屋子的本意,只像鳥巢獸窟,準備人回來過夜的,把門關上,算是保護。但是墻上開了窗子,收入光明和空氣,使我們白天不必到戶外去,關了門也可生活。屋子在人生裏因此增添了意義,不只是避風雨、過夜的地方,並且有了陳設,掛著書畫,是我們從早到晚思想、工作、娛樂、演出人生悲喜劇的場子。門是人的進出口,窗可以說是天的進出口。屋子本是人造了為躲避自然的脅害,而向四垛墻、一個屋頂裏,窗引誘了一角天進來,訓服了它,給人利用,好比我們籠絡野馬,變為家畜一樣。從此我們在屋子裏就能和自然接觸,不必去找光明,換空氣,光明和空氣會來找到我們。所以,人對於自然的勝利,窗也是一個。不過,這種勝利,有如女人對於男子的勝利,表面上看來好像是讓步——人開了窗讓風和日光進來占領,誰知道來占領這個地方的就給這個地方占領去了!我們剛說門是需要,需要是不由人做得主的。譬如我,餓了就要吃,渴了就該喝。所以有人敲門,你總得去開,也許是易蔔生所說比你下一代的青年想沖進來,也許像德昆希《論謀殺後聞打門聲》(OntheknockingattheGateintheMacheth)所說,光天化日的世界想攻進黑暗罪惡的世界,也許是浪子回家,也許是有人借債(更許是討債),你愈不知道,怕去開,你愈想知道究竟,愈要去開。甚至郵差每天打門的聲音,也使你起了帶疑懼的希冀,因為你不知道而又願知道他帶來的是什麽消息。門的開關是由不得你的。但是窗呢?你清早起來,只要把窗幕拉過一邊,你就知道窗外有什麽東西在招呼著你,是雪、是霧、是雨,還是好太陽,決定要不要開窗子。上面說過窗子算得奢侈品,奢侈品原是在人看情形斟酌增減的。

我常想,窗可以算房屋的眼睛。劉熙《釋名》說:“窗,聰也;於內窺外,為聰明也”正跟凱羅(GottfriendKeller)《晚歌》(Abendlied)起句所謂:“雙瞳如小窗(Fensterlein),佳景收歷歷。”同樣地只說著一半。眼睛是靈魂的窗戶,我們看見外界,同時也讓人看到我們的內心;眼睛往往跟著心在轉,所以孟子認為“相人莫良於眸子”,梅特林克戲劇裏的情人接吻時不許閉眼,可以看見對方有多少吻要從心裏上升到嘴邊。我們跟帶黑眼鏡的人談話,總覺得捉摸不住他的用意,仿佛他以假面具相對,就是為此。據愛戈門(Eckermann)記一八三○年四月五日歌德的談話,歌德恨一切帶眼鏡的人,說他們看得清楚他臉上的皺紋,但是他給他們的玻璃片耀得眼花繚亂,看不出他們的心境。窗子許裏面人看出去,同時也許外面人看進來,所以在熱鬧地方住的人要用窗簾子,替他們私生活做個保障。晚上訪人,只要看窗裏有無燈光,就約略可以猜到主人在不在家,不必打開了門再問,好比不等人開口,從眼睛裏看出他的心思。關窗的作用等於閉眼。天地間有許多景象是要閉了眼才看得見的,譬如夢。假使窗外的人聲物態太嘈雜了,關了窗好讓靈魂自由地去探勝,安靜地默想。有時,關窗和閉眼也有連帶關系,你覺得窗外的世界不過爾爾,並不能給予你什麽滿足,你想回到故鄉,你要看見跟你分離的親友,你只有睡覺,閉了眼向夢裏尋去,於是你起來先關了窗。因為只是春天,還留著殘冷,窗子也不能鎮天鎮夜不關的。


錢鍾書·論快樂


在舊書鋪裏買回來維尼(Vigny)的《詩人日記》(Journald'unpote),信手翻開,就看見有趣的一條。他說,在法語裏,喜樂(bonheur)一個名詞是“好”和“鐘點”兩字拼成,可見好事多磨,只是個把鐘頭的玩意兒(Silebonheurn'taitqu'unebonnedenie!)。我們聯想到我們本國話的說法,也同樣的意味深永,譬如快活或快樂的快字,就把人生一切樂事的飄瞥難留,極清楚地指示出來。所以我們又概嘆說:“歡娛嫌夜短!”因為人在高興的時候,活得太快,一到困苦無聊,愈覺得日腳像跛了似的,走得特別慢。德語的沈悶(langweile)一詞,據字面上直譯,就是“長時間”的意思。《西遊記》裏小猴子對孫行者說:“天上一日,下界一年。”這種神話,確反映著人類的心理。天上比人間舒服歡樂,所以神仙活得快,人間一年在天上只當一日過。從此類推,地獄裏比人間更痛苦,日子一定愈加難度;段成式《西陽雜俎》就說:“鬼言三年,人間三日。”嫌人生短促的人,真是最快活的人;反過來說,真快活的人,不管活到多少歲死,只能算是短命夭折。所以,做神仙也並不值得,在凡間已經三十年做了一世的人,在天上還是個未滿月的小孩。但是這種“天算”,也有占便宜的地方:譬如戴君孚《廣異記》載崔參軍捉狐妖,“以桃枝決五下”,長孫無忌說罰得太輕,崔答:“五下是人間五百下,殊非小刑。”可見賣老祝壽等等,在地上最為相宜,而刑罰呢,應該到天上去受。

“永遠快樂”這句話,不但渺茫得不能實現,並且荒謬得不能成立。快過的決不會永久;我們說永遠快樂,正好像說四方的圓形,靜止的動作同樣地自相矛盾。在高興的時候,我們空對瞬息即逝的時間喊著說:“逗留一會兒罷!你太美了!”那有什麽用?你要永久,你該向痛苦裏去找。不講別的,只要一個失眠的晚上,或者有約不來的下午,或者一課沈悶的聽講——這許多,比一切宗教信仰更有效力,能使你嘗到什麽叫做“永生”的滋味。人生的刺,就在這裏,留戀著不肯快走的,偏是你所不留戀的東西。

快樂在人生裏,好比引誘小孩子吃藥的方糖,更像跑狗場裏引誘狗賽跑的電兔子。幾分鐘或者幾天的快樂賺我們活了一世,忍受著許多痛苦。我們希望它來,希望它留,希望它再來——這三句話概括了整個人類努力的歷史。在我們追求和等候的時候,生命又不知不覺地偷度過去。也許我們只是時間消費的籌碼,活了一世不過是為那一世的歲月充當殉葬品,根本不會想到快樂。但是我們到死也不明白是上了當,我們還理想死後有個天堂,在那裏——謝上帝,也有這一天!我們終於享受到永遠的快樂。你看,快樂的引誘,不僅像電兔子和方糖,使我們忍受了人生,而且仿佛釣鉤上的魚餌,竟使我們甘心去死。這樣說來,人生雖痛苦,卻不悲觀,因為它終抱著快樂的希望;現在的賬,我們預支了將來去付。為了快活,我們甚至於願意慢死。

穆勒曾把“痛苦的蘇格拉底”和“快樂的豬”比較。假使豬真知道快活,那麽豬和蘇格拉底也相去無幾了。豬是否能快樂得像人,我們不知道;但是人會容易滿足得像豬,我們是常看見的。把快樂分肉體的和精神的兩種,這是最糊塗的分析。一切快樂的享受都屬於精神的,盡管快樂的原因是肉體上的物質刺激。小孩子初生了下來,吃飽了奶就乖乖地睡,並不知道什麽是快活,雖然它身體感覺舒服。緣故是小孩子時的精神和肉體還沒有分化,只是混沌的星雲狀態。洗一個澡,看一朵花,吃一頓飯,假使你覺得快活,並非全因為澡洗得幹凈,花開得好,或者菜合你口味,主要因為你心上沒有掛礙,輕松的靈魂可以專註肉體的感覺,來欣賞,來審定。要是你精神不痛快,像將離別時的宴席,隨它怎樣烹調得好,吃來只是土氣息,泥滋味。那時刻的靈魂,仿佛害病的眼怕見陽光,撕去皮的傷口怕接觸空氣,雖然空氣和陽光都是好東西。快樂時的你一定心無愧怍。假如你犯罪而真覺快樂,你那時候一定和有道德、有修養的人同樣心安理得。有最潔白的良心,跟全沒有良心或有最漆黑的良心,效果是相等的。

發現了快樂由精神來決定,人類文化又進一步。發現這個道理,和發現是非善惡取決於公理而不取決於暴力,一樣重要。公理發現以後,從此世界上沒有可被武力完全屈服的人。發現了精神是一切快樂的根據,從此痛苦失掉它們的可怕,肉體減少了專制。精神的煉金術能使肉體痛苦都變成快樂的資料。於是,燒了房子,有慶賀的人;一簞食,一瓢飲,有不改其樂的人;千災百毒,有談笑自若的人。所以我們前面說,人生雖不快樂,而仍能樂觀。譬如從寫《先知書》的所羅門直到做《海風》詩的馬拉梅(Mallarmé),都覺得文明人的痛苦,是身體困倦。但是偏有人能苦中作樂,從病痛裏濾出快活來,使健康的消失有種賠償。蘇東坡詩就說:“因病得閑殊不惡,安心是藥更無方。”王丹麓《今世說》也記毛稚黃善病,人以為憂,毛曰:“病味亦佳,第不堪為躁熱人道耳!”在著重體育的西洋,我們也可以找著同樣達觀的人。工愁善病的諾凡利斯(Novalis)在《碎金集》裏建立一種病的哲學,說病是“教人學會休息的女教師”。羅登巴煦(Rodenbach)的詩集《禁錮的生活》(LesViesEncloses)裏有專詠病味的一卷,說病是“靈魂的洗滌(puration)”。身體結實、喜歡活動的人采用了這個觀點,就對病痛也感到另有風味。頑健粗壯的十八世紀德國詩人白洛柯斯(B.H.Brockes)第一次害病,覺得是一個“可驚異的大發現(EinebewunderungswrdigeErfindung)”。對於這種人,人生還有什麽威脅?這種快樂,把忍受變為享受,是精神對於物質的最大勝利。靈魂可以自主——同時也許是自欺。能一貫抱這種態度的人,當然是大哲學家,但是誰知道他不也是個大傻子?

是的,這有點矛盾。矛盾是智慧的代價。這是人生對於人生觀開的玩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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