駱駝緩緩前行,腳蹄強健,軟硬都不怕,顯然什麼都適應了。我坐在它背上,鈴鐺叮當,看沙漠和我的身體一起搖晃。鎮靜的似乎只有駱駝,步步穩重,仿佛要走到沙漠與天空相交之處才停。然而久坐上面的我不但累而且已快餓扁了。

午餐,先吃小菜,小菜配飯已可填飽肚子,卻還端來一碗肉,不知是什麼肉。一聽是駝蹄,嚇了我一跳,剛才它還帶我欣賞沙漠,現在就吃?主人看我吃驚,就殷勤地把肉夾進我碗裏:“吃啊!難得吃到的。駱駝能負重就是因為高蹺的腳靈活。一只駱駝才有四個腳蹄,沒有這東西就走不了沙漠。腳蹄衰老支持不住身軀時,駱駝當然要被殺掉。較稀奇的還是腳蹄。不要只看,吃啊!想想,這腳蹄帶過多少人,從沙漠這邊走到沙漠那端,載多重也不倒;即使倒下,若還活著都會再站起來。站不起來就可宰,現在既然宰了,就吃吧!如果嫌鹹,撒點辣椒面,喝些酒,就感覺不出是駝蹄了。吃吧!既已煮了就吃,你不吃別人也會吃掉的。”

我仍吃驚,感到和我膚色相近的駱駝穩健地在沙漠走,走過我的身軀。

走出餐廳時,看到一只山羊,雖小,卻已有胡須,被拴在墻角叫。我踏著淒厲的叫聲緩緩走近,它驚慌退後;它踢不動墻,惶恐得連叫聲也亂了。我撿起草要餵它,它仍繼續踢墻。我伸出手要摸它,想使它鎮靜下來,它拼命避開。我想看看怎樣解開它頸上的繩子,它卻猛向我沖,但因被拴住就只能原地跳,跳得太激烈,頸都勒出了血。它不再掙紮了,依在墻角無助地看著繩子。

晚餐,吃第三道菜時已飽了,忽然上了一只烤羊。小頭朝著我們,沒有眼睛,嘴含梨子,耳系彩帶。主人要食客和食物合影。大家輪流上前站在羊旁邊,拿著刀微笑著假裝屠夫。大家都做完屠夫後就真的開始割肉吃了。好吃,非但不膻腥,還有一股香味。因為是小羊,所以不是很油膩;因為慢慢烤,油慢慢滴,肉才這樣香嫩。而且是剛宰的,最新鮮。“怎麼宰?”“很簡單,把頭抓住,不管羊叫得多淒慘,都不要理睬,把頭一割,血就噴出。養山羊就是要宰來吃的。吃啊!難得烤整只。吃,吃,快趁熱吃。”

走出餐廳,我看到墻角放著一根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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