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作人·金魚 -- 草木蟲魚之一

我覺得大下文章共有兩種,一種是有題目的,一種是沒有題目的。普通做文章大都先有意思,卻沒有一定的題目,等到意思寫出了之後,冉把全篇總結一下,將題目補上。這種文章裏邊似乎容易出些佳作,因為能夠比較自由地發表,雖然後寫題目是一件難事,有時競比寫本文還要難些。但也有時候,思想散亂不能集中,不知道寫什麼好,那麼先定下一個題目,再做文章,也未始沒有好處,不過這有點近於賦得,很有做出試帖詩來的危險罷了。偶然讀英國密倫(A·A·Milne)的小品文集,有一處曾這樣說,有時排字房來催稿,實在想不出什麼東西來寫,只好聽天由命,翻開字典,隨手抓到的就是題目。有一回抓到金魚,結果果然有一篇金魚收在集裏。我想這倒是很有意思的事,也就來一下子,寫一篇金魚試試看,反正我也沒有什麼非說不可的大道理,要盡先發表,那麼來做賦得的詠物詩也是無妨,雖然井沒有排字房催稿的事情。

說到金魚,我其實是很不喜歡金魚的,在豢養的小動物裏邊,我所不喜歡的,依著不喜歡的程度,其名次是叭兒狗,金魚,鸚鵡。鸚鵡身上穿著大紅大綠,滿口怪聲,很有野蠻氣,叭兒狗的身體固然大小,還比不上一只貓,(小學教科書上卻還在說,貓比狗小,狗比貓大!)而鼻子尤其聳得難過。我平常不大喜歡聳鼻子的人,雖然那是人為的,暫時的,把鼻子聳動,並沒有永久的將它縮作一堆。人的臉上固然不可沒有表情,但我想只要淡淡地表示就好,譬如微微一笑,或者在眼光中露出一種感情--自然,戀愛與死等可以算是例外,無妨有較強烈的表示,但也似乎不必那樣掀起鼻子,露出牙齒,仿佛是要咬人的樣子。這種嘴臉只好放到影戲裏去,反正與我沒有關系,因為二十年來我不曾看電影。然而金魚恰好兼有叭兒狗與鸚鵡二者的特點,它只是不用長繩子牽了在貴夫人的裙邊跑,所以減等發落,不然這第一名恐怕準定是它了。

我每見金魚一團肥紅的身體,突出兩只眼睛,轉動不靈地在水中遊泳,總會聯想到中國的新嫁娘,身穿紅布襖褲,紮著褲腿,拐著一對小腳伶俜地走路。我知道自己有一種毛病,最怕看真的,或是類似的小腳。十年前曾寫過:一篇小文曰《天足》,起頭第一句雲:“我最喜歡看見女人的天足,”曾蒙友人某君所賞識,因為他也是反對“務必腳小”的人。我倒並不是怕做野蠻,現在的世界正如美國洛威教授的一本書名,誰都有“我們是文明麼”的疑問,何況我們這道統國,剮呀割呀都是常事,無論個人怎麼努力,這個野蠻的頭銜休想去掉,實在凡是稍有自知之明,不是誇大狂的人,恐怕也就不大有想去掉的這種野心與妄想。寸腳女人所引起的另一種感想乃是殘廢,這是極不愉快的事,正如駝背或脖子上掛著一個大瘤,假如這是天然的,我們不能說是嫌惡,但總之至少不喜歡看總是確實的了。有誰會賞鑒駝背或大瘤呢?金魚突出眼睛,便是這一類的現象。另外有叫做緋鯉的,大約是它的表兄弟罷,一樣的穿著大紅棉襖,只是不開權,眼睛也是平平地裝在腦袋瓜兒裏邊,並不比平常的魚更為鼓出,因此可見金魚的眼睛是一種殘疾,無論碰在水草上時容易戳瞎烏珠,就是平常也一定近視的了不得,要吃饅頭末屑也不大方便罷。照中國人喜歡小腳的常例推去,金魚之愛可以說宜乎眾矣,但在不佞實在是兩者都不敢愛,我所愛的還只是平常的魚而已。

想象有一個大池,--池非大不可,須有活水,池底有種種水草才行,如從前碧雲寺的那個石池,雖然老實說起來,人造的死海似的水窪都沒有多大意思,就是三海也是俗氣寒槍氣,無論這是哪一個大皇帝所造,因為皇帝壓根兒就非俗惡粗暴不可,假如他有點兒懂得風趣,那就得亡國完事,至於那些俗惡的朋友也會亡國,那是另一回事。如今話又說回來,一個大池,裏邊如養著魚,那最好是天空或水的顏色的,如鯽魚,其次是鯉魚。我這樣的分等級,好像是以肉的味道為標準,其實不然。我想水裏遊泳著的魚應當是暗黑色的才好,身體又不可太大,人家從水上看下去,窺探好久,才看見隱隱的一條在那裏,有時或者簡直就在你的鼻子前面,等一忽兒卻又不見了,這比一件紅冬冬的東西漸漸地近擺來,好像望那西湖裏的廣告船,(據說是點著紅燈籠,打著鼓,)隨後又漸漸地遠開去,更為有趣得多。鯽魚便具備這種資格,鯉魚未免個兒太大一點,但他是要跳龍門去的,這又難怪他。此外有些白鮮,細長銀白的身體,遊來遊去,仿佛是東南海邊的泥鰍龍船,有時候不知為什麼事出了驚,撥刺地翻身即逝,銀光照眼,也能增加水界的活氣。在這樣地方,無論是金魚,就是平眼的絆鯉,也是不適宜的。紅襖褲的新嫁娘,如其腳是小的,那只好就請她在炕上爬或坐著,即使不然,也還是坐在房中,在油漆氣芙香或花露水氣中,比較地可以得到一種調和,所以金魚的去處還是富貴人家的繡房,浸在五彩的磁缸中,或是玻璃的圓球裏,去和叭兒狗與鸚鵡做伴侶罷了。

幾個月沒有寫文章,天下的形勢似乎已經大變了,有誌要做新文學的人,非多講某一套話不容易出色。我本來不是文人,這些時式的變遷,好歹於我無幹,但以旁觀者的地位看去,我倒是覺得可以贊成的、為什麼呢?文學上永久有兩種潮流,言誌與載道。二者之中,則載道易而言誌難。我寫這篇賦得金魚,原是有題目的文章,與帖括有點相近,蓋已少言誌而多載道歟。我雖未敢自附於新文學之末,但自己覺得頗有時新的意味,故附記於此,以誌作風之轉變雲耳。

十九年三月十日。(1930年3月作,選自《看雲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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